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亮
(广州商学院,广东 广州 511363)
王元增是一位在晚清、民国监狱史上留下深深印记的人物,现在对他的研究极不充分,知网仅列有一篇硕士毕业论文——“王元增新式监狱管理方法研究”由海南大学硕士李国清撰写于2018 年,在晚清时期被公派留学日本学习监狱学专业,在北京民国政府时期就任京师第一监狱典狱长,在南京民国政府时期官至司法行政部监狱司司长,在当时的监狱理论和实务界很有建树,现在逐渐为业内人士所关注,监狱学界理应给予关注研究。王元增,字新之,祖籍山西太原,宋朝年间祖上搬迁到苏州,清朝乾隆年间迁到嘉定,1879 年11 月8 日(清朝光绪五年农历十月初五日),出生于江苏嘉定(今上海嘉定)的一个普通家庭里。幼年时随父就读,11 岁时其父去世,便入私塾,师从李燕侯先生读书学习。他勤奋好学,青年时期曾先后在学堂、电报局工作,后又改行从事测绘工作,多次转行择业。在晚清新政改良时期,王元增考取公费留学生,被派赴日本学习监狱学专业。那么,王元增在日本的学习情况如何?学习成绩如何?师从何人以及交往如何?毕业以后何以不即刻回国?本文在研究现存史料的基础上一一作答如下。
1901 年开始晚清在全国推行新政,1906 年嘉定需要一名治安员,他报名考取并被公派赴日留学,由学务公款贷费。1906 年春,王元增东渡日本,留学东京警监学校,于1907 年12 月毕业。日本警监学校位于东京下谷区,根据《日本警察监狱学校规则》①参见《日本警察监狱学校规则》,载《中华警察协会杂志》1913 年第2 期。,该校专为教授警察官及监狱官以必要学术而设,故名曰“警察监狱学校”,设警察、监狱二科,各科均以二年卒业,卒业后有研究科一年卒业。警察科的课程分日本语、警察学、警察法、卫生学、卫生法、警察官署组织、警察官服、宪法、法学通论、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行政法、体操礼式、武术实务各科,监狱科的课程分为日本语、监狱学、监狱法、卫生法、监狱官署组织及经理监狱官服务、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体操礼式、武术实务各科。毕业考平均得九十分以上者作为优等,发给优等证书。
王元增插入乙班,学习监狱科即监狱学专业,其中,宪法课程由清水澄城、立石谦辅两先生讲授,刑法课程由从七位检事官、帝国大学讲师、法学士牧野英一先生讲授,刑事诉讼法课程由日本法学士凌谷精吾先生讲授,监狱学课程由日本监狱学家小河滋次郎法学博士、法学士印南两人讲授。经过近2 年的学习,了解了世界先进国家的监狱发展概况及其监狱制度现状,掌握了监狱学理论,在78 名学生中,共有15 人以优等成绩毕业,其中王元增名列第五(参见表一、表二)。可见,王元增各门功课学习成绩均属优良,毕业考试平均得分在九十分以上,为今后投身监狱实务工作和深入研究监狱学理论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学术功底。早在毕业前的第三学期,他就打算毕业后定到监狱实地练习,以便学到真才实学。到第三学期毕业在即,王元增认为,警务、监务非听讲、参观之力所能尽,即非实地练习不足用。基于这样的考虑,留学毕业后没有马上回国,而是继续留在日本去监狱实习,这是王元增比其他留日学习监狱学专业的同胞最为独到的方面。
表一 1908 年日本东京警监学校乙班卒业生姓名表15 名优等生姓名表
表二 王元增报刊登载日本监狱文章统计表
从1906 年春至1907 年底,王元增在日本警监学校学习,专修监狱学专业。在这一时间段,日本监狱学家小河滋次郎恰巧在日本警监学校讲授监狱学课程。根据小河滋次郎的说法,“清国留学生与余有师弟之谊者,前后至数百人之多,而能深造斯学駸上乎,臻出蓝之境者,亦颇不乏人,如王君元増者,即其一也。”①参见王元增《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序。(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 年8 月出版)晚清赴日留学专攻法政、警察、监狱类专业的人员数以千计,其中专攻监狱学专业留学生的监狱类课程由小河滋次郎讲授。因而,小河教授与监狱学专业的晚清留学生之间有着师徒之谊,教过的中国学生前后共计达数百人之多,王元增就是其中一员。可见,王元增师从日本监狱学大家小河滋次郎,这是事实。
