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钰佳 冯勇杰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扩大,基本建设逐渐成为各大高校的工作重点。然而,由于资金规模大、工程复杂度高以及参与方众多等特点,高校基建工程项目也面临着贪污腐败、权力寻租、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廉政风险,不仅会损害高校的声誉和形象,还会阻碍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当前高校领域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制约高校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的背景下,基建工程作为高校腐败治理的重点领域,如何规避高校基建工程项目中的廉政风险, 尚缺乏实践经验指导。因此,本研究将深入探讨高校基建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旨在为高校管理者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依据和操作指南,为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廉政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提供有益的思路和方法,促进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 同时,本研究对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高校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基建工程项目日益增多,项目资金巨大,涉及范围广泛,因此必须提高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以助力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保障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廉洁高效运行。
第一,提高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有助于防范腐败行为。基建工程项目通常涉及大量的资金流转和资源配置,这也就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容易成为权利套现的工具,助长不正之风。通过梳理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廉政风险点,可以规范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减少不公正行为的发生,保障项目的廉洁运行。
第二,提高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提高项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高校基建工程项目通常复杂繁琐,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涉及项目各个环节。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可以明确责任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执行的效率,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和进度,从而保证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第三,提高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有助于降低项目安全隐患发生概率。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可能存在设计变更、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各种潜在的风险。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可以及时发现、评估和控制这些风险, 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降低项目安全隐患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第四,提高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提升项目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高校基建工程项目涉及大量的资金投入和资源利用,相关信息应对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以便监督和参与。 通过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渠道,加强对项目过程的监控和评估,可以有效防止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立项审批环节。 高校在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环节可能出现以下廉政风险点:一是建设项目与校园建设规划不符, 未经集体决策。这可能存在党员干部滥用职权、 谋求私利,造成教育经费浪费等违反廉洁纪律以及违反民主集中制等组织纪律的情况。二是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导致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失误,难以实现预期效益甚至项目失败,这可能存在党员干部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
2.招标环节。 高校在基建工程项目招标环节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为规避招标、应当发布公告而未发布、 人为因素干扰投标报名、未按资格审查条款审查资格、 控制价设置不合理、围标、串标、操纵评标过程、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等,这可能存在党员干部不作为、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项目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
3.建设实施阶段。 高校在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主要涉及合同管理、 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工期控制、变更控制等环节,相关的廉政风险点为:一是合同条款模糊、不完善,设置显失公平的条款, 给合同执行带来潜在风险;二是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授意指定有利益关系的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等导致工程质量低劣; 三是故意隐瞒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到位的,帮其隐瞒过关等行为将导致出现工程安全事故;四是未定期检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导致工期拖延;五是擅自改变项目规模、内容、标准,不按程序和权限审批变更等。这可能存在党员干部默许或串通施工单位,为自己或利益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反工作纪律及廉洁纪律的情况。
4.资金管理环节。 高校在基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环节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为:未落实或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未按合同或形象进度审核支付申请,审核不严谨,未核减应扣减款项,拖延或者提前支付工程款等。 这些行为将造成资金超付、预算失控以及建设项目进度延迟或中断等情况, 可能存在党员干部违规报销、资金监管不到位等违反廉洁纪律及工作纪律的情况。
5.竣工验收环节。 高校在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有:规避工程缺陷、隐瞒未完工内容、降低验收标准;未严格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审计过程监管不到位,导致“串审”;未按合同约定严格审核结算造价;不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内控制度、立项批复、招投标资料、项目合同、财务支付凭证等财务决算资料不完整;编制虚假决算报表;未进行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等。 这些情况将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或无法满足用户需求,可能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无据可依, 可能存在党员干部权力寻租、弄虚作假、财务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及廉洁纪律的情况。
1.信息不对称。 首先,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权利滥用。 在高校基建工程项目中,决策权通常由少数人掌握,而其他利益相关方往往无法获取到项目决策的全部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给权力者创造了机会,他们可能通过设置不公平的标准或操纵招投标程序来获取私利。在这个过程中, 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可能受到滥用,导致财务资源浪费和不正当行为的产生。 其次,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监督困难。 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存在多个监督主体, 包括学校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教代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督部门难以全面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无法有效地监督和约束项目参与者的行为, 这为虚报工程进度、贪污腐败等各类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项目的廉政风险增加。 再次,信息不对称还导致了参与者的行为失范。由于各方参与者的知识水平和信息获取途径存在差异,这会导致决策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一些参与者可能会利用信息优势, 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私利,如索取回扣、收受贿赂等。 这样的行为不仅增加了项目开支,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最后,信息不对称使得风险控制不力。由于参与者无法充分获知项目风险的真实情况,往往难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这导致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被忽视或低估,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得不到及时修补。 这种情况下,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遭遇各种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资金浪费、拖延等,从而增加了项目的廉政风险。
2.规章制度缺位。 一是在顶层设计层面,部分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无法全面覆盖项目的各个方面,缺乏详细的标准和流程规范。这就给责任人员和单位提供了操作空间,使他们的行为更容易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带来廉政风险。二是在执行层面,部分高校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尽管有的高校制定了基建工程项目相关的规章制度,但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和监管,无法起到约束作用。 责任人员和单位可能会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忽视规章制度对于预防、惩罚和纠正不当行为的作用,导致廉政风险产生。三是在监督层面,部分高校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廉政风险并不重视,容易导致责任人员和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正当行为。同时,由于监管不严,也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导致廉政风险进一步加大。
