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劳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的问题及其消解

2024-05-30 00:10陈豪强
高等继续教育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劳动防控单位

何 静,陈豪强

(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南京 211816)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劳动教育是我国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高校强化学生的劳动教育,不仅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赓续,更是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大局。为了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中国式现代化教育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对新时期劳动教育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划。为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各高校也逐步完善本校的劳动教育体系、劳动育人方案,劳动教育已全面有序地开展。

不过,高校开展劳动教育过程潜在的安全风险也不能忽视,如果不能有效防控劳动教育中的安全风险,势必影响高校劳动教育的正常开展,妨碍劳动教育预设价值目标的实现。然而,纵观理论界的现有研究成果,对此问题的研究还较为鲜见。基于此,本文拟对高校劳动教育潜在的安全风险以及防控中还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措施。

一、高校开展劳动教育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就开展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强调指出:“中华民族是勤于劳动、善于创造的民族。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历史的辉煌;也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今天的成就。”[1]短短几十年,中国人民凭借着辛勤劳动,敢于拼搏的精神,谱写着一个又一个的“中国奇迹”。劳动教育是我国教育体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劳动最光荣观念的精神养分。

(一)劳动教育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回顾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出各个时期对于劳动的重视。在古代,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来源,大力推进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劳动力的需求显著增加。农民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服务于国家社会的发展,孕育着子孙后辈血脉的延续。他们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劳动价值观即劳动创造幸福生活。

(二)劳动教育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国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赢得的历史性胜利”。中华民族历经沧桑,正是因为各族人民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劳动才收获了如今的硕果。尽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要实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离不开全体人民持续不断的辛勤劳动,更需要当代青年大学生接续奋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广大青年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此外,目前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中,中国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大国之间的博弈追本溯源都是人才资源的竞争,而“数字经济时代的悄然而至,脑力劳动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劳动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2]可以预见的是,高端制造业的发展必然需要大量高素质创新型劳动力,此类人才的供给状况将会直接影响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在高校中适时开展相应的劳动教育,无疑是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储备高端人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时之举。

(三)劳动教育是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

如上所述,科技进步在推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对人才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需要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高校开展劳动教育,既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同时也为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劳动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劳动教育,一方面有助于锻炼高校学生的体魄,塑造个人优秀的品德,形成吃苦耐劳的作风,同时也能帮助大学生树立热爱劳动、辛勤劳动、敢于劳动的劳动价值观念,摒弃享乐主义思想,在劳动的过程中修身立德;另一方面,学生们通过亲身实践,使其个人在德、智、体、美、劳多方位全面发展,加强了其毕业后适应社会的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由此可见,高校在开展劳动教育过程中,既锻炼了青年学生的身心,磨练了意志,真正落实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高校开展劳动教育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风险

实践中,高校开展的劳动教育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校内劳动教育活动,主要有整理宿舍内务、食堂、教室、实验室等校内分包区域卫生保洁、展览讲解、各类助研、助教、秩序维护、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团体活动等;另一类是校外实践拓展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公益志愿者服务活动、实习、支教、深入车间、田地、商场等公共场所实训调研等。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方式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提升了劳动教育效果,不过,在劳动教育过程中也有潜在的安全风险。

(一)人身安全风险

青年大学生充满激情活力,与此同时,情绪上也容易冲动,不同年龄阶段的高校在校学生,在规则意识、身体状况以及心理发育程度都有着极大的差异,对劳动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也存在着显著差异。在参与劳动教育过程中,可能会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容易造成自身或同学的人身伤害;同时,校外劳动教育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也是潜在的风险。此外,参加公益志愿活动也是高校劳动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公益活动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例如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许多大学生志愿者加入疫情防控队伍,由于对病毒认知不足,以及服务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自身感染,其中影响较大的实例便是甘肃天水卫校学生在核酸采样志愿服务中被感染。

片面认知:提到畜禽养殖,人们就会把它和污染联系在一起,养殖和污染似乎已经划上了等号。而实际上种养结合的养殖场,对畜禽废弃物利用是非常充分的,它和通常意义上的环境排放污染物有本质区别。

(二)生产安全风险

高校为了增加学生的实践经验,会通过开展劳动教育的机会让学生去学校合作的实践实习单位参与专业生产劳动,如果这种劳动教育仅是走马观花式的参与,其实际意义就十分有限,但若允许学生深入了解设备工艺、生产流程,乃至亲自参与生产操作,则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因为各高校开设的专业繁多,参加劳动教育接触到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基于高校学生群体庞大的基数,而师资、财力物力、硬件设施等资源却十分有限,高校很难针对每个行业制定出个体化的劳动教育方案;而未曾接触过生产实践的学生,在生产安全意识方面通常较为淡薄;如果实践单位疏于教育培训,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于这种潜在的生产经营安全风险,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三)国家安全风险

