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琛睎,罗正国
(1.汉江师范学院 艺术学院,湖北 十堰 442000;2.云南大学,云南 昆明 650091)
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灯舞是我国汉族民间舞蹈的重要形式。灯舞作为我国传统的舞蹈,承载着独特的民俗记忆,以其道具形态各异、表演场域灵活等特点深受群众欢迎。灯舞主要流行于我国南方地区,根据表演形式,分为提灯舞、持灯舞、举灯舞,舞灯者或一人,或多人,表演时间一般在晚上,人们通过表演灯舞来表达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郧阳凤凰灯舞俗称“玩凤凰”“凤凰舞”,主要流行于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1]。郧阳凤凰灯舞的道具凤凰灯由竹篾扎制而成,人们以彩色纸、纱、绫裱糊于竹篾外部,以此展现民间传说中神鸟凤凰的形态。郧阳凤凰灯舞由当地特有的音乐“凤凰点子”伴奏,遵循程式化表演套路,向观众展现凤凰凌空飞舞的动态美。郧阳凤凰灯舞的表演一般安排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演员通常采取走村串户的形式进行表演。
郧阳凤凰灯舞作为十堰地区的文化符号,以其独特的表演形式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于2007年被列入湖北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于2014年获批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十堰市政府以推动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纲领,自2006年开始对郧阳凤凰灯舞开展了系统的挖掘、整理工作,采取文本记录、特色村建设、培训基地建设、视频录制等手段对这一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此项工作成效显著。
有研究者指出:“我国很多民族在民间活动中都有‘灯舞’的存在,但各地出现时间的早晚、成因与形式各不相同。”[2]357关于郧阳凤凰灯舞的源流,文献中鲜有记载,因此学者们基本上都是以王春堂的口传为依据对凤凰灯舞进行溯源的。朱江、欧阳丽在《拯救凤凰灯舞》一文中提出,清朝末年,慈禧两度垂帘听政,为了迎合慈禧,朝野多使用凤凰这一形象,凤凰灯舞的形成应与此有关。郧县位于鄂、豫、陕三省交界处,在多种文化元素的影响下,形成了凤凰灯舞这一舞蹈形式[3]。 王强在《郧阳凤凰灯舞的研究——兼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保护》一文中对郧阳凤凰灯舞的起源进行了探讨,他在开展访谈和查阅资料的基础上提出,目前关于凤凰灯舞的起源共有三种说法,分别是“进士说”“凤凰戏楼说”“神话说”[4]。鲁传太在《郧县〈凤凰灯〉撷粹》一文中称:根据王春堂的口传,郧县人王明德出身书香世家,为光绪九年进士。有一年,他向县城一些民间玩灯人提议:能不能玩个新鲜灯、文明灯?并且直接提出,“就玩个凤凰灯嘛”。艺人们觉得言之有理,就以王明德家的凤凰灯为原型放大尺寸扎制,由二人执掌,玩起了凤凰灯[5]。黄芳在《郧阳凤凰灯舞》一文中指出,郧阳凤凰灯舞“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产生于郧阳府(今郧县)癸未进士王明德及民间艺人之手,随着名声渐远,传播到全境。其中,江北以杨溪铺镇、安阳镇、白桑关镇、青曲镇等为甚,江南以柳陂镇、茶店镇、青山乡、五峰乡等为甚”[6]。
在关于郧阳凤凰灯舞源流的文献不足的情况下,或许可以从明清时期人口迁徙这一视角来探究郧阳凤凰灯舞的起源。张国雄在《明清时期的两湖移民》一书中指出:“明末到清中期的两百年是迁出人口的高峰期。”[7]明清时期,江西、陕西、山西等地的移民大量流入郧县。据嘉庆《郧阳府志》记载,此地“自明成化中设郡,辑流逋,《旧志》称陕西之民五,江西之民四,山东、河南北之民二,土著之民二。今则四川、江南、山西亦多入籍,亲戚族党因缘接踵,聚族于斯,语言称谓仍操土音,习气风尚皆各以其俗为俗”[8]。柳长毅在《郧县八百年》一书中指出:“明清时期大量移民流入,各地文化也在此交汇,民间舞蹈丰富多样,且广泛流行。”[9]人口的迁徙使得各地的民俗文化在郧县交融。江西历来有年节挂凤凰灯的习俗。关于这一习俗,《中国民俗大系·江西民俗》有如下记载:“观赏灯除传统的彩龙灯、莲花灯、花盆灯、花篮灯、金橘灯、南瓜灯、凤凰灯、跑马灯,以及各种动物灯外,还有江西特有的瓷灯,其代表是景德镇的瓷器皮灯。”[10]至今,江西渝水地区还流行着以凤凰戏牡丹为主题的民间灯舞(该舞系宫廷灯舞,起源于明初,明崇祯时期传入民间)。由于江西多地有年节挂凤凰灯和舞凤凰的民俗,笔者推测,凤凰舞可能就是明清时期由江西移民传入郧阳府的,该舞蹈在与郧阳当地的民俗活动融合之后,演变为郧阳凤凰灯舞。在郧县柳陂镇卧龙岗村始建于清咸丰年间的财神庙壁画中就展现了表演凤凰灯舞的情景。壁画中的灯舞更像一种走街表演,表演者步伐统一,动作单一,道具比较简单。在传承过程中,人们将道具凤凰灯的尺寸放大,又融合了其他舞蹈的表演形式,使凤凰灯舞逐渐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花灯舞蹈,也成为该地区重要的民俗活动。
