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卫红, 彭文汐, 朱玲玲
(南京市紫金医院,江苏 南京 210000)
脑卒中是具有较高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的一类急性脑血管疾病,近年来,随着脑血管造影技术,以及溶栓和取栓技术的不断发展,脑卒中的死亡率大幅下降,但患者脑组织及神经功能受损引起的运动、语言、认知、吞咽等功能障碍仍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发病后的致残率仍处于较高水平[1]。吞咽功能是脑卒中发病后常见的后遗症之一,发生率高达39%~81%,在发病3 个月后仍存在吞咽障碍者约为20%~43%[2]。
吞咽障碍指口腔、舌、咽喉等器官功能受损,难以将食物安全、有效地经口腔送至胃内,主要表现为进食困难、饮水呛咳等,不仅影响患者正常进食和营养吸收,还会引发营养不良、误吸、吸入性肺炎等严重并发症,成为脑卒中患者主要的病死原因[3]。进食共享照护计划指护士全面、充分地评估患者的吞咽功能和个体情况,与患者及患者家属共同制定合理的照护计划,制定个体化的营养干预方案,完善进食流程,指导患者开展经口腔摄食训练等,在确保患者安全进食的前提下,使其营养摄入均衡、改善其吞咽功能[4]。本文将进食共享照护计划应用于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中,可有效促进患者吞咽功能的康复。
选取2023 年1 月—2023 年12 月南京市紫金医院护理部收治的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76例,采用随机抽样法将其分为2 组,各38 例。对照组中,男21例,女17 例,年龄为52~79 岁,平均年龄(61.3±4.2)岁;观察组中,男20例,女18例,年龄为54~77岁,平均年龄(60.9±3.8)岁。
纳入标准:① 符合脑卒中诊断标准[5];② 经筛查存在吞咽功能障碍;③ 经治疗目前处于疾病康复期,病情稳定;④ 意识清晰,能正常沟通;⑤ 具备一定的经口腔进食能力;⑥ 能配合研究及评价工作,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① 患有颅内肿瘤等其他脑部疾病者,既往有颅脑手术史者;② 患有其他影响吞咽功能的疾病者;③ 管饲喂养者;④ 疾病急性期者或生命体征不稳定者;⑤ 意识障碍者或沟通障碍者;⑥ 无法配合研究或因病死、转院等中途退出者。2组患者基线资料比较,具有可比性(P>0.05)。
对照组给予常规进食护理,即指导家属制作流质或半流质食物,用汤匙喂食,期间注意不可打扰患者,避免转移其注意力而引起呛咳。
在此基础上,观察组实施进食共享照护计划,具体方法如下。
(1)吞咽功能筛查及共建目标。待患者病情稳定,梗死灶无进展,可实施吞咽功能筛查。对吞咽功能障碍患者,将患者及其主要照顾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干预。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目前的吞咽功能评级、进食情况、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以提高其重视和配合度。通过一对一的访谈,了解患者及其家属对疾病的看法和顾虑,采用共情、安慰、鼓励等方式缓解患者的负面情绪,帮助其树立康复的信心。与患者及其家属共同制定具有较强可行性的进食照护计划,以促进患者吞咽功能的改善,确保其进食安全。
(2)吞咽系统化教学。通过视频、PPT、发放书面宣教材料等多种形式实施进食照护的系统化教学,内容包括吞咽障碍的主要表现、吞咽功能分级、安全进食的要素及口腔护理等。护士对进食各个步骤和要点进行讲解,进食前,协助患者取坐位,无法取坐位者取45°~60°半卧位,颈部前屈。根据患者的吞咽功能,将食物制作成糊状、蛋羹状以利于吞咽,使用大小合适的汤匙。同时,保持进食环境安静,不与患者交谈或播放电视、音乐,确保患者进食时注意力集中。每进食一口,患者做点头吞咽或空吞咽动作,确保其完全吞咽后再喂食第二口。进食结束后,患者保持进食体位至少30 min,指导家属正确为患者实施口腔护理,进食后予以漱口,并检查其口腔内有无残留,避免发生误吸。要求1 名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演示,护士根据患者进食步骤予以点评和指导,同时指导患者及其家属识别误吸和窒息情况,使家属熟练运用急救处理方法,确保患者及其家属掌握相关护理急救知识。
(3)吞咽功能训练。指导患者开展鼓腮、叩齿、弹舌等吞咽康复训练,以提高口咽部、舌部肌力;指导其家属用冰棉棒刺激患者的口唇、舌部和颊部,并嘱咐患者做吞咽口水的动作,以提高其吞咽功能。预留患者家属的联系方式,患者出院后予以随访,了解患者近期进食和吞咽情况,解答患者及其家属的问题,指导患者定期来院复诊。
评价和比较2 组患者干预前后的安全进食行为,以及其吞咽功能康复情况。
