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工人新村建造与集体主义新风尚培育

2024-05-16 08:50严运楼肖丙浩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24年2期
关键词:集体主义

严运楼 肖丙浩

[摘  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人新村在上海原有城区外缘兴起,这既是新中国上海的生产生活事件,也是社会主义上海的精神文化事件,并生成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集体主义新风尚,改变着上海城市空间的优雅、排场和西洋味。这种集体主义通过生产与生活密切融合的培育,增强个体对集体的情感嵌入,提高个体自我尊严的认同,促进集体内部成员的情感互依和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是重要的精神遗产。在需求多元、个体凸显的时代,尽管人们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评价也随之变得多元而复杂,但是继承和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对于当下人民城市建设仍具有启示意义,并有可能成为构建当代中国社会共同体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工人新村;曹杨新村;二万户;集体主义;人民城市

[中图分类号]  B84F;D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4)02-0010-11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整体结构发生了深刻变革,在构建单位社会和形成工人阶级新的劳动秩序的过程中,集体主义新风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集体主义本质上属于如何促进社会共同体之间团结的议题,而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主张培育个人与集体共生共在的联合体,提倡集体利益优先,同时集体要充分关照正当的个人利益并为个人发展创造条件。“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近几年来,学界对于国营单位在生产中培育集体主义新风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如果说过去的研究比较集中于生产共同体是怎样通过社会动员、行动管理、资源配置等方式来培育集体主义新风尚的话,那么,生活共同体中的邻里与家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考察新中国集体主义新风尚的形成和发展。上海是新中国的工业重镇,工人新村在其原有城区外缘兴起,这既是新上海的生产生活事件,也是社会主义上海的精神文化事件,不仅逐渐冲淡了上海公共空间那种优雅、排场和西洋味,而且还从中生成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集体主义新风尚。这一过程可以被视为特定共同体内各成员间的“心理共振”,我们可以从多大程度上把握这种“心理共振”的发生机制和演变过程,就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更深入地认识与传承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留下的精神遗产。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起管理基层社会的两个平行体系,即“单位”(工厂)和“居民委员会”(住区),而工人新村恰是生产与生活两个方面互动结合的共同体,这对理解上海工人新村与集体主义新风尚的培育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上海工人新村建造的背景

工人新村,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去理解。狭义的工人新村,是自新中國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一段时间,由政府出资,按照统一投资、统一建造、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的原则,为工人群体建造的公共住宅。广义上的工人新村,是一种独特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受居住制度、治理手段和精神文化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本文偏重于从广义上理解工人新村。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作为经济重镇和住房紧缺的大城市,提出为工人兴建曹杨新村(后更名为曹杨一村)以及“二万户”工人住宅的计划。“二万户”不仅是住宅数量,而且是住宅类型与标准,是上海解放后工人住宅建造史上的一个历史名称。典型的“二万户”住房,是两层的砖木结构,上面5间,下面5间;建造时的基本标准,是每5间房合用一个厨房和一个厕所。在当时的上海,与遍布的棚户区,特别是简陋的“滚地龙”相比,“二万户”属于高标准住宅。一般认为,工人新村的建造有以下3个主要背景。

(一)服务工业化生产。实现工业化是建设一个繁荣富强的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工作重心。新生的中国在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后,如何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作的重心开始转向大规模经济建设,努力建设成一个工业化国家,而工人阶级则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提出:“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他还指出:“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奋斗,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鉴于当时全国普遍存在的城市住房困难问题,1951年2月,毛泽东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大城市“有计划地建筑新房,修理旧房,满足人民的需要”。于是,上海等大城市率先开始建造大批工人住宅,解决产业工人的居住困难问题。

上海解放之初,毛泽东就对这个经济重镇寄予厚望。1949年5月,毛泽东在香山双清别墅,修改新华社就上海解放撰写的社论。留下了毛泽东许多修改笔迹的新华社社论《祝上海解放》写道:“上海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大本营和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中国工人运动、革命文化运动和各民主阶层爱国民主运动的主要堡垒之一”,阐明了烙印在上海的红色基因,展现他寄予国之重镇的无限期许。1949年之后,上海提出工业化经济目标,产业工人的比例大幅提高,工人数量持续增长,由此带来了城市住房严重短缺的问题。数以万计的产业工人与家人生活在条件差的棚户、厂房、旧式里弄里,人均居住面积极其紧张。1951年4月,时任上海市长的陈毅在上海市第二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市政建设包括兴建工人住宅的方针:“我们应该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并且首先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方针……有重点地修理和建设工人住宅,修建工厂区域的道路桥梁,改善下水道,饮用水供给及环境卫生,以改善工厂及工人居住区的条件。”在资金、材料和施工力量都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上海市委、市政府克服困难,推进曹杨新村以及解决2万户产业工人居住问题的工人住宅相继动工。