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校在开展劳动教育过程中,也要注意潜在的涉国家安全的风险因素。为适应国家发展高新尖端技术的需要,很多高校着重培养新型科技创新型人才,因此其开展的劳动教育活动可能不仅包含了简单体力劳动教育,也会涉及一些关键技术性实践活动,因此为一些学生接触到先进技术或敏感数据信息提供了机会。还有些专业,如法学、政治学等专业的学生,在劳动教育实践中也可能获悉国家秘密,如果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不强,很可能会不经意间泄露出去,或者因无法经受外界的诱惑,将劳动教育过程中所获得的机密数据作为其与不法分子进行交换的“筹码”,诸如此种都会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

三、高校劳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中的问题

如前所述,高校开展劳动教育过程中存在多种潜在的风险,如果不能有效化解,风险一旦变为现实,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遗憾的是,目前高校在实际开展劳动教育的过程中,风险防控方面仍然有所欠缺。

(一)主体安全风险意识不强

1.高校安全风险意识有所欠缺。高校是劳动教育活动有序推进的主要引导者,应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提前合理安排各项具体任务,根据本校不同院系的具体情况,仔细考究不同专业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而保障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可是,部分高校在开展劳动活动中常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劳动教育组织者对于安全风险重视不够,往往凭借着“经验”,简单照搬以往劳动计划,抑或“走马观花式”地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未能根据不同类型的劳动教育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方案。第二,授课老师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在劳动教育理论课程的教授过程中,授课教师作为专业知识的传授者,首先应强化自身安全意识,并引导学生树立安全风险意识。然而,现实劳动教育授课过程中,很多老师上课方式单一,只是照本宣科地完成讲授,无法引起学生的重视,难以形塑学生的安全风险意识。

2.学生自身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学生作为劳动教育的直接参与者,劳动教育安全与否与其休戚相关,更应该主动接受劳动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劳动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然而现实中,多数学生成长过程中就很少参加过劳动,甚至厌烦劳动,导致他们对于劳动教育本身重视不足,更多地只是为了获取学分以便正常毕业,因此,对于劳动教育中的安全风险也很难重视。加之学校劳动教育培训方面的诸多不足,使得高校学生无法树立劳动安全观念。此外,由于学生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对于劳动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自然就很难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3.劳动教育实践单位的安全风险意识薄弱。有些高校的劳动教育是在合作的实践单位进行,因此,实践单位的安全风险意识对于风险防控也很关键。实践单位不但要考核学生对于专业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夯实学生的实践技能,而且要保证学生在劳动实践过程中人身安全不受侵害。这往往需要实践单位具有高度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然而,实践单位在安全风险防控方面的意识难以令人满意。很多单位把劳动教育仅看作简单的实习实训,甚至走过场,而且大学生已经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需过多地防范,因此对于安全风险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发生安全事故只是小概率事件,不会真正地从投入上、制度上去重视防范安全风险。

(二)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劳动教育活动的有序展开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合理安排各方工作任务。结合实践中各高校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方式可以发现,涉及安全保障责任的主体主要有两类:高校和劳动实践单位,这两类责任主体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高校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不足。高校作为劳动教育开展的主要阵地,同时也是落实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监督者、保障学生劳动实践的守护者。目前高校在开展劳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高校劳动教育安全风险预防制度不完备。一方面,学校的劳动教育安全责任制度缺位或不完善,对劳动教育组织者、授课教师等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缺乏明晰的规定,导致违反规定后难以科学问责,责任不清的直接结果就是漠视劳动教育中的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对授课教师的教育培训滞后,导致部分教师的劳动教育理论和实践知识未能得到及时更新,进而在处理突发情况时显得尤为吃力,同时对于授课教师的教学也未制定合理的考评机制,往往以传统单一的评价打分制作为最后的考核依据,难以真实反映劳动教育的成效。二是欠缺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劳动教育的管理制度中,需要将突发事件的应对考虑在内,而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尤为重要。高质量的劳动教育要求劳动教育的方式和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所以不同专业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相应地也要求高校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千篇一律。然而,高校在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时,要么疏于制定应急预案,要么制定的应急预案针对性不足,导致在实际运用中不具可行性。

2.校外实践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备。校外的劳动实践单位为高校开展劳动教育提供了硬件设施,对于劳动教育的正常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整个劳动教育中起着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作用。与之相应,劳动实践单位也承担着较大的安全风险,要求其应当有比较完备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不过,校外提供劳动教育实践的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的单位并未将前来参加劳动教育的学生作为正式员工进行管理,必须提供的岗前培训尤其是劳动安全方面的培训被省略或简单敷衍了事,降低对学生的管理标准。有的单位缺乏明确的劳动教育指导制度,没有为学生安排专门的指导老师(师傅),由此导致学生在主观上不会认真对待劳动教育,自然地也就不会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客观上也无法认识到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这给学生在劳动教育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留下了很大的隐患。此外,不少单位的考勤制度和出入制度不健全,进出较为随意自由,这也增加了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风险。

(三)安全风险防控经费供给不足

根据调查显示,201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首次突破4万亿元,年均增长8.2%;占GDP比例为4.04%,连续8年保持在4%以上。教育投入充分发挥了保障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教育内涵、提高教育质量的政策导向作用,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全面发展。[3]劳动教育经费是高校顺利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前提条件,也是充分落实劳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基本保障。

