苏东霞 拓云 刘媛君 段玉燊
摘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是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障种子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种子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通过对延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分析制约其规范化运行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延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延安市;种子质量监管;问题;措施
Current Situation and Reflection of the Crop Seed Quality
Supervision in Yan?an City,Shaanxi Province
SU Dongxia,TUO Yun,LIU Yuanjun,DUAN Yushen
(Yan?an Seed Management Station,Yan?an 716000,Shaanxi)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新修订的《种子法》要求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提出检测条件、能力、人员、资质认定等要求。随着国家种业振兴政策的实施,我国种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种业振兴行动对种业市场监管、种业质量提升和种子检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种子管理部门将承担更加艰巨的工作任务,其中种子质量监管作物范围由主要农作物为主转向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农作物并重,种子检验重点内容由常规4项质量指标检测转向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1]。2023年3-12月陕西省延安市种子管理站对全市13个县(市、区)种子监管工作进行了调研分析,总体上,延安市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种业振兴的高标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工作。
1 延安市种子质量监管工作现状
延安市常年粮食播种面积14.7万hm2,年需种量约3591.6万kg,其中玉米播种面积常年稳定在7.3万hm2左右,每667m2需种量1.5~2.0kg,全部为杂交种,品种主要由西蒙系列、陕单系列、榆单系列、万瑞系列、延科系列等200多个玉米品种组成;大豆、马铃薯、谷类等常规作物约占总需种量的96.6%,以自留种和串换调剂备种为主;瓜菜用种几乎全部靠外省市调入。目前,全市2家B证种子企业(玉米)与334家种子经营门店负责全市种子的市场供应。
全市种子质量监管工作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种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质量检验等职能,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环节中的行政处罚权[2]。在种子管理方面,设有市级种子管理站,13个县(市、区)中安塞、甘泉、富县、宜川、黄龙5个县(区)仍保留县级种子管理站,其余8个县(市、区)管理站已并入县级农技推广中心,职能由农技推广中心代行。在种子行政执法方面,设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及直属大队(宝塔区),12个县(市、区)均设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任务目前由延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承担,13个县(市、区)均不具备种子检验条件。该中心于2021年11月取得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授权检验项目为扦样、净度、水分、发芽率、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转基因成分、室内纯度、品种真实性检测项目需外送委托检验。延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开展春季、秋季种子市场和冬季种子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工作,完成了玉米、大豆及瓜菜种子监督抽查186份。
2 延安市种子质量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对种子质量监管的冲击 2006年国家及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相关政策,种业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各县级机构完整、任务明确、人员到位、远转平稳、成效显著。然而,在2007年年底开始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陕农业发〔2007〕241号),8个县(市、区)的种子管理机构先后并入到农技推广部门,导致基层种子质量监管力量被削弱,主体不明确、职能不明晰、机制不顺畅,为全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埋下严重隐患。2020年至今,撤并了种子管理机构的8个县(市、区)中,仅有黄陵1个县列支过业务专项经费,其余7个县(市、区)未列支资金,种业工作重视度尚停留在表面。
2.2 县级种子检验机构缺位 全市通过考核认证的种子检测机构仅有延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和志丹县2家,后者因机构改革、检验人员缺失等原因,目前已注销合格证书。其余12个县(市、区)历史上也均建有种子检验室,实施过相关项目,配备过种子发芽箱、烘箱等设备,后因机构改革、人员更迭、场地迁移等缘故,或搁置弃用,或淘汰报废,已不具备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所需要的场所、设备、人员、管理体系等条件。目前,全市县级种子检验机构建设处于空白,急需补齐加强。
2.3 监管队伍严重老龄化 种子质量监管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能力要求高。当前各县(市、区)配备的人员,对口专业院校毕业的很少,业务知识及实践能力的系统性、专业性不足,再加上近几年经费等因素叠加,基本没有外出交流和专业提升的机会,业务理论及实操技能更新不够,质量监管能力局限于种子质量抽样及转基因试纸条筛查水平,无法承担专业性的检验任务。目前市县两级参与种子管理工作人员123人(含兼职52人),按学历区分:本科以上47人,占比38%;大专及以下76人,占比62%;按年龄区分:50岁以上47人,占比38%,40~50岁55人,占比45%;40岁以下21人,占比17%。县级种子管理单位40岁以下人员严重缺乏,其中洛川、富县、子长、宝塔、黄龙、黄陵6个县(市、区)种业人员平均年龄均在40岁以上,直接影响到种子质量监管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另外,机构合并后的基层单位对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人员配备不稳定,分流、拉用、借调等脱离本职工作现象普遍,部分转业干部、非农专业人员到岗后,对相关业务概念不清、程序不明,业务开展较困难。
