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万元变成了573亿元、“平方”写成了“平房”……日前流傳的一份判决书出现100多处错误。涉事的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3月26日回应称,“帖文反映文字差错问题属实”,已启动追责程序。
层层把关下,仍然“漏洞百出”,不由让人深思。这些年来,裁判文书因低级错误引来网友围观的例子不少,有300余字执行裁定书出现7处错误的,有让被告自己给自己赔偿的,还有“爹比儿子大两岁”的。对此,总有人拿法院案多人少、精力不济说事。
客观地说,法院办案压力大是事实。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法官人均办案量从2013年的65.1件增至2021年的238件,2022年全国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42件,2023年356.51件。一方面要正视并尽力解决这一现实矛盾,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量”与“质”并不矛盾,提高办案质量就是提高办案效率。
以此事为例,涉事法院前期在判决书上省掉或没做到位的环节,后期还是要补回来,误了事,还赔了名声,这是自己给自己加工作量。避免文字性差错,只是对裁判文书的底线要求。相关单位千万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