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领导西南局应对“进城”考验

2024-06-04 11:55艾新全
红岩春秋 2024年5期
关键词:大西南西南干部

艾新全

“过好胜利关,不做李自成”,是当年离开西柏坡前往北京“赶考”的毛泽东和战友们的共同回答,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邓小平等人主政西南的成功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大西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十分特殊,邓小平及其领导的西南局面临着政治、经济、民族关系等严峻考验。更为严峻的是,当时西南地区党员、干部总量不足,加之在胜利面前,党内部分同志滋生了不愿再艰苦奋斗,骄傲自满,以功臣自居的错误思想和行为。

针对这些问题,以邓小平为首的西南局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执政的根本保证,为加强党的思想、纪律、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等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为我们党在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过程中搞好党的纪律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整顿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

随着西南的解放,大西南回到了人民的怀抱。在取得胜利的形势面前,西南党内部分同志经不起进城的考验,进而发展到贪污腐化,有的甚至对自己的婚姻也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闹着要“改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行为也逐渐多起来,统一战线中狭隘的关门主义思想也有所抬头。

早在湖南常德时,邓小平就对进军大西南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他指出:进城后一定要发扬革命传统,纪律严明,爱护群众,要万分警惕李自成入北京后的享乐思想。李自成的失败就是前车之鉴。

1950年1月,邓小平在二野三兵团一次师以上干部会上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即“仗打完了没有?”他指出:“当前,九十万国民党部队尚待改造,六千万基本群众尚待发动,数十万土匪尚待清剿,广大农村的政权还没有建立,破产的城乡生产还没有恢复,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可我们有些同志却认为仗打完了,该享乐了。这是何等的危险和可怕!”

6月,邓小平在《关于整风问题的报告》中,对西南地区整风运动的紧迫性、目的和意义都作了精辟论述,对西南地区党内存在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产生和发展的根源进行分析,指出了克服党内不良倾向的方法和步骤。他指出: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要进行一次整风,中央指出目前我们党内主要错误是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在西南来说这个问题比其他地区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西南还有两种倾向,一个是统一战线中的关门主义,一个是正在发展的蜕化、腐朽思想,也是要在整风中加以克服的。他并就这些不良倾向作了具体分析:

关于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问题。首先表现在征粮工作中的强迫命令。有的部門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随便扣押捆打,采取游行罚跪等错误作法,甚至有个别逼死人的。在税收工作中,部分地区提出只要有交易行为,就得收税。如有收草鞋税、10个鸡蛋收3个、3斤酒收1斤米的事。其次是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如个别地区在接管国民党政府公粮时,部分干部工作中粗枝大叶,不认真核对粮仓中的库存,只加上一张封条,就算接管了,造成许多“空仓”,致使国家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重庆某厂军代表,由于官僚主义和骄傲自满作风,严重脱离群众,影响工人的主人翁思想发扬,发生了车间秩序混乱、工人磨洋工、坐厕所、松马达、关纱车等现象,坏人乘机破坏机器,严重影响了生产。

为什么会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错误倾向呢?邓小平透彻地分析道:进入西南以来,工作是很繁重的,绝大多数同志,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工作都很努力。但是,如果“工作看起来忙得很,但是实行的是命令主义,违反了政策,脱离了群众,完不成任务,损害了党的信誉”,这就叫做“辛辛苦苦的官僚主义”。

因此,邓小平紧紧抓住重庆某厂军代表犯官僚主义错误、严重影响生产这一典型事例,指示重庆市委、西南工业部和西南工会办事处,要一查到底,使西南各地党组织受到教育。在上级领导的发动下,工人群众批评了军代表,也作了自我批评,提了100多条意见。厂里召开了临时职工代表会,军代表作了两次检查,使职工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宣布给军代表撤职处分时,许多工人哭了,纷纷挽留军代表,并检讨自己的缺点错误和对国家财产不负责任的态度。这次事件,提高了工人的政治觉悟,加强了生产管理和劳动纪律,推动了生产的发展。

