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途苍茫

2024-05-13 13:08余显斌
躬耕 2024年4期
关键词:牧羊犬沙漠

余显斌

1

进入腾思沙漠后,铁戈才知道,这里的一切和传说的不一样,甚至大相径庭。这里没有所谓的女妖唱歌,发出媚笑;也没有风整日不停地呼呼刮着,飞沙走石。

可是,他担心地想,谁能保证下一刻没有,明天没有呢。

开始,还能看到远处有牧人,有马儿飞过,有歌声在沙漠边缘回荡,还有牧人嘘溜溜的口哨声如鹰唳一样切割着天边无尽的寂静和荒凉。慢慢地这些都消失了,没有了,天地间也就只有他和沙一棘背着背包摇摇晃晃地行走着。这一刻,铁戈才真正体验到了“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味道。沙一棘却显得很高兴,对着天空伸开双臂高声喊着:“腾思沙漠,我来了。”

铁戈也学着她的样子,迎合一样对着天空高喊着:“我来了。”

他们的声音迅疾消失在大漠中,如被什么吞噬了一般。

他们背着背包,继续朝前走着。

当黄昏来临时,沙一棘被疲累压抑下去的激情再次张扬起来,埋怨起铁戈,后悔没有早点儿来,这哪里是探险,简直是来观景旅游嘛。大漠黄昏不同于城市,不同于乡村,也不同于他们见过的雪山。雪山上,夕阳荡漾,一片红色铺展在白色上,在白色的映衬下如鲜艳的红色丝绸。大漠上,只见落日如鼓,如天地含在唇间的一个巨大的惊叹号,是喷着血的惊叹号。夕阳在这里无所顾忌,无所收敛,将血光无限地泼洒着,喷吐着,天空,沙漠,一片血红色荡漾着。沙丘起伏,一浪浪地绵延到远方,仿佛在夕阳中燃烧追逐。天地的边缘也使劲儿地推展到远处,推展到目力所及之外。

沙一棘放下背包,擦了一把汗,不再喊累得支持不住了,哦哦地叫着,在大漠黄昏中摆出各种造型,让铁戈给拍照。铁戈认真地照了几张,一片黑红灼灼,无限漫展,沙一棘也变成一个黑红的人影,穿着冲锋衣登山鞋,手里拿着登山杖指着远处,有着一种厚重感、沧桑感。铁戈想发给她,这才发现,没有信号。

胡小丹曾说过,腾思沙漠没有信号,人走进来就成了孤家寡人,和外面的世界彻底隔绝,成为洪荒世界的人。作为著名旅游探险者,胡小丹在自己名叫“踏遍山河”的抖音视频中很少说话,解说一般都是主播阿昔的事,仿佛与他无关。唯独这段视频,胡小丹说话了,还用手使劲一抹,好像要将那些困难都抹平了似的道:“那点儿困难算啥?算个屁!”

沙一棘没有接收到发来的照片,不满地嘀咕道:“破信号,该死。”

她叮嘱铁戈,将照片保存着,回去发到网上,让本美女也狠狠显摆一下。说完,他们背着背包,沿着沙际线继续朝着沙漠那边走去。今晚,他们的宿营地在一处风蚀的形似城堡的地方,按照手机地图显示,就在不远处。走了一会儿,沙一棘再也坚持不住了,要求就地宿营,铁戈坚决反对,用他的话说,得按照规划来,否则很难按时走出腾思沙漠,背包中的食物和水就难以满足他们的需要,他们就会付出生命代价。沙一棘气得喃喃骂着:“死小戈子,破小戈子,指挥不当,回去算账。”铁戈不回答,不然沙一棘还有说的,没完没了。终于,那座风蚀的山如古堡一样矗立着,被夕阳裁剪出黑红的边缘,显露出来,变得格外清晰明了,如油画中战后的古战场,断壁残垣,血色遍野。

沙一棘不再噘着嘴生气了,大喊一声:“哇,简直是梦幻世界。”

铁戈见了,雄浑浩荡之气也立马充溢全身。

2

铁戈和沙一棘后来才知道,胡小丹穿越腾思沙漠时,并非如抖音里所说是独自一人,至少还带着一条狗,准确地说,是一条牧羊犬。

进入腾思沙漠的第一个下午,胡小丹也经过了那处古堡一样的沙漠。由于走了弯路,到达这里时天已经快黑了,天上的血红色已经慢慢褪去,几乎褪尽。回头身后,夕阳已经落在沙漠的边缘,将血红的光平射到沙漠上,如一匹红色绸缎从天的那边唰地一声铺开,延展到了这边。天,是一种蓝色,天蓝色,带着微微的淡青色。地面的沙丘,靠近夕阳的一面红红灼灼如燃烧着一般。可背着夕阳的一面则已经全部暗黑下去,如烧成了灰烬。

胡小丹选择一个低洼无风处搭起自己的那顶帐篷,插下地钉,放好背包,然后走向宿营地的那边,准备捡拾一些枯枝烧火做饭,刚走了几步就站住了。夜色降临,月色此时还没有升起,在亮亮的头灯光圈照射下,他看到了几堆粪便,灰白色的,狼粪。旁边有一副骨架,白得刺眼。他走近,细细观察,借助自己已有的野外知识,根据骨骼和残存的皮毛判断,这是大漠野驴的。不久前出现的,否则早已被风沙掩盖,不见了踪影。他也是人,凡夫俗子一个,这一刻也没有如后来在“踏遍山河”里所说的那样心底平静,波澜不惊。相反,他内心感到有些恐慌,后悔,不该单独穿越这片沙漠,至少应有个人做伴儿。否则遭遇沙漠狼就危险了,很可能也会变成骨架,变成狼的粪便。他想到这些,就大声地吆喝着,让那条牧羊犬跟紧自己,别离得太远了。这条牧羊犬比平常的土狗要大一些,健壮一些。对,相比于胡小丹过去在乡下独行时经常见到的那种如独行侠一样四处流浪、四处奔跑的野狗要大,要结实威猛。这条牧羊犬和其他牧羊犬一样,身体匀称稳健,臀部比肩部略高,毛要长要厚,带着一种流线型的造型,极具速度感和冲击力。由于长期跟着主人在草原上放牧,追狐赶狼,收拢羊群,奔走原野,牧羊犬的腿都要比平常土狗的腿壮实。耳朵乍开,左顾右盼,很有威势,用形容人的话说,有气场,有派头。这条牧羊犬叫巴儿思。这是胡小丹的草原朋友格根的牧羊犬,平日里緊紧地跟着格根,亦步亦趋,全神戒备,注意四周,一刻也不离开,仿佛格根是将军它是卫兵,仿佛有刺客随时想要暗害格根一样。当时,胡小丹已经打算穿越腾思沙漠了,于是,来到沙漠边缘的腾思草原,想要先适应一下那一带的气候变化,弄清腾思沙漠的情况,然后再出发。为了生活方便,接地气,胡小丹租住着格根的蒙古包,两个人几天相处下来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格根高兴了,会面对天空,张开双臂,拉着长长的声音唱起来:“斟满一杯酒,真情捧在手,我敬天高敬地厚;再斟一杯酒,高高举过头,我敬先祖在心头……”他的音质不怎么好,甚至有一些沙哑,但正是这沙哑渗入其中,让这支歌显得更雄浑,更厚重,极具穿透力,在黄昏下一直穿越很远很远。那时,巴儿思好像很懂音乐一样,很内行地蹲在格根的身边,竖着耳朵看着远方,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它的脖子上戴着防狼圈,上面有细密的铁刺,很是锋利,在夕阳下闪着寒冷的光。胡小丹觉得,一条牧羊犬戴着这个东西,就如张飞戴着围脖,李逵坠着项链,不但不能增加美感,还很滑稽,很娇气,抵消了牧羊犬的阳刚霸气和威猛杀气。格根告诉他,这样做不是为了好看,是保护牧羊犬。牧羊犬最大的敌人是狼,这些凶狠的狼,智商超群,十分狡猾,善于突袭,出其不意,剑出偏锋,首要目标就是对手的喉咙,一招制敌,绝不给对手一点儿反击的机会,所以,牧羊犬都戴着这个镶嵌着铁蒺藜的铁项圈,就是给那种投机分子准备的,让它们突然袭击,一嘴下去,嗷儿一声,鲜血淋漓,偷袭不成反受伤。胡小丹听了,想象到狼吃亏上当后屁滚尿流的样子,感到很有趣,觉得这有点儿如古代武士上阵时锁子甲的作用,拍着巴儿思的头道:“还戴着暗器啊,哥们儿,江湖高手。”

巴儿思轻轻嗅嗅胡小丹的手,摇摇脑袋,依旧注目远方,监视着羊群。远处,草色嫩绿,仿佛一抹翠色从天边一直流淌到眼前,到身后,并延展到四面八方。时时有牧人骑着马儿在绿色间飞过,带着口哨声飞向远处,飞成一粒弹丸,然后消失。

