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霞 欧阳鹏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压舱石”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持续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激发居民消费活力,以此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然而受新冠疫情影响,线下消费行为受到限制,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此同时,数字化支付和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得以“线上购物”“线上娱乐”“远程诊疗”“在线教育”为代表的无接触式新型消费模式蓬勃发展,有效满足了居民的消费需求,推动居民消费市场快速回暖。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4%,远远高于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居民消费充当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的角色越来越突出。数字经济不同于传统的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它是一种以数据为要素、网络为载体、转型为推动力的经济形态,具有传播快、辐射广、影响深等特点,在消费下沉扩容、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化进程的加快催生出平台经济、网络直播、信息化消费等一系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深刻影响着居民的消费行为、消费习惯和信息获取方式,对居民消费升级产生重要影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1]。毫无疑问,数字经济具有无限发展潜能,是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发展数字经济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近年来,数字经济与消费升级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催化剂和新引擎,为提振我国消费需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然而在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格局下,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面临着诸多堵点和短板,是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难点和关键点。如何打通农村居民消费的堵点,补齐农村消费市场的短板,挖掘农村居民消费空间,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是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畅通国内经济循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所在。随着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不断涌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并不断向广大农村地区渗透,成为拉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催化剂和新引擎。在此背景下,研究数字经济如何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有助于厘清数字经济与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逻辑关系,也能为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提供经验证据和政策参考。
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一直以来都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关于如何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这一问题,现有文献从不同方面展开研究。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不仅在客观上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消费环境的影响[2],还在主观上受农村居民自身认知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的影响[3]。此外,农村居民非农就业水平的提升可以增加家庭收入和社会资本,最终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4]。也有研究发现,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会扩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和技能差距,从而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产生负面影响[5]。
“数字经济”最早由美国学者Tapscott 提出。2016 年杭州G20 峰会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数字化信息为生产要素、以现代化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效率化推动力为发展目标的经济活动。刘军等[6]从信息化发展、互联网发展、数字交易发展方面对数字经济进行测度。现有文献也从区域创新[7]、绿色低碳[8]、对外贸易[9]等角度分析数字经济的社会效应,但是探讨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影响的文献较少。国内学者更多基于网络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应用和数字普惠金融等指标作为数字经济的替代指标,分析其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直接影响。例如,聂昌腾[10]将网络基础设施作为数字经济的代理变量,考察其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李晓晓等[11]发现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无论是信息技术软件还是硬件的应用,都能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总量以及优化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范方志等[12]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深化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产生边际贡献递增的非线性影响。近年来,学界开始关注数字经济对居民消费升级的间接影响。高波等[13]分析了收入增加、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供需匹配和产业链重构等在数字经济影响消费升级中的作用机制。熊颖等[14]以交易成本、收入水平、居民幸福感指数作为中介变量,实证检验了它们在数字经济驱动居民消费升级过程中的影响作用。还有学者以互联网、数字乡村发展等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探讨数字经济对居民消费升级的间接影响[15,16]。关于数字经济对居民消费升级影响的溢出效应研究相对较少,大多利用空间杜宾模型对数字经济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空间溢出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数字经济不仅对本地居民消费升级具有促进作用,对周边区域居民消费升级也表现出正向溢出效应[14,17]。
综上,目前关于数字经济和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影响因素的研究已非常丰富,但是有关数字经济如何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研究仍然有待深入。首先,数字经济是一个综合概念,现有研究大多使用单一指标代表数字经济,难以准确评估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其次,数字经济影响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作用机制错综复杂,现有研究侧重于分析其直接影响,而较少关注其间接路径;最后,数字经济具有时空穿透性和正向外部性[18],因而不能忽视数字经济对邻近地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可能存在的空间溢出效应,但是目前对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相较于现有文献,本文的边际贡献可能在于:首先,通过构建包含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规模、数字使用程度和数字技术水平四个维度共15 个指标的数字经济指标体系,较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其次,从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间接路径来识别数字经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机制;最后,既考察数字经济对本地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也考察数字经济对邻近地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
