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铭俊
一段时间以来,“内卷不如外拓”“不出海就出局”成为许多中国企业的共识,海外投资布局的步伐明显加快。2017年全球贸易冲突初起之时,不少中国企业选择放慢出海速度,对外直接投资规模遽然缩减,而今天外部环境更加严峻,中国企业却选择迎难而上,加速出海,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是唯一的动因吗?我们认为,现阶段中国企业的新一波“出海潮”是符合全球经济发展规律的现象,同时中国企业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也需要有新的突破。
第一,分析经济指标发现:中国企业出海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是符合客观规律的主动选择。
从GDP看,我国经济底子薄但追赶快,从1978年的0.15万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17.52万亿美元,世界排名连续14年位列世界第二。但是人均GDP仍然不高,2019年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2022年为1.27万美元,排名世界第63位,表明中国经济仍有较大增长空间。研究发现主要发达国家多在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之后迎来企业出海高峰(美国为20世纪70年代,日本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企业也在这一阶段步入出海高潮,呈现一致规律。
从外贸依存度看,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在1990年-2010年间先升后降,与全球总体走向基本一致。冷战结束后全球进入“超级全球化”黄金期,中国外贸依存度也快速提升,2006年达到历史巅峰64.48%,国内企业借助对外贸易完成原始积累。2010年之后我国外贸依存度在波动中逐渐下降,这既是由于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受阻、主要贸易伙伴需求疲软,也是我国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结果。当前中国外贸依存度(约35%)高于美国(约20%),与英、法大致相当,经济结构总体合理。
从对外投资与利用外资看,1990年-2000年中国以“引进来”为主,“以市场换技术”,实际利用外资额从1990年的102.89亿美元猛增至2000年的593.56亿美元。2001年-2016年以“走出去”为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从2001年的69亿美元飙升至2016年的1961亿美元,分布于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6年至今我国维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均衡,巩固双向投资大国地位。
企业发展与国家经济有密切关系,出海速度与国家发展水平紧密相连。根据《财富》2023年世界500强企业名单,拥有500强企业数量最多的第1-4名国家依次为中国、美国、日本、德国。同时根据联合国贸促会《世界投资报告》和我国商务部数据,2022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第1-4名国家依次为美国、中国、日本、德国。而这4国同样是2022年、2023年GDP总量的全球前4强。这表明:当一国的经济体量越大,该国企业的实力越强,开拓国际市场的需求和能力也越高,对外投资也会不断增加,这是符合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的客观现象。
第二,总结中国企业出海历程发现:中国企业经历了三波“出海潮”,比西方发达国家“后发出海”,由此产生独特的优势和挑战。
第一波出海潮是2001年-2008年,中国企业优势在于劳动力成本和制造能力,以产品出口、OEM/ODM代工形式进入全球产业链的生产环节,出海目的是获取经济利润。第二波出海潮是2008年-2016年,中国企业优势在于完成资本积累,不再满足于做“全球代工厂”,跨国并购成为出海主要形式,出海目的是获取核心能力,实现生产成本最小化。第三波出海潮是2016年至今,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催生产业集聚和产能扩张,中国企业优势在于充分市场竞争中迭代出来的核心技术、供应链管理能力、商业模式,出海拓展国际市场是符合发展规律的“必选项”,出海目的从“产品出海”转变为“产业出海”。
中国企业的三波出海潮都呈现出“后发出海”的特征。第一波出海潮时,最后一波超级全球化已近尾声,国际经贸格局基本成熟,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已经度过了经济快速增长期,此时中国企业刚刚走出国门,第一次同西方跨国企业同台竞争。第二波出海潮时,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乏力,但此时中国企业正在转型升级,主动寻求更高水平的海外拓展。第三波出海潮时,“逆全球化”思潮盛行,全球宏观经济不稳定性增加,对外投资环境日渐不利,出海力度到达顶峰的中国企业面临严峻压力。
“后发出海”对中国企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从机遇的角度看,首先,通过第一波出海潮承接发达国家产业梯度转移、第二波出海潮大规模跨国并购,中国企业形成完整、高水平制造业体系,与国际规则对接,为后来的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超越奠定基础。其次,传统国际经贸格局的弊端逐渐显露,全球治理体系亟待变革,需要新兴经济体发出更强声音,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的响应,进一步彰显负责任大国身份。但从挑战的角度看,中国没有参与现有国际经贸格局的形成过程,不仅不是当前经贸规则的“制定者”,甚至常被误以为是“挑战者”,遭受了西方跨国企业所未曾经历的遏制与打压,这就要求中国企业有更强能力、更高智慧,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正当发展权利。
由于技术迭代持续加速、高精技术不断突破、全球经济格局日益呈现区域化发展的特征,各国都在加快调整产业布局,抢占未来发展先机,由此判断:当前正处于全球产供链调整的重要窗口期,中国企业应当凭借第三波出海潮完善全球产供链布局。
第三,走访调研企业发现:当前第三波出海潮的新特征显著,在当前全球经济格局充满挑战的情况下,中国企业需要大力提高战略布局、国际化运营的能力。
当前的第三波出海潮发生以下显著变化:
出海主要方式更多从跨国并购变为绿地投资。根据商务部数据,在前两波出海潮中,并购在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中的占比都比较高,2008年一度高达54%,2016年也达到44.1%,但随后逐年回落,2022年仅占9.3%。相反绿地投资规模不断提升,根据2023年11月欧盟中国商会发布的报告,绿地投资已取代并购成为中企对欧投资的主流模式。
