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群
水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对维护人类自身生存、能源与食物稳定供给和健康生态系统都至关重要。水资源管理是一个多维的概念,既包括水量管理也包括水质管理,涉及水资源规划、开发和利用的全过程。人类社会面临严重的水资源管理风险、危机和挑战。放眼全球,全世界约有20亿人无法获得安全饮用水,40%的人口受到缺水影响,全球洪水和其他与水相关的灾害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所有自然灾害致死人数的70%。预计到2030年仍将有16亿人缺乏安全饮用水。综观国内,我国水资源短缺形势严峻,供需矛盾突出,用水方式粗放低效,水资源刚性约束不足,激励政策不健全,法治监督力度不够。水危机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挑战。
风雨同舟。2023 年和2024 年开年,联合国和我国政府先后发力强化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完善水资源法治保障体系。
2023 年3 月,联合国水事会议在美国纽约召开,这是自1977 年阿根廷马德普拉塔水事会议以来,联合国时隔近半个世纪再度以水事务为议题召开的高级别会议。会议重新评估了水对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以“紧急应对水危机”为共同目标再次确认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人人享有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通过了规范性成果《水行动议程》,要求以系统思维和技术创新加强水资源可持续管理。这一成果给全球水治理带来重大转变和进步,它不再是过去的“声明”,而是各国政府的庄重“承诺”,规定了700 多项保护水资源的相关“承诺”和一系列行动计划,涉及能力建设、数据、监测系统以及改善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
一年后,我国开启节约利用水资源立法新篇章。《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2月23日由国务院第2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9日公布,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首部关于节约利用水资源的行政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水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要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条例》的制定极大增强了我国水资源法治保障的体系化和完整性,是一项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的有力法治举措。作为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体现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防治的全过程,但是对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的内容较为概括。《条例》作为水法的配套法规,明确提出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从取、供、用、排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多维行动视角完善全社会水资源可持续管理的规定。
正如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在联合国水事会议全体会议上所倡议,要充分认识淡水资源的有限性和不可替代性,履行可持续利用淡水资源的义务和责任,积极推动和实现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能力和水平。即将生效的《条例》,是中国守卫国家和全球水安全秩序、保障公民清洁饮水权、推动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庄重“承诺”和“行动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