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不仅推动了传统农业数字化转型,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为农村居民消费扩容和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从消费方式上看,数字经济促使网络消费不断发展,推动农村居民消费方式逐步由线下实体消费向线上消费转变,快捷的网络消费方式拓宽了消费的选择范围,有利于拉动消费增长和促进消费升级。从消费需求看,数字经济催生出的远程医疗、线上教育、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激活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使其可以突破传统线下消费模式的时空约束,有机会选择多样化、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对文化娱乐、医疗、教育等高层次消费和服务的需求,驱动消费层次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转变,从而实现消费层级跃升。从消费环境看,数字经济依托物联网、云平台建立了庞大的物流网络,通过智慧仓储、智慧配送等拉近商品流通的时空距离,打通了传统物流与农村地区之间的“最后一公里”,降低了商品流通成本和农民消费成本,优化了消费环境,拓展了消费空间,增加了农民对高层次商品的消费预算,有助于居民消费升级。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数字经济能够显著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创新了农产品的营销模式,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不仅能为农民提供全面精准的生产、销售、物流配送等市场信息,扩大了农产品的市场销量,还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了农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数字经济渗透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催生了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新职业,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也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扩大了农民非农就业规模,有助于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时,数字经济降低了自主创业的门槛,通过加快农村产业集聚和产业融合,提高了农村创业活跃度[19],为农村居民自主创业提供多种平台,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此外,数字经济能有效缓解农地流转中的信息约束,实现农地供求双方信息快速传播与匹配,加快农地流转市场化进程,使农民外出流动更加频繁,在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同时,也增加了他们的财产性收入。由此可见,数字经济与农村实体经济加速融合,扩大了农民增收渠道,提高了农民收入总量,也改变了过去以经营性收入为主的收入结构,提升了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比重。收入结构的转变,提升了农民的购买力,改变了农民的消费倾向,刺激了消费增长,推动农民消费结构由低层级向高层级转变。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数字经济可以通过优化农民收入结构,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
数字经济有利于打破城乡经济交流的堵点,加快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频率,提高农村要素利用率和收益率,实现要素“变现”,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20]。第一,互联网的发展,打破了信息传播的限制,加快了知识、信息和技术在农村的传播,农村居民可以及时获取先进的技术、前沿的知识,获取更多的学习机会与学习资源,从而提高自身素质,缩小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人力资本差距。第二,电商平台、移动支付、农业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在为农村地区带来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农村居民的职业搜寻成本,方便农民及时获取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信息,提高个人能力与未来职业的匹配度,帮助他们快速找到合适的工作,提高工资性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三,互联网、数字技术不断向农村地区渗透,并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融资途径。移动支付的发展更是打破了城乡资金流动的空间限制,缓解了农村居民的信贷约束,有利于改变传统的农村金融抑制状态,促进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缩小城乡金融服务覆盖范围的差距。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增强了农民的消费信心,提升了农民的消费水平,扩大了农民对多样化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提升了农民的消费层次,从而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数字经济可以通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
数字空间的无限性和融通性能够促成均衡化、网络化的空间结构[21]。数字经济通过技术扩散、知识溢出、要素匹配等途径有效促进消费资源的跨区域流动[22],产生正向溢出效应。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缩短了区域之间的空间距离,打破了城乡、区域之间生产、流通、就业、信息等要素间的时空壁垒,促进了信息技术的快速流动和知识共享,使得知识、技术和信息能在更广泛的区域内传播与应用,增强了厂商与消费者的空间关联,拓宽了居民的消费边界,从而产生溢出效应。数字技术的不断变革和应用,推动了企业和区域的创新活动,促使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突破地域边界的限制,不断向邻近地区溢出,促进经济要素优化配置。依托网络平台,不仅使厂商可以跨区域销售,还能推动居民跨区域消费,从而对消费升级产生积极影响。此外,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完善,促进了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使得本地居民能更好地融入邻近区域的消费活动,进而产生较强的消费示范效应,刺激邻近地区居民的消费需求,带动邻近地区居民消费升级。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4。
假设4:本地数字经济对邻近地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存在正向溢出效应。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并将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定义为质的提高。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居民消费分为生存型、发展型和享受型三种。基于此,本文使用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作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代理变量。具体而言,本文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村居民支出口径类型,参考李晓楠等[23]的做法,将食品烟酒、衣着、居住支出归纳为生存型消费,将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归纳为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本文使用农村居民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之和来表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
2.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从数字基础设施[24]、数字产业规模[25]、数字使用程度、数字技术水平[26]四个维度选取15 个细分指标构建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使用熵值法测度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测度指标见表1。