(二)回应职工住房荒缺。新中国成立初期,各个城市面临的住房短缺问题都非常严峻。1952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了一份针对全国55个城市单位内住房问题的样本调查报告:“许多国营厂矿工人居住条件尚未得到应有的改善,有的工人因没有房子住而露宿街头,睡在火车站的票房,住在机器房、澡堂、破车厢里;有的虽有房住,但是地潮屋漏,阴暗狭小,拥挤不堪,空气恶劣,疾病流行,甚至男女混杂,若干对夫妇同住,翁媳同住。许多工人因为住房困难问题,居住极为分散,上下工往返五、六十里之远。”产业工人众多的上海,撑起了中国工业的大半边天,上海解放后涌进大量工人,房荒更是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在此背景下,为尽快改善全市工人群众的居住环境,推进全市工人住宅的建设工程,上海市人民政府专门设立了一个名为“上海市工人住宅建筑委员会”的机构,由副市长潘汉年负责主持,统筹规划全市范围内建筑工房的所有相关事务,有计划地解决职工住宅难的问题。在建造施工上,人民政府直接接管了一些与旧政权有联系的中外资本家的建造厂,并进行“公私合营”改造,重组为5家国营公司,政府在建造行业的主导地位初步形成。1952年,这5家国营公司又合并3000多家私营小厂,成立“上海市建筑工程局”和“华东建筑工业部”两大国营建造企业,职工共计7万余名,后者则是1952—1956年间曹杨新村和“二万户”工人新村的主要建设单位。在实施方式上,1949年以后,上海主要由市计划委员会根据当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全市建设项目(包括工人住宅),明确投资规模、数量和工程进度,以计划指令的方式下达到各区县建设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再将建造任务分配给各国营工程单位组织施工建造。承担建造任务的主要就是上海市建筑工程局和华东建筑工业部。建设单位只是作为国家实施发展计划的一个技术部门,不以盈利为目的。

1951年9月,曹杨新村工程开始动工。次年4月,全部竣工,5月验收完毕。每6户布置一个院子,为洗衣洗菜所用,灶台3户合用,洗衣6户合用,每层有两套卫生设备,但无洗浴设施(另建有集体公共浴室)。上海市工人住宅建设委员会对“二万户”的选址进行了再三斟酌,既要照顾工人每天上下班的便利,又要与工厂区间隔适当距离。比如杨浦区工业集中,产业工人众多,全市“二万户”工人住宅规划的9个新村基地,有4个基地共1万户落在了杨浦,即后来的长白一村、二村,控江一村、二村,凤城新村,鞍山一村、二村。“二万户”工人新村建设时,每100—200户住房排列为一组,其间留有4—5亩空地作为公共绿化和活动场所使用;每1000—2000户为一个新村,配有菜场、熟水店;每两个新村之间配建合作社、卫生所、邮电局和人民银行办事处,以及文化馆、运动场、电影院等公共设施和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教育设施,人们足不出村,就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新村生活条件的巨大改善,是旧社会时人们无法想象的,广大工人切身感受到新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培育社会主义新风尚。工人新村是社会主义美好理想的重要内容。早年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批判的同时,也在城市建设中提出了“新村”的构想。傅里叶期望以社会大生产替代家庭小生产,全体成员居住在公共大厦里,中心是食堂、商场等,一侧是工厂,另一侧是旅馆、大厅和宿舍,集体劳动、集体生活;欧文的政治理想在建筑和城市上体现得更为明确,他设计的“合作新村”是一个“互助居住单元”,实行财产公有制,采用圈层式的布局,中央是食堂兼礼堂,两翼是教堂、图书馆、学校、育婴所等等。新村概念在五四时期从日本引入中国,寄托了那个时代知识青年对于社会主义集体新风尚的美好想象。

