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收入份额是劳动要素参与初次分配的重要体现方式,职工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如何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值得深入分析和检验。以2007—2022年沪深A股非金融类上市企业为考察对象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职工董事能显著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影响机制是职工董事与管理层合谋,提高了代理成本、高管收入份额及现金持有水平,从而促使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增加。进一步还发现,职工董事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关系在国有企业和非两职兼任企业中更显著。研究成果能完善中国情境下职工董事经济后果研究的理论框架,增强对职工董事参与公司治理机制的理解,更是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影响因素的补充,具有理论启示和政策借鉴意义。
[关键词]职工董事;劳动收入份额;监督;合谋
一、 引言
收入分配关系各要素在经济发展成果中分享份额。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收入份额有效反映国民收入中劳动收入所占的比例[1],是劳动要素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重要考量指标[1-2]。努力提高劳动收入份额能保障经济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3],更会对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长期稳定产生深刻影响[4]。因此,探索能提高劳动收入份额的因素是理论界和政策制定部门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关于劳动收入份额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李嘉图。在宏观层面存在一个著名的“卡尔多事实”,它强调总收入中劳动收入份额不变信念,二战后一段时期内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有利证据支持,但20世纪80年代以后无论是欧美国家还是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持续下降均对该“事实”提出强烈反驳[2],使得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因素成为学术界的关注焦点。以企业为考察对象的微观研究发现,数字化转型[4]、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5]等有助于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更多研究发现了降低劳动收入份额的因素,如绿色税收改革[6]、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7]、应用机器人[8]等。另外,有学者发现,提高客户集中度[9]也会导致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
施新政等[1]指出管理者的管理风格会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管理层是员工工资的决策者,这使得考察管理层特征能深入企业内部打开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黑箱,而现有研究对其却较少关注。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是“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它既是员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保障员工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也是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10],近些年逐步得到学术界的关注,但主要是在西欧国家背景下的探讨。中国的职工董事制度与西欧国家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存在强制性的职工董事安排,但仅限于国有全资公司1,而其他类型公司中职工董事为非强制性要求,使得职工董事在中国情境下的经济后果可能与西欧存在较大差异。
职工董事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员工合法利益,以西欧制度背景的探讨虽涉及员工权益保护,但中国制度背景下职工董事在上市公司中是非强制性安排,职工董事能否起到维护员工合法利益的作用,仍需构建理论框架进行深入分析和采取严谨的实证检验。劳动收入份额是劳动要素参与初次分配的重要体现,那么,职工董事是否有助于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本文以2007—2022年沪深A股非金融类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手工收集职工董事数据后,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为存在职工董事的企业匹配对照组样本企业,实证检验职工董事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相较于以往研究,本文有如下几方面的边际贡献:第一,丰富中国制度情景下职工董事的经济后果。中国的制度背景与西欧国家存在显著差异,使得以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为视角,分析和检验职工董事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能有效丰富中国制度背景下职工董事的经济后果研究。且本文发现中国制度背景下,职工董事未能优化监督治理机制,与西欧国家的研究结论存在差异,说明本文研究能完善相关理论框架。第二,有效拓展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因素。两权分离后,管理层是企业经营行为的决策者,能够对员工收入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忽视管理层特征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使得相关研究存在明显不足。本文从兼具员工和高管角色的职工董事方向出发,构建理论框架探究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能极大拓展和完善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因素,是对施新政等[1]研究观点的重要补充。第三,影响机制检验和进一步研究,有助于深层次理解职工董事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之间的关系,更为政策制定者考虑企业层面特征时应用职工董事制度,引导企业提高劳动收入份额提供重要的理论启示和经验借鉴作用。
