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永严 王燕 刘晓玮 李国雄
云南省是矿产资源大省,长期以来,矿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2022年,云南省矿产资源领域实现工业产值7735.81亿元,工业增加值1540.1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的5.3%,矿业的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云南省正处于矿业加速转型关键期,《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实现矿产资源科学勘查、有序开发、合理保护至关重要,是实现矿产资源管理“一盘棋”的关键。云南省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于2022年9月印发实施,在引领云南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编制规划:因地制宜定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逐步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绿色矿业发展取得新成效,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其中,重要成矿带、重大工程建设区及滇中城市群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提高3%~5%;重点成矿带开展1∶5万矿产地质调查,基本覆盖主要找矿远景区。煤层气、页岩气、稀土等矿产勘查,力争取得重大突破,铜、金、锡、铝土矿、磷等重要矿产资源量保持稳定增长。逐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采矿权总数在2020年基础上进一步减少。矿山“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进一步提升。合理调控煤、铁、铅、锌、锡、铜、铝土矿、金、磷等矿产开采总量。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统筹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全省在建与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持续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健全竞争出让更加全面、有偿使用更加完善、事权划分更加合理、监管服务更加到位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同时,规划还部署了统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构建能源资源保障格局、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业绿色发展、加强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创新、深化矿业开发合作等七方面的任务。
规划实施:绿色发展入佳境
2022年,云南省投入各类地质勘查资金6.43亿元,同比增长2.39%,其中,基础性地质调查投入0.23亿元,矿产勘查投入3.26亿元,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投入1.73亿元,地质科技及其他投入1.21亿元。
规划目标实现程度总体向好。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目标方面,超出预期的指标为磷矿资源量探增目标,基本符合预期的指标为煤炭、铝土矿资源量探增目标。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目标方面,超出预期的指标为采矿权数量控制数、大中型矿山比例。绿色矿业发展目标方面,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均取得较大进展。根据矿业领域“放管服”要求,印发涉及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登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等矿政管理方面的系列文件,有助于营商环境优化和管理效能提高。
矿业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在矿业产业继承发展基础上,通过规划引导,依托资源优势,云南省煤、地热、铜、铅、锌、锡等矿产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目前,已建立起勘查、采矿、选矿、冶炼、加工、科研、销售基本配套的产业体系,建成滇东、滇东北的煤业,滇东北、滇西北的鉛锌业,滇东北、滇西南的锗业,滇中、滇西北的铜业,滇中、滇东南的铝业,滇东南的锡业,滇西北、滇东南的贵金属业以及滇中的磷化工基地,相关产业已初步形成集群聚集格局。能源资源基地建设推动了矿产资源规模开发,有效保障了能源资源安全供给。能源资源基地内大中型矿山数量由89个增加到107个,国家规划矿区内大中型矿山数量由74个增长到85个。重点勘查区充分发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引导作用,积极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初步形成多渠道投入勘查机制。重点开采区内采矿权数量控制成效显著,矿山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均与生态环境敏感区进行充分避让,大幅提高了区块出让的可操作性。
资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全国率先启动云南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部署基础地质调查、地质科研、矿产勘查等项目50余个。重点勘查区、老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勘查等重大工程稳步推进,磷、稀土、煤炭、铁、铜等多个重要矿种资源量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后备资源、接替资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铁、磷等大宗矿产资源开发重大工程有序推进,其中,铜和铝土矿产在本轮规划期内有明显提升。
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云南省大中型矿山比例达20.2%,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与“十三五”末相比,全省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均有进一步提高,平均达标率为80%以上。随着共伴生矿产资源研究的不断深入,稀贵金属的综合利用取得积极进展,锗、铟等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矿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云南省在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督促落实机制,其中,玉溪市小石桥新型锂资源科研勘查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第二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有53个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十四五”以来,长江流域云南段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面积约2500公顷,九大高原湖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380余公顷。个旧等废弃采选区取得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突破。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制定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及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质量监控工作指南,出台云南省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管理规定,调整全省29个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持续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同时,针对各州(市)、县规划调整需求,印发了云南省州(市)县两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规则(试行)文件,明确规划调整流程和要求。
机遇挑战:科学研判谋新局
近年来,我国能源资源供需环境和安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党的二十大提出,要确保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提出,围绕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全面启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壮大资源经济,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市场、以资源换技术,以资源推动产业发展,打造全产业链,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2023年底,云南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闯出新型工业化的新路径,加快提升有色、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巩固提升绿色硅、绿色铝、新能源电池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稀贵金属战略性新兴产业。
近年来,云南省矿业经济总体上属资源型工业,以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和依托,以能源和矿产品生产及加工等上、中游行业为产业主体,矿产资源对产业贡献大,相关产业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性较强,矿产资源在矿业经济中占据主体核心地位,资源优势决定着云南矿业经济的循环体系。虽然云南省矿产资源禀赋优势明显,但云南省当前还属于欠发达和后发展地区,突出表现为经济不强、产业不强,矿产资源禀赋优势尚未得到全面充分发挥和利用,亟须调整相关矿产资源战略,依托资源本底和产业基础,进一步优化矿业产业顶层设计。
矿产资源问题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将是中国乃至云南省面临的重大问题。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管理的源头性重要环节,既要兼顾当前,更要着眼未来,需要在科学研判资源形势的基础上超前谋划布局。
下一轮矿产资源规划要进一步统筹安全与发展,聚焦能源资源安全,把国家所需与云南所能更好结合起来,抢抓矿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和机遇期,实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为“全产业链重塑有色产业新优势,建设世界一流‘中国铝谷”“做强做精稀贵金属产业”等战略发展目标,做好矿产资源要素保障,努力构建“资源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