关于享乐思想和腐化行为的问题。当时存在着少数老干部闹个人享受、婚姻和等级待遇的问题。有个别干部公开表示:“我有两个问题要求组织解决,一个是讨老婆,一个是要地位。”西南公安部一位干部竟说:“不让我当处长副处长,让我当科长不干。”某医疗队干部中有比水笔、比皮鞋、比花被面子的所谓“三比”。某市委9个委员7个闹离婚;云南一个师政委兼地委书记,因为闹离婚被其妻用枪打死,影响很坏;贵州省绥阳县县长李民在山东解放区已结婚,到贵州后,采取欺骗的手段,与一位青年学生结婚,他的妻子从山东来到贵州后,进不了县政府,孤儿寡母只好在县城流浪。

针对这些不健康思想和行为,邓小平毫不留情地批评道:还有一个干部婚姻上的问题,现在到处在闹“改组”。这种人往往引婚姻法作根据,说婚姻法上规定有婚姻自由,于是不管政治条件,不管儿女幸福,不管道德不道德。有的闹得影响很坏,工作也受损失。有的甚至使出流氓威胁手段。这种现象如不纠正,不但影响工作,损害党的声誉,而且要垮掉一些同志。

邓小平紧紧抓住贵州绥阳县长李民犯重婚罪的事实,指示西南高级法院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1953年2月,“李民重婚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李民被开除党籍、公职,判处一年半的有期徒刑。《新华日报》进行了公开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震撼,对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及时刹住了一些老干部进城后见异思迁、摒弃糟糠之妻的“改组”思想。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作为西南局第一书记的邓小平,在抓西南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的同时,丝毫没有放松党的组织建设。

他大量发展产业工人入党。邓小平非常赞同西南局组织部提出的“发展党的组织,重点主要在城市,首先是发展工人阶级中的党员”的观点。重庆市发展了新党员1635人,大多数是产业工人。全西南的产业工人中,截至1950年8月,新发展了3076人入党。在以后的“三反”“五反”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工人中的党组织在全西南得以健全和巩固。

搞好与地下党的会师,正确使用地下党的力量。西南原有地下党员5.6万人,其中一部分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与若干挫折中成长起来的,是建设西南的重要力量。在这5.6万名党员中,大部分是1948年至1949年发展的新党员,还有一部分是在临近解放时大量发展的。由于当时环境限制,骨干缺乏,教育较少,一般党员的觉悟都不甚高;在大量发展过程中,有些地方组织不严,手续紊乱,缺乏严格审查,致使一些投机分子、反革命分子和自首叛变分子混入党内,甚至个别党的支部被地主富农反动分子篡夺与控制,造成了党内组织不纯的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西南局组织部于1950年6月发出《关于加强党的教育整理地下党组织的指示》,对原西南地下党组织进行了整顿。根据邓小平的指示和西南局组织部的安排,云、贵、川、康、渝的党委组织部从1950年下半年起到1951年底,对新党员占绝大多数的原西南地下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进行了整顿。整顿工作首先从思想教育入手,先组织他们学党章和党的政策,把不够党员条件的人提高到党员的水平。其次是有计划地办党员训练班,送他们到西南人民革命大学及其各省(市)区分校、党校学习,打通地下党领导同志的思想,吸收他们在统一领导下进行整顿。再其次是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运动中,把党员放在群众运动中去锻炼。整顿之后,严格地过党的组织生活。对于政治上太落后、品质恶劣、经教育仍旧不改的人,坚决根据中央指示原则加以清洗,对于混进党内的反革命分子,立即开除出党。

经过整顿工作,绝大部分原西南地下党员和群众组织的先进分子焕发了青春,他们与进军大西南的党组织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会师,并利用他们熟悉地方情况的优势,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投身到建设新西南的火热斗争中。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大力选拔年轻干部。进入西南以后,干部缺乏是一个大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邓小平强调指出:“眼睛不要望着上面派来或别区调来干部,要坚决地从群众中放手提拔。”现在我们提出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适当照顾“资”(资历)的,“德”就是政治上的品德,“才”就是做革命工作的才能,这种品德和才能,都是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锻炼和培养出来的。一个区级干部搞一个厂比地级干部搞得好,我们就要这个区级干部;一个青年团员比一个10年党龄的党员收税收得好,我们就要这个青年团员。不冲破这一点就不能前进。