新中国开展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工人阶级逐步成为领导阶级和社会的中坚力量。然而,一个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具有集体意识的“阶级”还有待加强培育。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人的主要来源是破产农民、破产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他们带有个人主义思想,再加上所属行业、职位分工、地域文化、语言习俗等差异,缺乏基本社会保障和政治依靠,旧时代工人求助于同乡网络为基础的帮会和秘密社会,工人群体的结构还是相当异质和多元化的。也就是说,当时的工人群体距离具有共同革命意志和身份认同的“阶级”尚有一定差距。因此,为工人提供住房不仅仅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政治责任,强调“为哪个阶级服务”的问题,通过为工人建新村来履行“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政治承诺,反映了一种从上到下的政治需求,即加强阶级意识的培养和集体主义新风尚的塑成。

重工业生产事关新中国国民经济命脉,劳动者的生产过程主要依赖于高度分工和集体协作,需要摒弃过去那种过时的个人主义观念。党和国家采用多种方式来培育与社会主义相匹配的价值观,于是在一些大工厂内,发扬集体主义新风尚便摆在了更重要的位置。1950年,梁漱溟到东北的工厂参观,这些工厂全新的工人生产条件和居住环境给他带来很大的冲击。之后,他编写了《中国建国之路》,对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的建立过程中所作的杰出贡献表达了高度赞赏。他认为这一贡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引进一个高尚的信仰,二是培养“集体新生活”理想,归根结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二者都在改变人们的心态,这一点在社会主义大工厂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梁漱溟看来,这种理想的社会主义工厂生活甚至可以说,几乎实现了其一生孜孜不倦所追求的儒家理想,“一厂的人可能上自厂长下至杂工,各都献出心力,在工作上联通一气,而从生命活泼交融上得到无上快乐。我想孔子说的‘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那几句话正无妨移用到这里。”集体主义新风尚不仅是培育精神文化,而且更深层次地体现在社会主义大厂的运作与工人新村的建造等具体生产与生活的日常实践中。

二、上海工人新村生产与集体主义培育

不论是作为城市生活空间,还是工业生产的配套规划,工人新村都成为社会主义工业化生产实践的重要内容。上海工人新村建设的扩张发生在“一五”计划后期,此时恰是上海作为国家工业基地的重要地位得到重新认识的阶段。工人新村并非单纯的居住区,还跟“单位”一样,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组织城市居民的一种生活方式和集体主义建构形式。第一批入住新村的工人基本都是从国企工厂选出来的生产劳模,这些劳模是生产能手和生产榜样,对劳模的肯定起到了激励生产的作用。劳模不仅在于一人优秀,更是还要带动一群优秀。挑选生产勞模入住新村,属于集体主义道德教育体系的一部分,通过评选和奖励,国家、单位和工人共同建构劳模集体主义行为准则,同时也会激励普通工人的行为。

(一)生产规划决定工人新村建设布局。20世纪50年代的上海,在“先生产后生活”的主旋律下,从消费性城市转为生产性城市,党和政府明确提出市政建设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并且首先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方针。

20世纪工人新村建设布局是服务于生产规划的。50年代末,提篮(即提篮桥区,1959年12月并入今虹口区)、杨浦等几个工业区,以及部分生产系统和大厂的职工,近一半甚至有的多达80%不生活在工作地区,其中一些员工还分散居住在远郊。因此,很多员工工作日天还没亮就要起床,一大早就出门,深夜才能回家。女工人夜间还需照看孩子,每天的睡眠时间仅有4—5个小时。有的沪西工人家住浦东,往返的时间大约需要3—4个小时,并且有时因没能乘坐渡船而迟到,无法完成生产任务。有些工人在夜班或三班倒的工作中,由于没有公交所以只能选择在深夜步行,有些人甚至直接在工厂内的机械旁或存放货物的铁桶和木箱上过夜。《人民日报》就此评论:“这样的状况对于员工在生产、休息以及业余时间的学习都是不利的……”曹杨新村规划选址时,市有关部门实地考察了闸北西部广肇路一带、浜北王家弄等多个地方,最终选择了中山北路以北、曹杨路以西这一区域,就是因为该区域空地多,距离工厂比较近,乘坐公交车20分钟可到达,是比较理想的工人居住区域。“二万户”的选址同样体现出方便生产的考虑,住宅基地选址要照顾工人每天上下班的便利。以属于“二万户”的长白新村为例,其选址所在地杨浦,扩建、新建和迁入的大中型厂众多,附近区域就有上海机床厂、上海电缆厂、上海第一混凝土制品总厂、上海电工机械厂、上海电磁线一厂、中华造船厂等多家工厂。