二人之间既存在师生关系,那么,作为学生的王元增学得如何呢?先看看小河教授怎么说,应邀为王元增著1908 年出版《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作序,写道“君垦心斯学,尤能超出侪辈,听讲不苟,咸无倦色。”②参见王元增《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序。(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 年8 月出版)在小河教授看来,王元增勤勤恳恳专心学习监狱学,尤能超出本专业的同学,上课听讲一丝不苟,完全没有丝毫倦色。足见,王元增是一名好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精神坚韧,学习目的明确。而且,小河教授肯定了王元增的学习成绩,“而能深造斯学駸上乎,臻出蓝之境者,亦颇不乏人,如王君元増者,即其一也。”③参见王元增《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序。(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 年8 月出版)能够深造监狱学专业,学有所成的中国留学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大有人在,如王元增就属其中之一。再看看王元增自己怎么说,他在自己1913 年7 月编辑出版的《北京监狱纪实》例言中明确写道,“元增监狱学之智识得之于小河滋次郎先生者最多”④参见王元增《北京监狱纪实》例言。(京师第一监狱1913 年7 月出版)。基于师生关系,王元增的监狱学知识和智慧得益于小河滋次郎先生的讲授,并且学得的最多。在其所著1924 年出版的《监狱学》自序中明确写道,“是以本书搜集事例,釆摭群言不厌繁复。而立论大体亦多取资小河师说。”⑤参见王元增《监狱学》自序。(京师第一监狱1924 年4 月出版)王元增自己撰写的《监狱学》中,所提出的监狱理论观点,也多参考借鉴了小河老师的监狱学理论观点。王元增师从小河教授,学习监狱学,收益巨大,取得了优异的学习成绩,以优等生荣誉毕业,奠定了监狱学理论的厚实基础。小河先生高度评价了王元增对监狱学理论的掌握,“知君之于斯学,其所蕴蓄也深矣。”⑥参见王元增《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序。(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 年8 月出版)在小河先生看来,王元增对于监狱学的理论知识的蕴含极其深厚。
除了课堂上的教与学之外,二人之间有过一一对应的深入交流吗?对此,小河教授的说法非常客观具体,毫无掩饰,也无夸大,而且充分肯定了王元增投身监狱事业的志向。“皆余尚未知其名,心窃识之以为是人者,于斯学前途大有希望。一日有自称东京警监学校毕业生扣余之门者,延而见之,即曩之在讲台前熟念其面貌,而有所属望于其前途之笃学者,至此始识其人为王元增君。”⑦参见王元增《北京监狱纪实》例言。(京师第一监狱1913 年7 月出版)对于晚清赴日学习监狱学专业的中国留学生,小河滋次郎作为监狱学课程的讲授老师,课堂讲授期间对他的学生全都只识其面而不知其名,目睹他们专心听讲并认真记录的热心求学精神,心想这些孜孜以求的中国留学生对于中国监狱学的前途大有希望,必将推动中国监狱学的发展。王元增作为其中的一员,起初小河先生只记得这位中国留学生的面孔,而不知其名为王元增。那么,二人是怎么当面交流的呢?某一天,有自称东京警监学校毕业生来到小河住所登门拜访救助,小河将其请进屋内,就这样二人有了当面之交,随即想起以往在讲台前熟念其面貌,而有所属厚望于其前途的笃学者,至此才开始知道这位学生名为王元增。