2.4 扦样程序不规范,证据意识不强 扦样是种子质量抽查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实现后期检验结果可溯源性的重要证据[3]。扦样工作应严格按照GB/T 3543.2—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方法进行,扦取的样品要有代表性,数量要适量。在工作实践中,除种子企业库房抽检时可使用扦样器进行扦样以外,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抽检一般都采用袋扦,因GB/T 3543.2—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实施于1996年6月,规程中袋装种子是指在一定量值范围内的定量包装,其质量的量值范围规定在15~100kg之间[4]。目前市场上主要的农作物种子,尤其是玉米种子都采用小袋包装(≤15kg),实际扦样过程中按照袋装种子最低扦样频率进行扦样,扦样数量较大,种子经营者经济负担较重,配合监督抽查积极性较低,规范化扦样工作开展较困难。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中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计划向承检机构下达监督抽查任务。承检机构根据监督抽查任务,制定抽查方案,并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然而,延安市直到2022年春季才首次规范制定了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对种子样品的扦取、分取、封缄、扦样单填写、现场取证、样品确认等证据链进行了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县级种子管理单位常受限于经费短缺和人员不足等问题,使得扦样环节常出现操作不规范、记录不完整以及证据链意识薄弱的情况。这些问题导致了检验结果无法准确反映所扦种子批的真实状况,给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2.5 种子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有待提高 近年来,随着种子产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市场上涌现出众多的农作物品种,特别是新修订《种子法》实施后,基层种子质量监管面临的技术要求愈发严格。在此背景下,对品种真实性简单重复序列标记(SSR)、单核苷酸多态性标记(SNP)、转基因成分、种子健康分子等分子检测技术的需求与日俱增[5]。然而,目前全市唯一的种子检测机构仅具备种子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等基础项目的检测能力,这无疑是一种“低配版”的检验模式。对于涉及转基因成分、室内纯度分析、品种真实性等高级别的检测内容,机构仍需依赖外部委托检验,这无疑增加了检验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总体来看,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距离满足当前及未来种子市场监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2.6 种子质量抽查项目经费匮乏制约有效监管 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作为省、市、县级种子管理单位的核心职责,每年均须依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严格执行。当前,全市的农作物种子抽查主要涵盖种子生产企业与种子经营门店,工作内容囊括了扦样、室内基础检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以及外包的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验等多个环节,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充足的经费保障。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全市用于种子专项检测的资金有限,大部分县(市、区)面临着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的双重短缺困境,这导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困难,经费负担沉重,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这种局面不仅影响了种子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性,也制约了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
3 提高延安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的措施
3.1 强化种子管理机构,理顺种子质量监管职能 以全市推进种业振兴行动为契机,强化种子管理机构,建议将种业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范围,市县两级将种业列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同时理顺基层种子管理部门与农业综合执法、农业技术推广等部门的关系,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现代种业监管体系[6]。
3.2 加大种业监管专项经费投入,构建市县两级种子安全监管体系 建议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列支种子质量监管专项经费,用于辖区内种子市场监管、种子检验室升级改造和人员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大财政投入,早日建成以市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为核心,县(市、区)级种子质量监管为基础的两级种子监管体系,确保全市种子质量安全。
3.3 坚持多渠道引进人才,促进种业队伍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充分利用事业单位招聘、选聘、校聘等途径,引进专业对口种业人才。例如近年来全市开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吸纳了学历高、专业对口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对种业人才引进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另外,政府应在人才待遇、职称评聘、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才支持政策,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4 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种子质量监管能力 全市种子管理部门应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单位内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外部采取“请进来”或“送出去”的方式,从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等多维度开展培训[7]。市级种子检测中心根据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技术人员短期、长期培训计划,实施并进行效果评价,积极参加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等能力提升工作。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组织业务人员参加种业技能提升培训,可采取实地观摩、集中授课、现场操作等形式培训学习,全面提升业务人员的种子监管技能。
参考文献
[1]张力科,晋芳,刘丰泽,任雪贞.坚持问题导向 开创种子检验事业发展新局面.中国种业,2019(1):30-32
[2]付玲,王培.加强我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的建议.中国种业,2022(10):14-18
[3]付玲,马磊,徐建武.武汉市种子检验机构建设发展现状及建议.中国种业,2020(10):28-30
[4]周成.农作物种子扦样程序及注意事项.种子世界,2013(4):18-19
[5]刘冰,陈国瑛.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中国种业,2020(9):22-24
[6]李建红,董琳娜,邓志文,欧阳昊婷.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的思考.中国种业,2018(8):12-13
[7]张力科,金石桥.我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现状与质量提升策略分析.中国种业,2019(3):3-5
(收稿日期: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