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30 日,《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印发,将于3月1 日起施行。
2020 年以来,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先后修改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细则》《立案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工作规范》《关于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举报的处理办法》等执法方面的规章和文件。为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执法查处工作职责,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规范》,进一步强化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立案查处工作,提高执法查处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规范》分为正文和附录。其中,正文共15 部分,包括总则、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案件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处理决定、行政处罚、送达、执行、移送、结案、立卷归档、监督与责任追究和附则。附录共两部分,统一了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相应法律文书的参考格式、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的整体流程图。
《规范》主要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聚焦测绘地理信息执法查处工作职责,突出立案查处的主业,重点强调规范立案查处的规则和流程。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工作要求。三是落实《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立案查处时限、证据种类等新规定新要求。四是完善优化立案查处的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格式,统一规范查处文书。五是直观化、图形化展示执法查处程序,便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实际操作使用。《规范》还重点明确了案由、文书编号、事实认定、调查中止、案件移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执行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