上海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物质条件相对困难的情况下,一边组织生产,一边从有限资源中抽出资金和物资建造工人新村,兑现了陈毅在上海市第二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承诺。波兰建筑师代表团参观工人新村时感叹说:“这里的房屋设计得很好,我们看到了许多新村,要数这里最好。”国家荣誉感、阶级自豪感,让工人新村居民和广大市民群众感觉到无比兴奋和愉快。当时,很多市民写信给多家报社表达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新中国的集体主义情感的认同:“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生活才能逐步改善。”在他们看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和单位,给予了工人深切的集体主义关怀,“关心工人比母亲关怀子女还要亲切。”工人们知道,工人新村是党和政府以及生产单位专门为他们建造的,包含着国家和单位对他们工作的肯定和希望,工人们也因此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各种生产竞赛中,通过工作成绩回馈集体的关心。

(二)生产集体赋予工人新村入住资格。工人新村主要是为工人群体建造的住宅,工人身份是入住新村的基本条件,而新村工人的身份是由生产单位赋予的。在住房短缺的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经济下的单位是职工获取住房的唯一来源,而所属单位级别是衡量职工社会地位的重要指标,单位级别越高,职工社会福利水平越高,获得入住工人新村的可能性也越大。如何挑选新村居民以及安排新村住房,市政府首先在全市范围内对住房申请单位进行筛选,筛选过程带有明显倾向性,重点考虑与国家战略需求密切相关的大型国营企业,其他小型工厂的困难则难以顾及。如,上海第一个工人新村曹杨新村的第一批住宅优先分配给普陀、闸北、长宁等3个区的纺织、五金等大厂。对参与分配曹杨一村的单位规模提出具体要求,工人规模一般在400人以上的纺织厂,规模一般在100人以上的五金厂,才具有参与住房分配资格。随后,“二万户”项目中约16100套分给了在上海的中央国企,2900套分给了地方国企,分给私企的仅有100套。其中,华东纺织局、轻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中央化工局等4家央企和上海大型地方国企华东钢铁公司共获得住房分配名额共16910套,占“二万户”的84.55%。

工人新村本身就是单位制在居住地的某种延续与补充,所以新村选址与工厂空间布局相配套,新村内的空间布局也非常相似,具有围合大院、内部自给自足的公共服务设施、整齐划一的建筑形式,都是一模一样的层高,一幢又一幢相同的屋顶,以至于刚入住的居民在暮色中迷失了回家的路。入住工人新村的工人其身份也具有高度单位化的同质性,早期的居民主要是国企中的杰出员工和劳动模范,他们在家庭背景、工作地点、经济状况和政治地位等多个方面都有相似之处。工人新村工人的生活状态同样有典型单位制的特点,房屋产权属于国家,分配给单位,住户按月支付较低数额的租金,住房的修缮与管理统一由房管所负责。

新村工人的身份由单位集体赋予,这种赋予过程反作用于工人个体与家庭,并影响和培育了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生成其行动规则。在此基础上,生产单位党组织成立工会、妇女联合会和青年联合会,领导动员工人们参加政治学习和生产竞赛,引导新村工人努力为集体单位奉献,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比如,申新九厂工会强调“曹杨新村是我们劳动的果实”,鼓励工人搞好生产,建设“富强的祖国、美好的生活”,从而树立集体主义劳动生产观念。经过对集体主义精神的培育,工人的思想发生较大转变,“集体主义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前后3年里连续有工人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曹杨新村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让许多没有入住的工人,甚至从事其他工作的广大市民群众产生了对新生活的深切期盼,由此,集体主义观念和干劲,在工人和群众中间得到普遍加强。

(三)生产先进获得工人新村入住机会。工人新村居民不是通过市场走入新村的,而是在模范员工集体竞争中由代表国家意志的单位选拔出来的。由于工人新村的房屋数量有限,兴建与分配具有明显的示范意义,在择优分配原则下,基本都优先考虑生产先进分子和劳动模范。曹杨新村首批入住的工人就是来自普陀、长宁、江宁(今属静安区)等地的,纺织、五金、轻工业、食品和化工行业大厂的劳模。在当时入住新村的工人选择上,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那些在工厂中进行技术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工人,他们是生产过程中始终走在前列的杰出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其次是那些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年员工,他们在生产活动中始终保持积极态度,但他们的住房状况却异常拥挤。

