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虽然起源很早,但直到19世纪末,我们的语言文字中还没有出现“广告”一词,古人习惯使用的是“告白”二字,清末的中国商人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依旧叫“买告白”。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在那里得到其夫人李蕙仙的堂兄的资助,于1898年12月23日在横滨创办了《清议报》。该报为旬刊,载有论说、名家著述、杂俎、文苑、外论汇译、纪事、群报撷华、广告等,以广民智、振民气为宗旨。
《清议报》的每一细节无不显现着梁启超的改良思想,以及对世界新思潮的关注。梁启超对于报刊广告这一近现代宣传形式的价值有着足够的认识,《清议报》在创刊的第一期尾页就刊登了招揽广告的《告白价目》。1899年4月30日《清议报》出版第十三期,刊末是该报用日文发布的招登广告的稿件,题目为《记事扩张卜广告募集》,并附有广告价目的《广告料》一则。这是目前所知中国人在自办的中文报刊上最先使用的“广告”一词。
《清议报》的创办,更好地实现和传播着他先前提出的报刊要“去塞求通”的觀点。梁启超认为,国情的通与塞关乎国家的强与弱,“通”即包括通上下和通中外,“广告”一词的导入,正是“通”的具体表现。
梁启超的广告理念很快影响到国内媒体。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10月18日的上海《申报》,首次在国内报刊使用“广告”一词,刊登的是《商务日报广告》。此后,传统的“告白”与现代的“广告”并行使用。
(摘自《天津日报》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