格根收回目光,摸摸巴儿思的头显摆道:“巴儿思如果真的是江湖武士,一定是侠肝义胆的。”

他说,一次,草原上突然遭遇一场大雪,雪花如同棉花团一样,嗖嗖嗖地下着,四野茫茫,根本辨不清东南西北。格根被困在雪原上,到了晚上,没有地方躲避风寒,也没有地方取暖。如果这样下去,一个晚上,自己一定会被冻成冰雕,会死去的。村子里的人也都以为会这样,他老婆第二天和其他牧民寻找他的时候,边走边哇哇地哭着,伤心得不得了。等找到他的時候,他活蹦乱跳的,对他们挥舞着手。他老婆也不管人多人少,呜哇一声,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高兴得语无伦次地说:“格根,你咋还活着?你……”格根说到这里,故意吊人胃口,得意地考着胡小丹:“猜猜,我是怎么没有被冻成冰雕的?”胡小丹猜测,是他和巴儿思紧紧地挨在一起,相互取暖嘛,这样的故事他听到过,而且很多,一点儿也不新鲜。格根摇头,否定了胡小丹的结论说,在那样的低温下,狗的温度高,有皮毛,耐冻。人还是不行,还是会被冻成冰棍的,难不成让巴儿思将自己如孩子一样抱在怀里?那怎么可能?胡小丹想想也是的,继续道:“你找到了干柴,烧起了篝火,当然不冷。”格根仍摇头:“那里是草原,不像你们那里到处是树木,能随意找到干柴。”胡小丹猜了几次都没有猜中。格根实在控制不住了,得意地告诉他,当时在大雪纷飞中,他到处寻找,寻找到了一个土洞,不大,可能是哪个牧人挖下的准备躲避风雨的。那晚,格根睡在洞子里,巴儿思靠着他,坐在洞口抵御风寒。外面冷风呼呼地刮着,如野狼一样满世界嚎叫奔跑,洞子里面温暖得如在篝火边一样,格根当然不会变成冰雕,还呼呼呼地酣睡呢。

当得知胡小丹想要穿越腾思沙漠的时候,格根瞪大眼睛看着他,如看什么妖魔鬼怪一般道:“千万别去,那里很危险。”

胡小丹看着他。格根解释说,据说,那里的风中常常会传来咯咯的笑声,还有呜呜的哭声,那是魔鬼,是魔鬼幻化的美女在诱惑人,魅惑人,因此很少有人敢独自去冒险。

胡小丹作为自媒体人,主打的是旅行探险内容,很是抓人眼球,当然不相信这些。他猜测,美女可能是海市蜃楼幻景,怪叫可能是风吹过被侵蚀的石头罅隙发出的。他笑着说,即使真的有魔鬼自己也要进去看看,究竟长得什么样子,如果真的是美女,说不定自己还会爱上那个魔鬼,还会热恋一把呢。

格根见劝不住胡小丹,想想道:“你带着巴儿思去吧。”

格根说着,轻轻摸摸巴儿思的头,显出很舍不得的样子说:“牧羊犬是最通人性最有责任心的狗,它们一旦接受任务,不死不停。”说到这儿,格根诚恳地再次道,“带着它,它会保护你的。”

胡小丹当时还犹豫着,在带着巴儿思还是不带的决定间徘徊。他想独自穿越腾思沙漠,而且已经在“踏遍山河”中预先公布了消息,也就是所谓的官宣,受到了所有粉丝的热烈追捧。大家称他为丹哥,说丹哥无敌,绝对成功;有的说丹哥不是探险,是在向沙漠挑战,向自然挑战。有的甚至早已快递了一横幅“旅游探险第一哥”。可是,如果带着巴儿思,不就有借助了嘛?自己的传奇不是会大打折扣掺入水分了嘛?格根显然看出来了,劝他,那里有沙漠狼,特别凶狠残暴,如果撞着就完了,很可能尸骨无存,死了都没人知道。格根最后补充的一句话,“你带的是一条狗,又不是人,你不仍然是独自穿越腾思沙漠吗?”如一指禅,点中了胡小丹的穴位。

胡小丹想到沙漠狼,想到遭遇沙漠狼的惨剧,不再犹豫,点点头答应了。他想,格根说得对,自己带着一条狗,又不是人,不是一个人穿越腾思沙漠,难道还是两个人啊?

他的心情轻松下来,笑了笑,开始了和巴儿思进行感情交流的训练。

根据泛黄的地方志记载,这儿的牧民祖先很早时期骑马高歌,一路辗转来到腾思草原,成为这里真正意义上的牧民。幕天席地,来去如风,在一碧千里的草原上放牧牛羊和马群,在月色缠绵中歌唱恋爱。此时,要和当地野兽对抗,仅靠自己就有点儿力不从心,顾此失彼,于是就带着一种凶猛的狗做帮手,做草原搭档。这种狗体格健硕,不畏酷寒,忠于职守,尤其是在和猛兽狭路相逢时,喋血不顾。在草原,它们是草原狼的魔咒,三两条牧羊犬可以守护成群的牲畜,不使其受到侵害。有时晚上,狼群悄悄来袭,草地上会响起撕咬声追逐声,到第二天早晨,畜群完好无损,地上血迹斑斑,都是牧羊犬的战果,当然也有牧羊犬流的血。因此,人们将这种牧羊犬称为“狼杀手”,仿佛这种狗专门就是为了对付狼出生的。

要和牧羊犬做朋友很容易,你首先得放弃自认为高等动物的身份,降尊纡贵,和牧羊犬平等相交。像朋友一样对待它,给它吃的,陪伴它,十几天之后,它就成了你的朋友,和你生死相依,永不背叛。胡小丹按照格根说的办法,果然和巴儿思成了好朋友,让巴儿思跑,巴儿思箭镞一样射向远处;让停下,巴儿思站在那里,吐着舌头看着他,眼睛亮汪汪的。

等到出发那天,格根专门将巴儿思叫过来,指指胡小丹,又拍拍巴儿思的头,用脸贴着它的头轻声道:“巴儿思,胡小丹是我的朋友,兄弟,你得听他的,陪着他。”说完,格根还有些不放心,很亲热地走过去和胡小丹拥抱,让巴儿思看,表示他们是铁哥们儿,货真价实,毫无水分。巴儿思蹲在那里,吐着舌头,静静地看着他们。阳光照在腾思草地上,照得远处的蒙古包如一个个水泡一样,在晨雾中冒出,新鲜而洁净。再远处,薄雾和绿草映衬着,显得湿润而略带翠意。

胡小丹背着背包,带着巴儿思挥挥手,走了。

格根站在草原上,朝着他们挥手。风吹过,草原上的草如波浪一样泛起波纹,一会儿朝着那边摇摆,一会儿朝着这边摇摆。羊群、马群和牛群如花朵一样,在草原上舒缓地移动着。

走了一会儿,巴儿思突然回身,像射出的箭镞一样朝着格根跑去。胡小丹站在那里有些急了,大声喊着:“巴儿思,回来,快回来。”巴儿思仿佛没有听见,跑到格根身边,站住,围绕着他摇着尾巴转圈子,两条后腿立起来,两条前腿搭在格根的肩头。格根也拥抱着巴儿思,将头贴着巴儿思的头,用双手轻轻地揉着它的脑袋,拍着它的背部。许久许久,格根拍拍巴儿思的头,朝着远处挥挥手,指着胡小丹。巴儿思抬起头看看格根,又回头看看胡小丹,然后化为一道线飞向胡小丹,到了他的面前停下,跳跃着,奔跑着。

远远的草地上,格根的声音传来:“一路小心,好好带着巴儿思。”

胡小丹回头,朝着格根挥手。

巴儿思也回头朝着远处叫着,叫声一直回荡到草原深处。有牧民的歌声响起来,随着风儿传来,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模糊:“太阳落山,群山苍茫。晚风阵阵,吹过牧场……”

3

铁戈和沙一棘进入腾思沙漠后,天气一直很好,天空晴蓝,纤尘不染。可是,铁戈的心里一直忐忑着,难以安宁,他嘴里没说,怕沙一棘害怕,心里却极为担心会出现沙漠狼。

据他了解,腾思沙漠可能有沙漠狼,十分凶狠和狡猾。

沙漠狼是野性的象征,坚韧的象征。长时间的沙漠生活,让这些夜行杀手淘汰、提炼、进化,到了今天,更凶悍,更有韧性,一旦发现目标,长途奔袭,不畏艰险,要么自己死,要么目标到嘴,否则不会停下。它们或群居,或独行,遇到猎物出手凶残,绝不留情,追逐野兔、狐狸、野马、野驴、野骆驼填饱肚子。饥饿到了极点时,它们也会毫不客气地向行人下嘴。因此,对生物有所了解的铁戈觉得,行走在这片沙漠上,与其说要防备海市蜃楼或魔幻女子的微笑和歌声,还不如说更应该防备沙漠狼,避免成为狼吻残渣。

好在,他们进入腾思沙漠后一直没有遇见狼,显得悠闲,悠然。

虽然是九月,腾思沙漠的白天仍然很热,风吹在脸上不是凉的,是热的。

那种热包裹着全身,钻入毛孔,吸纳着人体内的水分,使人不得不张大鼻孔吸气出气,这样水分流失更快,需要补充。到了晚上,月亮升起来,阴历十几的月亮虽然不圆,可是很亮,很晶莹,尤其在视野开阔的沙漠上,就那么贴在蓝色的天空上,如一块圆圆的水晶一样。几个小时前才落下夕阳的大漠,这一刻显得无边地大,大而安静,更加衬托出生命的渺小和无助。月亮刚刚升起,那种晶莹的白色便唰地一下泼洒在沙漠上,泼洒在铁戈和沙一棘的身上。朝著月亮那面的沙丘白亮亮的,如钱塘潮一样奔涌着,朝着他们奔涌而来。而朝着他们的一面都黑着,在正面月光的衬托下,显得墨一样的黑,可黑暗面的一些皱褶起伏,都能清清楚楚地看清。他们按照手机地图的指示继续朝前走着,如两粒浮萍在空明洁净的水面上漂浮着。

沙一棘擦着额头的汗,忘记了劳累,对铁戈道:“咋样,不错吧?”