在百余年的传承中,受到社会制度变迁、人们审美趣味改变等因素的影响,郧阳凤凰灯舞的表演主体、表演形式、表演道具等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考察柳陂镇卧龙岗村财神庙壁画可知,当时在表演灯舞时由一孩童手持花灯进行引导,其余表演者高举凤凰灯、莲花灯、鱼灯等道具紧随其后。今天在表演时,表演者用竹竿操纵道具,模仿传说中凤凰的各种形态,表演者脚下动作繁多,队形流动形式丰富。
英国历史学家彼得·伯克在《图像证史》一书中指出,图像是历史的遗留,同时也记录着历史,是解读历史的重要证据。我们不仅能从图像中看到过去的影像,而且能通过对这些影像进行解读探索它们背后潜藏着的信息[11]。柳陂镇卧龙岗村财神庙壁画呈现了童子表演灯舞的情景,那么,是否可以由此认定当时凤凰灯舞的表演主体就是童子呢?在中国的年画中,经常出现童子的形象。例如,清代有童子在秧歌表演中扮演渔、樵、耕、读的年画,清代江苏苏州年画《百子图》中有童子舞龙、划旱船的场景。人们将童子作为民俗活动的主体,把求子、祈福等愿望寄托在他们身上,一方面是因为童子扮相呆萌讨喜,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稚子纯真无邪。因此,柳陂镇卧龙岗村财神庙壁画中童子表演灯舞的形象应当被视为艺术加工的产物,事实上表演者可能是童子,也可能是成人。历经百年,凤凰灯舞表演主体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表演者身份的改变上。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郧阳凤凰灯舞正在由自发性表演转变为商业性展演,表演者也由普通农民转变为专业演员,专业表演者的加入有助于提高演出的水平,但同时也容易导致这一艺术形式失去其生长的土壤。
柳陂镇卧龙岗村财神庙壁画展现的灯舞表演类似于民间社火活动中的游街表演。由于资料有限,目前并不能确定当时的灯舞是否还有其他表演形式,单就壁画呈现的情景来看,表演者的动作较为简单,动作幅度也不大。今天,凤凰灯舞有了相对固定的表演程式,演员也比较重视表演技巧的应用。在表演时,演员按照凤凰出巢—游园—寻牡丹—戏牡丹—擦痒—鹐翅—理羽—打盹—朝阳—扑翅的顺序完成各种动作。郧阳凤凰灯舞作为典型的手持道具的灯舞表演类节目,参加表演者一般有21人,其身份分别为舞凤人、花仙子、举灯姑娘、演奏人。舞凤人舞凤头、凤尾,展现凤凰的形态、习性;花仙子和举灯姑娘手持牡丹花、太阳灯等道具,配合舞凤人完成各种动作;演奏人通过演奏鼓、锣、钹、唢呐等乐器烘托气氛。舞凤人的步法以碎步、矮子步、半弓步为主,舞凤人在表演中随时变换舞姿、造型。花仙子和举灯姑娘的步法以十字步、碎步为主。
在我国传统的民间舞蹈表演中,道具是必不可少的。使用道具一方面有助于拓展艺术表现的空间,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增强表演的感染力。舞蹈道具往往被赋予特定的文化意蕴,承载着某一地区的文化记忆。我国有以崇尚和谐为特征的凤凰文化,人们将凤凰视为至德、至慧、至情的统一体,将凤凰作为祥和、幸福、恩爱的象征。《韩诗外传笺疏》对凤凰的形象有详细描述:“夫凤象鸿前鳞后,蛇颈而鱼尾,龙文而龟身,燕颔而鸡喙……延颈奋翼,五彩备明。”[12]在表演凤凰灯舞时,代表着凤凰文化的凤凰灯是主要道具。凤凰灯以竹篾、皮纸、皮捻儿、五彩纸、竹竿等扎制而成,由凤头、凤颈、凤身、凤翅、凤腿、凤尾六个部件构成,各部件工艺繁琐,其形制有着严格的规定。在柳陂镇卧龙岗村财神庙壁画中,表演者所持的道具相对较小,而当代的郧阳凤凰灯舞道具制作精良、形制繁复,富丽华美。舞蹈道具由简易到复杂的变化,体现了人们审美追求的变化,也体现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有研究者指出:“社会群体常刻意创造这样的物像,或创造出群体活动之景象,以让个人得到刻板化的感官经验记忆。”[13]凤凰作为中华民族的图腾,有美好吉祥的寓意,人们根据这样的寓意创造出形式多样的民俗活动,从而加深了群众对于这一图腾的文化记忆。
