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中的隐性税收风险及其控制策略

2024-06-10 21:04童莹
天津经济 2024年4期
关键词:土地交易公正隐性

◎文/童莹

一、引言

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 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交易变得越来越复杂,其中,税务问题成为土地交易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传统的税务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隐性税收风险,不仅对交易双方构成威胁,也会影响到整个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鉴于此,深入研究土地交易中的隐性税收风险并找到有效的控制策略尤为重要。

二、土地交易中常见的隐性税收风险

(一)土地增值税的误判与漏报

土地增值税在土地交易中占有至关重要的位置。 按照规定,土地交易所产生的增值收入,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然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误判与漏报的情况频繁发生, 误判的产生往往源于对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的不了解或误解。 一般而言,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涉及原始购地成本、 开发成本、 销售收入等多个因素,任何一个环节的误判都会导致税收的计算出现偏差。例如,开发商在估算开发成本时,会漏掉某些间接费用或高估某些直接费用,都会导致土地增值税的误判。 漏报的情况更是令人担忧。 有时,为了规避高额的土地增值税,交易双方会选择在合同中低报土地的交易价格或采用其他手段隐瞒实际的交易金额。 此外,对于某些特殊的土地交易形式,例如土地交换、合资开发等,由于缺乏明确的税务规定,交易双方会存在漏报的风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隐形所得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交易的重要形式,与此同时,随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频繁发生, 隐形所得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隐形所得是指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除了明确的交易金额之外,交易双方还存在其他形式的收益,但这部分收益并未被明确记录或报税。 这些隐形所得来自多个方面, 例如, 土地使用权转让伴随着其他资产的转让,如建筑物、机器设备等,但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并未在交易合同中明确体现,从而形成隐形所得。 再如,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地下资源、附属权益等,这些因素也会为交易双方带来隐形所得。

(三)不同交易结构下的税收差异风险

土地交易的结构和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从简单的直接购买到复杂的合资、合作或土地租赁等形式,每种交易结构在税收方面都有其特点和要求, 从而导致税收差异的风险。 首先,直接购买土地与通过合资或合作购买土地在税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直接购买土地通常涉及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直接税种,而合资或合作购买土地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根据合作方的身份和结构,税收会有很大差异。 其次,不同交易结构在土地增值计算上也存在差异。 例如,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计算土地增值时,需要考虑到租赁期限、租金、预期回报率等因素,这些都会影响到土地增值的计算。 最后,随着土地交易结构的复杂化,通常会涉及跨境交易、多方参与等情况,这些复杂情况会导致税务认定的难度增加, 从而产生税收差异风险。

(四)非标准化交易导致的税务风险

土地交易中的非标准化交易,是指那些不遵循常规、缺乏明确合同条款或使用非正式手段进行的交易, 这类交易由于其特殊性,经常导致隐性的税务风险。 一方面,非标准化交易往往缺乏明确的交易记录和凭证, 不仅增加了税务审查的难度,而且在税务争议时,交易双方难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其立场。 另一方面,由于非标准化交易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模糊, 使得在税务处理上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带。

三、土地交易隐性税收风险的成因

(一)税收法律法规不明确与变动

在土地交易中, 税收法律法规不明确与变动是产生隐性税收风险的一个主要成因。 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预见性是税务活动中最为关键的两个元素,但很多时候,这两个要素并不稳定, 导致土地交易中各方对税务责任的不明确和误判。 首先,法律法规本身存在模糊地带或解释空间。 例如,某些税务条款并没有明确其适用对象、税率或征税标准,导致在实际交易中,交易双方对这些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 另外,对于新出台或修订的税收法规,由于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或实践指导, 也会导致土地交易双方对其应用产生困惑。 其次,税收法律法规的频繁变动也会增加税收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策导向的调整,税收法规会进行适时的修订或更新。 然而,这些变动没有得到充分的宣传和普及, 导致土地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不知情或误解新的规定,从而产生税收风险。 最后, 不同地域或部门对同一税收法规的解释和实施存在差异,使得在跨地区的土地交易中,双方会面临不一致的税务处理和要求,增加了税收争议的风险。