这次穿越腾思沙漠,是她看了“踏遍山河”的抖音后激情勃发决定的,作为她的爱人铁戈虽不愿意,也不得不舍命陪君子,难不成还让一个女孩凭借激情独闯沙漠?沙一棘也知道这点,因此沿途总忘不了时时显摆腾思沙漠的美好风景,用来证明自己这次决定多么英明,多么了不起。

他们放下身上臃肿的背包,打算今晚在下面的沙坑宿营,这样没风。

探险者的行李永远充满矛盾。一方面,他们希望能将所有需要的东西都装进背包里,成为百宝箱,等到要用的时候,伸手就可以拿来,为自己解决当前困难和需要。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能尽量少背一些东西,为自己的探险减轻负担,轻装简从,干净利索。进入沙漠前,铁戈根据胡小丹所带物品计算了一下他和沙一棘的需求,八天时间,他们每人一天两瓶水,一共三十二瓶矿泉水,还得额外准备,防止意外,因此准备了四十瓶,其中的三十瓶让沙一棘背着。帐篷、睡袋、防潮垫、太阳能板、充电宝和食物等,外加另外十瓶矿泉水,都一股脑儿塞在铁戈的背包中,运动相机则带在身上。铁戈说,自己是铁哥,铁打一哥,不要紧。

沙一棘还不满足,带了两只羊腿,说在沙漠月夜下烤羊腿,那才叫一个浪漫呢。

作为诗人的沙一棘喜欢浪漫,用她的话说,浪漫出诗人,浪漫一把,死也值得。

他们这晚宿营在扎卡海子。这里当然没有海,也没有水。

随着月亮慢慢升高,天空变得光莹莹的,泛着一种瓷白色的光泽,地面上月光流淌着,皓皓无边。

铁戈搭好帐篷,月色很亮,他开始寻找起干柴来。今天他们走了十六公里的路程,很累,经常进行体育锻炼的铁戈还能忍受,沙一棘已经浑身发软,快要累瘫了,她又不敢独自待在帐篷中,只得紧紧跟着铁戈。腾思沙漠是一片年轻的沙漠,干柴并不难找,不一会儿就找到一些。他们在帐篷前面挖一个不大的沙坑开始烧火,火烧着,将一个不锈钢饭盒放在上面,将两瓶矿泉水倒在里面。不一会儿,水开了,铁戈将方便面撕开,下了两包,放了调料。不一会儿,水没有了,锅里全都是煮熟的黄亮亮的方便面。两人就着饭盒吃起来,沙一棘平时很挑剔,这不吃那不吃,说是猪食。这会儿却呼噜呼噜吃着,不断地说:“嗯,好吃。”

铁戈也大口扒拉着,不一会儿,饭盒空了。

两人还不过瘾,相互望望,异口同声道:“吃牛肉干。”

他们一人吃了两块牛肉干,肚子才饱了。

铁戈拿起不锈钢饭盒,抓了一把沙子开始搓洗起来。沙一棘不高兴了,大喊道:“小戈子你干什么?”铁戈告诉她,穿越沙漠的人都是这样做的,节省水。沙一棘张张嘴,没再说啥。她虽然任性,也认识到水在沙漠中的重要性,低着头噘着嘴道:“下次做饭我可不吃。”铁戈暗暗想,没到时候,到时候保准你比谁都吃得香。

吃罢饭,沙一棘不再喊着要挽着铁戈的胳膊在沙漠月色下漫步了。等到铁戈铺好防潮垫,放好睡袋,她哎呀一声坐下,脱了登山鞋,盘腿坐在睡袋上,将头靠着铁戈的胳膊道:“这简直是受罪。”

铁戈告诉她,要浪漫就得受罪,如果不想受罪也好办,明天转身朝回走还来得及。沙一棘狠狠白了铁戈一眼道:“受罪就受罪,有啥了不起?”铁戈说:“时间长了受不了可不许哭。”沙一棘斩钉截铁地说:“偏要哭,哭是美女的权利。”她说到这里,被自己的话咯咯咯地逗笑了。

远处月光闪耀,天地都沁润着白光,毛茸茸的光晕。

在月光深处,仿佛应和她的笑声似的,隐隐传来叫声,铁戈侧耳倾听,若有若无,“呕儿——呕儿——”那种叫声一吞一吐此起彼伏,撕扯着人的神经,让他顿时感到血液发冷,凝固。因为,那声音明显是狼的声音。

沙一棘也听到了,抬起头轻声问道:“是什么?狼吗?”

铁戈轻轻拍拍她的手劝道:“不是狼。再说了,狼怕火,帐篷外面不是烧着火吗?就是有狼也不会靠近啊。”沙一棘听了,更是将脑袋钻进他的怀里,轻声道:“它……它们不会伤害我们吧?”

铁戈安慰说:“不怕,我们有匕首。”

那晚,仗着一把匕首和帐篷外的火光撑着胆子,他们才慢慢睡着,直到天亮,晨曦沁润在沙漠上,也沁润在他们的帐篷上。他们起来,走出帐篷,外面一片阳光铺展下来,干干净净的。他们用还在燃烧的火烤了薄饼吃了,喝了水。沙一棘依旧不满道:“这也算早饭?”

铁戈没说话,站起来收拾好帐篷睡袋等东西,装好,将地上所有垃圾埋藏,一切和无人经过一般。然后一人一个背包,他拿起登山杖道:“走啊,今天十七公里,不到目的地不宿营,到时别喊受不了啊。”

沙一棘横了他一眼道:“嘚瑟。”

两个人在朝阳下走着。铁戈看着远处想,但愿他们这次穿越腾思沙漠和胡小丹一样顺畅,一样风平浪静。

4

胡小丹穿越腾思沙漠并非风平浪静,还很糟糕,险些丢了性命。胡小丹是在进入沙漠的第三个晚上遇见危险的,这个危险不是沙尘暴,他一直防备着沙尘暴的出现。在沙漠里,一场大的沙尘暴过后,一切都会被掩埋,一切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更别说一个人了。胡小丹后来告诉铁戈他们,没遇见沙尘暴是他的幸运,可是,他很不幸地遇见了比沙尘暴更厉害的对手。

这对手就是沙漠狼,不是一匹,竟然是三匹组成的一个团队。狼在沙漠捕食不同于山里,山里树林密集,山峡跌宕,沟壑纵横,团队力量基本失去作用,围追堵截难以成功,所以一般是一狼独行,漂泊江湖,寻找对象。到了草原和沙漠,辽阔坦荡,无边无际,狼采取群体作战的方式,或拦,或追,或堵,或斜插,或奇兵袭击,孙子兵法、三十六计,狼用起来一点儿也不比人差,甚至比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闪电战,发挥到了极致。

