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内容产业新质生产力政策体系梳理

2024-05-29 02:10王军
中国数字出版 2024年3期
关键词:政策文本

王军

摘 要 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同时提出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提质传统产业、促进数实融合等4个方面的行动举措。近年来,在国家数字化战略的引领下,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成为全球最大的数字内容生产、发行与消费市场之一。作为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新兴产业,数字内容产业已经远远超出传统文化产业的边界,广泛辐射上下游众多行业,不仅兼具国家软实力和硬实力,更是文化产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先进代表。为推进数字内容产业高质量发展,文章尝试结合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关统计标准对我国数字内容产业新质生产力构成进行分析。

关键词 新质生产力;数字内容产业;政策文本;分类体系;产业构成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把“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新质生产力”的提出,紧密围绕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大国竞争态势,是对当前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增长及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代课题的回应。同时,这一理念的提出,也对文化产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

“数字内容产业”是指通过数字技术生产、传播和消费各种形式的内容产品和服务的产业,涵盖数字游戏、数字音乐、数字艺术、数字广告、在线视频、电子出版物等领域[1]。从生产环节上看,数字内容产业涉及从创作設计到开发制作数字化内容的全过程,包括游戏开发、音乐录制、数字出版等环节。从传播方式上看,数字内容产业依赖视频平台、电子书商店、软件应用商店等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平台进行传播。我们从生产力构成的角度来看,数字内容产业作为技术和知识高度融合的新兴领域,展现出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巨大潜力。

本研究通过深入研究分析发现,在文化数字化的背景下,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新质生产力主要涵盖了八大类现行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如表1所示。这八大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不仅构成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新质生产力的坚实基础,也预示其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和基本框架。本文将对这些产业统计分类标准逐一进行分析,以此来梳理数字内容产业新质生产力的构成。

1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数字内容产业分类梳理

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以重大科技突破为基石、引领未来科技与产业发展新趋势的产业集群,深刻体现了知识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潮流,不仅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更是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引领力量。

2018年,国家统计局在原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基础上进行修订,对具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活动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再分类,同时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这一分类明确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八大核心产业。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数字创意产业首次被纳入分类统计范围,其涵盖了1个大类(数字创意产业)、4个中类(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活动、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融合服务)和8个小类(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服务、新型媒体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广播电视服务、其他数字文化创意活动、数字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融合服务),充分显示了数字内容产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地位。

从生产力的本质属性来看,新质生产力主要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主要载体的生产力发展模式。其中,以数字内容产业为核心的数字创意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组成部分,具有创新活跃、技术密集、价值高端等鲜明特点,如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服务、新型媒体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广播电视服务等数字创意细分行业,不仅助推了我国文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也为文化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产业基础。如表2所示。

2 《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中的数字内容产业分类梳理

科技服务业是我国新兴产业之一,致力于运用现代科技知识、技术和研究方法为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在文化领域,科技服务业的活动尤为丰富,通过数字游戏、数字音乐等数字内容服务展现广泛的应用场景。同时,科技服务业还涵盖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高速计算技术等新兴文化科技的建设与服务,为文化产业注入了强大的科技动力。

随着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原有的统计分类标准已难以满足当前需求。2017年6月,国家统计局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基础上,对《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于2018年12月发布2018版《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新版分类标准更加细致全面,共确定了7个行业大类、24个中类和88个行业小类。

其中,涉及数字内容产业的科技服务业涵盖了3个大类(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服务、综合科技服务),5个中类(信息传输科技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科普服务、科技出版服务、其他综合科技服务)以及14个小类(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科技服务、无线广播电视传输科技服务、卫星传输科技服务、互联网信息科技服务、图书馆科普服务、档案馆科普服务、博物馆科普服务、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科技出版服务、广告科技服务、科技会展服务、包装科技服务、办公科技服务、其他未列明综合科技服务)。

从新质生产力构成的角度来看,数字内容产业的科技服务业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产业升级,数字内容领域的科技服务业不仅为传统产业提供了数字化转型的支持,还催生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如,卫星传输科技服务、互联网信息科技服务等细分领域的发展,加速了数字内容的流通和共享,更加有助于加强科技文化的传播和普及,推动科技创新与应用的深度融合。如表3所示。