(二)行政管理与税务管理存在分歧

行政管理与税务管理在土地交易中是两个重要的管理部门,但在实际操作中,两者存在理念、方法和目标上的分歧,成为隐性税收风险的又一重要成因。 一方面,从管理目标上看,行政管理更多地关注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土地利用的效益和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而税务管理则主要关注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不同的管理重心导致两者在土地交易的审批、推进和税务处理上出现不同的侧重点和要求。 另一方面,行政管理与税务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例如,土地交易的审批信息、土地使用权的变更信息等没有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税务部门,导致税务部门对土地交易的税务处理存在盲点。

(三)土地交易主体存在知识和经验差异

土地交易过程中涉及多方主体,如卖方、买方、中介机构、评估师等,这些主体在知识背景、经验积累和业务理解上的差异,无疑为土地交易带来了隐性税收风险。 知识和经验的差异会导致双方对税务责任、 权利和风险的判断产生偏差, 从而影响整个交易的顺利进行和税收的合规性。 首先,不同的交易主体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存在偏见或误区。 比如,卖方会因为对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不清楚而低估了交易中的税务负担, 导致在实际交易中出现税务争议。 买方则因为对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潜在税收风险缺乏警觉, 从而在交易后面临意外的税收风险。 其次,对于那些涉足土地交易的新手或不专业的交易主体,他们因为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在交易过程中忽视了某些重要的税务环节。

四、土地交易隐性税收风险的控制策略

(一)强化税务政策宣传与培训

土地交易中隐性税收风险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交易参与方对税务政策的不熟悉或误解, 为缓解这一问题,强化税务政策宣传和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不仅能提高交易参与方的税务意识, 还能确保他们在交易中做出合法、合规的决策,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风险。 首先,税务政策的宣传不仅仅是简单地传达政策内容, 更重要的是如何使这些内容深入人心,被各个交易主体正确、全面地理解和应用。 其次,税务部门可以与专业培训机构、高等教育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合作, 共同开展针对土地交易的税务培训项目。

(二)加强税务征管与行政管理衔接

土地交易涉及的税务征管与行政管理之间存在多个交叉点和潜在的隐性税收风险, 如何保证两大部门之间的顺畅衔接,以减少风险和提高管理效率,是相关主体都要关注的核心问题。 为此,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无论是行政管理部门还是税务部门,都可以随时获取到最新、最全面的土地交易信息,从而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 此外,针对土地交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还要建立协调机制,可以是定期召开的协调会议,也可以是专门的协调小组。 通过协调机制, 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可以及时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土地交易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管理。 同时,为了提高税收征管与行政管理之间的衔接效率, 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还要共同制定一套明确、具体的工作流程,包括土地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如土地评估、税收计算、税收征收等,并明确每一个环节中双方的职责和权力。

(三)打造透明、公正的土地交易环境

土地交易的隐性税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与交易环境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关,一个透明、公正的土地交易环境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提高市场主体的信心,确保土地交易的健康、稳定发展。 为打造透明、公正的土地交易环境,需要建立一个全方位、多维度的信息公开制度,意味着无论是土地的基本信息、交易价格、交易主体的背景,还是税收政策、征税标准等,都应当在一个统一、公开的平台上进行公示。 通过这种方式,市场主体可以随时获取到真实、完整的土地交易信息,从而做出更为明智的决策。 同时,为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相关部门还需要建立一个严格的信息审核和更新机制,不仅要求信息提供者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求审核部门定期对公示的信息进行复核、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此外,公正的土地交易环境还依赖于公正、公平的交易规则,意味着无论是土地的评估、拍卖,还是税收的征收、优惠,都应当根据明确、公正的规则进行,确保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在同样的起跑线上竞争。 再者,为了保证规则的公正性、公平性,相关部门还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参与制定、修订规则,确保规则的科学性、合理性。 同时,对于规则的执行,也需要建立一个独立、权威的监督机制,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公正的执行。 更为关键的是,要打造透明、公正的土地交易环境,还依赖于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和诚信经营,意味着市场主体不仅要遵循公开、公正的交易规则,还要积极参与社会责任、诚信建设,确保每一次交易都是公开、公正、诚信的。

五、结语

综上所述, 公正和透明的交易环境对于降低土地交易中的隐性税收风险至关重要。 随着我国税制改革逐步深化和土地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紧密合作下,一定能够打造一个更为健康、公正、透明的土地交易市场,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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