1.3.1 安全进食行为
评价采用冯晓瑜等设计的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安全进食行为评价量表[6],内容有进餐前准备、个人准备、进食的速度与量、选择食物、进食观察和进食后处理共6个维度、24个条目,根据其表现每条目予以1~5 分赋分,总分为24~120 分,评分越高表示被测试脑卒中患者的安全进食行为越好。
1.3.2 吞咽功能
评价采用洼田饮水试验(water swallowing test,WST),协助患者取30°半卧位或坐位,饮用30 mL温水,观察其吞咽表现并予以分级。Ⅰ级为无呛咳,一次性饮下;Ⅱ级为无呛咳,分2次饮下;Ⅲ级为有呛咳,但可一次性饮下;Ⅳ级为有呛咳,且需2 次或2次以上分次饮下;Ⅴ级为呛咳明显,难以完全饮下。分别在干预前和干预后予以评价,显效:干预后患者吞咽功能改善2个或以上级别;有效:干预后改善1个级别,或吞咽功能≤Ⅲ级;无效:干预后吞咽级别无改善。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数×100%[7]。
数据分析采用SPSS 22.0 软件,2 组患者安全进食行为评分的比较采用t检验,吞咽功能改善总有效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以P<0.05 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干预前2 组患者安全进食行为评分相似,无统计学差异(P>0.05);实施进食共享照护计划后,观察组的安全进食行为评分显著优于对照组,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安全进食行为的比较(±s,分)
表1 2组安全进食行为的比较(±s,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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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组吞咽功能改善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有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2。
表2 2组吞咽功能改善总有效率的比较[n(%)]
吞咽障碍是脑卒中常见的后遗症,不仅影响患者正常的进食,易引发营养不良、肺部感染等并发症,而且增加其家庭的照顾负担;如长期予以管饲,不仅降低了患者的康复信心,还易导致其吞咽相关肌群功能下降,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8]。
进食共享照护计划以共享照护为理念,通过充分评估,了解患者及其主要照顾者的需求,以患者的需求为导向,制定针对性、可行性的进食干预、营养支持和吞咽康复方案,在提高患者家属照顾能力的同时,确保患者进食安全,改善其生活质量,促进其吞咽功能的恢复[9]。实施进食共享照护计划,首先,开展吞咽功能筛查,对存在吞咽功能障碍的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相关知识指导,使其了解进食干预的重要性;然后,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帮助家属掌握脑卒中患者进食的步骤及注意事项,确保患者进食期间的安全;最后,通过演示反馈,确保护士了解家属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进而予以重点的纠正和指导。此外,指导患者开展吞咽康复训练,鼓励家属予以监督和帮助,不断促进患者吞咽功能的改善。在干预全程中,护士既是指导者、教育者,又是帮助者、决策者,充分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调动家庭有效力量以促进患者预后[10]。实验结果显示,观察组安全进食行为评分高于干预前,并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原因是进食共享照护计划提高了家属的进食照顾能力,在患者进食体位、食物准备、喂食等方面均按规范完成,有效规避了进食期间呛咳、误吸等危险因素,提高了进食安全性。同时,观察组吞咽功能改善优于对照组(P<0.05),原因是进食共享照护计划通过多次进食,使其在进食过程中找到乐趣,提高了患者的进食信心;吞咽功能训练逐步改善了患者的吞咽功能。
综上所述,本文对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实施进食共享照护计划,有效提高了患者的安全进食行为,对促进其吞咽功能的康复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