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峰
(郸城县交通运输局 河南 周口 477150)
为使新时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培养一支“执法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相关部门发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行动。
首先,交通运输是现代社会的基础,也是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交通出行提出了快捷、安全、舒适等更高的要求和期望。然而,出于各种原因,如道路拥堵、车辆超载、非法营运等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加强交通运输的综合行政执法尤为重要。
其次,交通运输行业涉及面广,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以及相关的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往往存在交叉管理的情况,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和失职行为。同时,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导致违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和经济发展,也严重损害了交通运输部门的形象。此外,当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凸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交通运输领域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不断出现,需要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方法,以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要求。因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显得尤为迫切,必须尽快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应对日益复杂的交通运输环境。
最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的紧迫性还体现在国际竞争方面。我国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必须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保障市场秩序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的权益。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应该包括法律法规、交通管理知识和相关技术等方面的内容。然而,目前培训存在的问题是培训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形式单一。
首先,培训课程设置单一导致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目前,培训课程往往只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等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单一化的课程设置使得执法人员在面对复杂多变的交通情况时难以应对,无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教学形式单一限制了学员综合素质的提升。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以讲师讲授为主,缺少互动交流和实践体验,容易使学员产生厌学情绪。同时,单一的培训方式也限制了学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不利于形成团队意识和提高工作效率。这导致了执法人员在面对复杂问题时难以灵活应对,缺乏全局观和协调能力。
最后,培训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对执法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的了解和指导。这使得学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无法及时获得有效的帮助和支持,影响了培训的效果。
五是希望水运行业抓住平安交通建设的关键时期,不断提升水上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重视海上风险的防控管理,使装备建设与治理能力相统一,参与国际海事开放合作与强化内部管理相统筹,确保海上人命安全和环境安全,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首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现状不容乐观。一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支持,相关部门在培训资源、师资力量和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不足;另一方面,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脱节,无法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具体来说,目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主要由地方交通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次数有限。一些地区甚至没有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机构,导致培训效果难以保证。另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较高,但培训师资力量不足。部分培训机构聘请的讲师缺乏实践经验,无法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同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范围广泛,涉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领域,然而,现有的培训课程并未涵盖这些领域的最新政策和变化,使得执法人员难以及时更新知识和应对新的挑战。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缺少培训效果评估环节。首先,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只是简单地通过考试来评估学员的培训成果,单一的评价方式不能全面反映受训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其次,培训内容和教材选择不合理。如果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不合理,或者教材陈旧过时,那么受训者很难从中获得真正的知识和技能。最后,缺乏对培训结果的反馈和改进机制。如果不能及时收集和分析培训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就无法有针对性地调整培训策略和方法,从而无法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首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繁忙,需要兼顾工作与学习。部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对传统的课堂式培训感到厌倦或难以适应,因此更愿意选择其他形式的培训,如在线课程、研讨会等。在线下培训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人员的参与度不高,可能是因为他们缺乏对培训的重要性和价值的认知,或者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相关知识和技能。
其次,部分人员因为时间、精力或经济等方面的限制,无法抽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培训。例如,部分交通执法部门面临人手不足或任务繁重的情况,导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人员难以腾出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此外,部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可能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持职工的继续教育,这也限制了单位人员的参与度。
最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培训内容和形式的满意度也影响其参与度和学习效果。如果培训的内容过于理论化,缺乏实用性,或者培训形式单一枯燥,缺乏互动和实践环节,就会导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感到厌倦,从而降低参与度和学习动力。相反,如果培训内容丰富多样且具有针对性,同时采用多种培训形式和手段,如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则可以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培训机构的合作意愿和满意度。
行政执法单位要转变行政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执法人员服务型执法理念淡薄,忽略服务群众、执法为民这一行政执法宗旨,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以罚代管”等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造成群众不满,使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受到损害。因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培训工作时,要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执法理念,加大服务型执法培训力度。
首先,交通强国建设要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在这一过程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应该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还应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其次,为了使培训更加具体和实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让执法人员在实践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同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还可以组织模拟演练和实践操作,让执法人员能够在真实的情境中锻炼自己的能力和技巧。
再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在培训过程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地参与执法行动,提高执法人员的实战经验和技术水平。同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还可以邀请专家学者或行业内资深从业者举办讲座和培训,提供更深入的专业知识和指导。
最后,为了使培训效果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可以定期进行评估和反馈,根据执法人员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培训进行调整和改进。同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也可以建立培训档案和考核机制,对培训过程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要认识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入手,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培训纳入工作规划,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并将学习培训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确保培训经费的投入和使用落实到位。另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需设置执法培训部门,由专人负责规划和制定执法培训计划及方案,以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服务理念为目的,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出台培训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培训档案,由专人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参训人员出勤表,对积极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要及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出勤率低的执法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以激发执法人员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要完善和细化执法培训计划和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培训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人员职责划分,力求为执法培训创造有利条件,从而提升执法人员主动参训意识,以期实现全员综合素质提升的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综合执法的特点和要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需要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方法。首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可以探索在线培训平台,利用网络技术和远程教育资源,提供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和交互式教学,通过视频课程、在线讨论区等方式进行互动交流,提高学员的参与度和学习效果。
其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可以利用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方法,增强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通过真实案例的分析和解读,让执法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通过模拟演练和角色扮演,培养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再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还可以引入外部专家和行业精英作为培训讲师,增强培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这些专家可以分享他们的经验和见解,为执法人员提供更深入的指导,帮助他们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培训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激励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学习,形成良好的培训氛围和文化。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所处的工作岗位不同,所从事的执法工作也不相同。因此,目标明确地开展执法培训工作尤为重要,不然就会事倍功半,既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培训实效也会大打折扣。有针对性的执法培训要根据执法人员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培训内容,认真分析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个人素质、岗位特点,分岗位、分年龄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组织业务骨干、执法标兵与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一对一的交流,发挥“传、帮、带”作用,把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好方法、好经验加以推广,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总结,取长补短,做到有的放矢,提升培训效率和质量。
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是推动新形势下交通运输事业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时,要加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力度。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要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就必须加大对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培训力度,树立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服务执法大局意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组织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要精准识别被管理者是否存在需求问题、难点问题,并帮助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化解执法矛盾。第二,执法时要提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坚持深入一线,采取上门服务执法、说理式执法等执法方式,加大温情执法、柔性执法力度,力争做到执法与服务有效衔接。第三,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通过公布热线电话、悬挂意见箱、街头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统计调查群众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交通运输事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