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思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指为城乡非公有制经济和无固定职业的居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建立的一项全民、全覆盖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了社会保障的均等化和全民化,为城乡居民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这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社会保障的再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面向没有稳定工作、农村地区等的低收入群体,有效弥补了过去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通过政府资金、政策倾向,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功能,缩小收入差距,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农村家庭的养老方式以子女赡养或独自生活为主,晚年生活质量相对不高。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老年人在经济收入上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提升,不仅能够让亿万老年人老有所依、生活无忧,更促进家庭的和谐,增强了全社会的安全感和凝聚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仍然看到在某些地区制度实施层面还存在一定不足,本文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为例,分析其当前部分地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
●基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人员数量不足,流动性较大
就城厢区而言,现有7个镇(街)、 120个村(居)。区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编制12人、实有10人;每个镇(街)配备1人负责劳动保障;每个村(居)配备1名协管员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一是区级经办机构要落实好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符合内控要求有一定的难度;二是镇(街)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一般不是专职,而是兼职。他们既要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还要身兼数职,工作量大,顾此失彼,疲于应付;三是村(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协管员变动频繁,且普遍年龄偏大,学历不高,电脑操作不熟练,不能高效、优质地履行相关职责。
●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近年来,各级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如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印制材料等进行政策业务宣传,但由于个别地区宣传方式不够接地气、宣传方法失之偏颇、群众对政策细节不重视等原因,在办理业务时一般以跟风、逐大流为主。例如对“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到底是多得什么奖励、奖励多少,正常缴费与中断补缴有什么利弊,选择低缴费档次与选择高缴费档次会有多大差别,什么时候需要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都不是非常清楚。
●基金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漏洞
近年来,城厢区个别街道、社区仍然会出现死亡、服刑、双重户口、重复领取人员多发错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而没有及时发现的问题,给社保基金安全运行造成一定的风险和漏洞。主要原因有:一是个别经办人员责任心不足,存在马虎应付的现象,对上报申请材料“一目十行”,没有认真审核,或数据录入漫不经心导致出现类似“1变成10”的低级错误;二是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完善,会偶尔出现延迟等情况。其中殡葬死亡为当月数据,但存在火化时间与医疗死亡时间不一样的问题;其他社保待遇领取数据仅有当月新增人员;部、省级下发疑点数据(包括双重户口、外地领取社保、服刑人员)基本上会延迟半年以上。
●围绕惠农便民服务,加强政策宣传
在原有政策宣传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动机制,联合基层干部,深入开展面对面、接地气的宣传,着重面对面向群众介绍相关细节,如不同缴费档次的区别、“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具体优惠,帮助群众算好经济账和明白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居)民及时参保、高档次不中断缴费、按时办理待遇领取等,充分做好惠农便民服务。
●提升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打造“最后一公里”优质服务
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在区乡村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增加经费预算,确保基层平台建设提档升级,让广大群众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少跑腿、不添堵。从软件、硬件两方面确保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等各项业务不出村便可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办事效率
一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作的特殊性,充实一线人员,最好采取老新结合的方式。老同志对基层民情较为熟悉,语言接地气;而年轻同志精力好,对电脑操作又熟练,双方结合,能提高办事效率;
二要建立对基层业务经办的考核制度。一方面,对工作进度较好的村(居)、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对工作不力、群众投诉较多的村(居)及个人进行通报、跟踪,确保不拖后腿。
●提升基金统筹等级,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人均待遇水平
可根据财政、经济情况,进一步探索优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缴费增长相协调的激励机制,逐步提高人均待遇水平,反向提升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一是发挥我国制度的优越性,利用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功能,加大政府财政支持,不断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及缴费补贴幅度;二是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等级,建议先由省级统筹开始试行,在保障城乡居民养老金正常发放的情况下,优化基金存储方式,扩大基金委托投资运营业规模,增加基金投资收益;三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考虑将最低缴费档次由200元提高到500元,最高缴费档次由3000元提高到6000元,与灵活就业年度缴费金额保持同一水平。
●利用“互联网+”的时代特点,完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体系
一年一度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防止养老金冒领、严守社保基金的重要手段。要利用“互联网+”的时代特点,以信息化手段让市民少跑腿、让政府服务更快捷,真正做到“信息惠民”。建议在充分考虑“数据共享”合规性、可行性的基础上,实现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如利用户口注销、特殊群体认定、疫苗接种等信息主动分辨关键信息,进一步完善待遇领取认证体系,防止暂停发放待遇问题发生。
●完善内控制度,增强风险意识
强化制度及工作流程建设。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保障一切。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到位、责任到人,一人一岗,做到主要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落实,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定期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人员集中学习、观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内容,着重传达案件揭露的风险隐患,让大家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社保基金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从思想上构建第一道防线,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围绕基金安全,强化基金监管
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要做实做细城乡居民保缴费、待遇领取公示工作。要在各村(居)公开栏、宣传栏、学校、集镇等人流量多的地方,张贴公示本村(居)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情况,确保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发放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健康发展。
强化部门沟通,确保数据及时共享。要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民政、卫健、医保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跟踪部、省级各项疑点,做好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应用比对工作(包括险种间数据比对工作、殡葬死亡人员数据比对工作、服刑人员数据核查、重复待遇领取数据核查等),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强化双随机检查和常态化稽核。要配强稽核人员队伍;规范稽核制度和流程,通过双随机检查和常态化稽核,及时查缺补漏,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待遇人员冒领、重领、错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的背景下实现的,它的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和管理机制。同时,在推动城乡统筹和城乡融合方面,也需要进一步落实政策,创新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 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