当时的胡小丹按照手机地图标识,选择了一个地方宿营。他放好背包,在已经模糊的暮色中开始搭着帐篷。巴儿思就蹲在旁边,结实匀称的身体如铁铸的一样。它扭動着硕大的脑袋,警惕地看着四周,担当着自己的责任。草原牧羊人为了保护人畜安全,都会培养一条牧羊犬,在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观察、挑选、训练。牧羊人选择牧羊犬的首要条件是这条狗得胆大勇猛,不畏生死,敢于和猛兽撕咬,毫不退缩。再训练它们的忠诚和责任感,培养和牧人的感情。牧羊犬从此担当起保护牧人和畜群的任务。总之,牧人将人类最为优秀的品质,勇敢、忠诚等都内化在了牧羊犬身上,镌刻在牧羊犬的骨子和灵魂里。用格根的话说,不这样,将来怎么对付沙漠狼,怎么对付其他野兽?那还不送命嘛?一旦牧羊犬训练成功,就成为牧人的生死兄弟,吃最好的肉食,享受最好的待遇,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跟着牧人。格根的前一条牧羊犬,有一次跟着他的儿子一起去放牧,到了黄昏的时候,他儿子哭着喊着跑回来,格根忙问怎么啦?格根的儿子说,有两只老鹰准备抓羊。格根吓了一跳,在草原上,牧民们最怵的不是狼,是老鹰。草原老鹰长期搏击长空,天地阔大,风力强劲,一双翅膀训练得大而有力,呼啦一展犹如一片乌云,两只眼睛放着锐利的光芒,鸟喙弯曲如铁钩,爪子如弯刀,发现羊群,从空中俯冲而下,双爪一搂,很少有目标能够逃脱。尤其抓住羊后,爪子一拉,将羊皮撕裂,露出肠肚五脏,鲜有能逃出生天的。等到格根赶到地方,发现一只老鹰落在地上,羽毛蓬松,如撕裂的灰黑色旗帜,奄奄一息。另一只耷拉着身体,倒在不远处,竭力挣扎着,老鹰的雄风浩气荡然无存。他的羊群没有损失,安静地吃草,咩咩地叫着,可牧羊犬却受伤了,很重的伤口,肚子被抓开,肠子流了出来,在他赶到前已经闭上眼睛没了气。

格根说到他的那条牧羊犬,眼圈就红了。

那条牧羊犬被格根葬在一处沙丘上,青草茂盛,翠色蔓延,金莲花、山丹花,朵朵盛开,如玉石点缀,耀人眼目。他还特意带着胡小丹去看了,带着牛肉干放在那里,说是那条牧羊犬最爱吃的。格根站在墓前那种虔诚悲伤的样子,让胡小丹见了,神情也不由得肃穆起来。可胡小丹对格根所说的牧羊犬的特性仍将信将疑,他觉得,人都有一个共性特点,喜欢谁,总会将对方的优点扩大化,虚构化,久而久之,变成真的一样。甚至连编造者自己也信以为真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爱而欲其生”吧,格根嘴里的牧羊犬大概也有虚构成分,有水分。他笑笑。谁知,进入沙漠遭遇三匹沙漠狼袭击时,巴儿思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一条牧羊犬的品行和责任,也证明了格根的话没有水分。

长久的大漠生活,长久的追逐厮杀捕猎,让沙漠狼无论是体魄、凶残性和机警都得到了很好地打磨,很好地进化。它们知道怎么跟踪猎物,怎么追捕猎物,甚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出击,什么情况下撤退。那晚,趁着胡小丹正在下地钉的时候,它们悄无声息地靠近,如三个蒙面杀手,踩着绵软的步伐,弓着背悄悄靠近。

胡小丹全神贯注地下地钉,没有一点儿异样的感觉。巴儿思“呼”地一下跳了起来,“汪”地一声叫起来。这叫声将整个大漠的寂静撕碎,也将胡小丹的神经撕得支离破碎,四处飞扬。他忙转身跳起来,朝着那边看去。借助着头灯的光,以及夜幕中月色将临的光晕,他发现三个影子借着这迷蒙的夜色鬼魅一样悄悄靠近,六个小小的绿色光点在晃动着,闪烁不定,朝着他们逼近。胡小丹面对着这些闪动的绿色光点,神经绷紧,肌肉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巴儿思在狂吠着:“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巴儿思的叫声不再带着过去那种沉静沉稳,闲庭信步,而是带着微微的颤抖。它伸着脖子,弓着身子,做出很凶狠的样子,却又不停地朝后面退去,朝胡小丹身边退去。那六个绿色光点慢慢靠近,其中一匹灰狼发出呕儿一声嚎叫,长长回荡着。这些大漠狼,长期在大漠上奔走捕猎,追捉猎物,知道如何协作,如何震慑对方。它们在灰狼的叫声中迅速分开,两匹朝着巴儿思逼近,一匹朝着胡小丹扑来。在头灯的光照下,沙漠狼张着大嘴,白森森的牙齿闪着寒光。巴儿思继续朝后退着,而朝着胡小丹扑来的沙漠狼,已经到了他的面前,胡小丹都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喷到自己脸上,带着一股腥臭味。他忙朝后退一步,准备寻找武器,脚慌急中没踩稳,一个踉跄,跌倒在地上,吓得大喊起来:“巴儿思……”他的声音惊慌失措,如一只临死的蛇在乱窜。几乎同时,后退的巴儿思突然身体一弹,改变方向,如弓矢一样朝着冲向胡小丹的那匹沙漠狼射去。那匹狼出其不意中被巴儿思一口咬中腰部,惨叫一声,带着一处血淋淋的伤口逃向一边,卧在那里低着头哼唧着,舔着自己的伤口。后面两匹狼见有机可乘,同时冲向巴儿思,那匹受伤的狼也跟着扑上去,眨眼间,三匹狼和一条牧羊犬在沙漠上撕咬翻滚起来,将沙漠上的安静撕咬得一片破碎,也将刚刚泼洒过来的月光撕咬得支离破碎。

胡小丹急了,在旁边大声喊叫着:“巴儿思,加油,加油,加油。”

突然,巴儿思惨叫一声。胡小丹发现,巴儿思的右后腿被一匹狼紧紧咬着,在使劲地扯着。另外两匹狼龇牙咧嘴地冲来。胡小丹急了,顾不得多想,抄起地上的登山杖就朝那匹咬着巴儿思腿的狼砸去,一边砸着一边吼喊着:“打死你,打死你个狗日的。”登山杖打在狼的身上,他感到虎口一震,弹力很大。那匹狼呕儿一声叫,跳到了一边,看着胡小丹手里的登山杖不断地叫着,不敢再靠近。那匹受伤的狼见这匹狼退下,也忙拖着尾巴退了下来。那匹灰色的头狼奸诈残忍,武德有亏,有些阴,还不愿就此放下,瞅着空挡一口咬向巴儿思的脖子,想要凭借强大的咬合力将巴儿思一招毙命,随之嚎叫一声,满嘴鲜血,掉头就跑。还是慢了一步,一只耳朵被巴儿思咬掉,拖着尾巴跑了,和前两匹狼一起,同来的时候一样,迅速消失在月光下,不久变成三个黑点,不见了影子。

大漠恢复了平静,月色再次变得清明透彻起来。

胡小丹浑身无力,双腿发软,“咚”地一声倒在地上,将白亮亮的月光砸得片片飞溅起来,亮晶晶地漫空飞舞。

5

听到胡小丹的叙述,铁戈额头冒汗,仿佛面对当时的搏斗。他觉得,他们比胡小丹要幸运得多,要好得多,至少前三天是这样的。他们的前三天都是十分平静祥和的,除了那几声狼叫外,腾思沙漠温顺得简直如一个含情脉脉的小媳妇,让他们产生一种亲近和亲昵感,其间仅仅出现了一次小小的沙尘暴。当时,他们正走着的时候,远处如钱塘江潮一样,灰黄色一片滚滚而来,遮蔽了地,遮蔽了天。而他们这边则天清气朗,阳光白亮,有点儿如老家六七月间下暴雨,东边日出西边雨,一边雨点唰唰唰地下着,一边阳光照耀。铁戈知道,沙尘暴来了,他忙带着沙一棘找了一处避风的低洼处,掏出匕首飞快地掘了两个坑,分别将脑袋躲在坑里,用胳膊保护着,企鹅一样。灰黄色迅速笼罩过来,沙子嗖嗖地落下来,如雨一样。好在这次沙尘暴很快过去,也如暴雨一样,他们站起来,抖抖身上的沙子,朝地上狠狠吐一口唾沫,唾沫中也带着沙子。

背包被他们压在身子底下,没什么损失。这次沙尘暴只是落下一层薄薄的沙子,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沙一棘看着地上的坑,还在想着自己的浪漫,随着时间延长,她背包里的水减少,重量减轻,她的浪漫心情再度高涨起来。心有不甘道:“奶奶的,坑白挖了,恐慌也白费了。”她想,能遇见一场像样的沙尘暴该多浪漫啊,不然的话,如胡小丹那样风平浪静地走过沙漠,犹如遛马路一样,有什么意思。

想到这些,她诗情大发,可惜此刻江郎才尽,没有什么才情挥洒,腹内很是干瘪如跳蚤,想起中学课本中的一句诗,略作改变,伸开胳膊对着天空大喊道:“让危险来得更猛烈些吧!”