二、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1. 制度背景
本节主要阐释西欧三个典型国家的职工董事制度,并与我国职工董事制度进行对比。
西欧国家中,德国是最早法定实施职工董事制度的国家。德国对职工董事制度的法律规定较多[11],其中,1952年的《工业宪法》(The Industrial Constitution Act)和2004年的《第三部分法》(Third Part Act)规定,当公司在国内雇佣员工人数超过500名时,员工应被纳入董事会,且公司必须将其董事会三分之一的席位分配给职工代表[12]。发端于1951年的钢铁行业,并于1976年在所有行业正式实施的德国《共同决策法》(Mitbestimungsgesetz,MitBest)规定,在德国工作的员工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一半是职工代表[13-14]。
法国的职工董事制度与德国具有一定差异,其要求设置两类职工代表:员工和员工-股东代表。2006年起,至少持有法国上市公司3%股份的员工具有强制性的法定职工代表权。2013年以来,法国公司被要求为员工在董事会保留席位:如果董事会成员少于12人,则员工在董事会中应有一名代表,如果董事会成员超过12人,且在法国至少拥有5000名员工或在法国及国际上拥有10000名员工,则应有两名职工代表。2015年法国议会通过的关于社会对话与就业的进一步立法(Rebsamen Law),将员工人数的门槛降低至超过1000人。2019年通过的法国公司改革法(PACTE)更是将门槛从12名董事会成员降低到8名[15]。
瑞典的职工董事共同决策制度与其他西欧国家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受1976年颁布并经1987年修订的《董事会代表法》约束。该法具有如下特征:第一,适用于所有员工人数超过25人的公司,这使瑞典成为职工董事门槛最低的国家;第二,瑞典是单层董事会结构,允许设置两到三名职工董事(员工人数超过1000名的公司可设置三名职工董事,目的是限制职工董事的影响力,因为股东可以决定董事会规模);第三,职工董事应始终是公司员工[16]。
职工董事制度在我国主要受《公司法》约束。《公司法》自颁布实施至今经过四次修正和两次修订。2023年12月29日,《公司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之前对于职工董事的规定较为稳定,主要强调国有全资公司的强制性和非国有全资公司的自由安排。具体规定为:第一,“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1;第二,“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第三,其他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第二次修订后的《公司法》对职工董事的规定发生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使得非国有全资公司强制设置职工董事席位存在员工人数的门槛值,而且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使得职工董事参与公司审计监督在法律上具有依据,有助于优化未来我国的公司监督治理机制。
为分析职工董事与劳动收入份额的关系,本文首先绘制职工董事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2的年度均值趋势图(图1)。可以看出,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在2007—2022年范围内总体呈上升态势,与已有研究结论相符[1-2],且职工董事和职工董事占比均值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均值成较完美的共同态势,说明职工董事很可能是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持续上升的重要驱动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职工董事比例均值一直低于10%,说明我国企业董事会中职工董事的声音较弱,这导致职工董事维护员工权益的能力有限,使得职工董事在我国企业中发挥作用的机制可能有别于西欧国家。
其次,本文绘制设置职工董事的样本组和经PSM匹配上的对照组(未设置职工董事,具体匹配过程见研究设计)的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年度均值变化趋势图(图2)。可以看出,设置职工董事样本组的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年度均值虽有波动,但总体呈上升态势,尤其是2012年之后增长态势更加明显。未设置职工董事样本组的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年度均值在样本区间范围内波动较大,且下降态势较为明显。该结果与图1较为一致。职工董事如何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仍需构建理论框架进行详细分析和利用经验数据进行实证检验。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董事会中职工董事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员工利益,这使得职工董事会努力提高员工工资[15]。职工董事提高员工工资的途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职工董事能产生监督效应。股东观视角下,公司治理的基本目标是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优化激励和控制机制,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股本回报[17]。有证据表明,董事会中职工董事利用他们的控制权和投票权能有效改善董事会的整体监督效能[12]。在于职工董事对运营、新项目可行性及新技术的相对竞争优势有更详细的了解,将这些详细运营信息带入董事会,可为商业决策提供辅助,降低公司内部的代理成本,加强对经理逃避责任、领取过高工资的监控,提高企业价值[18],这说明职工董事参与董事会治理对股东利益的保护是有益的。股东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董事的监督职责,需满足职工董事提出的增加员工薪酬的建议,与员工分享更多收益,这有助于提高员工工资在企业收益中的份额。
另一方面,职工董事也会产生合谋效应。主要观点是董事会中职工董事作为管理层的监督者,其最大化提高公司价值的义务与职工董事最大限度地增加员工工资和工作保障的动机存在潜在冲突[19-20]。其中一个关键推论是,允许职工董事在不向公司投资的情况下能够作出以股东利益为代价的影响董事会的决策[12]。Jensen等[19]形象地将职工董事描述为赋予员工“吃掉”公司资产的权力。即通过控制权和投票权,职工董事将与劳动力相关的议题增加到董事会议程中,在董事会讨论中提出不同观点[21],有助于实现以消耗公司资产来提高员工工资和福利的目的。由此说明,职工董事为维护员工利益,可能弱化监督职责,而选择与管理层合谋,进而提高员工工资在企业收益中的份额。在我国董事会中职工董事占比较低情况下,这种现象可能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职工董事可能强化监督机制,获得股东认可,也可能弱化监督机制,与管理层合谋。总之,职工董事以维护员工利益为主要目标。故本文提出如下假设:其他条件不变时,职工董事能显著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
