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精神融入公安院校警察职业教育的思考
——基于社会态度理论视域

2024-05-17 10:27魏玉桂
山西青年 2024年7期
关键词:工匠个体精神

魏玉桂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382

社会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对我国早期的社会心理学学科构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孙本文先生曾在其著作中不止一次强调,人类的根本活动要素是心理影响和文化影响[1]。文化和心理两大因素对个体社会行为具有决定性作用。他尤其强调态度和文化的交互作用对个体社会行为的影响。本文也正是基于此,重点探讨社会态度理论对塑造警察工匠精神的启示。

一、警察工匠精神的相关研究

工匠精神在中国文化的发展史上可谓是源远流长,这种精神也一直激励着各行各业的人们不断奋发创新。工匠精神是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职业品质、职业能力的综合体现,它是一种职业精神,它体现的是个体的职业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

从2016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工匠精神之后,工匠精神不仅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研究内容,更是在国家政策层面上给予了多次强调,直到2019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四年都着重强调了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这体现了工匠精神在新中国文化建设中的强势回归。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再次提到,“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等内容也出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中,所有这些都是在提倡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这些也都与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息息相关。崇尚和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精神文化已成为中国特色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而警察工匠精神主要表现为,对警察职业的高度认可、具备执着专注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的作风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2]。警察工匠精神的培育在警察职业教育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培养实战型警务人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社会态度理论对警察工匠精神培育的启示

在社会心理学的视角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公安院校学生工匠精神的培养过程,就是在其原有态度、观念的基础上,采用不同教育方式,使其认知、理解、接受警察工匠精神并外化为自己行为的过程。警察工匠精神的培育过程,就是个体对警察工匠精神的态度学习及改变过程。

(一)改变对警察工匠精神的片面认知,树立正确的警察工匠精神认知观

公安院校学生工匠精神的培育,首先要从树立正确的警察工匠精神认知观开始。社会心理学的相关研究中,关于个体态度的构成,主要包括三种心理成分:认知、情感和行动。这三种成分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认知成分是人们对某一客体的知识、印象或概念及一定的倾向性。态度的认知与一般事物的认知不同,有时会带有一定的偏见性。例如,在对公安院校大学生进行调查了解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警察工匠精神的认识存在一定的片面认知。这种认知偏颇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第一,受以往文化中“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思想的影响,对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存在误解,片面理解将来从事的警察职业属于从事管理者和劳心者的社会角色,这种社会角色不需要提倡工匠精神。第二,提到工匠精神,有些观点认为,工匠精神只是针对生产制造业的劳动者提出的,而并不适用于其他类似于公务员、教师、管理岗位等行业。

其实,这些观点都是对工匠精神的片面理解。对工匠精神的理解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工匠精神被很多研究者赋予了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其中主要包括:精益求精的极致追求、沉静执着的恪守之心、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技道合一的崇高境界;爱岗敬业的职业态度、追求卓越的职业品质、守正创新的职业追求[3]等等。而人民警察担负着维护公共秩序、社会治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以上这些可贵品质和职业素养也正是警察职业迫切需要的。因此,在警务工作中不断践行工匠精神对警察职业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那么,如何帮助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警察工匠精神认知观呢?

态度改变的相关研究表明,个体态度形成及改变的过程,除了受到自身一些因素的影响之外,不可避免地也会受到他人、社会环境改变的影响。每个个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都形成了自成体系的一套社会相处模式及内心的心理防御系统。例如,刚刚进入公安院校的大学生对自己将要扮演的警察角色也会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将来要从事的警察职业也会有自己的希望和预期结果。那么,这些观点有些是与警察职业素养相一致的,有些可能是对警察职业的片面理解或过度理想化。此时,对个体进行态度说服改变,就需要穿透个体的多层心理防御机制。通过增加对警察职业的正向宣传,提高正向宣传信息频次不失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例如,可以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的场景。我国从2021 年开始,将每年的1 月10 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学校可以在警察节期间,举办形式多样的相关活动,让在校大学生在活动中亲身体验警察职业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对于入警新生来说,可以通过组织新生参加学警着装仪式,通过授帽徽、戴警帽、聆听公安英模宣讲报告活动等形式,培养大学生对警务工作的忠诚、敬业和甘于奉献的精神,增强在校大学生对警察职业的认同感,逐渐树立爱岗敬业的职业态度。

(二)辩证看待认知与行为的关系,积极培育大学生对警察工匠精神的崇尚之情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态度中的情感成分是态度对象所持有的一种情绪、情感体验。如:认同或反对、崇尚或鄙视、喜欢或憎恶、接受或拒绝等。个体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知有助于其态度和行为的改变,但并非充分必要关系。心理学的相关研究发现,促使个体态度改变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个体行为本身。著名心理学家津巴多教授提出,想要使个体发生改变,在真实场景中使其进行角色扮演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社会心理学中非常有名的角色扮演实验及其他学者进行的关于“自我说服”的相关研究也都证实了这一结论。个体通过真实场景中社会角色的转换,能够达到个体通过自我归因、自我说服,进而促使自己个体行为发生改变的目的。

