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属当下我国重点发展方向,而作为其核心要素之一的农村区域社会治理创新,更是迫在眉睫并意义重大。然而,面对农村社会日新月异的高速发展与改革转型,囿于传统观念的治理模式显然已无法高效地解决当今环境下所涌现出的诸多全新难题。因此,对于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这一课题,有必要深度剖析其相关理论与实践经验,进而探索并建立符合现阶段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迫切需求的全新治理模式与策略,旨在能为今后中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战略提供具有建设性的参考。
2023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高峰论坛于2023年12月16日至19日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论坛以“服务农业强国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围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科技与装备创新发展,共建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等话题,设置了主论坛及多场平行论坛和分论坛。来自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余位县市区领导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国内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负责人、行业企业家等1200多名各界人士出席。结合会议中提到的“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等内容,笔者将简要介绍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价值、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以期拓宽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格局,助力我国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农村地区社会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主要包括:其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地区社会治理的重要价值首先体现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和能力,可以有效引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同时,加强农村市场规范化建设,还能提高市场运作效率,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吸引更多资金、技术和人才流入农村地区,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其二,提升农村社会福祉。农村地区社会治理的另一个重要价值是提升农村社会福祉。通过加强农村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例如,完善农村教育体系,提高教育水平,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增强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能够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其三,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当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加强农村环保意识教育,增强农民环保意识,有利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还有利于完善农村环保法规,强化法规执行力度,能够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制保障。
会议中提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正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这一创新实践不仅有助于提升农村治理水平,还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和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深入程度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治理模式,注重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提高农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一些地方推行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确保农民群众对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表决权;还有一些地方通过开展村民议事会、民主恳谈会等形式,加强村民之间的沟通与协商,促进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同时,在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中,各地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例如,经济方面,通过引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值和农民收入。社会方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文化方面,挖掘和传承乡村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升农民精神文化素养。生态方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打造美丽宜居的乡村环境。这些成果不仅提升了农村治理效能,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有效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增进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社会治理创新还激发了农民的创造活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然而,尽管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果,仍需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如何进一步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如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如何提升农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等,都是需要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村地区社会治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升,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首先,治理主体能力不足。目前,一些农村地区的治理主体,如村级组织、村民自治委员会等,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领导班子素质不高、管理能力有限、服务意识淡薄等方面。这导致了农村基层组织在引领发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方面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影响了农村治理的效果。其次,治理资源匮乏。农村地区社会治理的另一个问题是资源匮乏,主要体现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不足。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导致治理人才短缺。同时,农村基层组织的财政支持有限,难以满足治理工作的需要。此外,一些农村地区在技术应用方面也存在明显短板,如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的应用滞后,影响了治理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最后,治理机制不完善。农村地区社会治理的第三个问题是治理机制不完善。一方面,制度建设滞后,导致治理工作缺乏规范和指导。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措施之一。首先,要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注重选拔具有治理能力和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干部,提高村级组织的整体素质。村干部是农村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其素质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治理的效果。因此,要注重选拔那些有担当、有能力、有经验的人才担任村干部,为农村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其次,要加强村级组织的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效率。村级组织是连接政府和群众的桥梁,要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是解决农村地区社会治理资源匮乏的重要途径。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治理经费的投入,保障各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治理经费的充足与稳定。其次,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农村治理工作。农村治理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撑,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高待遇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人才到农村工作。此外,还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科技支持,推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在农村治理中的广泛应用。例如,可以建立农村治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远程监控等功能,提高治理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完善制度体系是保障农村地区社会治理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具体来说,应该制定和完善《农村治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治理的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使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引导和发挥农民参与是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途径。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培养其主动参与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要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农民自治组织,拓宽农民参与治理的渠道和平台。同时,还要创新农民参与的方式和机制,如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此外,还要加强对农民参与能力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其参与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理效率和现代化水平的有效手段。首先,要加强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提高信息传输和处理的效率。其次,要推动信息技术在农村治理中的应用,如建立村民信息管理系统、推行电子政务等,提高治理工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综上所述,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引导和发挥农民参与以及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理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推动乡村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全面发展。“2023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高峰论坛”展示了我国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和趋势,为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