表1 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3.控制变量
除了数字经济外,还有诸多因素影响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为了避免因为遗漏变量导致模型估计偏误,本文选取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抚养负担作为控制变量。其中,经济发展用人均GDP来衡量;基础设施用铁路营业里程和公路里程之和除以人口数来衡量;社会保障用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财政支出之比衡量;抚养负担用少儿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之和衡量。
4.中介机制变量
本文的中介机制变量包括农民收入结构和城乡收入差距。
在农民收入结构的衡量方面,国家统计局统计农村居民收入口径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种。其中,经营性收入是指农村居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他三种属于非农收入。由于转移性收入受地区经济水平、自然禀赋和区位条件等影响较大,因此本文使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之和来衡量农民收入结构。
城乡收入差距的衡量方面,现有测算方法主要包括比值法、基尼系数法和泰尔指数法。比值法计算简单,数据易得,但无法很好地解释城乡居民内部收入分配情况和人口结构变化的影响。基尼系数法反映直观,阈值明确,但不能敏感捕捉较低收入居民和较高收入居民的差距。泰尔指数法既考察人口结构变化的因素,也囊括低中高收入居民的差距,弥补了比值法和基尼系数法的不足[27]。因此本文采取泰尔指数法测算城乡收入差距,见式(1)。
式(1)中,j=1,2,分别表示城镇和农村,i表示地区,t表示年份,I表示收入,P表示人口。
本文选用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2021 年共270 个样本的面板数据,所用数据来自EPS 数据库和各省统计年鉴。首先,剔除数据缺失严重的西藏,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其次,由于国家统计局在2013 年更换农村居民消费数据的统计口径,因此所选样本时序从2013—2021 年,以保证数据的连续性。本文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农民收入结构作对数化处理,以减少由于异方差问题对模型估计带来的影响。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1.基准回归模型
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数字经济能够显著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为了验证这一假说,本文设定如下双向固定效应模型:
式(2)中,Yit表示i省t年的农村居民消费升级;sit表示i省t年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controlit表示控制变量,包括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抚养负担。μi、σt、εit分别表示地区效应、时间效应和随机误差项。
2.影响机制模型
由前文理论分析可知,数字经济可以通过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进而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为了验证这一假说,本文借鉴江艇[28]关于机制分析的思路。前文已经阐明机制变量农民收入结构和城乡收入差距对被解释变量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所以在实证分析部分只需要检验解释变量数字经济对机制变量农民收入结构和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即可,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三步法”中介效应模型的内生性缺陷。具体而言,本文设定如下影响机制模型:
式(3)和式(4)中,Jit表示i省t年农民收入结构;Cit表示i省t年城乡收入差距。其余变量含义与基准回归模型一致。
3.空间效应模型
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本地数字经济对邻近地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存在正向溢出效应。为了验证这一假说,本文参考Lesage 等[29]和Elhorst[30]的做法,引入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空间滞后项,将基准回归模型拓展为空间杜宾模型(SDM)的初始模型,依据LR 检验结果选择相应的空间计量模型。本文设定如下空间效应模型:
式(5)中,Wij表示空间权重矩阵;WijYit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空间滞后项;Wijsit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空间滞后项;Wijcontrolit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变量的空间滞后项。其余变量含义与基准回归模型一致。当系数φ和φ等于0时,选择空间滞后模型;当系数φ、φ、χ之和等于0时,选择空间误差模型;否则,选择空间杜宾模型。
使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来估计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基准回归结果如表3 所示。(1)至(5)列逐步引入控制变量,可以发现解释变量数字经济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能够显著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假设1得到证实。其他控制变量方面: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地区经济总量增长和基础设施完善,有利于农村居民开展农业生产和实现非农就业,提高其绝对收入促进消费转化;社会保障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原因可能是社会保障的功能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主要影响农村居民的生存型消费而不是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抚养负担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老龄化和低龄化的家庭人口结构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存在负向影响,这可能是因为这类家庭劳动力人口有限,收入来源单一,收入水平较低,直接制约了家庭消费升级。
表3 基准回归结果
本文在基准回归的基础上,引入农民收入结构和城乡收入差距作为中介机制变量,识别数字经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机制,实证结果如表4 所示。(1)和(2)列为机制变量农民收入结构加入控制变量前后的结果,可以发现在加入控制变量前后,数字经济对农民收入结构的回归结果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可以优化农民收入结构。(3)和(4)列为机制变量城乡收入差距加入控制变量前后的结果,可以发现在加入控制变量前后,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回归结果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数字经济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假设2和假设3得到证实。
表4 影响机制结果
1.内生性处理
数字经济与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可能因为互为因果从而导致内生性问题。一方面,数字经济发展可以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另一方面,农村居民对移动电话、互联网宽带、电子商务等需求的增加也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了解决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使用各省省会城市到杭州的球面距离[31]作为数字经济的工具变量,重新估计基准模型。原因在于,杭州是我国数字经济第一城,拥有完备的数字基础设施、庞大的数字产业规模以及有效的政府政策支持等优越条件,已经成为我国数字经济的高地,各省省会城市与杭州的球面距离越近,发展数字经济越有优势,满足工具变量与内生变量相关的假设。各省省会城市到杭州的球面距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地理变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相关性,很难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产生直接影响,具有天然外生性。由于各省省会城市到杭州的球面距离是固定的截面数据,不随时间变化,通常导致两阶段最小二乘法的第二阶段估计失效。因此,本文参考张勋等[32]的做法,将工具变量与全国层面(除本省外)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均值相交互,扩充为面板数据,并使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回归。表5报告了内生性检验结果,(1)列显示剔除了内生性问题后,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基准回归模型结果具有可靠性。但与基准回归结果相比,数字经济的回归系数显著提升,表明由于内生性问题,低估了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
