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开元
在平时与青少年交流时,经常有同学说不清楚自己有什么权利,也有同学不知道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还有同学为与人交往中的权利边界把握不好而感到困惑。今天,我就用具体的法律条款帮助大家明确未成年人的权利。
未成年人拥有哪些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
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等权利,具体包括生命权,医疗保健权,国籍权,姓名权,获得足够食物、拥有一定住所以及获得其他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在未成年人权利体系中,生存权是未成年人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具体包括受教育权、闲暇娱乐权利等内容。在未成年人权利体系中,发展权是未成年人权利的核心。
受保护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包括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歧視、剥削、酷刑、暴力或疏忽照料。受保护权的宗旨在于减少未成年人生存和发展中的不利因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参与权,是指未成年人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参与权旨在发展未成年人表达和处事的能力。
怎样理解“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所有未成年人平等地享有权利。
所谓平等地享有权利,就是在法律面前不受歧视。不因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父母的民族、性别、户籍、工作、学历、家庭状况、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二、所有未成年人都平等地履行义务。
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义务,每个未成年人都必须履行,决不允许任何未成年人拒绝履行义务或者逃避履行义务。
第三、法律对所有未成年人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人而有所区别。
法律对所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都予以平等保护,对所有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何时需要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当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未成年人要能够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的权利遭受侵害主要发生在家庭、学校和网络等。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容易侵犯未成年子女的隐私权、休息权和参与权。在学校里,校园欺凌会侵犯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权利,教师的体罚则会侵犯未成年人学生的人格尊严。在网络空间,未成年人的微信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容易被泄露,侵犯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权,网络欺凌还会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权。
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的场合中,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运用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如何尊重他人的权利?
尊重他人权利是未成年人权利意识的重要部分。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平等对待他人权利,不藐视甚至无视他人的权利。个人权利至上是不对的,更不能以行使自我权利之名侵害他人权利。
需要明确的是,尊重他人权利是一项法律义务。我们权利的实现需要他人的尊重和协助,否则,任何自己的权利都无法实现。如果你不尊重他人的权利,最终必然影响你自己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