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美中
“老赵近期身体怎么样,家里有什么困难吗?”怀着对案件当事人的关切,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柯丽丽作为案件承办人,向一起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老赵的委托代理人致电询问老赵的生活近况。
原来,家住阳新县兴国镇的老赵是一名聋哑残疾人,同时也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者。2022年6月,老赵驾驶三轮车与柯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老赵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老赵前往医院接受治疗33天,本就十分困难的老赵生活彻底陷入困境。为了拿到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等各种费用,老赵决定向阳新县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有妹夫石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但赵某系聾哑残疾人且无子女赡养,无法正常出庭,在办理相关事宜上也存在诸多不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困难重重。
阳新县检察院了解到这一线索后,认为老赵系交通事故受害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其诉求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考虑到其系聋哑残疾人,该院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经过严格审查,决定受理老赵的支持起诉申请,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老赵维护合法权益。
该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建议法院为该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最终支持起诉意见获法院采纳。同时,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协助老赵获得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