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民政篇,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更是激励民政人奋勇向前的力量源泉。社会组织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组织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对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助力经济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防范安全风险、健康有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天津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以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为工作目标,以建好、管好、用好社会组织为思路,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工作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绝对不能有丝毫动摇。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不渝地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天津市民政局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聚焦源头党建、过程党建、业务党建重点环节,通过严把成立登记、变更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等级评估党建审核关,促进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施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切实将党的领导体现到社会组织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把全市社会组织更加紧密地凝聚在党的周围,服从服务于党的全面领导,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关注基层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变化的特点,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既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又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天津市民政局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筑牢底板、补齐短板、加固长板,夯实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条件与基础。
一是强化底线思维,理清社会组织“红线”。推动社会组织守初心,坚守非营利性这一基本属性。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行为,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建立社会组织收费行为负面清单、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负面清单、创建示范活动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引导社会组织自我提升。为找准问题、抓住症结,联合天津社会科学院对全市7039家社会组织就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调研,摸清实情、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建立健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指引与示范文本,引导全市社会组织不断规范内部治理,由“他律”向“自律”转变,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是强化防治并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始终紧绷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这根弦,坚持监管与治理并举,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社会、安全等风险。引导社会组织自觉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围绕人、财、物、事等关键环节,联动相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资质认证机制等,形成风险防控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人民生活幸福就是社会组织工作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天津市民政局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职责使命,在促进经济发展、参与乡村振兴、助力稳岗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搭建行业交流合作平台和供需对接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链接资源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搭建银企对接、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产学研合作平台。压减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不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贡献力量。2023年,全市212家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收费等举措为企业减轻负担7175万元,惠及企业14127家。
二是参与乡村振兴。围绕西部对口帮扶地区特殊群体关爱、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等重点领域,搭建社会组织与西部对口帮扶地区供需对接平台。引导动员60多家社会组织对口支援新疆、甘肃、青海、西藏等地,2023年,投入帮扶资金1305.08万元。
三是助力稳岗就业。广泛动员社会组织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通过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就业岗位、设置见习岗位和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等,增强社会组织稳岗就业能力。同时,积极搭建社会组织就业对接平台,推动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需求精准对接。2023年,全市社会组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290场,提供招聘岗位21022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培育与扶持。天津市民政局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激发全市社会组织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
一是加强引导,激发内生动力。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帮助全市社会组织在思想上提升站位、在全局中找准定位,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熟悉行业内不同企业管理水平、技术储备和核心竞争力等情况的优势,精准提供专业服务。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发挥专业特长,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纵深推进行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等“十项行动”,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低收入群体等提供优质暖心的服务。引导基金会把握公益慈善属性,发挥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二是政策赋能,增强发展活力。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设立承接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目录,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提供政策支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为73家社会组织办理有效期3年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会同市财政局建立行业领域专家库,为社会组织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是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与广度,讲好社会组织故事,传播社会组织正能量,提高社会公众认可度,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