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凡
罗盛教,湖南新化人,1951年4月入朝作战,1952年1月2日因抢救朝鲜落水少年英勇献身,被志愿军总部追记特等功,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爱民模范”称号。但当年,罗盛教牺牲最初曾被定性为“溺亡事故”……
重新调查“溺亡事故”
1952年1月初的一天,志愿军第四十七军一四一师师长叶建民检查完工作回到师部,看见师部门口围满了朝鲜老乡,他们的表情又激动又悲痛。原来,本师侦察连有名叫罗盛教的战士,为救朝鲜少年溺水身亡。这些朝鲜老乡到师部来是为罗盛教请功的。
叶建民忽然想起刚看到过的一份事故通报,通报内容正是罗盛教的“意外溺亡”。但眼前有这么多的朝鲜老乡来到师部要为罗盛教请功,可见通报中所述罗盛教“意外溺亡”,并不是一起普通事故。
叶建民马上派人把相关科室的两位科长找来,问他们是否知道此事,得到的答复是罗盛教确实是掉进河里溺水身亡。按照规定,师里已经作为“非战斗减员”上报到军里,并在各团做了事故通报。
原来,志愿军连队里有两种表格,一种是“战斗减员”登记表,填写作战过程中伤亡、失踪人员,牺牲者属于革命烈士,家属享受烈属待遇;另一种是“非战斗减员”登记表,用来上报事故伤亡和病故者。罗盛教就是作为第二种情况上报的。
叶建民认为,如果救人事迹被上报为“事故伤亡”,不但无法向广大朝鲜群众交代,更对不起英雄的在天之灵。叶建民决定要对此次“溺亡事故”重新进行调查。
撤销“事故通报”,
上报“请功报告”
战争年代,减员随时发生,部队有个规定,连队出现减员需当天向上级汇报。罗盛教“意外溺亡”后,连里负责填写上报表格的文化教员刻板地按照表格上的填写说明,将罗盛教的去世认定为“非战斗减员”,并在原因一栏填上“为抢救朝鲜儿童,不慎失足落水溺亡”。连领导看后也没说什么,签了字就让人送去师里。当时师里的几位领导都下部队抓整训去了,只有一位刚调来的副参谋长主持工作,师里的工作纷繁复杂,副参谋长签了字就直接上报了,这便是罗盛教牺牲被定性为“溺亡事故”的经过。
怀着悲痛的心情,全连官兵安葬了亲爱的战友罗盛教。可是谁都没想到,次日凌晨天刚亮,朝鲜老乡就将罗盛教的遗体起了出来,抬到了村里的小学校。他们来到部队为罗盛教请功,坚持要按照朝鲜风俗,用最隆重的礼仪进行安葬。
葉建民听到这里,十分激动。他走到冰面上仔细观察,发现那个导致朝鲜少年崔莹落水的冰窟窿并不大,而且没有完全冻结实。可以推测,崔莹因为个子小,才不幸从这么小的冰窟窿滑落下去。但罗盛教个子高,根本不可能“失足”掉进口这么小的冰窟窿里,他一定是为救人主动跳进冰水里的。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人在冰河中坚持的时间本来就有限,罗盛教在冰水里几乎被冻僵,托出崔莹后,他根本不可能打破冰层,爬出这个口这么小的冰窟窿。如此看来,罗盛教完全是为了救人而光荣牺牲的,并不是简单的“失足溺亡”。
通过现场勘查,叶建民意识到,自己有责任纠正这件事的结论,让更多人知晓罗盛教英勇救人的经过。
回到师部当天夜里,师长叶建民主持召开工作会,作出师党委关于开展向罗盛教烈士学习的三项决定:
第一,高度赞扬罗盛教的牺牲,与战场牺牲的战士一样,是一项壮举,显示出了国际主义精神。第二,接受朝鲜人民给罗盛教捐献墓地的义举,决定为罗盛教举行一次高规格的葬礼。第三,撤销“事故通报”,并上报“请功报告”。整理罗盛教生平事迹材料下发各连队学习。
隆重的葬礼
1952年1月5日清晨,从方圆百余里赶来的1000多名朝鲜群众,早早来到小学校,为罗盛教举行隆重的葬礼。
2000多名志愿军官兵也来参加了追悼仪式。叶建民和朝鲜当地党委书记以及被救少年崔莹,都在追悼会上讲了话,部队特地鸣炮二十一响,向罗盛教烈士的英灵志哀。
几天后,老乡们又成群结队来到墓地,在墓前竖起一块5尺多高的墓碑,上面写着一行汉字:“罗盛教烈士之墓 石田里村民敬立 一九五二年元月”。墓碑的背面用朝鲜文写着:“……生长在朝鲜土地上的人民,都应该永远地牢记着我们的友人罗盛教同志,学习他的伟大的国际主义精神。”
(摘自《名人传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