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已8年,社会各界也一直关注反家暴及困难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但能被我们看到的、关注到的往往都是罪行恶劣、情节严重的事例,身处其中的农村妇女处于“视觉盲区”,太多原因让她们“不知、不敢、不能”发声。
多位检察官、专家学者认为,被家暴的农村妇女属于妇女群体中诉讼能力更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者由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为此,检察机关可通过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开展多元化救助等举措,不断加大对被家暴的农村妇女的保护力度。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困境妇女的社会支持,并把服务体系下沉到农村,通过加强普法宣传、建立完善多机构联动机制、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就业支持力度,让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有勇气走出困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权益保障。最高检将进一步强化与全国妇联及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深入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结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妇女權益案件,依法从严惩治各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加强涉妇女权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受家暴妇女支持起诉工作力度,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会同全国妇联深化对涉案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