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必须锤炼党性,始终要做到执行纪律合格。老一辈革命家在这方面是我们的榜样。例如,朱德在党内历来是和蔼可亲的敦厚长者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敦厚长者,在执行纪律方面却毫不手软。
1886年12月1日,朱德出生在四川省仪陇县一个贫苦佃农家庭。早在青年时期,他就树立了“祖国安危人有责,冲天壮志付飞鹏”的远大志向,立志救国救民。他早年加入过同盟会,积极投身于推翻清朝封建统治的辛亥革命,后又参加护国战争和护法战争,成长为一员滇军名将。面对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惨象,他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并于1922年在马克思的故乡德国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走上了一条把一生都奉献给党的事业的崇高之路。
朱德戎马半生,深知纪律在治军中的作用。在滇军时期,朱德就以严格治军闻名。从1917年至1922年,朱德驻防泸州五年,部队纪律严明,剿匪安民,深得百姓拥护。
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朱德并不以曾经的军功自傲,而是更加严格遵守组织纪律。1925年下半年,中共旅莫支部在给西欧第一批归国同志做鉴定时,给朱德写下这样的评语:对党组织“兴趣很高”,对党“很忠实”,“自动地守纪律”,对党的问题“尚能了解”,过去对党的工作“很努力,有成绩”,与同志的关系“很密切,很普遍”。
1928年8月1日,南昌起义爆发,朱德原来领导的军官教育团学员有三个连参加了起义。从这时起,朱德开始投身党领导的武装斗争。从此,“建立铁的纪律”成为他带兵治军的宗旨。他这种严格执纪的精神深深感染着部队官兵。1937年2月20日,红十五军团成立朱德青年队。他们致信朱德,表示要学习朱总司令的五个特长,其中之一就是“遵守纪律服从指挥的精神”。
革命年代,纪律问题关乎人心向背、生死存亡。新中国成立后,加强纪律建设的问题同样重要。为加强自身建设,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朱德兼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党所处的环境、地位和担负的责任等,都不同以往。作为第一任中央纪委书记,如何开展纪检工作,一直是朱德思考的问题。
朱德首先从制度和组织建设入手。
1949年12月初,朱德主持召开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工作细则及《关于中央及各级直属党委、总支、支部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的决定》。
1950年1月中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经常办事机关——纪律检查处建立,由安子文兼任处长。
接着,朱德通过一些案件深入了解党内的纪律状况。他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纪律松懈,违犯党纪及违法事件相当普遍;
处分党员时不够慎重,滥用职权;
对私人生活性质的错误处分过重,而对于党员违犯党章、党纪与党的政策和决议及违犯国家的法律、法令等重大问题却注意得不够;
党政不分的现象严重(把党内处分与党外处分混淆起来),以及不按照党章所规定的处分办法处分党员的现象还存在着。
针对这些问题,朱德写成报告上报给毛泽东,毛泽东批示“通报各地”,加强警示。
随着纪检工作的逐步开展,朱德积极发现问题,向中央提出了责成各级党委加强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专职干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分工合作、互相辅助等建议,得到了中央的批准。
1955年5月,朱德卸任中纪委书记一职。在任职的五年零七个月里,朱德领导纪检系统处理了近30万起案件,教育、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著名的“大老虎”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天津地区专员张子善案件也是在朱德在任期间查办的。
朱德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做了大量奠基性和富有开拓性的工作,为党在执政条件下如何加强自身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适应长期执政的要求指明了方向。2016年11月29日,在纪念朱德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时,习近平总书记称赞朱德“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斗争”,这个评价是十分客观的。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研究馆员,本文选自人民日报出版社《淬炼成钢: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