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21年,这家国企连续6年财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5月上任的掌门人曾明,不知作何感想
3月18日晚间,上实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以及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上实发展及时任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多名高管被给予警告,合计拟罚款金额超2500万元,并有一人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长挨重罚
上实发展全称为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房地产综合集成商。公司成立于2003年,目前主要有“城市更新、城市运营、城市服务”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其开发运营轨迹覆盖上海、杭州、苏州、重庆、成都、青岛等10余个城市。
公司董事长曾明的履历特别吸睛。今年54岁的曾明曾任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沪崇越江通道筹建处副主任,上海沪崇越江通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处长、建设运营管理处处长,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从2017年5月起,他任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
长期以来,曾明身居城建、交通等部门要职,拥有上市国企领导人身份,顺风顺水,却未曾想到在54岁知天命的年龄遭到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董事长职务光鲜、职权很大,但背后的责任也不可小觑,有多大职权,就该肩负多大责任。
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指出,曾明作为上实发展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持上实发展全面工作,2019年10月至2022年9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
告知书认定曾明应负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知悉上实龙创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风险、参与《东大名路815号(部分)、87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框架协议》重要合同审批;二是,在上实发展派驻上实龙创的财务总监报告异常情况后,未给予应有的关注,在签署确认公司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勤勉地履行职责;三是,他是公司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订立重要合同以及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作为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曾明被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可以说,上海证监局把脉曾明的问题和责任是恰如其分的。
有违“尚实”初心
上实发展官网主页上赫然标榜“崇德尚实恒业至善”,可是公司却连续6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很显然,这有违公司的初心。上实发展是说一套、做一套,打着“尚实”的旗号,行“丧实”之事。
《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上实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上实发展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其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但上实发展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二是涉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2020年9月,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全资子公司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与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初步约定土地收储范围等事宜,收储补偿总价暂估为9.3亿元,产生利润金额为9.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调整前为13.44亿元)的67.19%。上述各方不晚于2020年9月9日完成收储框架协议的用印盖章。上实发展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三是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21年,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
“尚实”是企业的生命线,一旦与之背道而驰,就会丧失市场信誉,让投资者失望,在资本市场难以立足。
就此次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对公司的影响,上实发展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前期已对2016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结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做了进一步追溯核查,暂未发现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后续进一步核实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终止上市。
上实发展的公告显示,公司未来在资本市场的出路具有不确定性,即便侥幸过关,也将面临投资者索赔的诉讼,前景令人担忧。
国企身份不是“护身符”
上实发展的实际控制人上实集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81年在香港成立的窗口公司,系上海在境外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和香港最具地方代表性的中资企业之一。上实发展与上实城开并列为上实集团旗下房地产业两大主力,一家主内,一家主外。
过去几年,房地产行业高周转、高负债、高杠杆的特征非常明显。监管层也曾通过“三道红线”,即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净负债率不超过100%、现金短债比不小于1,试图推动行业企业良性发展。
不过仍有开发商耍小聪明,出于市值维护、融资便利、满足监管要求等动机,公然藐视法规,进行财报造假或财务操控,将自己陷入巨大风险的同时,也给行业发展带来了损害。
近日,中国证监会连续公布数起民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予以重罚的案例,房地产企业如恒大、科创企业如国内首家数字EDA供应商思尔芯等,都曾是业内有名、居C位的民营企业巨头。
相比民营公司出现的合规风险,赫赫有名的国企地产上市公司也是靠财务造假混日子,让人意想不到。这一次把国企财务造假的典型上实发展予以曝光,表明国有企业不是法外之地。在法律面前,在资本市场规则面前,国有上市公司犯了错,应与其他上市公司一样担责,其负责人也应被追究相应责任。
这也表明了中国证监会新领导班子公正“公平”公开执法的决心。梳理发现,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频频重拳出击,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甚至传闻准备对上市公司进行长达10年的财务数据回溯审查,扒下某些上市公司“美化报表”的画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上实发展连续6年财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的劣迹被翻出来公之于众,其震慑效应令人瞩目。
2016年至2021年,这家国企连续6年财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5月上任的掌门人曾明,不知作何感想。
作者系财经媒体专栏作家,晶苏传媒首席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