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瑞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 300134)
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物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渗透到现实社会,不断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逐步向数字经济转型,数字经济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能[1]。《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 年)》显示,2022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 万亿元,且保持10.3%的同比增长速度,占GDP比重达到41.5%,成为稳增长的重要动力。但数字技术在与制造业的融合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渐凸显,所以在支持、鼓励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不断完善数字经济的监管机制,为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的有序发展提供充足空间。
数字经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主流的看法认为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近几年,世界经济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衰退,但数字经济却逆势增长,这种经济形态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有力支撑。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数字经济占GDP 比重和三次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等指标也连年攀升[2]。
中国制造业的发展充满了机遇和挑战。中国制造业正积极进行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在劳动力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剧以及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中国制造业正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和低附加值产业转向更高端、智能化和创新驱动的制造业。通过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中国制造业正在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中国制造业正在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的价值和地位。
数字经济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为制造业提供了更多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解决方案。制造业可以通过数字化的生产线和设备,实现更高效、更准确的生产过程。这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还减少了人力成本和人为错误。
数字经济为企业提供了更多与客户直接互动的机会。通过数字化技术,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并实现个性化生产。制造业可以根据客户喜好和要求,定制化生产产品,从而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这将有助于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
数字经济技术使供应链管理变得更加高效和透明。通过物联网技术,企业可以实时获取供应链中的数据,包括原材料的位置和状态,以及货物的运输进度。这有助于减少库存和提高物流运营效率,同时降低了成本和风险。
数字经济时代,企业可以收集和分析大量数据,从而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等方面的情况。基于数据驱动的决策,企业可以做出更准确的市场预测,优化供应链和生产流程,并改进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这将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和运营效果,为其带来更大的竞争优势。
数字经济的发展,不仅为企业带来了竞争优势,也带来了新型垄断。王世强认为数字垄断相较于传统垄断,具有高效、隐蔽的特点[3]。数字技术让原本就具有规模经济的企业不断强化其市场力量,使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产生“大者恒大”的竞争格局,这并不利于企业间的竞争和创新,从而给监管部门如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带来了挑战。
数字经济垄断与传统经济垄断最重要的区别是所占市场份额的大小,传统经济垄断下大小企业兼有,而数字经济垄断会造成小企业无法生存的问题。原因是,企业的平台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加入,创造了一个反馈循环,即更多的参与者导致用户价值增加,随着平台规模的逐步扩大,规模经济使提供服务的成本逐步降低,在这个循环中,平台在吸引更多用户的同时也会获得更多的权力,争夺小企业的市场份额,从而减少直至消除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其次,平台的垄断行为难以被用户和监管机构察觉,即垄断的隐蔽性强。用户长时间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对平台使用产生粘性,用户所获得的信息并不完全,故难以辨别。监管机构在进行反垄断监管时,被监管对象所作的行为并不一定达到传统反垄断法律所规定的标准或其行为在现有法律内根本没有规定。可见数字平台垄断的隐蔽性会造成损害用户权益、扰乱行业秩序、绕过政府监管的不利影响。
此外,平台垄断对用户的价格歧视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传统价格歧视是指垄断企业在同一时间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对不同用户制定不同的价格,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企业实施价格歧视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拥有定价的能力;二是用户的需求价格弹性不同;三是能有效分离市场。按照价格歧视程度,可以分为对每一单位产品、对不同数量产品和对不同市场产品三种价格歧视。数字平台的发展使企业能轻松地掌握大量用户信息,通过算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不同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偏好及消费能力,使企业把每一个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设定为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水平,为停留在理论层面的一级价格歧视(完全价格歧视)的实现扫清了障碍。这样的做法使得原本归为用户的消费者剩余转变为平台的收入,损害了用户利益。数字经济的价格歧视相比较于传统经济的价格歧视具有信息收集成本低、信息内容丰富、市场的划分更精细和价格歧视具有隐蔽性等特点,这也成为数字经济监管工作的难点。