三、 研究设计
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7—2022年沪深A股上市企业为样本,并对样本做如下处理:(1)剔除ST、*ST类上市企业;(2)剔除金融保险类上市企业;(3)剔除财务数据缺失的样本;(4)考虑到我国上市企业中职工董事数量较少,如图1中所示,设置职工董事的样本企业占比一直低于10%,直接将职工董事样本与非职工董事样本作对比可能产生偏误,因此借鉴张娆等[22]的研究,本文选取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10个主要影响指标,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资本产出比、资本密集度、企业年龄、行业竞争程度、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产权性质,进行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处理。具体地,以职工董事为被解释变量,上述指标为协变量,采取最临近距离(卡尺0.01)1∶1不放回的方式进行匹配,保留匹配上的样本数据,作为后续回归样本1。经以上处理后,得到本文研究所需的2802个公司/年样本数据。本文数据主要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并对所有连续变量在两端1%和99%处作缩尾处理。
2. 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企业劳动收入份额(Ls)。借鉴肖土盛等[4]的研究,本文采用本期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现金/营业收入来衡量劳动收入份额。
(2)解释变量
职工董事(Emdir)。借鉴黄炳艺等[10]、Gleason等[12]、Overland等[16]的研究,本文设置虚拟变量,若企业存在职工董事赋值Emdir=1,否则赋值Emdir=0。
(3)控制变量
借鉴江轩宇等[3]、肖土盛等[4]的研究,本文选取企业特征、财务特征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控制变量:企业规模(Size),期末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资产负债率(Lev),为期末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盈利能力(Roa),为净利润与资产总额的比值;资本产出比(Ppe),为固定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值;资本密集度(Captical),为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企业年龄(Age),为企业成立年限取自然对数;行业竞争程度(HHI),赫芬达尔指数指数;董事会规模(Bdsize),为董事会人数;独立董事比例(Idp),为独立董事人数与董事会人数的比值;产权性质(Soe),虚拟变量,国有企业为1,非国有企业为0。由于员工工资受所在地区工资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年度经济形势的影响,本文同时控制省份、行业及年份固定效应2。
3. 模型设计
借鉴黄炳艺等[10]的研究,本文构建模型(1)对上述假设进行检验:
[Lsi,t=β0+β1Emdiri,t+βiControlsi,t+Province+Industry+Year+ξi,t] (1)
模型(1)中,Ls为被解释变量企业劳动收入份额;Emdir为解释变量职工董事;Controls为控制变量;Province为省份固定效应;Industry为行业固定效应;Year为年份固定效应;ξ为残差项。假设检验是将全样本数据代入模型(1)中回归,若Emdir的回归系数β1显著为正,说明职工董事能显著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假设得到验证。本文所有回归均采取异方差稳健标准误(Robust)调整。
四、 实证结果与分析
1. 描述性统计
表1是模型(1)中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企业劳动收入份额(Ls)的最小值0.012显著小于最大值0.619,说明不同企业的劳动收入份额差异较大。职工董事(Emdir)的均值为0.500,说明经过PSM处理后,设置职工董事和没有设置职工董事的样本企业各占一半,有利于后文的对比分析。其他变量的数据分布均在合理范围内。
2. 假设检验
表2是假设检验结果。第(1)列是不加入控制变量和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Emdir的回归系数为0.012,在1%水平显著为正;第(2)列是仅加入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Emdir的回归系数为0.018,也达到1%显著水平;第(3)列是加入控制变量和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Emdir的回归系数为0.013,回归系数大小较第(2)列有所降低,但仍在1%水平显著为正,说明职工董事能显著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假设得到验证。
3. 内生性检验
(1)反向因果关系
考虑到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与职工董事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因此,借鉴王玉龙等[9]的研究,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采用前置一期(t+1)数据替代,将替换后的数据代入模型(1)中回归,结果如表3第(1)列所示。Emdir的回归系数为0.017,在1%水平显著为正。
(2)遗漏控制变量
模型(1)中考虑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主要影响因素,但仍可能存在未考虑的遗漏因素干扰职工董事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关系,因此,本文借鉴潘越等[23]的研究,采用工具变量法处理。具体地,计算企业所在行业、年度及省份职工董事的均值作为工具变量(IV)。首先以职工董事为被解释变量,以IV和模型(1)中的控制变量为解释变量进行probit回归,预测企业设置职工董事的可能性,相关结果列示于表3第(2)列。IV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显著为正,说明IV与Emdir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执行Sargan检验,补充说明工具变量的合理性,结果显示识别不足、弱工具变量的检验值均显著大于16.38,过度识别检验的P值为0.000,由此可知检验结果显著拒绝识别不足、弱工具变量和过度识别等问题,说明IV作为工具变量是恰当的。以IV为工具变量进行第二阶段回归,结果如表3第(3)列所示。Emdir_IV的回归系数为0.024,在1%水平显著为正。
