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建设中国(新疆)自贸区的几点思考

2024-06-03 17:59薛玮
中国经贸导刊 2024年3期
关键词:乌鲁木齐经济带新疆

薛玮

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十周年,“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开创了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为新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重大挑战,也为中国(新疆)自贸区的建设提供了有利契机。乌鲁木齐作为新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中心,是我国由新疆向西开放战略的重要支撑平台,是新疆参与国际合作、筑牢制造高地、聚力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作为首府要提升保税、外贸、物流、合作等方面水平,充分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心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汇集优势,争取尽快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自贸区。

一、加快建设中国(新疆)自贸区是我国当前扩大开放的应有之义和必要之举

新疆是亚欧大陆地理中心,是连接东、西两大经济圈的枢纽,也是东、西方多元文化的交汇点,在我国对外开放格局中有着独特的地缘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文优势。高质量建设中国(新疆)自贸区,可以充分发挥新疆“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独特区位优势,把新疆自身的区域性开放战略纳入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欧亚交通枢纽的互联互通正在为中国(新疆)自贸区提供设施联通的坚实支撑。公路方面,“中国西部—欧洲西部”公路(“双西公路”)全线贯通,中巴公路国内段完成改造提升,15个一类陆路口岸公路全部实现通沥青路面,开通双边国际道路运输线路118条、多边国际道路运输线路10条,线路数和运营里程均居全国首位。铁路方面,中国霍尔果斯—哈萨克斯坦阿腾科里、中国阿拉山口—哈萨克斯坦多斯特克跨境铁路战略通道畅通运营;库尔勒—格尔木铁路开通运营,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实现高质量“有效衔接”。民航方面,建成民用机场25个,与19个国家的23个城市实现通航,基本形成“疆内成网、东西成扇”的航线布局。

高质量建设中国(新疆)自贸区,对推动新疆与毗邻地区全方位合作,助力“四大经济走廊”建设,打造周边国家命运共同体先行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新疆“朋友圈”已增至17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综合保税区4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4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2个。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新疆外贸进出口分别增长57%、65.2%,均居全国首位。其中,与中亚五国进出口贸易额分别增长66.2%、75.1%,分别占新疆进出口贸易额的76.8%、80%,占我国对中亚五国进出口贸易额的40.3%、43.5%。

高质量建设中国(新疆)自贸区,为服务我国周边外交战略,促进睦邻友好发挥重要作用。中亚各国是我国周边首个战略伙伴集群,新疆作为中国的前沿边疆地区,与毗邻的国家长期以来就保持着密切的经济文化往来和民间交往,许多边民语言相通,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价值取向相近,至今仍保持着亲缘关系。中国(新疆)自贸区的建立,有利于深化与周边国家民众交往交流,促进睦邻友好、增进民心相通、推动共同发展。

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以“一港”(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两区”(霍尔果斯、喀什经济开发区)、“五大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医疗服务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口岸经济带”(19个沿边开放口岸)为抓手,积极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心城市的乌鲁木齐市,近年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格局,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一港、五大中心”建设,乌鲁木齐在自贸区的核心地位日益凸显。

实践证明,中国(新疆)自贸区的建立将成为新疆经济新动能的“聚宝盆”,将成为中国新时代扩大向西开放和对外合作的重要举措,将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载体。高质量建设中国(新疆)自贸区,有利于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利于服务我国周边外交战略,有利于推动新疆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释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展潜能,为新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建设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更为清晰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为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疆贡献。

二、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具备引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展的坚实基础

乌鲁木齐是首府,是全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全疆唯一的大型城市,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一港、五大中心”主要承载地,兼有新疆优势和发展基础、发展要素、特色产业、消费市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2023年被列为国家现代流通战略首批24个综合型流通支点城市之一。乌鲁木齐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以4个国家级、3个自治区级园区为重点,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等产业,商贸物流、医疗康养、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服务业日趋完善;形成了“1+4+N”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机制,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围绕“聚产业”加快集货、建园,做优做强枢纽经济;高铁新客站建成运营,城际铁路陆续开通,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项目加快推进;实施民营企业培优工程和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达41.3万户。凭借在产业基础、科技创新、贸易平台、基础设施、营商环境等领域“独树一帜”,集聚了全疆高端要素和创新资源,形成了区域聚合和辐射带动效應,已成为全疆翘楚,更是纳入自贸区的不二选择。

