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无忧寺》像一场“逃脱术”表演,而我是一名技艺生涩的新手。
初稿两年前动笔,第一次认真写“自己”。写完搁一搁,重读感觉十分别扭,像有谁摁着我手写的。反复修改,还是会脸红。如果小说是对经验的重构,初稿就像挖掘或找寻,细节、场景力求还原记忆。可对原始经验的凝视,不免令人沉溺与尴尬。所谓忠实,反倒因贴得太近,辨不清记忆斑驳粗糙的纹理,情绪满溢,损失了趣味。白纸黑字写下的人和事,变成自缚的茧房,破不开,逃不出。二○二三年初,终于决定重写,是为了不把自己憋死。
重写动笔前,先给自己做了一回编辑,距离拉开,焦点虚化,看见了新的角度,听到了新的声音。眼一冷,手一狠,有了取舍。最大改动,是重新选择了叙述者,将初稿中的“他”变成了“我”,直取强攻换作了迂回游击。人若想看见自己后脑勺,只有魂灵出窍,站在自己之外。对记忆的偏离、拼贴和戏谑,让我感受到了虚构的自在。
这一过程,让我想起小时候画画,上手便用油彩涂抹,直奔目标中的图景,转眼纸上一塌糊涂,越描越黑。画布只有一张,既成的线条、色块无法清除,想画的尚未显现,只好将一塌糊涂当作底色,就势再起一层,画上作画,云当作山,海看作陆,落叶化为扁舟。涂涂抹抹,新旧色块交叠的芜杂之中,忽窥得另一图景,不仅不失初衷,还更合心意。
人的记忆也像画布,逐层覆盖,重重粉饰,新旧互文。而人对时间的感知与存在感,正是对个体经验、群体记忆无时无刻的理解和重述。
有一种医学理论认为,人对过往的回顾并非线性,而是由场景和瞬间剪辑而成,意义在蒙太奇中完成。讲述什么,如何讲述,是无意或有意的选择,也浮动流变,日新月异。换句话说,如何重构记忆图层,令不可言说的意义显影,既由当下决定,也决定着当下。重述过去,就是书写当下,如何看待过去的我,决定着此刻的我。
冯内古特讲写作,说“无论如何,你总会写到自己的人生”,哪怕自己并不知情。因此写作要从容耐烦,不必担心是不是在写自己,“你的素材终将找到言说的方式”。
小说中的标语,不是刻意营造的象征,而是城镇变迁中的司空见惯。不久前回乡,经过老街尚未拆遷翻新的胡同,见到一些瓷砖贴的宣传墙画,主题是“少生孩子多种树”,或“卖血违法,严防艾滋”,画风朴拙,口号直白,大约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留下的。走几十米,穿出胡同,今日新标语铺面而来,又是一重世界。
用讲故事的角度看,残留的标语就像单面叙述中的碎片、疤痕,提供暧昧多义的线索。比如小说中隐然显现的压抑与暴力,懵懂少年人像是领悟了什么,却又无从真的了解,历史像是一团似有若无、似是而非的胎记。
初稿有一段场景,写少年积郁无以排解,始终高高耸着肩,死死攥着拳,后来总算敢试着摊开手,惊讶地发现“拳头不见了”。改到最后,选择删掉,因为小说写完,叙述者已松开了记忆中紧握的拳头,渐渐脱困,完成了一场惊险的表演。
我从小讨厌的,还有虚伪,如今写几年小说,却知道“做假”是创作第一要义。按照王尔德的说法,人以自己身份讲述时最难做自己,给他一个面具,就会讲真话了。也许写小说于我,免不了是戴上面具做假,就像心理学上的戏剧治疗,只有投入虚构的表演,才能抽离出来,进入真实。
戴上面具,不是为了隐藏,而是为了揭示,以期与读者相遇,也与自己相遇。
奥尔罕·帕慕克曾遇到过一位“架势”很像他姨妈的读者,声称“我对你非常了解”。这让帕慕克觉得尴尬,像忏悔书被人看到。因为这位读者,并非将他与小说中的人物混淆,而是十分熟悉他在书中写到的“感知体验”——比如谈话中突然的冷场,比如后悔不该坠入爱河,比如父亲死后摩挲他的假牙,这些都是情节、人物之下更隐秘、更深刻的东西。
不过,作为一个写小说的“表演者”,我倒愿意将这种“被窥见”看作一种沟通方式,希望哪怕一段细微的描写,一句平常的对白,或一个转瞬即逝的幻想,可以透过文字,穿越时空,进入某个读者尚未显现的记忆图层。
【作者简介】杨殳,自由撰稿人,影视文学策划,小说、随笔散见于《湖南文学》《文景》《南腔北调》《三联人物周刊》等。
责任编辑 / 顾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