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侵犯

2024-05-31 00:26
光明少年 2024年5期
关键词:法定代理民事法律民事行为

最近一段时间,“校园欺凌”等话题屡上热搜,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每一个生命都是唯一的、独特的,都应得到平等的尊重;每一个主体都是独立的、自主的,都应享有基本的权利。隐私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生存发展权、社会参与权等公民权利的保护、张扬和行使,就像一把成长之路的“保护伞”,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保障我们的精神自由,捍卫社会的发展正义。

日常生活中,面对来自他人的强势侵犯,你是否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能否勇于发出求助信号?能否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抗争?你如何看待人际交往中的底线和边界?走近小明的生活故事,听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吴革律师为我们答疑解惑。

场景11 爸爸非要给我报不喜欢的兴趣班,怎么办?

场景22 我做完作业想出去运动,妈妈不同意,怎么办?

场景33 真烦,妈妈偷看我的微信聊天记录,还用我的口吻回信息。

場景44 糟糕,被同学锁在厕所里了,怎么办?

场景55 被高年级同学盯着要钱,不给还挨打,好害怕!

场景66 唉,又被罚站,太丢人了。

场景77 照片被恶意“改造”,要忍着吗?

场景88 同学发朋友圈,给我实名编了很多“丑事”,怎么办?

场景99 玩游戏时平台让我填家庭住址,要填吗?

不做侵犯别人权利的事,向侵犯我们权利的人说“不”!

如何从责任年龄界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当未成年人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相对应刑事责任年龄时,不需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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