海外投资主要地区从美欧重返东盟。第一波出海潮时,我国企业能力尚有不足,流向美欧的对外直接投资数量很少(2008年占比均不到1%),去往东盟则优势较大(2008年占比4.44%)。第二波出海潮时,为了获取能力和资源来弥补自身短板,流向美欧的对外直接投资占比大幅上升(2016年对美国直接投资占比8.67%,对欧盟直接投资占比5.1%),相比之下对东盟直接投资基本趋稳(2016年占比5.24%)。但是第三波出海潮的中国企业能力更为健全,东盟市场可以承接中国企业的产能外溢,也需要借助中国的产业梯度转移实现自身发展升级,叠加2016年后美欧加强对中企投资的安全审查等举措,投资风险加剧,共同导致东盟成为第三轮出海潮的热门地,占比直线飙升(2022年占比11.43%),对美欧直接投资占比则大幅下滑(2022年对美占比4.48%,对欧盟占比4.23%)。
当前中国企业出海过程中存在三类共性痛点,需要进行针对性应对:
一是合规。企业出海常遇到的合规风险有: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ESG相关规则(废物处理与排放、员工发展与福利、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等)、财务相关规则(会计、税务、审计等)、与地缘政治因素相互交织和贸易保护主义的规则与措施(双反调查等)。近期炒作的“产能过剩”论,也很可能出现针对中国企业的特定限制条款。
企业在驾驭海外市场复杂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方面,面临的主要挑战有:一是中国企业在产品研发、产能扩张、市场开拓方面比较擅长,以快速响应、高性价比为出海主要打法,但有的企业对投资地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成为走出去的短板;二是有些针对中国企业的合规审查与地缘政治因素相交织,企业难以预判和应对;三是有些规则从审议到落地有一定的时间,中间会有不确定性,企业普遍缺少信息,也难有能力跟踪立法过程进展,无法预测将有哪些具体举措会对自身带来直接影响。
对此,建议企业积极寻求政府和专业机构的支持,在规划出海战略时,把对规则和法律保护列为重要的着力点。在国际贸易政策的研究方面,当前频频出现以“反补贴调查”作为遏制中企的工具,但实则WTO针对“行业补贴”的定义有详细界定,个别国家指控的所谓中国补贴项目根本站不住脚。又如过去10年欧洲发布了12项ESG监管政策,内容涵盖可持续金融、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股东权利、绿色协议等,需要逐一研究,掌握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另外,企业要积极寻求法律支持,特别是涉外法律智囊库,在审查国际贸易合同、注册海外商标/专利、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代理双反调查等方面聘请专业团队,在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中降低合规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二是布局。从中国企业长期发展来看,需要充分认识全球布局的趋势,进行相应准备。部分实力强、起步早的中国企业已经走在出海前列,具有技术和产业优势的企业“单兵独进”的多,选择产供链的垂直布局模式,通过整合、并购等方式,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控制,形成内部供需关系。这种模式在现阶段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保护核心技术、抵抗行业周期性,但长期来看也存在投资成本加重、难以聚焦重点等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复杂的宏观环境下,垂直布局在海外触发的风险越来越大。
企业要看清形势、调整认知,重视研究长期全球布局的产供链模式。众多跨国巨头企业采用全球布局模式,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专业分工,自己聚焦产业链特定环节。全球布局有利于企业分散风险,提高创新性和灵活性,尤其是随着各国纷纷动用贸易工具力争将新兴产业的供应链留在本国,垂直布局不利于企业在海外市场融入当地产业生态、获取当地政府支持。从垂直布局到全球布局,对企业的管理能力、人才储备、风险预案、合作伙伴选择都提出完全不同的要求,企业需要早做准备,规划从海外销售布局向海外生产布局、海外研发布局进化,在具体合作方式上积极创新,强调共赢思维,探索与海外研发合作机制,共享技术和用户大数据,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投放产品等。
三是区域。不少企业将欧洲视为出海战略高地,需要提高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欧盟中国商会发布的《2023/2024中国企业在欧盟发展报告》显示,欧洲在中国企业海外布局和投资目的地中的重要性持续上升,是大量中国企业出海战略中的“必争之地”,主要原因在于欧盟市场对建立品牌知名度和树立企业国际形象的重要性,欧盟在新兴领域如数字和绿色经济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以及欧盟的供应链、人才、配套设施等产业基础有望高质量赋能企业增长等。但是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欧运营面临越来越多的保护主义挑战,要获得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性的待遇形势日益严峻。
对此,企业可考虑更为灵活的进入策略,例如通过伙伴式并购、外部合作等方式进入欧洲市场。伙伴式并购如2010年吉利并购沃尔沃,吉利采用充分授权的思路,与并购对象做“伙伴”,在研发、采购等环节采用内部合作模式,以较低成本、较小冲突进入欧洲市场;外部合作如2023年斯特兰蒂斯与零跑汽车合作成立合资公司,零跑专注技术研发,合资公司负责在海外市场的销售和制造,零跑由此大幅降低了开展国际化业务的成本。德国、法国是欧洲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近期习近平主席访法和朔尔茨访华持续推进中德、中法关系走热,是引导中资企业赴德法投资的良好契机。德国连续49年是中国在欧洲最大贸易伙伴,2023年德国对华直接投资达到119亿欧元,占其海外投资总额的10.3%,中德可以在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制造、电气工程、化工、绿色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双边投资。法国是中国在欧盟内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实际投资来源国,习近平主席访法成果丰硕,未来中国企业参与中法在生物技术、医疗、人工智能、食品、服贸、数字化等方面的合作将大有可为。
(本文第二作者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研究员皮鑫)责任编辑:张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