王元增对小河先生请教说,学生有幸亲听先生讲课,得以知悉监狱理论知识的一般内容,愿意立志学习监狱学,原本打算将躬行所学而得的监狱学专业知识施诸狱制改良的实践,现在知道了监狱学理论并且想知道贵国监狱实务梗概,得尽缓急取舍之宜,希望先生成全学生的这个愿望,指定一些合适的监狱,以便达到实务研究的目的。王元增恳求甚切,一片热诚溢于言表。于是,小河先生专门要求日本政府有关部门答应王元增的请求,并且教导王元增,讲学监狱,需要进行事是实务研究,为方便付诸实施,宜先用心研究幼年犯罪者的惩治,逐渐扩及一般受刑者的管理,所以指定川越惩治场及浦和监狱,这样循序而进,是合适的计划。王元增被小河先生的玉成其志所感动,欣跃不能措。这是师生之间唯一的一次当面交流,记录于王元增著、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 年8 月出版的《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一书小河先生所作的序中。“观之其人,楮之适合于治狱材者无疑矣。余于是自夸,知君之明,而于君之前途,需抱绝大之希望。”①参见王元增《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序。(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 年8 月出版)小河先生通过对王元增的观察,认为王元增无疑将来是中国最合适的治狱之才,还自谦地说是自夸,知道王元增的远大理想抱负,对王元增抱有巨大的希望。以后的时间证明,小河先生没有自夸,王元增做到了。
警监学校毕业后,他没有马上回国,而是拟入巢鸭、川越、小田原、市谷四座监狱实习,为期一年,期满再入警视厅实习,到六月底结束,这样既利于巩固所学又易于将来收效。考虑到监狱实习和警视厅实习这两项非学校学习可比,非由公使特别沟通交涉,不可能得到日本司法内务两省的许可,而要想得到清政府公使的特别沟通交涉,非有督府的咨文不可。中日两国间的政府公文往复运行过程需要诸多时日,绝非能转瞬间完成,毕业时间即将来临,只能赶在毕业之前办妥。时间紧迫,不容耽搁,为恳切迅速申请咨会,也就给嘉定县劝学所葛文珪写了一封求助信,请求帮忙促成。
葛文珪收信阅后大为感动并认为,王元增系本邑附生,留学日本警监学校行将毕业,方今举行新政之际,改良监狱、整顿警察实为切要之图,该学生热心向学、实事求是,职素所深悉,现在认为仅仅听讲、参观不能满足学习的愿望希求,即经卒业,不愿骤然归国,尚欲实习以增阅历。遂给县台写信,仰祈县台垂念该学生向学之殷,俯准咨会驻日大臣,将留学日本警监学生王元增俟其警监学校卒业后送入巢鸭、川越、小田原、市古四监,俾得实地练习以资造就,实为公便。督帅接信后欣然批准,仰苏学司转行遵照,候咨商驻日李大臣核办饬遵。
经由嘉定县劝学所葛文珪、嘉定县台、苏学司、驻日李大臣的积极支持,打通了在日本监狱实习的官方关节渠道,使得王元增毕业后经小河先生积极推荐,其本人向日本司法省提出申请获得批准,遂束装前往,于1908 年3 月1 日进入川越分监、1908年4 月18 日进入浦和监狱实地练习,亲身将理论知识付诸实践。需要指出的是,王元增原拟6 座监狱即巢鸭监狱、川越分监、小田原监狱、市古监狱、浦和监狱以及北海道集治监实习,实际上是只去了2 座即川越分监、浦和监狱,实习时间也从原计划的一年缩短为6 个月。在日本浦和监狱实习受职看守之时,留下了极其珍贵的一幅个人照片,王元增身穿日本监狱看守制服,腰挎佩剑,双手拿着书籍或本子举到胸前,头微微略低在阅读观看,两脚缓步向前行进,悠然自信祥和严肃认真的神态映入眼帘。
王元增在川越分监实习约两个月时间,不仅调查其组织情况,并且与幼年者共枕共寝,仔细探讨研究他们个人的品性,又亲自执教鞭获得实验薰育的工作任务。以后转到浦和监狱,居住此处实习亦近三个月,不仅详细了解拘禁、给养、课设、卫生、敎化、建筑、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情况,关于一般处遇囚犯实际的组织,更重要的是与监狱当局官吏为伍,入则掺笔筫而处理簿书,出则携刀剑而分掌囚人戎护之事。如果是关于监狱实务的事项,不论大小,都躬身亲自操作,等于把他自己置身于关押监禁研究之地。对于王元增在日本监狱的实习情况,小河先生给予了高度肯定,“留学生中,调查监狱实务而细密如君者,实不多见。闻,君在吾国川越及浦和皆深为僚友所亲信,且得在监者之爱戴。”①参见王元增《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序。