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亚洲及全球制造业中心

2024-06-17 10:58齐冠钧马培武刘牧茜
国际商务财会 2024年9期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亚洲

齐冠钧 马培武 刘牧茜

【摘要】文章结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有关内容,深入探讨RCEP协定如何改变亚太地区的产业格局,从而推动区域商贸和投资活动发展,进而讨论如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内制造业不断增长,为湾区企业更好的“走出去”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中心

【中图分类号】F113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0年11月正式签署,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该协定共有15个成员国参加,包括中国、东盟10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涵盖了世界上近三分之一的人口,占全球经济近三分之一的份额。RCEP的签署无疑能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各成员国将致力采取措施共同促进贸易,消除关税,最大限度减少非关税壁垒,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并且扩大市场准入。这不仅会为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提供新动力,也有利于全球经济复苏。RCEP最直接的受益者,就包括一直以来受益于亚洲经济一体化和区域供应链进一步整合、位处粤港澳大湾区(GBA)的众多企业,RCEP的实施使他们继续从中获益。

一、全球制造业重新布局

随着RCEP协定的实施,亚洲的产业格局将发生深刻转变。RCEP中关于促进贸易和投资的相关举措,将进一步推动亚洲制造业的发展,这一发展曾一直受益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发达国家生产采购活动的早期大规模迁移。事实上,自本世纪初以来,整个亚洲地区的工业活动大幅增加,特别是中国,现已发展成为制造业大国。如今,很多亚洲企业都是出口型企业,大大促进了亚洲地区国际贸易的繁荣发展。通常中国和东南亚低成本生产地区的制造企业,大都从美国、欧洲和日本进口机械、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而中国较高增值和科技含量的生产活动更是离不开大量进口各类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其中很多中间产品都是亚洲的外国投资者或本地企业生产的。因此,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不但直接促进了中国与亚洲地区其他国家的贸易,也间接促进了亚太地区整个制造行业的发展。

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积极向世界开放,使得全球生产和采购活动大规模从发达国家转移到中国,特别是转移到中国的沿海省份和城市。与此同时,很多亚洲地区的新兴经济体也进一步推进经济自由化进程,依靠低成本优势吸引外国投资来推动自身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新的贸易措施包括取消WTO成员在纺织品和服装方面的进口配额,依照《信息技术协定》对信息技术产品施行零关税等。这些新的政策措施客观上加速了全球生产和采购活动向亚洲的转移。因此,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全球制造业格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据联合国的统计数据显示,亚洲的工业增加值已从2000年的2.7万亿美元飙升至2021年的17.7万亿美元,同一时期,亚洲占世界工业增加值的份额从35.9%攀升至67.4%,而与之相反,美国和西欧所占份额则呈下降态势。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所占份额从6.4%飙升至26.2%。相比之下,日本所占份额有所下降,因为该国的工业活动被转移至亚洲以及世界其他低成本生产地区。从RCEP整体看,15个成员国工业增加值占全球总量的份额已从2000年的29.4%增加至2021年的38.5%。未来10年间,随着RCEP贸易自由化政策的进一步实施,这一发展趋势必将更加明显。

二、机遇与挑战并存

RCEP协定不但可以帮助企业充分发掘15个成员国提供的商机,更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成员国市场与大湾区发展的协同效应。然而,虽然各企业都希望通过这样的商机和协同效应求得自身发展,但挑战依然存在。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企业对即将进军的新市场知之甚少。如果对当地的政治、文化、法律和监管体制均缺乏足够的了解,海外扩张就会变得困难重重。再加上RCEP新兴市场并不像预期的那样透明,导致海外项目难以符合当地要求,可加剧对企业的挑战。而缺乏透明度也使投资者很难正确评估其投资行为的中长期风险和收益。

此外,RCEP协定也是一份技术文件,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这就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以关税减让为例,虽然各成员国均承诺要消除区域内大多数贸易货物的进口关税,但这一承诺要完全兑现需要20年时间。而且有些成员国采取对来自所有成员国的进口货物实施统一的单一关税减让时间表,但其他成员国则采取非统一、基于国家的关税减让政策,针对不同的国家采用不同的关税减让时间表。鉴于此,不论是贸易商还是各类企业,都需要认真读懂RCEP规则,才能够恰当利用各国的关税优惠政策。同时,缺乏对当地市场的了解,可能会加剧因新目标市场相关专业人才缺乏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而造成的问题。因此,企业在行动前需要获取专家意见和建议,以帮助他们清楚认识RCEP可以带来的好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

受瞬息万变全球投资环境的影响,亚洲工业企业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例如,中国内地(包括珠三角地区)不断攀升的生产成本已经影响到生产和采购活动。实际上,这些问题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显现出来的。比如,所谓大规模人口基数形成的“人口红利”已逐渐消失,中国内地沿海地区“用工荒”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迅速推进的城镇化和工业发展使得本已紧张的土地更加稀缺,造成工业成本不断攀升等,不一而足。面对这些压力,中国内地的企业已纷纷采取了应对措施。位于广东省或大湾区的很多企业已经将其一部分生产和采购转移至亚洲其他低成本地区,而留在珠三角地区以及中国内地其他地区的业务运营已不断升级或提升自动化程度,力求提高竞争力。

根据香港贸发局近期对大湾区内地企业的调研显示,除市场疲软和订单下降以外,不断上涨的用工成本和生产成本已成为其目前最担心的问题。调研中,绝大部分受访企业(76%)表示,为应对这些挑战,在未来1~3年时间里,他们会考虑“走出去”,或者扩大海外业务。66%的受访企业表示,他们最青睐的海外生产基地就是包括东盟10国在内的东南亚地区。

