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满议定书》述略

2024-05-30 06:06王玲菱
关键词:郑孝胥满洲国关东军

王玲菱

(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辽宁 沈阳 110044)

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后,扶植伪满洲国傀儡政府,为了更彻底地统治东北,曾与伪满政府签订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密约与协定,其中《日满议定书》及其附件是以“平等”的、“美丽”的“议定书”的包装形式,掩盖血淋淋的侵华目的。

一、拼凑傀儡政权,签署卖国“密约”

日本侵占东北以后,在加紧对华北、华东扩大侵略的同时,策划建立伪满洲国,并将其作为侵略中国和亚洲的战略后方。1932年2月1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表了“独立宣言”,不久又发表了所谓“建国宣言”,宣布自3月1日起,“与中华民国脱离关系,而创立满洲新国家。”3月9日,一直梦想复辟的清朝废帝溥仪粉墨登场,出任“执政”,与日本网罗的一大批汉奸,拼凑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

溥仪一直梦想着复辟,他天真地认为关东军推举他执掌“新国家”就又可以做回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实际上,关东军表面上给予他的这些权力是必须用出卖东北的主权来换取的。1932年3月10日,溥仪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的代表、高级参谋板垣征四郎签署了“有关国防、交通及其他问题的文书”,其中最重要的是《溥仪致本庄繁书》,其主要内容为:“(一)敝国关于敝国之国防及维持治安委诸贵国,而其所需经费均由敝国承担;(二)敝国承认贵国军队认为国防上必要,已修铁路之管理,并新路之布设,均委诸贵国或贵国所指定之机关;(三)敝国对于贵国军队,认为必要之各种设施,竭力援助;(四)敝国参议府就贵国人选有达实名望者,任为参议。其他中央及地方之官署,有必要之官吏,亦任用贵国人。而其人物之选定,委诸贵军司令官,其解职应得贵军司令官之同意。前项参议之人数,参议总数更改时,若贵国有所希望,则依贵我两国协议增减之;(五)将来由两国缔结正式条约时,即以上开各项之宗旨及规定为基本。”①

这份“密约”首先将伪满洲国的国防和治安权完全出卖给日本,不仅允许日本在伪满洲国内驻军,还要为其承担所需经费。其次将伪满洲国重要经济管辖权出卖给了日本,将伪满洲国的铁路、港湾、水路、航路及铺设线路全部交于日本,这意味着伪满洲国将承担起保障日本战时的物资供应,成为其扩大侵略战争的“大后方”。最后完全将伪满国的用人权交于日本,伪满洲国中央及地方日本官员的任用与解职均由日本关东军决定。可见这份“密约”实际就是溥仪代表伪满汉奸向日本主子交出的卖身契。

关于这个“密约”,1954年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有过如下表述:“1932年日寇成立伪满汉奸政权以后,日寇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命伪总理汉奸郑孝胥通告我,必须签名承认他的要求,就是要签一个密约,作为日本帝国主义承认我当伪执政、建立伪满的报酬和交换条件。同时郑孝胥更说这是日本的既定方针,绝没有改变的余地。我承认了日寇这个要求,这就是把东北的矿山、航运、港湾、陆运(铁路管理)都委托日寇经营管理,还有移民、经济同盟和用日本人最高顾问几项,经我签字后,郑孝胥便交予本庄繁。”②

由此可见,伪满洲国在得到日本承认之前,为了获得日本的支持,通过与关东军签署秘密协约的方式,已经将自己的主权全部拱手于日本。

二、《日满议定书》相关附件的签订

1932年4月15日,日本犬养毅内阁讨论并通过了《溥仪致本庄繁书》,据此本庄繁于5月12日给溥仪复函说:“三月十日之尊函确已受理,我方无疑义”③。此后短短几个月郑孝胥即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就东北地区铁路、港湾和河流等的具体管理达成一致,签订了多项秘密协定,这些密约后来都成为《日满议定书》的附件。

《日满议定书》相关附件主要有:1932年8月7日由本庄繁和郑孝胥签订的《关于满洲国政府铁路、港湾、航路、航空线等的管理和铁路线的敷设、管理的协定》《关于设立航空公司的协定》,9月9日由新任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与郑孝胥签订的《关于国防需要的矿业权协定》。通过这些附件日本完全垄断了伪满洲国的交通设施,包括所有铁路、港湾、水路、航空等交通设施;完全取得了东北境内的港湾、水路、航空以及航空会社的管理权和经营权,更进一步加强了对伪满洲国航空事业的垄断和控制;取得了东北的全部矿业权。由此伪满洲国政权的傀儡本质暴露无遗。