邓小平关于干部“德”“才”兼备标准的讲话和大力提拔年轻干部的思想,加速了西南地区干部培养的进程。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主政大西南时期的邓小平,非常强调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主要抓了坚持每两月的汇报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

坚持每两月向上级汇报的制度。早在战争年代,邓小平就要求所属部队和地方县团以上单位必须坚持每两月向上级综合汇报。进城前后,邓小平更是强调加强督促,然而,大西南解放以来的各种工作千头万绪,种种无组织无纪律违反政策的现象屡有发生。首先表现在剿匪问题上,初则放弃了必要的镇压,后又发生乱扣、乱打、乱杀现象。例如有的县动辄扣押两三百至四五百人,仁寿县第五区,在两个月内未经上级批准就自行枪毙了18个人。江津一次杀40多人,其中经上级批准的不及1/10。其次,表现在不经请示批准,随便规定政策,乱出布告。如川北旺苍县未经地委批准,一连发出4个不合时宜的政策性布告。再次表现在镇压反革命的问题上,川南有的地区不分首恶与次恶,杀了一些可杀与不可杀之间的人。杀人根据片面材料,甚至搞假材料,审查批准手续废弛,对处死刑者不经人民法庭判决。川东涪陵地委,在党委决定将批准杀人权收缩到区党委后,又擅自批准赶杀一批。

1949年12月11日,邓小平在西南局常委第一次办公会议上重申:必须坚持“两月的汇报制度”。他指出:进入大西南以来,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各种工作政策性很强,必须坚持重大事情及时汇报,综合情况两月汇报的制度。

二野五兵团杨勇、苏振华在给邓小平的电报中提出在贵州集中精力打击国民党中央系的问题。邓小平及时回电指出:不可笼统提出集中力量打击中央系方针,这样可能形成打击面过大。而所谓中央系中极大部分人,都在动摇,我们的策略应是给以改过自新和生活之路,借以分化反动营垒,孤立最反动分子,减少革命阻力。邓小平的意见符合当时贵州的情况,使贵州的工作走上正轨。以后,邓小平在致川东区党委书记谢富治、川西区党委书记李井泉、云南省委负责人于一川的电报中,就川东的税收、川西的征粮、云南的少数民族工作传达了西南局的指示,解开了省、区领导人在这些问题上的困惑。

邓小平不仅要求下级要请示报告,他自己更是坚持每两月亲自起草向党中央的综合报告。1950年2月,他就西南局两个月工作情况向刘少奇并中央作了综合报告和请示,反映了城市管理、农村工作、剿匪问题、对国民党90万起义投诚部队的改造和处理,以及统战工作問题的做法和情况。刘少奇在给邓小平的复电中说:“2月18日寄来的综合报告阅悉。中央对于西南局过去工作的估计及今后工作的方针,完全同意你的意见,望督促全党全军努力付诸实施。”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大西南解放后不久,各省、市、区比较普遍地召开了党的代表会议,对发扬党的民主起了一定作用。但是,部分地方党委在执行中存在问题,党委书记包办一切的“一揽子”作风甚为普遍。某些县只有党委活动,而县政府县长形同虚设。如川东铜梁县,在几个月的紧张征粮工作中,县政府从未召开过一次区长联席会,大小问题都是由县委直接解决,县委书记包办,大大妨碍了政权在斗争中的作用,妨碍了党委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作遭受损失。有的干部存在包办代替的作风,表现在建立和整顿农协组织、分配斗争果实和划阶级成份中。如贵州清镇卢荻哨改选农协主席时,干部见内定应当选的原农协主席碗里投的苞谷米少,就抓了把苞谷米偷放其碗内计票。有些地区在分斗争果实、分土地、划成份中虽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但群众提了意见就要其“反省检讨”,结果群众有话不敢讲,出现“分啥就是啥”“划啥就是啥”的现象。

邓小平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近查有些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甚为浓厚。重要问题的解决,不是由党委会议做决定,而是由个人做决定,党委委员等于虚设。所以,必须健全支部,严格党的支部生活,认真建立学习制度,经常吸收新的营养,加强党的战斗力,更好地完成党交给我们的繁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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