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调取浙江省某三甲医院近3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标的相关数据,结合国家政策文件以及医院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分析该院“三医联动”“六医统筹”的改革成效。结果表明:改革两年后,门急诊均费(不含体检、核酸检测)369.79元,下降1.25%;住院均费为12806.66元,下降8.85%;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占比55.61%,增加8.63%;药占比23.62%,降低9.64%;检查化验收入占比19.03%,下降6.12%;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支出)108.54元,上升0.08元;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5.38元,上升8.91%;门诊住院患者满意率99.48%,上升1.51%。结果表明:实施“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政策,能够促进公立医院以公益性为导向,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三医联动” “六医统筹” 浙江省某三甲医院 改革成效
中图分类号:F061.3;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6-240-02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联结医保、医疗、医药三者的枢纽平台,是医疗体制改革的核心。2020年5月,浙江省卫健委发布《浙江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浙医改联席办【2020】2号),开启综合医疗体制改革,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遵循“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强化“医院、医生、中医”统筹发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本研究以浙江省某医院为例,分析改革成效,并提出应对措施,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一、定义
“三医联动”即指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三者联动,通俗的说是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领域联动配套改革。“六医统筹”是指推进医保、医疗、医院、医药、医生和中医的统筹,其涵盖医疗卫生行业改革的方方面面。
本文通过收集和整理近年门、急诊均次费用(不含体检、核酸检测)(元)、住院均次费用(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元)、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不含药品收入)(元)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等相关数据分析改革成效。
二、资料与方法
(一)资料来源
利用浙江省某三级专科医院的病案统计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从中分别提取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相关医疗基础数据。
(二)数据统计方法
根据医院系统调取相关基础数据,针对门、急诊均次费用(不含体检、核酸检测)(元)、住院均次费用(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元)、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不含药品收入)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等指标逐年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最后对各年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三、结果
(一)公立医院改革指标相关数据分析
门急诊均次费用,即医院全年所有门、急诊病人在该院门、急诊过程中所发生费用的平均数。住院均次费用,即医院全年所有住院病人在该院住院期间所发生费用的平均数。门、急诊均次费用和住院均次费用是患者看病费用昂贵与否的直接体现。在既定的住院患者收治标准下,门、急诊均次费用和住院均次费用的降低间接反映出医疗效率的提高。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是指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百分比。适当调整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促进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利于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能力水平的提高,利于提升医疗机构整体的医疗服务能力。药占比表示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例,是卫生监管部门用以评估患者医疗负担的参考指标,降低药占比有助于激励医院提高医疗产出,提升医院的运行效率。近年来,通过制定基药目录、医保药品目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零差价和合理用药考核等精细化管理手段,医院药占比指标实现了大幅下降,药品费用的支出显著减少。检查化验收入占比表示医疗机构中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例。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高,药占比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总体降低,意味着“以药养医”“以检养医”盈利模式的转变,以及对医务人员高强度、高难度技术劳务价值的充分肯定,是公立医院服务理念和人才理念的理性回归。
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指获得一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成本(不含药品支出)。指标越低,说明成本管控越好,医院运行效率越高。在医院的绩效考核方案中,将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作为最核心的考核指标。
2021年,门、急诊均次费用(不含体检、核酸检测)374.85元,同比增幅0.1%,略有上涨;住院均费为12836.6元,同比下降8.64%,大大降低了老百姓住院看病的医疗费用。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占比52.16%,同比增加1.89%;药占比25.09%,同比降低4.02%,药品集中采购后,降低了老百姓看病的药品费用;检查化验收入占比20.37%,同比增加0.49%。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支出)106.81元,同比下降1.52%。医院收不抵支现象依然存在,医院良性运营仍有压力,但整体而言医院发展态势良好,对地方财政拨款的依赖有所减弱。该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医疗支出费用(不含药品支出)低于全省平均值,医院的成本管控相对较好。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5.39元,同比增加9.11%。门诊住院患者满意率98.99%,较上一年上升1.01%。
2022年,门、急诊均费(不含体检、核酸检测)369.79元,比2020年下降1.25%;住院均费为12806.66元,比2020年下降8.85%。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占比55.61%,比2020年增加8.63%;药占比23.62%,比2020年降低9.64%;检查化验收入占比19.03%,比2020年下降6.12%。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支出)108.54元,比2020年上升0.08元;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5.38元,比2020年上升8.91%。门诊住院患者满意率99.48%,较2020年上升1.51%。
“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后,门急诊均费(不含体检、核酸检测)和住院均费双双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占比连续增加,药占比连续下降,检查化验收入占比总体下降,医院医疗收入结构逐步调整;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支出)总体稳定,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上升。总体而言,改革在降低老百姓看病支出和改善医院收入结构两方面效果明显。
四、讨论
(一)“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成效
近几年改革推进的过程中,尽管有疫情的不断袭扰,改革的各项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地开展,改革在有些方面的成效依然显著。通过药品集中采购,该院有效降低药品费用支出,药占比逐年稳定下降,同时门、急诊均次费用和住院均次费用均降低,患者就医负担减轻。通过医疗服务项目改革,拓展医疗服务范围和领域,适度合理提升复杂型治疗项目的价格,促使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逐年增加,部分程度抵消因取消药品加成导致的医院医疗收入减少。
改革推进两年后,部分问题尚未能解决,表现最为突出的是医疗成本控制不理想。2021年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降至106.81元,但2022年形势反转,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增至108.54元,相比改革前略有增长。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相比改革前增长0.44元,在一定程度推高了医疗成本。虽然政府财政拨款能发挥出改善公立医院的经营状况的作用,但是公立医院从加强自身财务管理方面着手,实现更为积极稳健的经营目标亦不可忽视。
医院应结合业务开展的特征,选取合理的财务分析方法,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对实际运营的收支结构以及包括卫生材料和医疗设备在内的资产周转率进行系统梳理,通过横向和纵向两条线的对标分析,掌握医院运营和发展过程中医疗收入构成比例、医疗支出构成比例和存货变现能力,优化收入结构,减少不合理成本支出,降低存货资金占用率,促使各项经营业务和经济活动有序、高效进行。
(二)“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经验总结
1.加大药品耗材管理力度。该院积极推进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不断扩大国家组织的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对未纳入国家组织和使用的部分用药量大、金额比较高的药品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促使药品价格大幅度降低,患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药占比连续降低。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落实处方审核、处方点评等工作措施,做到用药合理、有效、经济、适当。
2.采用DRGs点数法支付模式。采用DRGs支付模式有利于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同时,还可以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将疾病划分为不同的诊断组,处于同一诊断组内的疾病诊疗费用基本相同。对于医院来说,可以根据病种来进行治疗,有效避免了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等情况,实现了医疗费用的下降,同时还可以缩短病人的住院天数,实现医疗服务效率的改进。DRGs支付模式有助于提升医疗付费的透明度,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实现医患之间的信任度,医保机构、医疗机构、政府机构等各司其职,确保疾病诊疗以及费用的更加合理。
3.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调价原则,降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该院提高了森田治疗、作业疗法、经颅磁治疗、多抽搐电休克治疗等相关治疗费用,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不断提高,促使医生工作心态逐渐转变,激发医生工作热情,努力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专业、更加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大力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医疗费用总量控制、群众总体受益的前提下,该院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方式增加医院可支配收入,用于公立医院薪酬分配,落实薪酬水平和总量与医疗服务收入、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因素挂钩,与药品、耗材和检查化验收入脱钩,积极探索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配自主权,允许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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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蕾(1988—),女,管理学学位,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医院管理政策研究,公共卫生管理政策研究,卫生经济,人力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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