三、《日满议定书》的签订

伪满政权虽于1932年3月成立,并在溥仪就任“执政”后就发表了《对外通告》,但由于当时政局尚不稳定,英、法等国都曾公开表示如日本承认伪满政权则违反了“九国公约”,因此日本未敢贸然承认伪满政权。然而,这种“忍耐”当然是很有限的,到7月12日,日本众议院首先议决承认“满洲国”。8月8日,日本政府已经派出作为日本军部三长官之一的教育总监武藤信义陆军大将出任关东军司令官、关东厅长官,兼日本驻“满洲国”临时特命全权大使。9月6日,日本内阁终于做出了承认伪满洲国的决议。9月9日,日本政府就承认伪满洲国发表公开声明。9月13日,日本枢密院通过了承认伪满洲国的法案。9月15日,日本政府正式承认“满洲国”。把这个傀儡政权合法化。同一天,武藤信义与郑孝胥在长春签订了《日满议定书》,其全文内容如下。

“1932年9月15日(昭和七年伪大同元年)

日本国已经确认这一事实:满洲国是一个根据居民意思而自由成立的独立国家。

满洲国已经发表宣言,中华民国所有国际条约和协定凡可能适用于满洲国的,一概予以尊重。

因此,日本国政府与满洲国政府为永远巩固日满两国的睦邻关系,互相尊重其领土权,并确保东亚和平起见,签订协定如下。

(一)将来满日两国间未另订约款之前,在满洲国领域内,日本国或日本国臣民,依据既存之日中两方间之条约、协定、其他约款以及公私契约所有之一切权利利益,即应确认尊重之。

(二)满洲国及日本国,确认对于缔约国一方之领土及治安之一切威胁,同时亦为对于缔约国他方之安宁及存立之威胁,相约两国协同担当防卫国家之任,为此所要之日本国军队,驻扎于满洲国内”。④

由此可见,所谓《日满议定书》实际就是溥仪与本庄繁“密约”的公开化和合法化。溥仪后来在抚顺战犯管理所交代这件事时说:“在1932年9月15日,在日本驻伪满大使武藤信义和郑孝胥所签订的经我承认和发表的‘日满议定书’便把上述卖国密约给固定下来,成为公开的合法化的了。”②

四、《日满议定书》及其附件对中国的影响

《日满议定书》及其附件的签订,使得日本政府和伪满傀儡政权明目张胆地把中国东北从中国版图分割出去,把以往日本的所有“满蒙权益”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执行不抵抗政策,把抗日希望寄托于“国际联盟”。希望“国际联盟”出面劝说日本停止继续进攻,调停所谓中日关系。然而“国际联盟”对日本侵华,就不是制止而是纵容。1931年10月24日,国联在世界舆论的压力下,又作了限期日本撤兵的决议,并把锦州划为“中立区”以阻止日军继续侵略。不料,日本占领北满后,回兵攻占锦州向西进攻。这时的“国联”才意识到日本的侵略是无休止的,并于1932年1月21日成立所谓“国联调查团”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团1月出发,4月初才到达东北,这时伪满洲国已经成立,日本侵略势头已不可阻挡。调查团参观了伪满洲国,听取日本关东军司令官的意见,经过调查团所谓的一番调查,于1932年10月2日抛出了一份“调查报告书”。“调查报告书”并没有明确给日本的行为定性为侵略,还荒谬体提出将中国东北提交“国际联盟”共管的主张。其结果遭到日本的坚决反对,并以《日满议定书》为依据坚称伪满洲国就是独立的国家,继而宣布退出“国际联盟”。从此日本在侵略的道路上更加没有阻碍。

《日满议定书》及其附件签订后,日本一方面继续扩大对中国华北的侵略活动;另一方面集中全力,加强对伪满洲国法西斯化的统治,并进行了一系列罪恶活动。为了加强对伪满洲国的控制和利用,1934年3月1日,伪满洲国实行帝制。改“执政”为“皇帝”,改国号为“满洲帝国”,改年号为“康德”,设立伪国务院、立法院、最高法院,下设八个部组成傀儡政府。从此之后,日本利用傀儡政权,在军事上疯狂镇压东北人民抗日武装,在政治上实行法西斯殖民统治,在经济上通过各种手段掠夺东北资源、剥削东北人民,在文化上实行奴化教育。

综上所述,《日满议定书》及其附件的签订标志着伪满洲国已把政治、经济、军事和交通等全部实权拱手让给了日本,是日本操纵伪满傀儡政权推行法西斯统治,进行经济掠夺,扩大与夺取新的殖民权利的罪恶武器。

注释:

①解学诗:《满洲国史新编》. 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97页。

②溥仪笔供,参见中央档案馆抚顺战犯管理所战犯档案卷。

③[日]NHK取材班编:《満州国ラストエンペラー》.角川文库,1995年,第136页。

④《日满议定书》有日文、汉文各一份,并规定当解释不同之时,应以日文原件为准。此处为汉文文件,参见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中华书局,2020年,第5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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