三、多变投资环境下相互依存性增强

中国内地企业向外发展,无形中推动了亚洲其他低成本地区的工业活动,使中国内地与亚洲其他地区(特别是东盟国家)的供应链关系日益紧密。这一供应链网络也受到了2010年建立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进一步加持。如今,越来越多位于中国内地的本土企业、香港企业和外资企业加快了在东盟国家建立亚洲生产和采购网络的步伐。这些企业之所以向东南亚转移,不只是为了应对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压力,也是为了规避贸易壁垒,比如美国和欧盟对原产自中国内地的产品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这样的生产布局,以及上下游供应商之间更紧密的商贸联系,尤其有助于中国内地与东盟各国之间双边贸易稳步增长。正因为如此,自2020年以来,东盟已取代欧盟,成为中国内地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最大的进口商品来源地。

此外,生产和采购活动的转移也为亚太地区的工业企业,包括位于大湾区的中国内地企业和港澳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以及更多的采购选择。很多企业将来自珠三角地区以及内地其他地区的大量工业材料运往东南亚地区,以支持当地进行生产。珠三角地区的某些内地企业和外资企业甚至将部分生产活动直接转移至这些低成本地区,从而提升在当地的生产和采购能力。通常,在东南亚生产或采购的最终产品会销往较发达国家,至于其他工业材料以及零部件则会运回珠三角以及内地其他地区以支持较高端的生产活动。其结果是,整个亚洲地区分工更加明确精细,上下游供应商之间的商贸关系日趋成熟。同时也促进了大多数亚洲国家的专业化水平和贸易扩张,推动了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

四、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助力亚洲合作共赢

中国近年来采取的贸易自由化政策措施,对亚洲供应链网络建设也产生了积极影响。随着中国“走出去”政策的实施,中国对亚洲各经济体的注资不断增长,其中包括对东南亚生产和采购的直接投资。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 631.2亿美元,为全球第二位,连续11年列全球前三,连续7年占全球份额超过一成。2022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75万亿美元,连续6年排名全球前三。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些令人瞩目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中国政府大大放宽了对境外投资的管制。此外,政府还主动搭建平台,帮助企业“走出去”,与外企携手实现转型升级。这些利好政策的出台,要追溯至2013年底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决议。决议指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随后,发布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大大缩小了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对外投资范围。办法自2014年5月开始,10亿美元以下的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无需政府审批,只需备案即可。2014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废除10亿美元以上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项目除外),所有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均采用备案制,取消审批制。内地企业自此可以放开手脚,自行制定在亚洲及其他地区的生产和采购投资战略。

另一方面,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外商投资法》,有助亚洲和其他地区的国外投资者更易于在中国内地建立生产或销售设施。新法通过缩减负面清单覆盖范围,在监管政策方面给予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当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之际,中国正凭借其强大而广阔的国内市场,着力打造新型增长模式,力争在2021—2025年“十四五规划”期间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互补,使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相互促进,形成所谓的“双循环”战略。中国希望通过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最终实现更强劲、更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正因为如此,如今亚洲其他地区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都纷纷把目光从海外市场转向中国内地。他们希望利用在亚洲地区内生产或采购的高质量产品,打开中国广阔的消费品和工业品市场。如果再加上RCEP,这必将会加强中国与亚洲其他经济体之间的供应链关系,从而使区内工业发展一体化进程在未来几十年里迈上一个新台阶。

五、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活用协定的相关建议

第一,事先做好投资规划、地址选择和尽职调查,投资者在进行投资规划和投资选址时,必须准确评估该国、该地区及其相关政策,确保海外业务的发展符合企业在当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风险,比如投资项目不符合享受当地优惠政策条件的风险,或者投资者不得不向当地政府询求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政策支持的风险。需事先做好专业服务储备。

第二,为了分散风险,内地投资者可以利用港澳在全球的商贸网络,物色境外合作伙伴,开展合作投资或其他股份合作。内地企业还可以利用投资合作伙伴的优势,弥补自身不足。通过自身及合作伙伴的知识和专长有机结合产生的协同作用,内地企业可以扩大其RCEP 投资的业务范围。事实上,港澳拥有熟悉各行业、各市场的专家人才,他们可以利用长期以来在帮助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积累的大量数据和深刻洞见,提供匹配服务,帮助企业物色和遴选RCEP地区潜在的业务合作伙伴。

第三,要扶植重点企业,形成产业聚集,助力产业链向上游推升。在RCEP签订之前,已有不少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主动“走出去”,抢占先机,在RCEP内的东南亚国家拓展市场。一方面,要重点扶植龙头企业,使其能在投资国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对于这些企业留在湾区内的总部进行政策及技术上的支持,使其更合理地配置资源,从湾区到RCEP再到全世界形成新的产业分布格局。

第四,粤港澳大湾区的主流商会按照所服务领域,尽快形成有效的合作联盟或平台。RCEP虽然是政府主导谈判签订,但是在具体的运行当中,细分专业的商会、协会,可以从中推动细则的衔接和执行。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虽同属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但产业相关度和整体利益却是高度一致的。三地的主流商会、协会按照各自优势达成有效合作共识,制定相应的规则,可以共同为辖区内企业在RCEP内寻求机遇、规避风险、提供咨询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1]万军,王永中.第三方市场合作:打造“三方共赢”[J].中国外汇,2020.

[2]倪外,周诗画,魏祉瑜.大湾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研究——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解析[J].上海经济研究,2020.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

[4]黄群慧,王健.粤港澳大湾区:对接“一带一路”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J].经济体制改革,2019.

[5]余淼杰,梁庆丰.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研究[J].国际贸易,2019.

[6]陈昭,林涛.新经济地理视角下粤港澳市场一体化影响因素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18.

[7]齐冠钧,马林静,刘娅.深化澳琴合作 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J].国际商务财会,2023(18):3-6+35.

责编: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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