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瑾
(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青海 西宁 810000)
农村土地流转是乡村振兴战略下深化农村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提升农村土地利用率、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对于农民来说,农村土地流转必然面临部分农民失去土地使用权。农民就业信心不足,缺乏完善的就业保障制度,势必会导致农民转让土地意愿不足。因此,完善农民就业保障体系,可增强农民就业信心,保障农民就业稳定性,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1.1 土地流转导致部分农民失业。据理论分析,每征用农村土地1 hm2就会导致22.5 个农民失去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势必会导致部分农民失去土地经营权,失去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由于农民自身条件限制和社会因素,造成部分农民失业,给生活和就业造成巨大困扰。
1.2 促进农民就业,推动土地流转。保障农民就业,保障土地流转与就业收入大于务农收益,农民必然会愿意接受土地流转带来的利益。在过去的城镇化进程中,很多农民通过进城务工获得稳定收入,造成了土地荒废。因此,只要有效解决农民就业问题,有效保障农民收入,就能有效解决土地流转与农民收益之间的矛盾,促进土地流转。
2.1 政策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保障难。对于转地农民的就业保障政策落实不足。在农民就业权益上,没有让农民受到公平对待,平等就业、择业的权利受损,劳动就业保障不足。首先,转地农民就业渠道比较单一,大部分转地农民主要依靠亲缘、地缘权获得就业信息。其次,大量企业在与农民工签订合同时,多以临时用工为主,不能保障转地农民的基本权益。再者,转地农民在假期权、报酬权等权益方面受损。
2.2 受经济结构影响,农民就业空间窄。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密集型产业减少,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对于技术工人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为制约转地农民就业的重要瓶颈,造成了高素质劳动力短缺与低素质农村劳动力剩余的矛盾,导致很多转地农民只能从事机械制造、建筑等传统行业。另外,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发展趋于科技化、规模化、现代化,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逐渐被淘汰,进一步压缩了转地农民的就业空间。
2.3 农民自身问题限制了就业范围。转地农民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严重影响了其就业。一方面,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使其在后期掌握专业技能方面受到限制,且长期从事务农工作,无一技之长。另一方面,农村缺乏健全的就业指导和培训机构,很多转地农民只能从事操作简单、收入低的体力劳动,导致农民就业积极性降低。
3.1 健全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就业权益。第一,应重点完善《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从法律层面确保转地农民基本权益。第二,完善转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从户籍、养老、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实现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解决农民失地以后的后顾之忧。第三,对于转地农民设立就业援助机制,针对救助对象实施就业能力评估和相应援助,确保转地农民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实现暖心帮扶。第四,拓展维权途径,保障转地农民合法权利,切实解决好转地农民在就业过程中受到的不公平对待,解决转地农民切实问题。
3.2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就业机会。调整乡村产业结构,拓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增加农村居民的就业机会。第一,鼓励政府、企业、个人根据乡村自然资源和民俗文化开展乡村旅游项目,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村就业岗位。第二,鼓励农民开办乡村旅馆、餐馆、家庭农场等特色旅游配套设施。第三,开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并增加就业岗位。
3.3 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转地农民就业难主要是文化素养与技能水平欠缺,完善技能培训体系,帮助他们掌握几项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第一,制定符合农民特性的职业培训方案,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强培训管理,使更多转地农民胜任就业需求。第二,采取订单式培训模式,跟企业签定用工需求订单,采取定向式培训模式。第三,完善创业扶持体系,鼓励转地农民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加创业收益。
土地流转对于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土地流转背景下应给予农民就业问题以高度重视,从而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村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