可是,危险并未如她所愿很快到来,让她稍微有点儿失望。她说,这就如看小说,本来以为情节会跌宕起伏高潮迭起,引人入胜,谁知从头到尾都平淡无奇,寡淡无味。自己准备的热情都白扔地上了,虚废了。

直到第四天晚上,高潮才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

那晚,他们来到宿营地,搭好帐篷,放好东西,路程已经走了一大半,背包里的东西算起来绰绰有余,两个人心情大好。尤其是沙一棘,一直以来都觊觎着那两只羊腿,多次提议在月夜下烤羊腿吃,可是前几个晚上,由于很累,没有了那种浪漫心境。现在,她背包中的水已喝了一小半,更轻了。昨晚虽有月光,天空有一层云,月色不那么明亮,今晚却不一样,天空一片晴蓝,十五的月亮显得格外圆满丰盈,月光也更亮了。沙一棘说,今晚如果不烤羊腿吃,对不起天空的月亮,对不起腾思沙漠,更对不起自己的美女诗人称号。铁戈想,啥美女诗人?都是自诩的,又没谁承认。不过,他不能说出来,还得表现出十二分的敬佩,连连叫好,说只有沙一棘这样的美女诗人才能想出这样浪漫的吃法,要是自己,想破脑袋也白搭。两个人捡了干柴,在帐篷外挖了一个沙坑烧起火来,将两只羊腿用棍子插上,撒上盐,放在火上烤着。铁戈让沙一棘照看着,自己进入帐篷,将地上的沙扒拉平整了,将防潮垫铺上,然后将睡袋放在上面,他们两个瘦子,一個72cm睡袋足够了。就在这时,外面的沙一棘发出一声尖叫:“铁戈——”铁戈听到沙一棘的声音如濒死的羊叫,一愣,忙朝外跑,和冲来的沙一棘撞在一起,险些跌倒,忙扶住她。沙一棘指着外面带着哭腔道:“狼,狼!”铁戈忙望过去,一匹狼蹲在火堆那边,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一只烧得半生半熟的羊腿。

铁戈颤抖着声音说:“沙漠狼!”

他们出发前都以为,这东西是不容易遇见的,否则,胡小丹独自一人能那么容易走过腾思沙漠?能不特意渲染自己和沙漠狼搏斗的故事以吸引眼球?“踏遍山河”中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沙漠狼是腾思沙漠的杀手,一旦遇见,你不能有丝毫大意,得小心提防。”听听,“一旦遇见”,也就是说,很不容易遇见,很难遇见,否则胡小丹早已成为大漠残渣,咋可能还会在抖音里趾高气扬地行走?能举着“旅游探险第一哥”的横幅回来?谁能想到,铁戈和沙一棘都认为很不容易遇见的沙漠狼,现在竟然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沙一棘想去找匕首,铁戈忙拉住她,暗示别动。

他知道,如果一动,狼以为他们准备对它动手,就会发动进攻了。

他们站着,一动不敢动。

刚才,这匹狼并没有侵犯沙一棘,只是叼走了一只羊腿。

月色下,那匹狼面对着他们,身上是白色的,可那身皮毛显得十分破烂,肮脏,如一件棉絮外露的棉袄。这是一匹失意的狼,一匹狼狈不堪的狼。它刚才去抢羊腿,没有对沙一棘下手。不然的话,朝着沙一棘喉咙来上一口,现在还能有美女诗人吗?沙一棘还能直直地站在这儿?铁戈对这匹狼竟然慢慢有了点儿感激之情,由感激又生出怜悯。反正自己食物多着,为啥不慷慨一点儿,分给这匹狼一点儿?他想到就做,看到那匹狼已经狼吞虎咽啃光了叼走的羊腿,就弯腰提起另一只羊腿,远远地朝着那匹狼扔去。他这样做,更多的想法是,听他朋友说狼的凶狠凶残是因为饥饿,或者遇见危险才爆发出来。如果肚子是饱的,狼一般是不会伤害生命的。

那匹狼已经啃光一只羊腿,看到铁戈扔来的另一只羊腿,飞身一跃,如玩杂技一样,在空中叼着扔来的羊腿,落地之后,毫不停留,转身离开,消失在月色里,不见了影子。

鐵戈这才脱离恐惧惊慌,擦着额头的冷汗想,他的朋友说得不错,看来,狼也不是毫无道理的凶残,暴虐,和某些人相比,还是善良的,值得亲近的,起码在肚子吃饱后是善良的。沙一棘失去恐惧,重新想到的是自己的羊腿,轻声道:“羊腿没了,我们今晚吃啥啊?”

“糌粑!”

铁戈的背包中带的有酥油,用罐头盒烧了开水在饭盒里化了,然后将带着的炒熟的青稞面放进去拌匀,揉捏成条吃着。沙一棘也学着他的样子吃着:“小戈子,你这好像是在盗版胡小丹的做法啊?”

铁戈笑笑,他不只是盗版了胡小丹的一些生活细节,下载在手机里随时复习,甚至穿越腾思沙漠的行程路线都是盗版的,时间选择也是盗版的,定在农历十五前后,这样晚上才会有月亮;就是大的时间点也如此,胡小丹选择四月,他就选择九月,这样白天不是太热,不至于被烤成面包,晚上也不至于太冷被冻成冰棍。理工男出身的铁戈可不凭激情,凭的是冷静。他想,不盗版,凭他们两个野外探险的新手,除非活得不耐烦,活得腻味了。

那晚,帐篷外的火很大。

睡袋中,沙一棘已经睡熟,可铁戈怎么也睡不着,都说狼害怕火光,不敢靠近火光,今晚这匹狼怎么就不怕火?而且敢于靠近火,抢走烤羊腿呢?他得出结论,这匹狼一定是饿疯了,饿得失去了理智,忘记了害怕。

他觉得,当一匹沙漠狼也很可怜,也不能快意恩仇自由自在。

6

在胡小丹沙漠探险照片和视频里,始终只有胡小丹一人,背着背包,还有无边沙漠、夕阳、晚霞、月色,始终没有出现巴儿思的影子。说实话,铁戈曾在抖音中反复观察研究过,很想找出一点儿佐证,推翻胡小丹一人轻松穿越腾思沙漠的结论,警告一下沙一棘,别将穿越腾思沙漠看作儿戏,至少应该重视,放在心上。可是,他最终失望了,没有,一点儿也没有找到别的东西,更别说巴儿思了。

因为,抖音中有关巴儿思的内容,都被胡小丹的恋人阿昔给有意掐掉,窖藏起来,冷冻起来。“踏遍山河”的内容准确地说是胡小丹提供内容,他的爱人阿昔进行剪辑组合,文字解说。她这样做有这样做的理由,她要塑造一个旅游达人,让粉丝们倾倒,疯狂,从而增加点击量。

胡小丹不满地说:“为什么将巴儿思删减了?”

阿昔一句话:“你认为呢?”

胡小丹能怎么认为?只能沉默,低头不语。网络上流行一句话叫“胸大无脑”,在阿昔身上是不准确的。阿昔身体高低起伏,和她的智商成正比。她在网络上如鱼得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和胡小丹组合,用她的话说是强强联合。用胡小丹旅游探险视频,和她的网络剪辑知识组合,成就了“踏遍山河”抖音,赢得百万粉丝,也造就了胡小丹这样一个旅游探险新星,赢得网络世界一片欢呼。阿昔提醒胡小丹,网络上一旦出现巴儿思的形象,粉丝们就会询问巴儿思去了哪里,得知真相以后,胡小丹就会从英雄变成狗熊,由偶像变成人渣,“踏遍山河”将会樯橹灰飞烟灭,甚至还可能引发网暴。说罢,阿昔用惯有的婉约声调慢声细语道:“现在网上的一些人你是知道的,杀人于无形,要抬将你抬上九天,要摔也会将你摔进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甚至延及你上下三代,刨根问底,诛灭九族。”胡小丹听了,脑袋垂下来,他能想象到这种事情发生后的情形。阿昔很能掌握火候,见胡小丹怕了,怯了,退缩了,走过去,很温柔地捧着他的脑袋说,自己知道巴儿思的经历后也很感动很难受,可是,那条牧羊犬现在很可能已经死了,成为沙漠干尸了;即使不死,带着伤,也一定逃不过沙漠狼的嘴,化为一堆白骨了。既然那样,还提它干嘛?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值吗?胡小丹身子一沉,抬起头争辩道:“它是沙漠狼的克星,咋会被吃?”阿昔忙点头,同意他的看法道:“不过,它受了伤,在沙漠里能活下来吗?”

胡小丹不再争辩,轻轻摇着头。

阿昔轻声道:“你没有错,那时任谁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你不需要愧疚,听话啊,乖!”