(3)样本自选择问题
工具变量法能有效降低遗漏因素对职工董事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关系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缺失值导致的样本自选择偏差问题。因此,本文借鉴王玉龙等[9]的研究,采用Heckman两步法处理。Heckman第一步需加入排他性约束变量,工具变量法已证明IV的有效性,因此在进行Heckman第一步估计时将上一期的IV和模型(1)中的控制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将本期的职工董事(Emdir)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probit回归,相关结果显示1,IV与Emdir在1%水平显著正相关。根据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计算逆米尔斯比率(IMR),将IMR作为控制变量加入模型(1)中,重新对假设进行检验,结果如表3第(4)所示。IMR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达到显著,说明确实存在样本自选择偏差问题,但Emdir的回归系数为0.007,仍达到1%显著水平,说明考虑样本自选择问题后,职工董事能显著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结论是稳健的。
(4)安慰剂检验
职工董事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关系也可能是非随机因素干预导致。本文借鉴潘越等[23]的研究进行安慰剂检验。具体地,先将解释变量Emdir全部提取出来,然后设置随机数将解释变量随机分配至样本中,与原数据合并后代入模型(1)中回归,若Emdir仍显著为正,说明研究结论确实存在该问题。相关回归结果如表3第(5)列所示,Emdir的回归系数不显著,拒绝职工董事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关系是非随机的假设,说明本文假设依然成立。
4. 稳健性测试
(1)替换解释变量
借鉴黄炳艺等[10]的研究,本文以职工董事比例(Emdir1=职工董事人数/董事会人数)作为解释变量,代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第(1)列所示。Emdir1的回归系数为0.067,在1%水平显著为正。
(2)替换被解释变量
①借鉴肖土盛等[4]的研究,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衡量方式替换为Ls1,用本期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应付职工薪酬变动额之和/营业收入来衡量,然后代入模型(1)中回归,结果如表4第(2)列所示。②用企业所在省份、行业及年份劳动收入份额的均值对Ls进行调整(Ls_adj),然后以Ls_adj为被解释变量代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第(3)列所示。Emdir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在1%水平达到显著。
(3)使用匹配前的数据
以未经PSM处理的原始样本数据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第(4)列所示。Emdir的回归系数为0.009,在1%水平达到显著。
五、 影响机制检验
根据理论分析部分的内容,本节将对职工董事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机制进行检验。借鉴温忠麟等[24]的研究,本文构建如下模型(2)和模型(3)对机制变量进行检验。其中,Ecovar为代理成本、高管收入份额及现金持有水平等机制变量。
[Ecovari,t=β0+β1Emdiri,t+βiControlsi,t+Province+Industry+Year+ξi,t] (2)
[Lsi,t=β0+β1Ecovari,t+β2Emdiri,t+βiControlsi,t+Province+Industry+Year+ξi,t] (3)
1. 代理成本
借鉴刘贯春等[25]的研究,本文构建代理成本的衡量指标Expense,管理费用/营业收入进行计算,以Expense为机制变量代入模型(2)和模型(3)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5第(1)和(2)列所示。第(1)列和第(2)列中Emdir的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显著为正,第(2)列中Expense的回归系数也在1%水平显著为正,而Emdir的回归系数较主假设有所降低,说明代理成本是职工董事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机制变量。即职工董事通过与管理层合谋弱化企业的监督机制,进而提升劳动收入份额。
2. 高管收入份额
本文构建高管收入份额衡量指标HigSal,用董监高工资总额/营业收入进行计算,进一步检验职工董事与管理层的合谋效应。以HigSal为机制变量代入模型(2)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5第(3)列所示。Emdir的回归系数为0.012,在1%水平显著为正,说明职工董事显著提升了高管薪酬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本文补充构建普通员工收入份额衡量指标Emp_Sal,用(本期支付给职工的现金—董监高工资总额)/营业收入,然后检验职工董事提升高管收入份额后是否有助于提升普通员工收入份额和劳动收入份额,分别以Emp_Sal和Ls为被解释变量代入模型(3)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5第(4)和(5)列所示。第(4)和(5)列中HigSal的回归系数均为正,在1%水平达到显著,Emdir的回归系数有所减小,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职工董事通过提升高管收入份额,有助于普通员工收入份额的提高,进而提高了劳动收入份额。职工董事与管理层的合谋效应得到进一步巩固。
3. 现金持有水平
借鉴杨兴全等[26]的研究,本文构建现金持有水平的衡量指标Cash,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资产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进行计算,以Cash为机制变量代入模型(2)和模型(3)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5第(6)和(7)列所示。第(6)和(7)列中Emdir的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显著为正,第(7)列中Cash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而Emdir的回归系数降低为0.012,说明职工董事配合管理层需求提升企业现金持有水平后,能显著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