相同单位内条件相同的按照以下顺序安排:(1)住在离工厂较远的地方的员工被优先考虑;(2)具有较长工龄的员工;(3)工人中的烈属和国营厂新提升的工人行政干部,给予适当关怀。

如,上海五金工业杰出劳动模范的陆阿狗,作为首批入驻曹杨新村(一村)的114名劳动模范之一,搬进了曹杨一村。以前陆阿狗居住在位于沪西樱华里的简陋工房,而曹杨一村的环境既宽敞又明亮,与狭窄且昏暗的传统小巷形成了鲜明对比。

曹杨一村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各层采光问题。两层楼总高6米,前后楼间距13米,是房高的2.17倍,确保冬天房间内阳光充足。有一大间或一大间一小间两种户型,其中大间的净面积范围是13.38—13.86平方米,而小间的净面积则在5.2—8.25平方米之间。

工人新村住房分配优先考虑生产先进和劳动模范,这既体现出生产示范和激励作用,也是一种集体主义道德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的时代呼唤着新的道德标准,新社会的形成代表了对封建主义传统道德观念的摒弃。于是,党和政府引导单位树立各式各样的典型,随之出台标准化的典型评价体系,从国家层面到省、市、地、县,甚至包括各种单位如工厂、学校和军队等都树立起典型。其中,劳动模范评选工作最为制度化,级别包括从国家、省、地方、县级一直延伸到最基层,涵盖了各种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从而使全国人民都在自己身边树立起榜样,榜样所负载的新道德是一种超越公众本身的“理想类型”。当年入住新村的工人拉着劳动榻车,车上载着家人和简陋家具,这就是全部家当,他们拖家带口,不知疲倦,一路欢快。因为在那些年月,只有单位的生产劳动模范才有机会入住新村,绝对是一大快事。“一人住新村,全厂都光荣”,不少劳模都是戴着大红花、敲锣打鼓,很光荣地入住工人新村。仪式带来的秩序感和神圣感是民众通过亲身参与、心理体验来实现的,仪式化的过程就是劳动群众的心理认知、情感体验和身份认同发生转换的过程。劳动群众响应中国共产党的生产动员,获得集体主义意识,参与和支持工业化生产的具体历史过程更为清晰,有迹可循。第一批入住工人新村的人员以各单位劳动模范为主,仪式参与者带着日常生活、亲身体验、个人价值、情感与观念等因素,使劳模先进的面孔和甘于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更加具体、鲜活。劳模入住新村不仅对他们自身和家庭,是一种肯定与鼓励,而且对于他们身边的人也是一种行为上的示范,由此进一步实现了对劳模及其周围人集体主义新风尚的培育效果。

三、上海工人新村生活与集体主义培育

党和政府还把土改时期发动群众的方式运用到工人新村的生活管理与集体主义观念的培养上。在工人新村居民区,通过开展邻里互助、小组读报等集体活动,工人家属则在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下,协助解忧帮困和维持集体治安,达到邻里关系集体化、公共服务集体化、组织管理集体化,共同推动培育集体荣誉感和集体主义新风尚。

(一)邻里关系集体化。入住工人新村意味着更好的居住条件和“幸福生活”。其实,幸福生活并不完全由新房子带来,硬件设施只是基础支撑,邻里之间和谐的集体关系是让人感受到幸福的真正内核。曹杨新村的每一层楼都设有公共厨房,适合多户家庭共同使用,厕所位于一楼,供同一单位的家庭使用,其私密性显然是不足的。但那时新村空间设计则正是要突破“公”与“私”的界限。无论是共用的卫生间还是共用的厨房,更包括户外的公共区域,它们都为“公”与“私”的融合创造了条件。工人新村的邻里基本都是一个厂的职工,真正叫“公共”,大家合用煤炉,一大早就有人起床打开煤炉烧水,旁边放着每个人家的热水瓶。洗澡时,厨房拉上门帘,每家人轮流进去洗。这个人洗完了,就叫一声,马上有人应声进去洗,上下叫起来好不热闹。一家有好吃的,左邻右舍都能分享,缺个油盐酱醋,彼此可以拿过去应急。如果谁家有困难,大家都会竭尽所能,伸出援手,有力的出力,有钱的出钱。平时邻里生活中难免发生磕磕碰碰,大家帮着说上几句话沟通一下,各自谦让,误会很容易得到化解。有时一幢楼房门口插着一面小红旗,那是提醒邻里居民注意,要轻手轻脚,避免产生噪声,这里有“三班倒”的工人需要在白天休息,晚上才能有精力去上班。夏天汛期到了,楼下住户进水了,大人孩子都会被楼上居民招呼上楼,请进屋内,大家挤挤,就是一家人。当时的工人群众之间有着浓浓的“血脉情”和“骨肉情”,大事小事都会相互照应,主动伸出援手。在工人新村,居民们可以自由地走动,穿梭于各个房间,为大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而這一点,在石库门和新式里弄房里根本无法想象,更不可能做到。