胡小丹低着头,不再说话。

阿昔一笑,知道胡小丹同意了,就轻吻了一下他的脸,用手拍拍他的后脑勺,站起来去忙着剪辑自己需要的内容去了,然后采用连载方式放到抖音上。几天时间,点击量嗖嗖飙升,大家都赞美胡小丹是沙漠独行侠,书写了沙漠探险的传奇,是旅游探险界一颗闪亮的星。阿昔让胡小丹看了,眉眼弯弯地道:“当新星的感觉咋样?是不是爽歪歪?”胡小丹的内心有一种虚荣膨胀着,但更多的是一种愧疚,仿佛是别人的荣誉被自己偷窃了一样,自己像一个贼似的。睡梦中,他会经常看到巴儿思,有时睁大眼睛看着他;有时变成了干尸,躺在阳光下被风沙慢慢地掩盖,消失形迹;或者被群狼追赶着,撕咬着,变成一堆白骨,如那只野驴一样……然后他醒了,坐起来,也不开灯,在暗夜里如木桩一样。阿昔醒了,搂着他轻声安慰道:“睡吧,啊,听话!”说着,阿昔学着母亲拍着婴儿的样子轻轻拍着他,哼着:“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妈妈的双手轻轻摇着你……”可是,一切枉然,胡小丹的眼睛仍然大大地睁着望着夜空,不是一夜,是经常性的。直到铁戈和沙一棘从腾思沙漠回来,将他们穿越腾思沙漠的照片和视频张贴在网络上被胡小丹看到。他瞪圆眼睛,看着他们身边的一条狗,一条皮毛肮脏的狗,许久许久,大叫起来道:“巴儿思,巴儿思还活着。”

他说,他要去拜访铁戈和沙一棘,询问巴儿思的情况,马上就去,刻不容缓。

阿昔看看胡小丹,不再阻拦,而是轻轻叹息一声道:“你想好了?”

胡小丹斩钉截铁地说:“想好了。”

“一定要去?”

胡小丹没有说话,只是使劲点头,表示自己的刚硬态度。

阿昔再次叹息一声道:“我陪你。”

胡小丹轻轻拍拍阿昔的手。他知道,阿昔能够同意这样做是担心他的身体,担心他的心理承受不起,才做出让步的,于是连声说着谢谢。

他们一路火车汽车,在一个下午赶到铁戈家。刚刚坐下,还来不及自我介绍,胡小丹就带着迫不及待的语气对铁戈道:“你看到那条狗了?”

阿昔觉得胡小丹的話有些突兀,担心铁戈和沙一棘不明白,咳嗽一声,准备代为解释一下。铁戈显然已明白胡小丹问的是什么,拿着两杯茶放在他们面前,轻声道:“开始,我们还以为是狼呢,吓坏了。”

胡小丹激动地道:“不,那是狗,一条真正的牧羊犬。”

铁戈轻轻点点头,是的,他知道,那晚他和沙一棘看到的是一条牧羊犬,不是狼,因为当时它来得快走得快没有发声,加上夜色笼罩,硕大的脑袋对着他们遮住了脖子上的防狼圈,他们把它当作了狼。发现是牧羊犬,是第二天的时候。那天早晨,他们起来,分吃了一块比萨喝了水,整理好背包,看看天气,是一个能见度很好的晴天。太阳还没有出来,晨曦已经如水一样沿着东边的天际沁润出来,将天地沁润得湿漉漉的,带着露珠的清净色泽。在这种色泽中,铁戈感到心情很好,仿佛每根汗毛都舒张着。他想,这大概和他昨晚的那个发现有关吧?就是狼并不都凶残,也有很仁慈很和善的狼,这让他的心里感到有些轻松。他一边想着,一边双手叉腰,做了几个锻炼腰部的动作,抬起头的时候,瞪着眼睛,看着前面。

这时,一个白点飞快闪来,将晨曦划破,如一条鱼儿划过水面一样,朝着他跑来,是昨晚的那匹狼,那匹白色的狼。

沙一棘在梳头,蘸着一点儿矿泉水梳理着,也看见了,吓得梳子掉在地上喊道:“那匹狼!”

铁戈拉着她的手慢慢站起来,拿着他的登山杖做武器,心里仍然咚咚咚的如敲鼓一样。

那匹狼浑身的毛有一块没一块的,白天看来更加明显,简直如披着一张麻袋片。但是,从奔跑速度来看,它很快捷,如一枚飞镖,眨眼间就到了面前。它的嘴里叼着一个东西,随着它的奔跑一晃一晃的,将晨曦摆动得跟着晃动着,泛起丝丝波纹。到了跟前,他们才看清,那匹狼的嘴里竟然叼着一只野兔。这种兔子由于长期生活在草原和大漠里,天大地大,背景广阔,容易暴露目标,容易受到老鹰、狼、狐狸的追捕,因此十分机灵,也十分善跑。铁戈想,自己不需要再拿出食物贿赂这个家伙了,可以节省一点儿食物。他看着那匹狼,不知道它叼着野兔还来找自己干什么?难道口渴,想要喝水?

狼的嗅觉很灵敏,很远就能嗅到其他动物的气味,能辨别这种气味属于什么动物的,是发起攻击,还是尽快躲避。在沙漠上,由于缺水,沙漠狼更锻炼出一种能耐,能嗅到水源地,很远很远,就能嗅到水的清润气味。

那匹狼到了面前,在距离他们几步远的地方蹲下,将嘴里的野兔放下,伸着脑袋,使劲地摆动了几下,长长地叫了几声,汪汪汪!声音十分洪亮,在沙漠上回旋着,也在他们的耳边回旋着。铁戈猛地一惊,眼前蹲着的竟然不是狼,是一条狗,一条牧羊犬,脖子上还戴着项圈,和过去铁戈在图片上看到的一模一样,是防狼圈。这是哪里来的牧羊犬?难道腾思沙漠深处还有人居住?不像啊。如果有人居住,不可能让这条牧羊犬昨晚饿得那样,也不可能让这条牧羊犬脏成眼前这样,至少得打理打理,收拾一下。

沙一棘也喊道:“是狗,还戴着项圈!”

铁戈说:“牧羊犬,戴的是防狼圈。”

铁戈高度紧绷着的心放下了,轻轻嘘了一口气,发现自己的手心竟然冒出了汗。面对一匹沙漠狼,要说不害怕是假的,那是在安慰自己,给自己鼓劲助威,也为了稳定沙一棘的心情。面对一条牧羊犬他就放心了,神经也松弛了,感到一种亲切,一种熟悉,甚至有一种亲人相逢的感觉。沙一棘也是如此,愣了一会儿,微笑着伸着手走过去,那条牧羊犬并没有躲开,仍然蹲坐在那里看着他们,黄亮的眼睛显得纯洁和善。看得出来,它也有一种孤独感,对人也有一种亲近感依赖感。沙一棘轻轻地抚摸着它毛茸茸的脑袋,它闭着眼睛,享受着,然后伸出舌头轻轻地舔着她的手背和手心,显得很温柔很亲切。它的舌头软乎乎的,舔得沙一棘的手背手心痒酥酥的,很舒服。沙一棘突然蹲下来,一把抱住这条牧羊犬,竟然热泪盈眶起来,她这是第一次进入沙漠,远离亲人,这里没有人迹,没有信息,没有生命出没,简直让人能疯狂能窒息。过去她觉得自己刚强、坚定,现在才知道,她是在欺骗自己,欺骗自己的内心,是装出来的。

一条牧羊犬让沙一棘有着一种重回世界的感觉,特别特别思念沙漠之外的世界,思念自己的父母和弟弟。

这条牧羊犬静静地蹲着,靠在她的怀里。

许久许久,沙一棘站起来,揩了一下眼泪,拍着牧羊犬脑袋轻声道:“告诉我,你是哪儿来的?怎么会在这里?你的主人呢?”

那条牧羊犬不可能回答她的三联问,抬起头看着她,摆动着双耳。许久许久,它站起来汪汪汪叫了几声,走了。那只兔子就扔在那里。沙一棘急了,大声喊着:“兔子,兔子,你的兔子。”那条牧羊犬仿佛没有听见,消失在了远处的晨雾中。

晨曦慢慢褪去,朝阳升起来,沙漠上一片阳光明媚。

沙一棘看着站在一边的铁戈道:“它……忘记带走自己的兔子,会挨饿的。”

铁戈从迷茫中醒悟过来。他听说牧羊犬是通人性的,知道感恩的,昨晚他们在它饥饿的时候,送给它羊腿,现在它抓住一只兔子,咬死送给他们,报答他们。动物报恩的故事,他小时候就听奶奶讲过,说一只狐狸在山里被猎人追赶,被书生救了,后来变成一个姑娘来给这个书生做饭,还嫁给了这个书生。奶奶还说,我们小戈将来也有一个狐狸做媳妇,很漂亮很懂礼的狐狸媳妇。铁戈想,他才不要狐狸做媳妇,狐狸咋做媳妇啊?后来,他在报刊上读到很多动物报恩的故事,人救了鹿,鹿带着人走出峡谷绝境;人救了豹子,豹子将猎物放在人的门前等等。这些,他都呵呵一笑,当作故事读。现在,他看着眼前的兔子,轻轻蹲下去,伸手抚摸了一下,兔子的身体还是热的,显然是刚刚被捕获不久。

他望着远处,望着朝阳照耀的沙漠,还有朝阳下散去的薄雾,轻轻道:“这究竟是一条什么样的牧羊犬啊?”

