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缪君杰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 农业企业正经历快速的转型升级。 2021 年11 月国务院颁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农企作为农业产业的重要主体, 利用数字技术对农企的生产经营进行转型升级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路径之一。区块链技术是农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一个需要重点发展的技术, 农企可以充分挖掘区块链这一核心技术的潜在功能,助力我国农业产业的建设和发展。
我国农业区块链发展刚刚起步, 相关项目集中在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 农业大省同时对新技术的需求较为突出, 正逐步成为推进区块链农业融合发展的重点地区。农业区块链供给主体整体规模较小,已逐步演化出三类企业主体。第一类是农业企业,通过引进研发区块链产品,为农户提供服务,如中粮、中储粮等。第二类是专注于农业领域的区块链企业, 该类企业对农业细分场景有深入理解, 围绕农业应用场景进行区块链产品的专项研发,如域乎科技、旺链科技等。 第三类是致力于通用区块链解决方案研发的企业, 基于其底层平台可赋能多个行业,如趣链科技、纸贵科技、天河国云等[1]。
农产品安全质量溯源是目前我国农业区块链应用最广泛、技术最成熟的领域,这也是区块链区别于其他信息技术非常有价值的功能点。 跨场景综合性应用及一体化运营是我国农业区块链应用落地场景中最主要的方式, 可解决数据在整体方案中的流动、 存证等问题。 农业金融领域是对区块链技术需求较为强烈的应用场景,鉴于当前我国农业分散、产业化程度低、信息化程度低的现状,以及农业本身存在的生产资料、产品的生物特性,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很难对农业生产给㈣直接支持, 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够解决其中许多痛点问题,为风险管控提供手段。
农业生产作为农业的核心部分, 存在较多难点与痛点。例如,种植业,在育种环节资源保存数量少、范围窄,缺乏权威统一信息系统和种质数据的共享,种子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在生产环节中,农业生产数据的处理效率制约着数字化农业发展, 农业数据的真实性也缺乏可靠保证。林业中的,“林业碳汇”是支撑基于自然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方式,目前林业碳汇市场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亟待解决。畜牧业及㈡业,目前仍处于分散且规模化程度较低的状态,在生产效率、技术水平、生态环保、 产品质量等方面都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区块链应用于农业生产环节, 可以有效促进农业良性发展,增加农企生产环节盈利能力。例如,种植业,可将科研育种、品种审定、品种出售等育种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贯穿为一个整体, 便于数据检索、 共享和交易等。种植、养殖过程中的各类数据可以通过区块链来进行记录,并通过智能合约方式来实现灌溉、喂养等工作的自动执行,实现精准种植养殖。 林业,通过设置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 实现林业碳汇多个相关部门之间的自动交互,缩减相关产品开发所需要的时间、精力以及经济成本[2]。畜牧业及㈡业也可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整个养殖过程数据的全程记录, 让整个养殖过程更加可控, 消费者也可以更直观地识别养殖品的唯一身份证明。
农业供应链管理是农产品上下游相关组织展开的一体化运营模式,目前各环节均存在不同痛点。在生产加工上,各环节参与方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和战略合作,导致供应链需求预测偏离。在实现数据共享上,将农产品生产者基本信息、产品质量标准、种植管理等信息流都链接到一起还存在难点。 另外,由于中间环节过多,农产品流通效率较低,农产品物流成本与风险较大。
在区块链技术的使用下,将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情况在链上实时记账,将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协同性、公平性和安全性,解决产业链不同环节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高信息流的传递速度,使农产品市场更透明及时,促进不同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区块链去中心化的体系架构, 保证农业供应链多方主体点对点交互[3]。区块链智能合约与农业供应链管理相结合,提升农业供应链的中多个环节的自动化程度,降低管理成本。
农产品防伪溯源都记录了每个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详细信息,达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流程的追溯。在栽培阶段,种植户需要定时对幼苗进行补水、补养、除害等种植操作。在打包阶段,种植户需要筛选出一部分质量好的农产品,并同时记录好原产地、产物等相关信息。 在销售阶段,加工厂商对农产品做好保质期、质检等信息记录。在消费阶段,消费者可根据经销商提供的农产品信息,维护其合法权益。传统的信息溯源是基于纯手工输入信息的,存在着信息不全、信息量不够等问题,导致不能快速查出问题环节,以致使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产生信任危机漏洞。
区块链模式下, 可将不同的农产品流通参与主体的信息存进区块链节点中,涉及的主体包括种植户、养殖户、生产商、加工商、渠道商、零售商、品牌商和消费者, 使每一个参与主体的信息在区块链节点中可被查看,保证农产品信息透明化,全流程任何环节均可真实追溯,提升农产品可信度。通过区块链非中心化分布式系统和区块链分布式存储技术, 可对不同的农产品流通的各环节关键信息进行提取、整合并写入数据库中[4]。利用农产品防伪溯源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区块链防篡改的属性,监管部门、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数据库信息,从而实现一码一物全流程正品溯源, 保障农业企业长期经营的效益。