工人新村提供了居住舒适的住宅,也让工人群众体会到当家作主、共享自治的感觉以及集体主义的温情。“二万户”居民的厨卫、水电均合用,就会产生公共卫生打扫、水电费抄缴等集体事务,各户居民均承担起这些工作。每户人家自觉轮流打扫卫生,按月轮流承担收费、记账、交费等任务。他们共同维护新村环境,参加新村绿化活动,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其中,10户居民还一起成立“互助会”,每户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组成“互助金”,让每月有经济困难的人家“请会”,利用这些“互助金”渡过难关。工人新村每幢楼里的住户们像组成了一个大家庭,相互关心,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用新村居民自己的话来说,“无论多苦多累,无论多少烦恼,只要进了这种氛围,一切就烟消云散了。”

在工人新村中普遍存在着良好邻里风尚,体现出新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新型集体主义关系。邻里关系集体化和家务劳动互助化促进了集体主义新风尚的培育,以集体主义为导向的新村生活,又不断强化着新村居民的邻里关系认同。集体主义奉献精神内化为每个新村居民的价值观,并以此来衡量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与其他社会群体区分开来,增进集体主义归属感。

(二)公共服务集体化。工人新村住房群注重围绕公共设施为核心来布局,学校、图书馆、公园,以及负责住房管理和公共安全的行政部门都在居民的步行范围内,在工人新村还建有公共浴室、热水炉、菜园等。比如曹杨新村公共设施齐全,小区内水电设备俱全,小区的中心有大草地,以调节空气并供工人休息散步和孩童游玩,此外,还配有学校、诊疗所、熟水店、男女公共浴室、合作社等公共建筑。在这样的建筑布局安排下,曹杨新村呈现出私密空间受到严格限制、而公共空间相对充足的格局。

工人新村的公共服務内容也同样丰富。1952年,曹杨新村建成不久,曹杨新村第一幼儿园以及第一小学就相继建成;1953年,曹杨新村第一所中学——曹杨中学建成,新村先后建造了8所幼儿园、6所小学以及4所中学,为工人子弟提供社会主义教育。在1950年,曹杨新村还在其范围内开办业余学校帮助工人识字,提高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工人新村内建设小规模加工厂和生活服务组,鼓励家庭妇女参加集体劳动;建设公共食堂、托儿所等,为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的工人及其家属解决家务劳动负担。1958年,上海在全市生活社区成立生产组4600多个,各类服务组2625个。1962年,居民社区公共服务集体化达到高潮,各类组织达到10604个,参加人数达502130人,78%的家庭妇女劳力被动员参加集体工作小组,其中参加生产类组占74.7%,生活服务组占22.2%,文教类组占3.1%。这些设施和服务组织弥补了公共服务的不足,提供了一定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人新村逐步成为自给自足的集体社会,给工人带来了集体生活和集体主义意识的新变化。

在工人新村推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独特的集体主义生活方式培育并产生了集体主义文化。新村居民大多来自相同或相似的单位,大家既是同事又是邻居,他们在公共生活中形成特殊的共同体关系。这种从单位延伸到住区的集体生活,影响到工人新村工人及其家庭日常行为和价值取向,工人新村的公共生活也由此成为集体主义规范和集体主义意识的培育场域。

工人新村公共生活的集体化增强了居民的集体价值观和集体归属感,同时也有效弥合了居民之间的分歧,更容易促成居民的谅解与和谐。尽管由于条件限制,工人新村开办的集体小工厂场地不足,设备缺乏,也时有干扰居民的居住环境;托儿所和学校师资不足,影响了教育质量;妇女离开家庭参加集体劳动,也给家庭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但是工人新村的公共服务集体化进一步密切了居住与生产、家庭与集体的共同体关系,也增加了对于公共问题的容忍度。

