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洁
2024年3月,美国密苏里州一所高中附近发生袭击事件,一名女孩将另一名女生殴打至颅骨骨折、脑部出血。同月,美国马里兰州检察长布朗公布了多个马里兰大学“兄弟会”和“姐妹会”组织的霸凌行为,涉及殴打、灌酒,逼迫新成员躺钉子、吞活鱼等行为……
在美国,校园欺凌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美国独立调研机构皮尤研究中心在2022年秋季对有18 岁以下子女的美国父母进行的调查发现:欺凌问题被列为父母最为担忧的一大儿童问题。为治理这一问题,美国联邦政府发出反校园欺凌倡议。至2015年,全美50个州都出台了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案。美国如何从立法层面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问题?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休斯敦华人律师陈文,她以得克萨斯州为例(以下简称“得州”),分享了美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校园欺凌在美国广泛存在
《留学》:当下,校园欺凌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教育难题。美国在这方面的整体情况如何?
陈文:美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生活在这里的人肤色各异,穿着打扮、宗教信仰和价值观也不同。而且,在自由的氛围中,美国社会还存在着为数不少的 LGBT 群体(性少数群体)。复杂的社会构成、美式放养型的家庭教育,再加上未成年人思想开放、个性张扬、较少约束,导致歧视和欺凌现象在美国校园里经常性地发生。据相关统计,美国约有五分之一的学生曾遭遇过校园欺凌,中学生尤多。其中,很多遭遇过校园欺凌的学生认为欺凌还会继续。
《留学》:只有准确界定和评估欺凌行为,才能更有效地预防和干预欺凌行为的发生。在美国,法律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陈文:以得州为例,与校园欺凌行为相关的法 规 主 要 是《得克 萨 斯 州 教 育法》(Texas Education Code)。其中对于“校园欺凌”的定义是“一名或多名学生利用权力不平衡针对另一名学生的单一重大行为或行为模式,涉及书面或口头表达、通过电子方式表达或满足本节规定的适用性要求的身体行为,并且已经或将会造成学生身体伤害、损坏学生财产,或使学生合理担心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足够严重、持续或普遍,以致该行为或威胁为学生造成恐吓、威胁或虐待的教育环境;严重扰乱教育过程或教室或学校的有序运作;或者在学校侵犯受害者的权利;包括网络欺凌”。目前,报告的欺凌事件中,欺凌行为主要表现为嘲笑、起外号、攻击性辱骂、传谣言、推搡、乱挤、绊倒、吐口水、将他人隔离在某些活动之外等等。
以经济管控,用法律惩治
《留学》:校园欺凌该如何预防,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美国在预防欺凌行为方面,做出了哪些法律规定?
陈文:美国 1964 年通过的《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第六章规定:在美国,任何人不得因种族、肤色或国籍而被排除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任何计划或活动之外、被剥夺其福利或受到歧视。通俗来讲,就是美国联邦政府以经济利益为手段引导各州管控歧视或者欺凌行为——一旦学校发生此类行为,将无法获得联邦政府的财政支持或援助。这就督促学校制定校规,采取相关措施,阻止欺凌行为的发生。尤其是公立学校,他们通常需要向州政府或者联邦政府申请资金。
其他法律也有类似规定,比如,1965年通过的《中小学教育法案》(ESEA)。得州教育局(TEA)据此实施书面程序,为家长提供公共机构、其他个人或组织接收和解决涉嫌违反教育计划和服务管理行为的投诉的方法。
根据要求,得州学区必须制定有关欺凌的政策。学区政策必须包含关键政策和程序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禁止欺凌和报复的声明,通知指控的受害者和被指控的欺凌者的父母或监护人的程序,关于学生应采取行动以获得帮助和干预以应对欺凌行为的声明,关于为欺凌受害者或目击者或参与欺凌行为的学生提供的咨询选项的声明、报告和调查程序,与残疾学生纪律有关的规定和对学区政策如何在学区内宣传的要求。学区政策的最低标准包括:通过关注学校氛围和在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建立健康的关系来强调预防欺凌;建立一个委员会,通过重点关注预防、健康和保健来解决欺凌问题;要求学生接受有关建立关系以及防止欺凌和网络欺凌的指导;强调鼓励学生对欺凌事件的报告,包括匿名举报;要求学区收集学生调查数据并利用结果制定行动计划,以解决学生的担忧;要求学区制定一种方法来评估欺凌事件,并确定学区对事件的反应。
《留学》:校园欺凌作为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包含着不同程度的欺凌行为。而欺凌行为被判定的严重程度是采取相应惩罚措施的重要前提。具体来说,美国对于欺凌行为有哪些惩罚措施?这些措施对不同年龄的青少年是否会有差异?