3 《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中的数字内容产业分类梳理

高技术产业是指研发投入大、产品附加值高、国际市场前景良好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具备智力性、创新性、战略性和资源消耗少等特点,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先导产业,对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方式和培育新动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随着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产业的深度融合,高技术产业对现代服务业,尤其是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渗透力日益增强。

2018年5月,为更好地满足国家制定高技术服务业相关政策和加强宏观管理的需求,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发布了《高技术产业(服務业)分类(2018)》,该分类标准涵盖了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以及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个大类,同时进一步细分为25个中类和97个小类。

其中,涉及数字内容产业的共有1个大类(信息服务)、2个中类(信息传输服务、数字内容及相关服务)和13个小类(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动漫及游戏数字内容服务、其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出版、数字出版、互联网广播、互联网电视、广播电视集成播控、其他文化艺术)。

从新质生产力构成的角度来看,数字内容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大类细分行业被纳入高技术产业(服务业)之中,这反映了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发展前景。如数字媒体传播领域的数字内容服务细分,将数字化传媒与信息服务结合,推动了新闻媒体、出版、广告等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再如,动漫及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等小类,行业类别不仅为用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数字文化消费选择,更有助于培育新的消费需求和市场增长点。如表4所示。

4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中的数字内容产业分类梳理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简称“三新”)战略部署,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制定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旨在全面监测“三新”经济活动的规模、结构和质量,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该分类标准不仅反映了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跨界综合管理等核心“三新”活动,也为“三新”活动的统计分类提供了相应的国家标准。

在2018版的“三新”活动范围分类中,共涵盖了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者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等9个大类,进一步细化为63个中类和353个小类。这些分类不仅体现了“三新”经济的广泛性和多样性,也突出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其中,与数字内容产业相关的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等活动也被纳入其中,涵盖了4个大类(先进制造业、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生产者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9个中类(新一代信息技术设备制造、现代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平台(互联网+)、互联网信息及其他服务、软件开发生产、数字内容设计与制作服务、现代商务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现代旅游服务)以及下一代广播电视内容分发服务、数字动漫制作服务、数字游戏制作服务等36个小类。

从新质生产力构成的角度来看,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三新”经济活动,是我国新质生产力构成的重要核心。而数字内容产业作为“三新”经济的分类范畴也得到了充分的重视,相关活动涵盖了互联网信息及其他服务、数字内容设计与制作服务、现代商务服务等,涉及广播电视内容分发、数字动漫制作、数字游戏制作等细分行业,反映了文化数字产业在新型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如表5所示。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近13万亿元。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52 395亿元,较上年增长15.3%,增速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7.1%,对于整个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0.9%。

5 《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的数字内容产业分类梳理

数字经济作为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的全新经济形态,正以其独特的魅力重塑着全球的经济格局。它以数据资源为核心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传输纽带,通过信息通信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和全要素数字化转型,驱动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

为准确把握数字经济的脉搏,科学衡量其发展规模、速度和结构,国家统计局在深入研究G20杭州峰会提出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政策文件的基础上,于2021年制定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这一分类标准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维度出发,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划分。

其中,与数字内容产业相关行业共涉及2个大类(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7个中类(数字媒体设备制造、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批发、电信与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数字内容与媒体),34个小类包括互联网游戏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数字动漫制作服务等,都是数字内容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新质生产力构成的角度来看,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三新”经济活动是我国新质生产力构成的重要核心。数字内容领域作为“三新”经济的分类范畴也得到了充分的重视,涵盖了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设计与制作服务、现代商务服务等相关活动,涉及广播电视内容分发、数字动漫制作、数字游戏制作等细分行业,对于推动新型经济增长、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如表6所示。

2021年,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被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之中。2022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将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列为推进战略实施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同时,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再次强调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重要性。