(三)组织管理集体化。工人新村形成了一套城市公共住房生产办法,同时建立起居民委员会,加强了组织管理的集体化。一方面工人新村为居委会这一基层新社会组织的运作提供了集体基础,另一方面工人新村依托居委会的作用发挥,加强了集体主义培育,巩固了新村共同体建设。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人民废除旧社会基层管理的保甲制度,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居委会基层社会组织。居委会制度的实践在上海工人新村和里弄两个空间分别进行,但在旧的里弄空间推行新的居委会组织并不顺利。人民政府一边严厉镇压里弄反动分子,一边尝试在里弄居民中间建立清洁卫生、文化宣传、安全保卫等居民小组。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新成立的居委会中仍然有相当比例的干部与旧保甲成员联系,不少居委会干部还被查出有严重的历史政治问题。面对背景复杂、身份多样的里弄居民,政府的社会动员遭遇很大困难。相比之下,在工人新村,居民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相对顺利。之所以如此,原因有:其一,工人新村是市区边缘的新建居住区,居民中较少有保甲、帮会、福利会等旧组织残余,居委会是工人新村唯一的居民组织。而且在工人新村初建时期,由于生活设施缺乏,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需要通过居委会向基层政府申请,这就增加了工人新村居民与居委会的联系与依赖。其二,工人新村居民结构比较单一,大多数是大厂的职工甚至是劳模,对新社会和住区的集体认同度较高。新村工人在旧社会基本都是出身贫苦的体力劳动者,是新政府为他们提供了工作,优先安排了新住房,他们对政府和集体心存感激。在单位,他们接受集体主义培育,服从领导、积极生产;在新村,他们配合居委会干部,积极参与居委会工作,这就使新村的居委会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其三,单位与新村两个空间密切融合,一起努力为居委会的组织动员提供支持。新村居民来自背景相同的国营大厂,很多邻居都是同一单位的职工,他们相对集中地居住在同一幢同一层,并把单位秩序带入到新村秩序,从而大大方便了居委会的管理工作。

工人新村支持居委会工作的同时,也依托居委会加强培育集体主义,巩固新村共同体建设。为了更好地动员群众,特别是把工人新村中“单位体系以外的居民(老年人、家庭妇女、儿童)组织起来”,上海市试图在城市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居住区组织管理网络。在1951—1953年中的几次尝试之后,党和政府意识到,新的组织管理网络不仅要撤销保甲制度、秘密民间帮派协会等旧的基层组织,还要在新的空间建立起集体主义新组织。1954年,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出现在上海的工人新村。当时居委会发挥几个作用:提供日常生活服务、将基层社会的治理工作进一步地域化、培育社会主义集体生活,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城市居民的集体主义原则等。其一,提供文教、卫生、调解和治安等社会服务。除了专职干部和人员,居委会还发动职工和家属协助开展工作,参与到新村各单元的组织管理,构建起覆盖多领域的社区服务集体行动网络。散居在工人新村各户中的家庭妇女也被组织到集体行动中,从生产、生活、文化等方面,服务集体并培育对集体主义的认同。其二,传达党的政策和政府政令,动员居民参与社会行动(如“三反”“五反”运动、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监督、揭发反革命活动。在早期延续保甲制度的社会控制功能基础上,党领导上海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党组织,下属居委会也必须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确保每个小区和居委会都有党组织的领导,这大大增强了居委会对基层社会活动的参与程度与引导功能。由此,居委会管理下的工人新村,不再是单纯的居住区,而是与“单位”一样,成为组织居民的一种空间单元、治理手段。其三,党领导人民政府在工人新村中倡导社会主义集体生活方式,培育对城市居民的集体主义新风尚。政府指导单位选择模范居民,规范地集中安置在一个地方居住,有系统地组织集体管理(里居会、居委会、街道),这样一种居住与管理模式,在一代上海人的性格文化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二万户”成为上海工人阶级政治地位与追求公平互助的无产阶级集体主义文化的体现,新的住宅样式与新的组织管理方式紧密相连,培育出独特的集体主义文化,自然而然塑造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集体主义文化的新格局。

四、余论:人民城市

建设中延续集体主义的意义

在新时代上海建设人民城市的过程中,集体主义风尚是不是已经过时?结论显然是“并未过时”。单纯给出“是”或“不是”的答案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对一些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在社会主义中国的价值观中,集体主义是否起到了核心作用并成为必然趋势?集体主义精神遗产对于当前上海建设人民城市的意义何在?对集体主义价值观进行再塑造,有没有可能成为构建当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实现社会和谐的一条有效路径?