陈文:《得克萨斯州教育法》明确,“有害、威胁或暴力行为”包括言语威胁、自残威胁、欺凌、网络欺凌、打斗、使用或持有武器、性侵犯、性骚扰、约会暴力、跟踪或攻击,可能会引发:校内停学、校外停学、学生被开除或转入纪律替代教育计划或少年司法替代教育计划等等。
如果欺凌行为触犯法律,则欺凌者要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例如,《得克萨斯州刑法》(Texas Penal Code)将人身攻击和骚扰纳入刑法管辖范围内,明确如果意图骚扰、骚扰、惊吓、虐待、折磨或令他人难堪,则该人构成犯罪。其中,人身攻击(Assault)指的是:故意或鲁莽地对他人(包括该人的配偶)造成身体伤害;故意以即将发生的身体伤害来威胁他人,包括该人的配偶;或者当一方知道或有理由相信对方会认为这种接触具有冒犯性或挑衅性时,故意与他人进行身体接触。骚扰(Harassment)指的是:发起交流,并在交流过程中提出淫秽的评论、要求或者建议;以一种足以引起别人合理认为受到威胁的方式,威胁对该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该人、该人的家庭成员或该人的财产实施犯罪行为;以合理可能引起接收报告人警觉的方式,传达他人已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的虚假报告,而该报告的传达者明知该报告是虚假的;导致他人的电话重复响起或以匿名方式重复进行电话通信,或以合理可能骚扰、惊慌、辱骂、折磨、难堪或冒犯他人的方式进行;拨打电话故意不挂断或者断开连接的;故意允许他人使用其控制下的电话来实施本节规定的犯罪行为;或者以相当可能骚扰、烦扰、惊慌、虐待、折磨、难堪或冒犯他人的方式重复发送电子信息。
在得州,刑法一般管控的是17岁以上的人。如果10—16岁之间的孩子出现触犯法律规定的行为,一般由少年专属法庭处理,对其处罚措施比成年人稍轻一些,例如,接受一年的行为观察或社区服务——如果在这一年内没有再发生欺凌情况,一年之后将免于处罚;而如果再发生类似情况,就要按照相关的少年法庭的判决接受处罚。
网络欺凌的认定与处罚
《留学》:数字时代,随着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通过电子渠道进行的网络欺凌,逐渐成为全球儿童青少年面临的共同问题。皮尤研究中心在2022年对美国13—17岁的青少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近一半的美国青少年在现实中遭受过网络欺凌。对于网络欺凌行为,美国法律是如何认定及处罚的?
陈文:《得克萨斯州教育法》对于“网络欺凌”的认定是:通过使用任何电子通信设备进行的欺凌,包括通过使用蜂窝电话或其他类型的电话、计算机、相机、电子邮件、即时消息、短信、社交媒体应用程序、互联网网站或任何其他基于互联网的通信工具。目前,网络欺凌主要以传播谣言和恶性评论的形式出现。
在得州,有一项专门针对网络欺凌的法律,即“大卫法”(Davids Law)。这一法律源于一个名叫David的孩子的遭遇。2016 年1月4日上午,David被发现死在他父母位于得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市的家中,年仅16岁。在此之前,他遭受了数月的网络欺凌,其中包括通过Instagram向他发送残酷的评论、群组文本以及视频。
Davids Law最初经由得州参议院2017年第179号法案通过,后来被编入得州教育法和刑法典,为保护网络欺凌受害者建立了框架。Davids Law要求每个公立学区将网络欺凌纳入其学区政策,并采用和实施全学区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规定:禁止欺凌学生;禁止对任何提供欺凌事件信息的人进行报复;制定学生可以采取的行动,以获得针对欺凌行为的帮助和干预;为欺凌行为的受害者、施暴者和证人设计可用的咨询选项;制定向家长和监护人通知欺凌事件的程序(在欺凌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受害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学校官员还须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涉嫌欺凌者的家长或监护人);为学生创造一种匿名举报欺凌行为的方式;制定调查和核实举报的欺凌事件的程序和时间表;禁止对欺凌行为受害者以及使用合理自卫应对欺凌行为的学生采取纪律处分;确保欺凌残疾学生的纪律符合联邦法律,包括《残疾人教育法》。
这项法案在 2019年得州立法更新(第86届会议)时进行了修改,影响了公立学校:所有公立学校都必须教授数字公民知识,包括网络欺凌的刑事后果;通过健康课程进行自杀预防培训;扩大匿名报告范围,为学校工作人员提供匿名“报告渠道”。
留学生需要谨言慎行
《留学》:美国一直是中国学生的留学热门目的地,中国留学生人数多年位居美国国际留学生人数榜首。当这些在美留学的学生遭受欺凌时,应该如何应对?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陈文:对于中国留学生而言,我认为应对校园欺凌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新的国家,面对新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规则,适应起来非常不容易。为此,我建议留学生谨言慎行,尤其不要太突出自己的民族特点。在美国,外表、种族、性别、宗教、性取向、肤色等,都可能成为欺凌的原因。尤其是一些年龄较小的留学生,在学校里低调一些比较安全。
美国总是有些人对中国人不太友好,留学生可能会无缘无故被吐口水或者骂一句,抑或收到一个不好的手势。我的建议是,尽量避开这些人,不要与他们对视,直接离开去往人多的地方。如果你与他们对视,他们会认为你在挑衅,从而立刻追上来打你。还有就是尽量不要独来独往,多与同学交流,多参与学校和同学组织的活动,尽快融入当地文化,适应当地的生活方式。当然,一旦遭受欺凌,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如果情况严重,就要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