6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中的数字内容产业分类梳理

数字内容产业作为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为更好地推动该产业的发展,同时科学评估其经济贡献,国家统计局积极响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依据《“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于2019年发布了《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该分类标准明确了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统计范围,即那些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这些产业涵盖了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以及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等7个大类。

在数字内容产业,该分类标准特别涵盖了2个大类,即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和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这2个大类下包括广播电视设备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6个中类,关联了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制造、广播电视专用配件制造以及专业音响设备制造等27个具体行业,构成数字内容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

从新质生产力的构成角度来看,数字内容产业作为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新兴产业重要范畴,这些行业领域不仅涉及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还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和产业的深度转型升级,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如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和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两个大类下的广播电视设备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细分行业,与数字内容产业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数字内容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从而具备了更高的效率和创造力。如表7所示。

7 《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中的数字内容产业分类梳理

数字内容产业作为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于2017年发布了《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该分类包括6个大类、34个中类和85个小类。

在数字内容产业,该分类标准特别突出了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以及信息化学品制造业这三大类。进一步细分,涵盖了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办公设备制造以及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个中类及16个小类(详见表8),這些都是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从新质生产力的构成角度来看,新质生产力强调的是以知识、技术、信息等要素为主要驱动力的生产方式。数字内容产业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了内容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传播,极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与此同时,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数字内容产业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不仅可以促进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还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8 《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中涉数字内容产业统计分类梳理

现代服务业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它依托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理念,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的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同时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的品质提升和多样化发展。

为了准确反映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积极响应中央关于推进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于2023年7月制定了《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该分类标准充分借鉴了国际上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高级生产性服务业、高科技服务业等产业分类的共性原则和特征,确保了分类的科学性和国际可比性。

在数字内容产业,现代服务业统计涵盖了2个大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现代生活服务业),3个中类(互联网及相关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和体育服务)以及10个小类(包括数字内容服务、数字内容出版和数字广告等等),为政策制定、产业规划和市场监测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如表9所示。

从新质生产力的构成角度来看,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体现了新质生产力中的“新服务”和“新业态”两大要素,并深度结合了“新制造”的特点。其中,涉及数字内容领域的现代服务业统计涵盖了多个大类、中类和小类,这些行业本身就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体现,不仅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还推动了生产性服务业的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9 结语

综上分类梳理可见,尽管当前尚未有专门针对新质生产力及其核心产业的统一分类标准,但我国现行的产业分类体系中已经涵盖了多个与新质生产力紧密相关的产业领域,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新”经济模式、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科技服务业及现代服务业等八大产业体系,共同构成了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

在八大产业体系中,数字内容产业以其独特的优势和巨大的潜力,成为新质生产力领域的亮点。从数字内容产业上游的广播电视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到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等,每一个环节都与新质生产力息息相关,共同推动着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

因此,在制定经济工作计划和政策时,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数字内容产业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数字内容产业新型生产力的培育力度,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投入、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的支持,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数字文化产业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郭剑)

参考文献

[1] 张立,吴素平,周丹.国内外数字内容产业概念追踪与辨析[J].出版发行研究,2021(4):43-47.

The Policy System of New Productive Forces in China's Digital Content Industry—Based on the Sorting of Relevant Policy Texts

Jun Wang

Cultural,Radio,Television and Tourism Bureau of Leshan City,Sichuan Leshan 614000,China

Abstract The 2024 "Government Work Report" listed "vigorously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modern industrial system and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new productive forces" as the primary task of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while proposing four action measures including cultivating emerging industries,arranging future industries,improving traditional industries,and promoting the integration of digital and real economy. In recent years,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national digitization strategy,China's digital content industry has shown a good trend of rapid development,becoming one of the largest digital content production,distribution,and consumption markets in the world. As a technology and knowledge-intensive emerging industry,the digital content industry has far exceeded the boundaries of traditional cultural industries,widely radiating numerous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industries. It not only combines national soft power and hard power,but also serves as an advanced representative of new productive forces in the field of cultural industries. To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content industry, 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composition of new productive forces in China's digital content industry by combining relevant statistical standards for the current national economic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Keywords New productive forces; Digital content industry; Policy texts; Classification system; Industrial com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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