(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 年8 月出版)到日本学习监狱学专业的中国留学生中,像王元增这样调查监狱实务如此详细严密的人实在是不多见。王元增在日本川越及浦和监狱实习期间,深为工作人员所敬重和信任,深得监狱服刑人的爱戴。王元增自己也做了记载,“余之在川越分监也,每星期担任吾国口语四小时,余则自事其事,感情颇好。临别时,校长及各敎员率全体学生,排列停车场送行,及电车出发,皆脱帽呼万岁。”②参见王元增《日本之监狱(续三月二十日)》。(载《时报》1908 年6 月10 日)这里需要解释的是,川越分监属于未成年监,也称为儿童保护学校,所以,监狱长被称为校长,犯罪儿童也称为学生。
作为“嘉定学会”的会员,他将自己在日本监狱实习的详细情形陆续报告给该会,由该会在《嘉定学会月报》登载,并在《时报》连载。现已查找到,遗存的《时报》连载日本监狱系列文章9 篇,遗存的《嘉定学会月报》登载日本监狱文章1 篇(参见表三)。这些关于日本监狱系列文章,是王元增在川越分监以及浦和监狱实习的基础上写就成稿的,根据登载日期和内容来看,没有达到无缝衔接,因而定有缺失。这些文章,较为全面介绍了川越分监、浦和监狱的概况,并且点缀着恰如其分的客观评价。之所以能做到既有阐述又点评,是因为王元增具有监狱学扎实的学识并通过川越分监、浦和监狱实习获得了实践体验且他本身体力行认真研究的结果。
川越分监属于未成年监,本为浦和监狱的分监,往来公文仍称分监,实施规范的收押制度、学习制度、探视制度、作息制度、劳动制度、财政制度,登记统计犯罪儿童的居住地区来源、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状况、犯罪情况,尤为强调交通方便。王元增不仅对川越分监的具体统计制度做出了细致的评价,“总之,凡关于儿童身上之事项无不记载,故欲知儿童心性之如何,检阅学籍簿即可了然。”③参见王元增《日本之监狱(续)》。(载《时报》1908 年4 月17 日)而且对川越分监的价值追求蕴意也做出了精炼的评价,“惟精神上注重教育,全无监狱性质,故名之曰儿童保护学校,称犯罪儿亦曰学生,寓感化之意也。”④参见王元增《日本之监狱》,(载《时报》1908 年4 月16 日).王元增《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第1 页。(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年8 月出版)更对未成年犯的感化教育做出了具有方向性的深刻评断,“盖以历来之经验,知对于幼年者施以教育实胜于施以刑罚也。”⑤参见王元增《日本之监狱(续)》。(载《时报》1908 年4 月20 日)
浦和监狱为地方监,建于明治十七年,有二座分监,一个在熊谷,另一个在川越。其构造方法当时为最新的,但今日已落后。王元增不仅介绍了浦和监狱的一般概况,包括组织机构和内部结构分科以及执勤制度,并认为囚人一切动作皆在第二课管辖之下其事务最繁复,执勤制度分日勤和夜勤,遇有重大事项由典狱长召集狱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于浦和监狱的病监区,王元增明确指出其缺陷,“房门太低,走廊太狭,出入不便。我国建筑监狱幸勿蹈此辙。”⑥参见王元增《日本之监狱(续)》。(载《时报》1908 年6 月19 日)而且对其处遇方法、教育及其效果做出了比较平价,“而其待遇囚人之手段处处务求不背人道,且于教育一方面尤加注意,故其成绩较诸东京各监狱有过之无不及。”①参见王元增:《日本之监狱(续)》。(载《时报》1908 年6 月10 日)
王元增把日本监狱实习基础上写就的日本监狱系列论文交由报刊登载发表的同时,将实习心得写成《日本监狱实务》一书,由嘉定教育会,于1908年8 月出版,全书由序、例言、目录和正文四部分组成。鉴于日本监狱系列论文和《日本监狱实务》内容相同且论文有遗失的情况,为避免重复,仅做简要介绍。