三、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持续下降。从全疆层面看,2022年乌鲁木齐市GDP占全疆比重,从最高峰值2015年的25.7%,下降到2022年的21.9%,下降了3.8个百分点;从与西北五省区的首府城市对比看,乌鲁木齐市面临着“标兵渐远、追兵渐近”的局面,GDP规模距离西安的差距越来越大,领先兰州的优势越来越小;从与全国大中城市对比层面看,乌鲁木齐在全国GDP百强城市中的排名从以往最高排位第70位下降至2021年第76位。2023年上半年全市GDP增速仅为2.3%,低于全疆5.1%的增速,对全疆经济贡献度不足,经济发展增速放缓,首位度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结构不优。当前乌鲁木齐仍处于工业化中期,2022年乌鲁木齐规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仅为23.7%,低于自治区的平均水平33.9%,也低于银川(42.5%)、兰州(27.9%),甚至低于深圳(35.1%)等后工业化阶段城市。工业增长贡献率明显不足。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链延伸不够、高附加值产品少。服务业供需适配不平衡,传统服务业仍占主导地位,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

三是对外开放程度不高。从对外贸易情况看,乌鲁木齐对外贸易依存度较低,且2014年后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从2014年的23%下降到2022年的13.2%。外贸拉动作用为负,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待培育。从利用外资情况看,乌鲁木齐利用外资规模小,最高年份2015年仅2.9亿美元,全部外资企业中有52.7%属于批发零售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均有待提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心城市作用发挥不够凸显,标志性工程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3682余家市场主体中,制造类的企业仅有137家,其中规上企业仅10家。外资“引进来”大幅下降,2023年全年外資实际利用880万美元,同比下降75.77%。

四是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提升。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明显,政务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不高,不同部门间政策叠加效应不明显,制度创新严重滞后,执法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度有待加强。从第三方评价来看,近年来乌鲁木齐市营商环境在全国排名呈下降趋势,2020年乌鲁木齐在全国35个重点城市的营商环境排名中位列第31名,较2018年下滑3位,无论是硬环境还是软环境水平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相关思考和建议

(一)将乌鲁木齐列为十九省市对口援疆城市

全国19省市以灾区重建模式对口支援新疆,但乌鲁木齐却不在中央和内地省市对口援助的范围之内,对口援助资金项目和中央转移支付几乎没有。乌鲁木齐缺少外部支援、财力有限,亟需产业、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全方位援助,以调动乌鲁木齐自身发展的主观能动性。

(二)构建乌鲁木齐保税产业体系

以企业主体为单元进行监管,可赋予自贸区内企业主体保税功能。全面打造以“保税+”为特色的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展示交易产业板块,吸引更多加工企业到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发展。

(三)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完善乌鲁木齐跨境电商综试区“两平台六体系”建设。依托国际陆港区、综保区、新疆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等载体,建设多元化跨境电商产业园,打造乌鲁木齐“前店后仓+自定义快速配送”的跨境新零售业态。

(四)切实增强国际物流功能

整合和优化现有物流设施资源,大力推广多式联运、中欧卡航等运输方式,加快国际物流分拨功能的物流设施布局建设,培育建设一系列具有区域优势、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贸物流市场主体,与乌鲁木齐“十大市场”建设相协调,优化物流空间格局及功能配置。

(五)深化与周边国家地区务实合作

鼓励自贸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承办好(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亚知识产权论坛等会展和论坛活动,强化与中亚、西亚、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产业、人文交流,扩大双向投资力度。

(六)深入探索跨越多个领域、涵盖各种要素的制度整合创新

为了更好地推动人民币的全球使用,应简化跨境人民币支付的过渡环节,并打造新疆独一无二的离岸金融体系;建立金融汇率交易平台,设置预警机制,以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合作;为了更好地促进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我们应该加强对自贸区内三个分区分别进行研究,结合当地特点,统筹推进自贸区建设。以改善政府的行为,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贸易自由化,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并不断探索自贸区制度创新;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要在试验区实施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并把企业所得税率调整到15%或更低。通过充分利用“制度好+政策优”的地方立法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境内外人员流动,吸引国内外资源和产业聚集,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了更好地促进乌鲁木齐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合作,要将“友城关系”纳入乌鲁木齐发展规划当中,并积极推动签订一系列涉及能源、农业、旅游等领域的项目合作协议,以期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作者为乌鲁木齐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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