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姗姗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石家庄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杨颖(中)走访相关单位。
暖暖的配色、卡通的造型、清新的空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的公共场所,这种私密的小空间总能在指示牌的引领下轻易被找到,这就是哺乳期妈妈们能无忧出街的保障——母婴室。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4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母婴室给女性哺乳提供相对私密的空间,让哺乳期妈妈有尊严,安全、放心地行使做母亲的权利。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不仅是公共服务理念人性化的彰显,更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
“我是一名人民监督员,同时也是一位新手妈妈。有了孩子以后,每次出门我一定要先看看那儿有没有母婴室。对哺乳期的妈妈来说,母婴室真的特别重要。”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杨颖说,“一年前,我和检察官们一起走访辖区内的公共场所母婴室。那时候,想找一个能使用的母婴室可不大容易。”
2023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鹿泉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哺乳期妇女权益专项监督活动,邀请杨颖参与监督,共同对辖区内的14家妇幼医院、乡镇卫生院和15所商超、公园、公共卫生间等场所母婴室建设情况进行排查。
经排查,鹿泉区在13个乡镇卫生院、城区北国商场、十里花廊公共卫生间、土门关驿道小镇等旅游景点均配备了母婴室,但海山公园、石柏公园仍未规范配备母婴设施。
鹿泉区检察院检察官与杨颖(中)查看母婴室建设情况。
鹿泉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辖区一景区工作人员了解母婴室建设、维护基本情况。
鹿泉區一景区工作人员说:“景区母婴室使用频率很高,感谢检察官的监督,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服务游客出游。”
“已建成的母婴室也是问题重重。”办案检察官谷雅丽告诉《方圆》记者,“有些母婴室设置在比较隐蔽的位置,又没有引导标志,在分布图上也查不到,寻找母婴室就像是在‘寻宝;有的母婴室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存在疏漏,母婴室内设施配备不全,没有消毒用品及消毒记录,没有热奶器、热水壶,尿布台布满灰尘,婴儿车内的用品脏乱;还有的母婴室没有考虑到哺乳母亲的隐私,在室外能将室内情形一览无余。另外,还有8处公共设施的母婴室形同虚设,其中有些建成后被上锁无法使用,有些被占用为病房,还有些被用来堆放杂物。”
针对发现的问题,鹿泉区检察院于2023年3月16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监督管理,同意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023年3月17日,鹿泉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全体听证员一致认同检察机关督促未按照标准设置母婴室的场所责任主体及时行使监管职责,并加强对其母婴设施的规范管理。
2023年3月20日,鹿泉区检察院分别向该区卫生健康局、文体局、公共事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4家行政主管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同年4月11日,鹿泉区检察院组织区卫健局、区妇联等7家相关单位联合召开母婴设施建设推进会,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提升的实施意见》。到同年5月,各行政主管机关均进行了整改。
鹿泉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查看母婴设施,“之前的婴儿床床上用品更换不及时,现在在我们的监督下已经完全改善了”。
纯净水、烧水壶、尿不湿、消毒用品整齐地摆放在母婴室内,这得益于鹿泉区检察院与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
鹿泉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调查大型商超母婴室建设情况。
鹿泉区检察院检察官汇报案件办理情况。
现在的鹿泉区内,各景点、各乡镇卫生院全部母婴室已投入正常使用,较去年排查前新建母婴室2个,整改提升母婴室18个。母婴室已被区综合执法大队列入日常维护范围之内,定时进行通风、清洁卫生,并安排专人管理,设立监管部门。
“我还记得之前带孩子出门,找不到母婴室,也不想让孩子在女厕所里吃奶,只好用哺乳巾遮住孩子哺乳。因为哺乳巾内看不见妈妈,孩子一个劲儿地哭,我要接受路人异样的目光,还有人指责我不该带孩子出门。”在对整改情况实地走访过程中,一名刚从母婴室里走出来的哺乳期妈妈告诉检察官,“有了母婴室后,我终于可以轻轻松松地带孩子出去逛街了。我是一个母亲,但更是一个‘人,因为我母亲的身份剥夺我正常的社会生活,是对女性的不尊重。”
鹿泉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讨论案件。
“女性和男性共同构成了推进民族复兴、强国建设伟业的一双翅膀。国家对妇女的关怀又与民族的未来息息相关,妇女如何被对待影响她将输出怎样的情绪和价值观给下一代。”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党委委员、播音主持管理部主任,“益心为公”志愿者管旭说,“随着国家‘三孩政策的大力推行以及母乳喂养观念的深入人心,母婴室需求大幅增加。我们在每个细节的处理、每个措施的落实上仍有空间。母婴室的合理设置承载了妇女权益保障的特殊期待,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呵护。”
鹿泉区检察院对母婴室相关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召开公开听证会。会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