《尚书·益稷》云:“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14]这里所提到的鸟兽、凤凰,可能都是由先民扮演的。先民扮作鸟兽、凤凰,在乐曲的引领下翩翩起舞,以此展现盛世景象。周代,常常以表演乐舞的方式祭神。郑玄为《周礼》中“有皇舞”一句作注曰:“皇,杂五采羽如凤凰色,持以舞。”[15]我国各地都有凤凰舞蹈的踪迹,这些舞蹈以民俗活动为主。例如:湖北有郧阳凤凰灯舞和戏凤凰,以凤凰为原型扎制舞蹈道具,由演员手持或套在身上进行表演。广西龙州有壮族花凤舞,花凤舞是一种拟兽类舞蹈,演员将竹篾扎制的道具套在身上进行表演。广东阳山有双凤舞,演员将竹篾扎制的道具套在身上,在重大节日进行表演。福建龙岩有龙凤灯,演员将花灯扎在腰间进行表演。江西有渝水凤凰舞,演员用棍子挑起凤凰道具进行表演。在我国,凤凰舞蹈多在南方地区流行,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演变之后,形成了今天形式多样、寓意美好的灯舞形式。巫允明在《中国原生态舞蹈文化》一书中对于灯舞表演的文化意蕴作了如下分析:“在每年上元节表演‘灯舞’时所营造辉煌、富丽与祥和的节日气氛和热闹程度,往往超过新年伊始的庆祝活动盛况,其因大概是出于人们对光明追求的本能和通过自做美轮美奂的‘灯盏’表达祈求未来昌吉的赤 诚之心所致。 ”[2]358
明清时期,汉族民间舞蹈基本上可以用“南灯北歌”来概括,即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南方演出花鼓花灯,北方演出秧歌。在我国的民间传说中,凤凰喜爱跳舞。《山海经》中对神鸟凤凰有如下描写:“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16]因此,一些地方的人们便在年节时挂凤灯、玩凤灯,以渲染欢乐的气氛。例如:明朝古画《上元灯彩图》描绘了明朝中晚期上元节南京街市上的繁华景象,画卷中就有龙灯、鱼灯、凤凰灯等。
郧阳凤凰灯舞是特定人群创造出的灯舞艺术,这一舞蹈中融入了楚文化的特质。楚文化是我国春秋时期南方诸侯国楚国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称,是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楚人把凤鸟视为神物,认为自己的祖先祝融就是凤鸟的化身,崇凤、尊凤是楚地的传统。1978年湖北荆州观音垱天星观楚墓出土的虎座凤鸟悬鼓,其主体就包括两只长腿长颈的凤鸟。1982年湖北江陵马山一号墓出土的舞人动物纹锦,也有长尾曳地的峨冠凤鸟图案。所以有研究者认为,玩凤灯是楚人崇凤意识在荆楚之地的孑遗。
郧阳凤凰灯舞是图腾文化与花灯艺术的结合体,也是我国地域文化交融的产物。它源于中华文化深厚的历史积淀,也承载着楚人浪漫的想象。
郧阳凤凰灯舞作为民间社火活动,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首先,郧阳凤凰灯舞是楚人崇凤意识在楚地民间的活态遗存,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俗文化特色。有研究者指出,非遗舞蹈是“留存于民族历史发展中的基因,它是一个民族得以发展和传承的根”[17]。十堰地区是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传统文化积淀深厚、异彩纷呈,郧阳凤凰灯舞作为当地传统的民间灯舞活动,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符号,承载着几代人的乡土记忆,是当地历史和文化的见证。其次,郧阳凤凰灯舞集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传统工艺美术于一体,具有娱乐和健身价值。郧阳凤凰灯舞在十堰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是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表演者展现了高超的艺术技巧,通过模拟传说中凤凰的各种形态,传达出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在历史上,郧阳凤凰灯舞这一民间传统舞蹈因为兼具娱乐和健身价值而深受人们喜爱。今天,随着社会的发展,郧阳凤凰灯舞的表演形式日益丰富,扎制工艺不断优化,音乐体系日趋完善,已经成为这一地区的文化符号。
综上所述,郧阳凤凰灯舞是中国历史上花灯艺术繁荣发展以及区域文化交融的产物,它形成于民间艺人之手,发展于民间社火活动,创新于科技文化进步的当代。郧阳凤凰灯舞的舞蹈形式和表现内容都根植于郧阳这片沃土,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以丰厚的历史底蕴、特色鲜明的表现形式,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色彩。今后,在国家的政策支持、政府的挖掘保护,以及民间艺人的守护下,郧阳凤凰灯舞作为传统文化符号必将繁荣发展,日新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