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昕
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并对此进行了一系列部署。
说到新质生产力,绕不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问题。当下,生产力的要素已经随着科技进步发生了一些本质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特征和新内容”。这些新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新组合将极大地推动生产效能的提升。同时,我们的生产关系也需要积极适配这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求,对于空间规划与管理而言也必须积极调适,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适配的空间载体和空间治理模式创新。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如何落实到城市空间上?在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当下,城乡规划需要作出哪些调整和应对?
空间是一个容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下的社会经济活动都在这个空间容器里。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城市生活,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让这些人的空间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
以往,我们在探讨人的需求时是将人作为一个整体。进入到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关注每一类人、每一个群体,甚至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空间规划的意义就是统筹资源保护与空间利用,尽可能满足生产力发展的空间需求。
在工业革命之前,英国的家庭作坊几乎都是“前店后厂”,工业革命带来的劳动工具变化提升了生产效能,也改变了职业与居住的关系和城市的面貌。大机器生产也引发了环境和社会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出台《公共卫生法案》,推动了现代城市的功能分区,对工业、居住、休憩等城市功能进行划分,为人们的生活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时代发展到今天,随着各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新服务的出现,城市中的产业结构、空间结构都在悄然发生变化,以往严格分区的空间关系也已经不能适应时代进步与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时候的空间生产(专业术语,强调人类对空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空间在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与新质生产力推动下的生产要素需求变化以及生产关系调适都有关系,需要我们在空间上有新的供给。
规划和管理的目的最终是要赋能社会进步和发展。从空间看,可能并不会涌现出各种新的空间要素,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需要,空间规划更多的是创新空间要素的组合模式,提高空间效能,聚集创新人群,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创新产业,提供创新应用场景等。而规划管理也面临着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诸如适配新技术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调整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和机制等,促进新经济模式带动社会经济发展。例如,以往为了抑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的破坏,我们只能划定保护范围,禁止各种建设行为,而现在,可以通过新技术将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在保证自然与生态可持续的前提下允许一定的人类活动,从而创造出更加宜人的空间要素组合,形成新的应用场景,促进经济发展。
在一些农村地区,农业生产方式的进步让以往紧密的农村宅基地与农田之间的空间联系疏远,农民增收渠道多元化,农文旅、农家乐等新经济场景的出现增进了村庄与自然景观之间的联系需求,分布式能源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普及也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未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逐步深入,村庄的选址和形态也将进一步调整。
所以,空间生产与新质生产力之间一定是相互促进、相互适应、相互推动的关系。新质生产力所需的空间不是一种全新的空间形态,更多的是各种空间要素的新组合方式,支持新的发展理念和各种新的经济场景,通过空间生产优化生产力各种要素的布局,协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从而产生新场景和新服务,激发城乡经济活力,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愿望,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
面对上述目标,对空间规划而言,首先要寻找和遵循空间与发展新质生产力之间的客观规律,不能就空间论空间,要考虑空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重新构建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规划底层逻辑。在新技术的支撑下,我们应该从基于土地的二维思维转到基于空间的系统性、互联性的三维空间规划思维,要把空间生产和空间使用结合起来,充分释放空间要素立体组合新模式。
具体来看,我们完成一张规划蓝图之后,不仅要计算建设量的多少、测算投资规模,还应该有能力测算这个区域未来可以增加多少就业和税收,减少多少碳排放、居民的健康情况是否能得到改善……这才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目标。如果不能支撑新的经济场景,没有新的经济活力进入,空间规划和建设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其次我们的空间治理也需要与新质生产力、空间场景的新需求相适应,这也是生产关系适配工作的一部分。空间治理的政策逻辑应该服务于这样的目标——通过空间生产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结合行业标准、指南、规范等的更新,把空间治理与新质生产力、生产关系组合起来,建构空间与新制造、新业态、新服务发展的时空关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新质生产关系的形成。希望空间治理可以从“亩”进化到“立方米”,城市中空间规划的标的可以不再是土地利用,而是三维空间和其中的应用场景和行为,是生产关系适配生产力的空间底座,是空间呈现的全部价值。
(本文作者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