序,由小河滋次郎所作,内容主要有四项。其一,开门见山,说明小河自己与晚清赴日攻读监狱学专业的留学生有师生之谊,并大加赞赏其求学态度。其二,简介对王元增这位学生的由识其面到知其名的缘由,被掌握监狱学理论知识和操作监狱实务的求学精神所折服,遂指定了实习监狱,玉成其志。其三,概括王元增在日本川越监狱、浦和监狱实习的突出表现,留下深刻的美好印象,并预判其为治狱之才。其四,概述该书简况,说明对晚清狱制改良有积极作用。“今收集其研究调查所得之材料,分为三本,将付印刷,其有所资于清国狱制改良者。”②参见王元增:《日本监狱实务》(第一编)序。(江苏嘉定教育会1908 年8 月出版)足见,王元增学习监狱学理论、实践监狱实务操作、研究日本监狱之志坚定且精深。
例言,由王元增所作,内容主要有五项。其一,本书源于监狱实习时所做笔记并译表簿数种,分为三编,第一编为监狱之构成及管理法,第二编为银钱及物品之出纳法,第三编为监狱报告例;先出第一编,其余两编以后续出。其二,表簿中的名词仍用其旧时的含义,有与汉字意义完全不同的,则以意译出。其三,表簿名目汉译无合适名词,故全都保留其旧时用法,有难解的略加注释。其四,表簿的填写法不甚明了的,除说明外,间举例一二以为标识。其五,本书间有公牍及请愿书等,则依其意义直译,以存其真。
目录,第一编包括川越分监和浦和总监两项。川越分监,惩治人之处置。浦和总监,一组织,二分课,三事务分掌,四狱务会议,五勤务,六监狱之区划,七看守之采用,八看守之配置,九刑事被告人之处置,十囚人之处置,十一未成年囚之处置。经核对正文,此目录次序,六至八有误,正确的次序为:六看守之采用,七看守之配置,八监狱之区划。
据以上信息可知,《日本监狱实务》有三编即三辑,本书为第一编即第一辑。全书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川越分监,第二浦和总监。第一部分里,以警监学校毕业个人打算到监狱实习为引子,表明了学习监狱学包括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的志向,接着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川越分监包括位置、名称、建筑等一般情况,其中校舍为旧监狱甚简陋,新监建成不久。该监狱属于未成年犯监狱也称为学校,收容服刑人163 名,其年龄在10 岁至20 岁之间。较为突出的是,监狱外面有一块田地,用于服刑人习农之用。有关这些儿童的事项登记册上无不记载,文化教育分普通、高等和补习三类,书籍和纸墨由学校提供,规定了作息时间,劳动的草帽边场最多。
第二部分里,以川越监狱实习结束随即前往浦和监狱实习为引子,表明了体验监狱实务操作连续的初衷,接着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浦和监狱的位置、建造时间和构造法。对王元增印象最深的是,其待遇囚人之手段处处务求不背人道且于教育一方面尤加注意,故其成绩较诸东京各监狱有过之而无不及。组织包括典狱、教诲师、看守长、狱医、看守部长、看守、女监取缔(女看守)、押丁、授业手、给仕、小吏,分科包括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医务所、教务所。狱务会议,由典狱召集看守长、教诲会师等,讨论有关重大事项。勤务,分日勤夜勤。看守之采用,依巡查看守采用规则。看守之配置,按照日勤、夜勤两种模式布置。监狱之区划,包括男监、女监,男监分为拘置监、囚人监、未成年监三种。具体在监人的处置,分为刑事被告人的处置、囚人的处置、未成年囚的处置三种类型。
王元增被晚清地方政府派遣赴日,就读于日本东京警监学校,攻读监狱学专业,以优异成绩毕业,毕业后并没有立即回国,而是选择进入日本监狱实习。之所以有监狱实习,是因为他认为“学贵实行,而实行之预备,不徒在听讲,尤在实习;实习警察莫善于身为巡查,实习监狱莫善于身为看守,但二者不可得兼。余故弃警而就监。”①参见王元增《日本之监狱》。(载《时报》1908 年4 月16 日)学习监狱学理论知识,不仅在于听讲,更在于监狱实习,在监狱实习最重要的是作为看守亲自操作实务。由此,他不仅掌握了监狱学理论知识,而且体验并亲自践行了监狱实务操作,为以后执掌京师第一监狱、形成自己的监狱学理论知识体系以及就任司法部监狱司司长,奠定了监狱学理论知识和监狱实务操作的深厚基础。可以说,王元增开创了监狱学专业学生到监狱实习的先河,他不仅是留学日本监狱学专业学生到监狱实习的第一人,而且是组织监狱学专业培训看守在监狱实习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