沙一棘听到他的话解说道:“充满灵性。”

7

这条牧羊犬就是被胡小丹丢弃的,格根的牧羊犬巴儿思。胡小丹走出沙漠,和铁戈他们走进沙漠,中间相差五个来月时间,也就是说,巴儿思已经在腾思沙漠独自生活了五个月,流浪了五个月。五个月里,它没有走出去,没有回到格根那里,也没有沿着胡小丹走过的路线追踪、寻找胡小丹,一直在腾思沙漠流浪,成为一只名副其实的流浪狗。

格根曾说,牧羊犬的嗅觉在动物界首屈一指。

格根还拍着胡小丹的肩膀得意地说:“如果迷路了,放心,有巴儿思,保险将你带出来,不会丢失的。”

胡小丹在丢弃巴儿思后,心情是矛盾的纠结的。一方面,他不希望巴儿思嗅觉灵敏,追上自己;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巴儿思嗅觉灵敏,甩不掉,能追上自己,找到自己。

那天晚上,和三匹沙漠狼拼死搏杀,虽然赶走了三匹狼,可巴儿思也受了伤,伤的是右后腿。当然,巴儿思的其他地方也受伤了,背上破了一块,见血了。身上的毛被扯掉很多,额头被狼咬伤,血色一片,但是都不重,不要紧。胡小丹看着巴儿思右后腿上的伤口,很深很大一个伤口,于是将自己的衬衫脱下来,刺啦一声,撕掉衣襟,给巴儿思包扎着伤口。巴儿思一定很疼,浑身肌肉颤抖着,吐着舌头,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胡小丹轻声安慰着道:“忍住,忍住,一会儿就好。”他暗暗恨自己走的时候,为什么不准备一点儿消炎药物,只是带了风油精、驱蚊水、藿香正气水、补充维生素的善存片,这会儿能有什么用?可是,这些埋怨悔恨此时都显得苍白无力。做完这些,他擦了一把脸上的汗珠,拿出牛肉干喂着巴儿思,给巴儿思水喝。今晚如果不是巴儿思舍命搏斗,他会成为狼嘴残渣,等到再有人经过的时候,只会看见几块骨殖,不,很可能骨殖也没有了,被风沙掩盖住了。这个世界从此再也没有了他胡小丹,再也没人记起他胡小丹,包括阿昔,可能她不久后就会重新恋爱,挽着另一个男人的胳膊风姿绰约地笑着,走着。

巴儿思不能走了,他得陪着。

胡小丹搭起帐篷,铺好防潮垫,不再让巴儿思待在帐篷外,而是抱进去,放在防潮垫上,自己睡在睡袋里,外面烧着火。一夜过去,太阳升起,四月的腾思沙漠晚上温度四五度,可是到了上午,一下能升到三十多度,热气蒸腾着,弥漫在帐篷内格外热格外闷人。胡小丹想,如果温度升起来,没有消炎药物,巴儿思的伤口会发炎的。他思索一会儿,想到格根借助一个土洞躲避寒冷的故事,受到启发,拿着匕首,在帐篷的一角掏挖着,许久许久,挖出一个沙坑,找了干树枝搭在坑上,铺上沙,做成一个洞,仅够让巴儿思待在里面了。他嘘了一口气,好像这样才能回报巴儿思似的,将巴儿思慢慢推进去,卧在里面,这样会凉快一些,对巴儿思的腿伤会有好处。做这些的时候,巴儿思眼睛依旧水汪汪的,如婴儿的眼睛那样干净,清澈,没有一点儿渣滓。胡小丹拍着巴儿思的头安慰说:“好好睡觉,明天就会好的。”胡小丹原以为,一天多时间后,巴儿思腿上伤口结痂,就可以行动了,到时跟着自己走,是能走出沙漠,走到外面世界的。可是,到了第三天,巴儿思更是行动艰难了,拖着右后腿走得很慢,走几步就卧在那里。胡小丹急了,解开包扎在巴儿思腿上的布条,吓了一跳,一天一夜时间,巴儿思的那条腿已经肿了,伤口处已经化脓。胡小丹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用矿泉水给巴儿思清洗伤口,巴儿思静静地卧着,看着。

胡小丹轻声问道:“巴儿思,疼不?”

巴儿思依旧那样,伸出舌头舔舔他的手,有气无力的。

胡小丹知道不能再等了,再继续这样下去,背包里的食物和水是难以保证他们走出腾思沙漠的。在沙漠上,没有食物还能坚持几天,如果没有水,一天左右,人就会脱水,就会昏迷,不久就会成为一具干尸,留在这片沙漠上,被风沙掩盖。即使没有这些,再次遇见沙漠狼,巴儿思还能搏斗吗?他们还能逃脱吗?胡小丹咬咬牙,想抱着巴儿思走,可走了几步,根本抱不动。他将巴儿思放在地上,巴儿思拖着后腿缓慢地走着,走了几步后卧下,抬起头看着他。他急了,将巴儿思扶起来,走了几步,巴儿思再次卧下去。他继续如此,巴儿思也继续如此。他大声喊叫起来:“巴儿思,加劲,走。”巴儿思抬起头轻轻地哼唧了几声。胡小丹的忍耐性终于达到了顶点,用手打着巴儿思骂道:“起来,你这个没用的东西,你想死在这里吗?我可不想。”

巴儿思低着头轻轻地呜咽着,依旧一动不动。

胡小丹累了,有气无力地坐在沙漠上,头耷拉在两腿间,充满了沮丧。看来,他要陪着这条狗一起死在这片沙漠里,他的旅游探险生涯将在这里画上句号,什么理想价值都将成为他妈的肥皂泡,噗地一声炸开消失。他越想越害怕惶恐,甚至暗暗埋怨起格根,自己不要什么破牧羊犬,他偏要给,偏要让自己带着,现在不但不能帮自己,反而成为自己的累赘,成为自己的绊脚石。

沙一棘听到这里气愤地道:“恩将仇报。”

胡小丹低下头,不说话。

阿昔在旁边,依旧轻言细语地替胡小丹辩解着:“小丹也是……很无奈很难受的。”

沙一棘还想说啥,在铁戈目光的暗示下张张嘴闭上了。从沙漠回来后,这个任性的女孩改变了很多,起码温柔多了,听话多了。她父亲都笑着说:“我们家公主在铁戈引导下脱胎换骨了。”

胡小丹稳定了一下情绪,继续道,他当时面对着卧在地上不能行动的巴儿思,想啊想啊,绞尽脑汁,期望能想出一个突围的办法。最终得出结论,要想活下去,就得将巴儿思丢弃在腾思沙漠上,一个人走出去。他告诉自己,留下,人和狗都得死,走出去,还有一个活着。再说了,人比狗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要大得多。自己如果陪伴一条狗死在沙漠上,将来没有人会赞扬自己有人性,大家谈到他,一定会骂他傻,脑子被驴毛塞了,一个人竟然陪着一只牲畜去死,将自己等同于一条狗,掉价。

胡小丹给自己寻找着丢弃巴儿思的借口,找了好多条,终于下定决心,放下巴儿思,一个人走,离开沙漠。他额头冒汗,左右张望,仿佛怕谁发现了这些似的,将巴儿思再次连推带抱地放进沙洞里。那晚,他没有支起帐篷,没有打开他的防潮垫,也没有铺开睡袋没有烧火,就那樣躺在沙洞外面,闭着眼睛,不看巴儿思,他怕和巴儿思的眼睛对视,怕在巴儿思那纯净的眼睛中破防,放弃自己好不容易做下的决定。这晚的月亮虽没有十五十六的圆满,但依旧清亮如水晶,挂在面前不远处,仿佛伸手就可以摸到,多么亲切多么可爱的月亮啊。他突然有着一种强烈的孤独感,一种想哭的感觉。巴儿思卧在他身边静悄悄的,可是,他能感觉到巴儿思的痛苦,它身上的肌肉在颤动着,微微地颤动着。他给巴儿思喂着牛肉干,给巴儿思喂着矿泉水,他感到自己有罪,想用这种方式赎罪,减轻自己内心的愧疚和沉重。巴儿思慢慢吃着,喝着。感觉到差不多了,胡小丹毫无心情地也吃了一点儿牛肉干,喝了一些水,将一些牛肉干拿出来放在巴儿思身边,还有矿泉水,用做饭的铁盒盛满,又打开几瓶靠在沙坑边,用沙固定住。至于这些水,巴儿思到时弄倒了咋办,蒸发了咋办,能不能喝到嘴里,就不是他能决定的了。

他现在能为巴儿思做的只有这些了,他觉得,他已经竭尽全力了。

然后,他拍拍巴儿思的脑袋,如对孩子一样柔声道:“睡吧,巴儿思,天亮了,又是一个好晴天。”