首先,从一个长远和宏观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城市中“集体主义”的形成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历史发展来看,如果我们将19世纪中叶以来包含集体主义价值观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社会主义运动,视之为解决中国社会全面危机的方案,那么,构建一个强大且具有高度社会融合能力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便是这一过程中的主要议题。其核心内容是:终结旧时代中国政府的软弱和无力,构建一个由“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社会集体结构,以实现高度的社会融合和整合能力。通过实施“举国体制”,我们“多快好省”地完成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原始积累”,实现中国独立自主建设现代工业体系,并在思想上塑造了现代集体观念和对国家的认同感,同时培育了现代国民性格特质等。从这个角度来看,集体主义在中国社会中的主导价值观不仅是社会功能的必需,也是历史发展进程的必然趋势。本文主要探讨的工人新村建造和集体主义新风尚培育,则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制度以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生活方式有着密切联系。我们通常把它概括为“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单位社会”。深入了解这套体制的起源和发展,能够确保我们不只是把它看作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短暂和偶然的事件,而是真正地将其与中国社会个人与集体共生共在的整体变迁联系在一起,得到一個合乎逻辑的阐释。

其次,在建设人民城市的过程中,强调以集体情感建设为核心来形成集体主义价值观是至关重要的。裴宜理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获得革命的胜利时,特别指出“情感的力量如何可能助力于革命的宏伟蓝图”。为了将理想信念转化为具有明确目标和深远影响的具体行动,不仅需要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条件,还需要在某些领导者和他们的支持者之间注入更多的情感支持,比如说,“数百万参加红军的人,很可能并不是由于他们与民族主义或者土地改革原则之间具有某种抽象关系而受到鼓动,而是衷心地想要投入到一种高度情感化的正义事业中去”。对于工人新村的生产和生活进行考察后不难发现,集体主义新风尚并不是抽象的教条或口号,它们大多与国家、单位、邻里的情感体验是紧密相关的。如果我们认同集体主义在根本上代表了集体意识,一个共同体的建立是基于“共同的情感纽带”,那么在注重个体价值的时代里,重塑集体主义的需求,最终也是对建立共同情感联系的期望。这样的情感链接,不仅要展现人的内在意义、价值观和尊重,还需要进一步点燃共同建设美好社会的热情。

再次,以生产和生活伦理的方式塑造人民城市的集体主义公民道德。从某个角度看,目前中国所面临的道德和价值观的危机与集体主义趋势的衰退,实质上是同一心理进程的两个方面。归根结底,这是关于如何促进社会共同体之间团结的议题。最具促进社会团结潜力的道德观念是建立在职业群体之上的职业道德和生活规范,现代职业群体并不完全是经济功能的体现,其背后实质上是为经济活动提供了一套坚实的道德准则,这种道德观念有效地遏制了个人利己主义的过度扩张,同时也激发了劳动者之间的团结与互助的热情。“个体只有通过职业群体的功能化和道德化,才能真正构建一个更高的政治体,从而实现每个人的政治权利。”当今人们的就业居住情况与新中国成立初期显然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如何有效地把职业活动和社会生活融合在一起,并通过职业伦理和生活秩序来协调好个体和集体的关系,从而强化个人的社会意识与整体认同感,仍然是人民城市建设中一条值得探讨的有效路径。

最后,集体主义赋予人民城市应对变局的力量。城市是由各家庭单元构成的集合体,主张集体利益至上,实质是保障个人和家庭的整体利益。新时代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在国际局势剧烈变化中面临着复杂多样的形势,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各类风险因素显著增加。中国共产党一贯高扬集体主义精神,统筹安全与发展,始终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国家安全实质是为了保障各个民族的基本权益和集体的利益。在张扬个性和重视个人利益的当下,在面对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城市之间的各种社会危机时,可能会发生分歧、对抗,甚至撕裂,最终导致共同体核心利益无法维护,而集体主义风尚则正是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稳定器。与之对比,尽管当今工人新村的居民结构越来越多元,但是一直以来形成并延续下来的互助互惠关系网,至今仍然具有强大生命力,让困顿中的新村居民互相抱团取暖,感受到守望相助的温情。在人民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应更多地培育集体主义认同下的和谐与包容,引导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本文系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建设的历程与经验研究”(21BKS05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严运楼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肖丙浩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赵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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