六、 进一步研究
1. 产权性质
产权性质不仅影响企业的资源禀赋,更能塑造企业的治理结构[26]。国有企业具有所有者缺位等特征,因而在国有产权条件下,管理层受到的监督机制可能更弱,使国有企业面临更严峻的代理问题[10],职工董事与管理层合谋的机会更多。同时,国有企业具备强外部资源获得能力[26],使得职工董事参与员工工资决策时,具有更强的工资支付能力。故本文预期职工董事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作用在国有企业中影响更显著。根据产权性质将样本企业分为两组,依次代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6第(1)和(2)列所示。Emdir的回归系数在国有企业组中(Soe=1)显著为正,而在非国有企业组中(Soe=0)不显著,组间系数差异检验(Chowtest)的P值为0.000,说明职工董事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作用在国有企业中更强,与预期相符。
2. 两职兼任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简称两职兼任)体现了董事会中权力的分散程度。在我国“一股独大”现象明显[27],董事长或总经理往往由大股东委派,代表股东利益,其能对管理层产生强监督作用。两职兼任情况下,董事长的权力更大,更能遏制职工董事与管理层的合谋行为。且在两职兼任情况下,更易发生董事会决策一言堂现象,使得职工董事为员工利益发声机制大打折扣。因此,本文预期职工董事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作用在非两职兼任的企业中更显著。设置虚拟变量Dual,当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时赋值Dual=1,否则赋值Dual=0,将样本企业分为两组,依次代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6第(3)和(4)列所示。Emdir的回归系数在Dual=0的组中显著为正,而在Dual=1的组中不显著,组间系数差异检验(Chowtest)的P值为0.000,说明职工董事能显著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作用在非两职兼任的企业中影响更大。与预期相符。
七、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分析和检验职工董事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关系,结果发现:职工董事能显著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检验其中机制发现,职工董事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更可能是通过与管理层合谋而实现,代理成本、高管收入份额及现金持有水平的提高在两者关系中发挥了渠道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职工董事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高作用在国有企业及非两职兼任的企业中更显著。
据此,本文如下几个方面的政策启示:
第一,应充分利用职工董事参与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作用。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考虑到资本逐利动机及工资增长滞后于企业收益增长的现实,落实到企业层面应尽可能地提高员工工资在企业收益中的占比。现有研究主要探析的是导致企业劳动收入份额降低的负面因素,这虽对遏制掣肘因素具有重要启迪作用,但探究能更大范围和力度地助推并显著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积极因素更具政策含义。本文发现职工董事参与能正向赋能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有力支撑了2023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公司法》关于职工董事的修订。但修订后的《公司法》未在职工代表席位数量或占比上予以明确规定,说明在法律实施一段时间后及时评估法律效果、补充法规政策指引,引导企业在高管层设置更多的职工代表席位以更好地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在操作上仍具有较大空间。
第二,本文发现职工董事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更可能是与管理层合谋、满足管理层需求后的策略性行为,即职工董事未能起到强化公司监督治理机制,原因可能在于职工董事在公司高管层的声音太弱,若想维护员工利益需要其他管理层的配合支持,也可能是因为职工董事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不匹配。因此,让职工董事不忘初心切实维护员工利益,更能坚守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一是增加职工董事发声的机会和提高其在涉及员工利益时职工董事表决权的权重,二是设立员工股权池,赋予职工董事分享更大份额的股权收益,有效激发职工董事参与公司治理,追求公司长远发展目标,让职工董事制度更好地发挥员工信息传递和高管公司治理的双重功能。
第三,在应用职工董事赋能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及公司治理机制时,应充分考虑企业内部因素特征,尤其是所有权和管理层权力集中度等。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使得董事监督职能有效性关系着公司治理环境的优劣,强化职工董事监督职能,能完善对管理层的治理监督机制,缓解管理层的代理问题。管理层权力集中度可能会影响职工董事为员工利益发声,尤其在民营企业中,大股东委派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会更加重视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忽视员工利益,因此,降低董事会中权力集中度能避免一言堂现象,董事会决策可以综合更多经营信息,这不仅能优化董事的监督治理职能,更能让职工董事为员工利益发声,实现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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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琼琼,女,硕士,洛阳理工学院会计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财税政策与资本市场,劳动经济学。
(收稿日期:2024-02-21 责任编辑:苏子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