然而,高校劳动教育经费主要依靠国家的拨款,教育经费投入原本就捉襟见肘,高校可用于开展劳动教育的经费就更加有限了,经费供给不足,使得高校进行资源配置时难免会有所倾斜,作为非专业核心课程的劳动教育通常获得的资源较为有限。劳动教育经费供给不足,让学校无力在安全保障方面耗费过多资源。如此一来,高校将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要么为了学生安全,只能安排学生参加一些简单的劳动,从形式上完成劳动教育,质量自然就难以保证了;要么在安全保障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仍要保证劳动教育质量,只能让学生承担安全风险,特别是那些需要在校外开展劳动的专业,要是没有专业人员带队指导,则安全风险系数就更高了,很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

四、高校劳动教育安全风险的消解

(一)强化各主体的安全风险防控意识

1.高校负责组织劳动教育的人员要摒弃盲从“经验”的心理,强化安全风险意识。高校要重新定位劳动教育在学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地位,以科学的劳动教育文化价值取向形成强大的“软实力”,渗透进学校全体成员的思想和行为。[4]相关单位应当提前研判不同专业在开展劳动教育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据此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方案,提升应对意外事件的能力,确保学生劳动教育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增强授课教师的安全风险意识。高校要定期为授课教师开展劳动教育专业培训,加大其安全教育理论学习力度,强化自身安全风险意识。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可以成立专门考核小组,考查学生在劳动教育活动中的参与度、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同时结合考核小组成员的意见,综合考量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倒逼教师提升授课质量,自觉将安全风险意识灌输给学生。

3.努力提升学生的安全风险意识。一方面,在劳动教育课程理论教学部分,尝试通过视频、典型案例、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进行劳动实践前对于安全风险形成一定的认识;另一方面,在设计劳动教育课程考核内容时,可以将安全风险意识作为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课程成绩,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劳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知识,增强风险意识。

4.采取措施提升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单位的风险防控意识。高校应当与合作的劳动教育实践单位加强沟通,要求实践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压实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使其能够摒除侥幸心理,认真制定并落实单位内部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障。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也需要能动履职,会同劳动教育实践单位的主管部门加强对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通过多方合力共同督促其自觉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意识。

(二)健全相关单位内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健全高校内部劳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首先,科学制定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为了保障学生劳动教育的质量,学校层面应该依据本校人才培养计划,区别不同专业特点,制定合理的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并且应当将安全保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其中。实施方案需要载明教育活动具体的时间与地点、活动目的、活动内容与任务、活动步骤、活动纪律以及活动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这是有效推进劳动教育开展的主要依据,是保证学生参与劳动教育过程中人身安全的基础。在教学内容安排上,应当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安排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用于警示学生提升安全风险意识,传授防范安全风险的方法。其次,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在开展劳动教育过程中,尤其是在校外进行的教育活动,可能随时会发生突发情况,危及学生安全,这就要求高校应当事先做好周密筹划。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高校在开展劳动教育之前需要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明确相关组织主体、指导老师等责任人的责任以及应对措施,以便事情发生时能更加有效地予以应对,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也便于事后的考评问责。同时,高校应当与专业救援组织签订协议,并适当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专业人员能第一时间参与应急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完善校外实践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首先,加强劳动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对接单位要将学生纳入本单位人员信息系统,安排实际工作前先接受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重点介绍不同岗位存在的具体安全风险,并提出防范的要求。其次,合理分配学生劳动岗位。鉴于学生实践经验不足,专业之间也存在差异的现实,实践单位需要尽可能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较为贴近、安全风险较小的工作,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最后,加强学生劳动教育过程中的管理。实践单位应当安排专业的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的工作指导和安全管理。指导老师向学生明确告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加强考核,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学生及时向学校反馈,由学校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再次违反,即认定劳动教育考核不合格,情况严重的可以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保障劳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的供给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部门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于高校劳动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逐步增加教育经费拨款,必要时设立劳动教育专项经费,保障高校劳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的供给,确保劳动教育高质量开展的同时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2.多渠道筹措资金。劳动教育活动的开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单纯依靠财政拨款无法满足实践需要,高校可以借助校友、企业等社会资源,号召他们进行社会捐助,设立劳动教育专项基金,增加高校劳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的“资金池”。

3.通过购买保险分散风险。一方面,高校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险是具有广泛社会公益性的险种,以校方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学校投保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安排的校外劳动教育活动中发生保险事故,由保险公司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这样不仅能减轻高校相关责任经费的支出,也使学生劳动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得到更牢固的保障。另一方面,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单位应当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生产安全责任险。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中已经对实习单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高校也可以参照适用。通过引入保险公司分散劳动教育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既减轻了高校和校外实践单位的负担,以便打消他们的顾虑,保障劳动教育的顺利开展,也能更有效地保障学生安全。

当然,各个高校需要有效整合安排财政拨款和自筹经费,制定劳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的具体管理细则,统筹安排使用,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明确每一笔经费的具体去向,严格控制每一笔经费的用途,确保“好钢用到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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