最后,传统的分析框架基于一般均衡理论和完全竞争模型,通常是具有固定生产和消费曲线的稳定产业,难以用于动态市场的分析[4],故传统的垄断分析框架不适用于数字经济下的垄断分析。平台的发展使垄断行为的确认变得更加困难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无法有效界定相关市场,二是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困难。相关市场界定是判断企业是否有垄断行为的前提,包括产品市场和地理市场的界定,而数字经济逐步与各领域融合,产品市场界限没有传统产品市场清晰,影响产品市场的界定;数字经济打破了空间的界限,即使客户处在较远的位置,平台也能为其提供商品或服务,从而使地理市场界限也变得越来越模糊。在正确界定相关市场后,认定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也是十分困难的,市场占有率、利润水平等传统评估指标已不适用于数字经济下的垄断认定。比如无法假定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会一直维持在高点,利润为零时也不意味着企业不具备支配力量。
王世强等指出,当企业组合使用上述垄断工具实施的垄断行为,不仅垄断成本低,还可能规避反垄断法规的监管[5],从而对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的工作造成了挑战。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在体量上快速增长,根据《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 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 年底,我国已建成5G 基站231.2 万个,5G 用户5.61 亿户,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18.45 亿户;2022 年,我国数据产量6.6ZB,位居世界第二。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隐私保护和数据使用方面的挑战。如何加强监管,保护个人隐私不被滥用,成为监管部门值得关注的议题。
隐私经济学广义上关注个人、组织和政府之间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中的权利平衡,狭义上聚焦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与分享之间的权衡[6]。在网上活动中产生大量个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偏好、位置信息、健康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和社交媒体互动信息等。数字平台不断地收集并使用这些数据,从而改进公司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向目标客户推送定制广告,或将这些个人信息出售给第三方公司用于各种用途。侯薇薇等从个人信息保护角度对数据的权属进行界定[7],但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存储都由平台进行控制,用户无法对其操作,平台在对数据进行迁移时,用户也无法进行监督,存在隐私数据泄露的风险。
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不受用户控制和平台缺乏透明度是目前监管的难题。不同公司拥有不同的隐私政策,这使得用户很难了解平台在收集用户的哪些数据,这些数据将如何使用,以及这些数据会与谁共享。此外,多数用户并不了解他们的数据隐私风险程度,从而无法进行准确判断哪些数据可以授权给平台使用。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数据监控与隐私数据滥用担忧。比如,某些实体未经允许访问用户个人数据信息、监督用户活动或对用户行为进行分析建立个人数据库,从而可能导致不同群体在就业、贷款和保险等方面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所以,如何从数字经济的角度平衡数据应用和用户隐私之间的关系[8],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为了降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上述不良影响,各国政策制定者与监管部门制定了各种法律框架。比如欧盟在2018 年开始实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该条例对收集与处理个人数据的组织规定了所承担的义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在2020 年开始实施《消费者隐私法》,它赋予居民访问、删除和选择不出售个人信息的新权利,用户可以决定是否允许平台出售个人信息,这超越了以往所有的隐私保护立法。我国在2021 年11 月开始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这部法律规定严禁“大数据杀熟”、不得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以及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信息拒绝服务等,为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网络安全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9],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的网络环境、可靠的操作系统与应用程序,但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带来了复杂的网络安全问题[10]。随着网络规模的扩大,网络设备的维护成本变高,隐私数据被滥用的风险变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22 年12 月,19.6%的网民遭遇个人信息泄露,16.4%的网民遭遇网络诈骗,9.0%的网民遭遇设备中病毒,5.6%的网民遭遇账号或密码被盗,网络安全问题仍比较严峻。网络威胁对数字经济的完整性、稳定性及其增长都构成了重大风险,我国在网络安全产业方面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刘金瑞指出,金融、交通、医疗、能源和通讯等领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基础设施[11],是网络安全立法和治理的重点。在新兴技术爆发式增长的时代,新技术、新模型的应用会不断产生新的网络威胁,如果这些关键基础设施不及时更新和维护导致网络安全问题发生,会对社会发展造成严重损失。所以网络安全方面的人才需求在不断增加,但许多公司难以聘请或留住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网络安全维护人员,造成专业人员的供需不匹配,从而造成消极影响。
此外,纪正坦认为,数据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核心[12],维护数据安全成为保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环节。随着数字技术与各个领域的融合,数据逐渐成为一种战略资源,数据的跨境流动成为国家安全考虑的对象[13],各国对数据资源的争夺愈演愈烈。平台的数据有时会流动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法律框架和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但由于各国的治理理念和利益诉求不同,在全球平台数据安全治理领域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标准[14]。在美国,《联邦数据战略与2020 年行动计划》和《澄清境外数据合法使用法》赋予美国政府直接调取本国企业存储在境外数据的权利[15]。欧盟发布的《欧洲数据保护监管局战略计划2020—2024》提出了欧盟未来的数据战略发展计划,如何提高欧洲在全球数据治理领域的话语权[16]。何邦武指出我国当前法律虽然规定了数据安全和数据流动的原则,但对平台数据跨境传输这一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17]。
数字经济对制造业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的提升,还带来了创新、定制化和个性化生产的机会。制造业企业应积极拥抱数字经济,利用数字技术的力量来推动自身的转型和发展。虽然数字经济对制造业带来了许多机遇和好处,但也必须认识到和解决这些负面影响。政府、企业和社会应共同努力,确保数字经济的发展是包容性的,并采取措施帮助受影响的工人转型和提供必要的培训。此外,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措施,以及促进技术和信息的普及,是确保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