3.监督力度薄弱。 其一,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外部缺乏统一的监督管理部门和专业的监管机构,内部学校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明确各自监督重点,形成监督合力。 职责划分不清,容易导致监管责任的推诿和失职。 其二,监督手段单一。 目前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手段主要依靠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定期检查,缺乏多元化的监督手段,容易出现监督盲点。同时,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于基建工程项目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不足,难以全面有效地开展监管工作。 其三,内部管理不善。部分高校在基建工程项目的内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财务管理混乱、人员职责不明确、考核评价不力等,这些问题为廉政风险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4.缺乏廉政意识教育。 一是缺乏廉政意识教育导致高校管理层对项目风险的把控不力。高校基建工程项目通常涉及大量资金和资源的投入,需要精细的计划和执行,由于缺乏廉政意识教育,一些高校管理层对项目风险的把控能力不足,无法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廉政问题。二是缺乏廉政意识教育导致高校基建工程项目中的利益冲突和腐败行为。由于缺乏廉政意识教育,在项目的各个环节中相关人员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区分模糊,一些工程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人员等可能通过行贿受贿、虚报工程量等手段谋取私利,造成项目质量下降、建设成本增加。 三是缺乏廉政意识教育导致高校基建工程项目中监督不到位。在一个缺乏廉政意识的环境中,相关的项目信息可能被隐瞒或者篡改,监督机制可能不完善或者被绕过。
只有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 措施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才能保证高校基建工程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提升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为项目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一是理顺校内权责体系,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同。 以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为议事决策机构,以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投资评审小组)为建设项目咨询审议机构,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为监督机构,以基建管理部门为执行机构。 同时,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采取集体会审的决策机制及目标导向的考核机制等。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持续规范权力运行。 梳理健全由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组成的基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三级管理制度体系。采取工程招投标采管分离、合同归口管理、招标控制价审计及财务“两支笔” 会签等措施。 三是完善隐患排查体系,做好工程档案管理。 制定涵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基建管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做好重大基建项目招标信息公开。四是优化宣传教育体系,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通过制度文件学习、警示教育及实践活动等方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五是强化执纪问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制定考核评价负面清单,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严的氛围。
基于高校基建工程项目重点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以下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
1.规范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一是严格项目立项程序。 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前,应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和科学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及相关委员会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同时,对项目的预算、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立项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完善项目审批制度。高校基建项目应建立完善的项目审批制度,明确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三是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 高校基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计划、预算和标准进行。 对于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高校基建项目在审批、立项、实施等各环节,都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信息公开,可以提高项目的透明度,减少廉政风险。
2.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其一,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 明确招投标的组织管理、招标方式、评标办法等内容。同时,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其二,严格招投标资格审查。高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资格审查是预防廉政风险的重要环节。 应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对资质不合格的企业及时予以淘汰。 同时,要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其三,加强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高校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要加强对开标、评标、中标等环节的监督, 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对于违规操作、串通投标等行为,要坚决杜绝,维护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其四,建立健全招投标投诉处理制度。 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招投标投诉处理制度,对于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 通过投诉处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减少廉政风险。其五,加强招投标人员培训和管理。高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人员是招投标工作的关键, 应加强对招投标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提高招投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廉政意识。
3.强化施工过程监督。 一是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有序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提高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是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 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要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廉政风险。
4.强化资金管理。 一是建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二是制定明确的流程和标准,明确预算编制、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付款审批、预算调整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并严格执行;三是建立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定期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四是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对项目资金流向的监控, 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机制, 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廉政风险;五是制定财务内控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责任, 建立财务人员相互制约机制;六是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把控项目全成本归集;七是建立有效的反馈调节制度,包括审批、核算、报销、备案等环节,实现项目资金的闭环监控, 确保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5.严格把关竣工验收。 一是制定严格的验收标准及程序, 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二是实行多方参与的验收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独立评估师参与验收工作,增加公正性和客观性。 同时,各方责任主体发表验收意见,落实相关责任;三是加强验收结果的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验收结果进行跟踪和监测。 通过抽查、复核等方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四是建立完善的结算程序,包括支付方式、结算周期、发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确保结算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五是规范竣工决算编制程序,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及时按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6.充分发挥财会、审计及纪检监察监督合力。 其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监管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二,建立监管信息平台。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高校基建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项目全过程的实时监控, 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鼓励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及时调查处理,维护项目建设的正常秩序。其三,加强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队伍建设。选拔廉洁、专业、有经验的人员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其四,完善审计制度和方法,加强审计过程监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采用现代审计技术手段,建立审计过程监督制度,明确审计过程中的监督职责和要求,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其五,强化执纪问责体系,建立成果共享机制。 财务、审计部门履行职能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的再监督”。 各监督部门动态沟通监督信息,及时移送发现问题,实现监督信息互联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