表5 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结果
2.稳健性检验
本文进行以下稳健性检验:一是更换解释变量,参考吴昊等[33]的做法,在基准回归模型中将数字经济替换为移动电话普及率和互联网宽带普及率。二是剔除极端数值,对解释变量数字经济进行1%水平的Winsorize处理。三是改变估计方法,使用动态面板GMM方法,估计数字经济系数。表5(2)至(5)列报告了稳健性检验结果,结果显示解释变量系数至少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为了进一步考察数字经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地区差异,本文将总样本划分为东、中、西部地区三个样本分别进行回归,结果如表6 所示。结果显示,无论是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数字经济都能够显著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但是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大致呈现出由东向西递增的趋势。可能的原因是,中部和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消费升级进程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因而数字经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边际效应大于东部地区。这也从侧面说明,中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都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表6 异质性分析结果
本文以地理相邻规则构建0-1矩阵;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2021 年人均GDP 均值之差的倒数构建经济距离矩阵;以地理距离和经济距离嵌套构建经济地理矩阵。
在进行空间效应分析之前,使用全局莫兰指数检验数字经济与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空间相关性。表7报告了三种空间权重矩阵下2013—2021年数字经济与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莫兰指数检验结果,可以发现,无论是哪种空间权重矩阵还是任何年份,数字经济与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莫兰指数均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与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呈现明显的空间相关性。
表7 不同空间权重矩阵下数字经济与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莫兰指数
前文指出数字经济与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存在空间相关性,但传统计量模型可能存在设定误差,需要使用空间计量模型分析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空间效应。根据Elhorst[30]的空间分析理论,本文首先进行全局最小二乘法回归模型残差的LM检验以及Robust LM检验,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存在明显的空间相关性,需要进一步建立空间滞后模型、空间误差模型或空间杜宾模型;其次,Wald和LR检验显示,空间杜宾模型为最优模型;最后,通过Hausman和联合显著性检验,使用双向固定的空间杜宾模型分析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空间效应是最佳选择。具体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空间模型选择检验结果
表9报告了不同空间权重矩阵下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空间杜宾模型回归结果。可以发现,数字经济的回归系数为0.239、0.251和0.273,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数字经济能够促进本地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数字经济的空间滞后项(w×s)系数为0.373、0.538 和0.281,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数字经济也能够促进邻近地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假设4得到证实。
表9 空间杜宾模型回归结果
当空间杜宾模型中的空间自回归系数Rho显著不为零时,说明模型存在反馈效应,此时的估计结果可能存在系统性偏差,需要使用偏微分方法对空间效应进行分解。表10 报告了不同空间权重矩阵下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可以发现,数字经济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均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不仅能够促进本地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对邻近地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也存在正向溢出效应。这进一步验证了假设4。
表10 空间效应分解结果
本文基于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2021 年的面板数据,使用固定效应模型、中介效应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研究数字经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影响机制与空间效应,得出如下结论:(1)数字经济能够显著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且在考虑内生性和稳健性之后,结论依然成立。(2)数字经济可以通过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3)数字经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大致呈现出由东向西递增的趋势。(4)数字经济不仅能促进本地区的农村居民消费升级,也对邻近地区的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存在正向溢出效应。
首先,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速数字技术与消费场景的深度融合。一是建议政府对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企业实施奖补政策,创造良好氛围,推动数字经济建设向细处落实。二是可以结合新时代农民的消费需求,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网购渠道,着力打造一批符合农村农业发展实际的电商平台,推动农村电商发展。三是加快农村地区“云上购物”“云上就医”“云上旅游”等消费模式的普及与应用,创新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实现数字经济从商品生产流通到居民消费的全流程覆盖。
其次,统筹城乡数字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一是依托数字平台,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投入,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补齐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短板。二是提升农村居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育农村数字经济产业业态,深化农业生产数字技术应用,开展各类新型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的创业活力。三是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开辟农村居民增收渠道,优化收入结构,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释放消费能力,促进农村消费持续增长。
最后,协调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一是坚持数字经济发展“全国一盘棋”策略,借助“东数西算”工程,引导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高的东部地区对口支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低的中西部地区,弥补数字经济的“区域鸿沟”,推动数字经济均衡协调发展。二是不断加强相邻省份之间数字经济的协作交流,形成区域之间数字经济的“追赶效应”,打破农村消费市场供需主体潜在的地理壁垒,增强数字经济对邻近地区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