公安院校大学生对警察工匠精神的正确认知和领悟有助于学生对警察工匠精神的认同和接受,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对警察工匠精神的正确认知,就一定会在情感上认同并体现在其行为中。而上述的态度改变理论思想,为我们研究如何使大学生对警察工匠精神达到知、情、行合一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考余地。我们可以通过“做中学”“警察角色扮演”等训练方法,使学生在行动中亲身体验和感悟工匠精神在警察职业中的点点滴滴和具体表现,从而进一步升华大学生对工匠精神在警察职业中重要性的认知。在此思想指导下,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发掘课堂教学的指导性和科学性、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来实现。

第一,在课堂讲授过程中通过充分发掘多种教学方式,例如,翻转课堂、师生同台等方式,将学生被动听讲转变为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其学习主动性作用,将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完美结合。通过改革教学方式,进一步改变课堂讲授过程中重知识传授、轻价值引领的现象,将课程思政内容以润物细无声的形式融入讲课内容中去,充分挖掘各门课程,尤其是公安专业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同日同行。将大国工匠精神、公安英模精神融入课堂讲授当中去。例如,在讲解痕迹检验课程的过程中,可以让同学们以团队形式去搜集、整理在公安痕迹检验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我国首席枪弹痕迹鉴定专家——崔道值同志的先进事迹,每个团队可以自命主题,例如,为什么崔道值同志被称为公安战线大国工匠的杰出代表?崔道值同志的英模精神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等等。最终学生们以团队汇报形式在课堂上来展示。通过这种“做中学”的方式,既调动了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又使学生们亲身感受到大国工匠精神在警察职业中的具体体现。

第二,除了通过课堂教学方式的改革,我们还可以将这种“做中学”通过实训教学和跟岗见习、顶岗实习等方式来进行深化。通过以实训教学为任务导向,践行工匠精神,一丝不苟,精益求精;通过跟岗见习、顶岗实习让学生们亲身体验警察工作的职业特点。这种角色上的转变,可以使学生通过自我说服和自我归因对警察职业素养和警察职业行为进行合理解释,并不断自我强化,从而从根本上改变自己以往对警察工匠精神片面的、模糊的认知和态度,从而可以更深入地领会警察工匠精神在培养应用型警务人员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合理运用教师权威,促进学生警察工匠精神的塑造

著名心理学家霍夫兰和贾尼斯通过实验提出了态度改变说服模型。在此模型中提到,信源(外部刺激)是影响个体态度的主要因素。它主要包括三个因素:说服者、信息和情境。信源可信度越高,其说服效果越大,信源可信度越低,其说服效果越小。而信源的可信度既包括信息传达者的信誉和专业权威性,又包括信息本身的权威性。对信息传播者来说,树立良好形象,争取受众的信任是进行传播效果的前提条件。而信息本身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是个体态度转变的重要保障。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中,教师则主要扮演着信息传达者的角色,他们对在校大学生态度的养成和改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公安院校的教师作为警察工匠精神的传播者,如何合理运用权威性来影响学生警察工匠精神的塑造呢?

教育社会学家涂尔干曾经在《教育与社会学》中提出,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威性的活动,其权威主要来源于社会和教师本人的人格力量。美国学者R· 克利弗林顿等也将教师权威分为制度权威和个人权威。制度权威包括传统文化下形成的教师权威和专业的、法定的权威;个人权威则主要指基于教师自身素质和人格素养的特征总和。即教师自身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人格魅力、业务能力等而形成的威望。有些人对教师权威存在误解,简单地认为,按照传统规定,学生就是应该听从于教师、服从于教师。其实,真正的教师权威并不是单纯依靠辈分高、吃老本、靠文化传统对教师的尊敬之情自然形成的,而是通过教师自身不断学习,甚至是终生学习、不断进取、完善提升自己,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而获得的。

因此,从个人权威的角度来看,教师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发挥“为人师”“为经师”的榜样引导作用。

首先,运用教师的人格魅力和个人素养来影响学生警察工匠精神的塑造,“以德树人”。作为警察工匠精神的践行者和传播者,教师本身要知、信、行合一,要将警察工匠精神融入自己的实际教育工作中去,热爱公安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积极求索、守正创新。古人云,“亲其师、效其行、听其言、信其道”。大教育家夸美纽斯也曾经说过,“教师的任务就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师要将警察工匠精神融入自己的教学管理工作中去,将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乐于奉献、甘于奉献的良好师德师风带到工作中去,“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于“无形”中为学生警察工匠精神的塑造树立良好榜样。

其次,不断提高教师个人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以才服人”,以“学识”树立个人权威,以自己的文化、知识、技能和经验成为学生警察工匠精神的“引路人”。尤其是在当今的高科技信息时代,科技赋能,知识更新频率更快,研究方法日新月异,这就对公安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时刻以勤奋刻苦、孜孜不倦、精益求精、甘于奉献的工匠精神自觉增强学习意识,始终坚持以“双师型”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知识和业务水平上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注重结合授课内容,积极发掘警察工匠精神本身所蕴含的理论魅力、所体现的情感魅力促进学生警察工匠精神的形成。

三、结语

近年来,关于职业教育工匠精神的研究层出不穷,但关于警察工匠精神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却相对匮乏。新形势下公安队伍的建设离不开警察职业教育过程中大国工匠精神的培养。同样,这也是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关于警察工匠精神的探讨与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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