近年来,我国农业信贷供给水平虽然有所提升,但其贷款量在信贷总量的占比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完整的农产品供应链由产业链上下游个人或组织多方构成, 农产品供应链条上的相关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同时,农产品融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数据积累不够, 金融机构很难对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 另外,农业企业的核心信用穿透力不强,与核心企业没有直接业务往来的农户往往很难在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无法形成相应的业务网络信用传导,增加了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融资难度。
在区块链助力下,政府、金融机构、核心企业、技术服务商、中小农户等主体参与到区块链农业体系建设。政府希望借助区块链技术促进本地金融对于农业的支持,进而带动本地农业的发展,金融机构希望借助区块链技术控制借贷风险, 农业核心企业希望通过与上下游经营主体额度共享, 对上下游经营主体进行信用增级,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中小农户希望能够便捷且低成本地获得经营性融资, 从而实现农业经营的可持续发展[5]。以农产品供应链中真实的农产品生产交易数据为基础, 基于区块链去中心化、 不可篡改等技术特点, 通过多主体上链协助建立起农产品供应链各主体之间信息传递的机制,从而弥补供应链金融的不足,实现中小微农企的有效融资。
从区块链技术组成来看, 共识算法存在较大的优化和完善的空间, 处理效率尚且难以达到现实中一些高频度应用环境的要求,存储、隐私保护等技术也并没有表现出比中心化解决方案更好的性能, 而且通用标准缺乏, 链与链的互联互通有待持续打通。 从落地性看, 区块链技术在农业领域大规模部署落地方面存在扩展、互联互通、安全等多方面的挑战[6]。区块链技术需要确保农业供应链信息共享, 但区块链数据隐私保护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存在着可扩展性瓶颈,限制了农业区块链技术大规模应用, 而且标准化接口还不统一,共享数据的安全性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农业区块链的搭建涉及农业主体和数据的上链,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供应商、物流公司、政府等各方角色在整个区块链业务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分配。 主导整个农业区块链体系搭建的一方,需要花费较多的技术和投入成本,同时面临着后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在风险承担的分配上存在较大问题。从企业盈利的角度出发, 需要克服相应的主体上链难题及合理分配链上主体的利益与风险关系。 在数据上链方面,区块链具有信息公开可溯源的特性,一旦建立农业区块链体系,农企的各项数据将变得高度可共享,此时企业将缺少必要的信息隐私保护[7]。 同时,目前区块链的信息处理速度较为有限, 随着大量农业数据源源不断的产生, 数据的存储和读取将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业务运营成本将不断攀升。
我国的农业生产主体主要以农户、小型农企为主,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只服务本地市场,受经营规模、投资能力等现实条件的制约, 需要通过中间主体促进新技术的采纳应用,因此对成本投入非常敏感,这导致可替代性强且前期需要一定成本投入的新技术, 目前难以在我国农业领域得到规模化、市场化应用。区块链应用布局的前期阶段涉及软硬件改造提升, 需要可观的资金投入,后期阶段涉及区块链平台的常态化运营,也需要一定的服务费用[8]。由于农业的盈利水平相较于其他行业较弱,资金积累相对有限,农企在探索和构建农业区块链体系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资金阻力。
开展科学的农业领域区块链应用场景探索研究,依托科研院所及相关智库,以课题形式主动、持续推进场景研究。对于各农业主体,出台政策为区块链农业创新探索进行兜底, 减少其在技术投入和资金投入上所面临的不确定性, 激发各主体主动探索实施区块链改造的积极性和活力, 在最具体落地的业务端开展区块链应用创新研究。同时,将试点的典型成功案例积极推广,发挥农企创新主体的示范作用,挖掘有潜力的主体和创新创景, 推动农业业务领域与区块链技术的有机结合, 解决目前农业区块链领域应用中所面临的技术与资金难题。
农业领域区块链应用落地要重点考虑效率与成本因素。 区块链技术在实现数据安全与多方互信的同时会有一定效率损失,即便采取折中方案、选择部分去中心化的联盟链技术方案亦同样存在效率问题。另外,从落地成本与产出角度看, 当前区块链技术方案部署成本较高,不利于商业化发展。农业区块链的应用需要参与主体各方分配好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机制, 完善主体上链的责任要求, 实现合理的链上主体管理。 同时,不能盲目寻求区块链升级改造的快速推进,需要从投入产出比和长期产业发展规划等角度综合考虑,强化政府引导和行业协调的作用, 积极实施科学有效的农业区块链落地实践。
在进行农业区块链创新应用推进的同时, 需要考虑参与主体可能存在的法治风险。 部分参与主体在创新过程中,可能会偏离农业区块链的业务本质,专注于区块链的技术包装进行相应的政策欺诈和融资欺骗,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对农业产业造成负面影响,降低正规区块链农业创新的积极性,破坏市场公平与法治。同时, 创新过程本身会产生较多原先监管法则所没有明确的领域,此时需要主动跟进监管制度的建设,在合理的“监管沙盒”模式下,科学地对各项应用创新进行监管,平衡好创新与法治的双重要求,以安全稳妥的方式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 保障农企经营绩效在有效的法治规范内健康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