巴儿思显然已经精疲力竭,慢慢地合上眼睛。

胡小丹悄悄背起背包,拿起登山杖站起来,回头朝巴儿思望去。机警的巴儿思已经醒了,睁着眼睛,在照进来的月光中看着他,眼睛里带着一种迷惑不解的样子,仿佛在问,你准备去哪儿?准备干嘛?胡小丹长叹一声,再次坐下来,他不能这样走,在巴儿思的注视下离开太残酷自私了。他想了一会儿,慢慢打开包,里面有一个小包,是单独装衣服袜子的,他将小包放在自己和巴儿思中间,紧紧地挨着巴儿思,也隔开了他和巴儿思。做完这些,他轻轻地倒下,闭上眼睛,不久就打起酣畅淋漓的鼾声。他的眼睛却悄悄睁开一线,耳朵侧着,竭尽所能地捕捉着巴儿思最为细微的动作。大概又累又疼吧,不一会儿工夫,巴儿思发出香甜的鼾声。胡小丹没有站起来,他已经从刚才出走的失败中得到经验教训,用一只胳膊夹着背包和登山杖,悄悄趴在那里,眼睛眨动着,谨慎地审视着四周,如一只蜥蜴一般一寸寸地移动,朝着沙漠的那边移动着。不知是那个衣包靠近巴儿思,巴儿思没有感觉到他离开,还是巴儿思受伤、疲累,沉睡中没有感觉到,继续着它呼噜呼噜的鼾声。胡小丹轻轻地移出很远,仍然没有站起来,这条牧羊犬太机敏了,机敏得让他不得不加倍小心,不得不格外谨慎。他一寸寸朝着前面一座沙丘移动过去。这样的地势,还有行走路线,都是他提前观察设定好的。终于,他爬上了那座沙丘顶部,頭朝下继续朝着沙丘背面移动。到了沙丘下面,他站起来,没有回头,而是加快脚步朝前走。等到走了很久,翻过几座沙丘后,他再次回头,已经不见了巴儿思待着的那个沙洞,甚至他爬过的第一个沙丘也不见了。月光白亮亮地照着,无边无岸。月光下,沙丘连绵起伏一直朝着他奔来。

胡小丹想,此时巴儿思大概还在沉睡吧,不知道明天醒来不见了自己它会怎么样。他的泪水汹涌而出,打湿了脸颊。可他没有回去,毅然转身朝前走去,没有了牵绊,行李减轻,他的脚步更快了。

胡小丹是在此后的第四天走出去的,他的背包内还带着十多个大炮仗,每到一处宿营地,他有了经验,烧起大火,放响几个大炮仗,咚咚咚地响着。不知那三条沙漠狼是在养伤,还是怕火怕炮仗,再也没有出现。胡小丹后来的路走得异常顺畅,安全。他总共花去了十天时间。阿昔在编辑视频时说,要让粉丝们免于怀疑,耽搁的那三天也应该掐掉,按照七天计算。

8

胡小丹遇见了沙漠狼,铁戈和沙一棘也同样遇见了。根据胡小丹的讲述,铁戈暗暗猜测,他们遇见的一定是胡小丹五个月前遇见的狼,带头的是一匹灰色缺耳朵狼,只不过来的不是三匹,是两匹,不知另一匹去了哪里,是死了,还是没有参与进来。

他们遇见沙漠狼的具体时间,是得到野兔的那晚。

那天,他们得到那条牧羊犬叼来的兔子,沙一棘高兴地说:“真不赖,美女总是有口福。”她建议,晚上烧兔肉吃。铁戈听了,表示赞同。那天由于偏离路线,他们走了一段弯路,虽没有少走,按手机地图指示,却仅仅离开昨晚宿营地不到五公里的路。铁戈叹口气,看来只有就近找一处低洼处宿营,好在他们此前早已超越预定路程,加之背包越来越轻,他们也越来越适应沙漠行走了,后面几天里是能够轻松地走完前面的路。

搭起帐篷,沙一棘迫不及待地说:“快点儿,我口水都流出来了。”

他们离开宿营地,到旁边去寻找树枝。

沙漠上,有很多被风吹出的树根,或者连根拔起的灌木,甚至树木,干枯洁白,仿佛树木的骨骼,坚硬耐烧。那是阴天,没有月光,沙一棘借着头灯发出的亮光,一路捡拾着干柴,一路喊着:“我又捡到了,我又捡到了。”她还准备朝前跑,铁戈扑过来,一把拉住她。他们的面前,有四个绿色的光点在闪动着,如磷火一样朝着他们靠近。

沙一棘也看见了,腋下夹着的干柴落在地上,问道:“啥子?”

“狼!”

“不会是……那条狗吧?”

“两只,咋……可能是那条狗?”

沙一棘道:“快……快跑!”

她一直渴望着危险出现,说只有这样才能给自己的旅行增加激情,增加诗意,现在危险出现,她的激情和诗意完全消失,了无踪影。四个光点慢慢逼近,是狼,是两匹沙漠狼,前面一匹缺少一只耳朵,在两盏头灯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狰狞可怖,冷血杀手的面目昭然若揭,后面一匹紧跟着,亦步亦趋。铁戈忙掏出匕首,在面前划动着,带着呼呼的风声和闪闪的亮光,大声喊道:“走开,我有匕首。”两匹狼很大胆,似乎并不怕匕首,或者根本就没有听懂他的话,继续朝前走着,而且加快了脚步,龇牙咧嘴。如果,它们也如那条狗那样蹲下,很温顺地待在那里,铁戈一定会拿出那只沙漠兔扔给它们,换一个息事宁狼。可是现在看来,这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即使能解决,这会儿也来不及了,还不等转身,他们俩就会被狼咬断喉咙。铁戈忙得手舞足蹈,将自己平时看的武侠电影里的各种招式都用上了,依旧不管用。沙一棘紧紧抓住铁戈的衣服,跳着脚,嘴里颤抖着如开枪一样道:“打打打打打……快打。”那两个家伙显然饿坏了,焦躁暴怒,双眼闪光,前面的独耳狼伸着脖子呕儿一声吼叫,声音波浪式地颤动着,推进着。

几乎同时,汪汪汪的叫声在月色中传来,如刀片横插过来,将独耳狼的叫声切成几段,抛在夜空中,一片狼藉。

那条牧羊犬出现了,带着风声扑出来,喉咙中滚动着沉闷的怒吼。

两匹狼顿时收敛起凶狠的样子,眼睛中的绿光也消失了,呜呜呜地低叫几声,转过身拖着尾巴跑了,跑向远方。那条牧羊犬仍然不依不饶,对着远处汪汪汪地叫着,直到那两匹狼彻底不见了影子,这才慢慢地停止下来,蹲在那里哼哼着。铁戈喘息了一会儿,擦了一把额头的汗珠,对着牧羊犬吆吆吆地叫着。他的老家在遥远的农村,叫狗就是这样叫的,他家过去养过一条狗,每次吃饭的时候,他会给狗倒了食物,然后站在台阶上吆吆吆地叫着,不一会儿,他家的狗就会跑回来,摇着尾巴在他身边转着圈子,用脑袋擦着他的裤脚,然后再去吃食。他的叫声果然起了作用,那条牧羊犬回头在灯光下朝他们望望,然后飞快地跑来,到了他们身边,用脑袋擦着他的身子,用舌头舔着沙一棘的手,显得十分亲昵。他们将它带到宿营地,铁戈将那只野兔整理干净了,放在火上烤着,撒上盐,还有方便面的佐料,兔油吱吱地冒出来,有的落在火上,光亮一闪,香气也随之弥漫在空气里。沙一棘咂吧着嘴,不断地吞着口水咕唧咕唧地响,仿佛喉咙里养着一只蛤蟆,全然忘记了刚才经历的危险,还有自己的惊慌,等到铁戈说一句可以了,就吹着气将烤熟的野兔拿起来,用刀子慷慨大方地割下一半放在那条牧羊犬面前道:“吃,不吃白不吃。”然后,两个人也香喷喷地吃着另一半兔肉,喝着用罐头盒烧开的水。一只兔子当然不够两个人一条狗吃,他们又拿出牛肉干喂那条狗,他们吃着面包。

这条牧羊犬浑身是伤,显然不是一次,而是多次受伤,有的已经痊愈,包括右后腿那道很大的三角形伤口,有的刚刚痊愈不久,也有的是最近出现的。沙一棘轻轻地擦着防狼圈上的灰尘,给牧羊犬梳理着毛,可是,那些伤疤和伤口怎么也遮掩不住。它依旧如披着蓑衣,蹲在那里,很乖很乖,让沙一棘梳理着,如一个打架受伤的孩子接受着母亲的安抚。

沙一棘叹口气,放弃了自己的努力。

那晚,那条牧羊犬就卧在他们帐篷外的火堆旁,发出呼噜呼噜的鼾声。两个人睡在睡袋里,心里十分安静安详。用沙一棘的话说,简直如在家里一样,啥也不用担心,啥也不用害怕。铁戈想到沙一棘遇见狼时惊慌失措的样子,学着她的口吻道:“打打打打打,我还以为你在打机关枪呢?”沙一棘听了咯咯咯地笑起来,搂着铁戈,眼睛亮晶晶的如女妖一样,突然轻声在铁戈耳边道:“小戈子,本宫想要翻你的牌子。”这是他们之间的亲昵暗语,铁戈当然懂得,忙告诉她,养精蓄锐,明天还要走二十公里的沙漠,不然找补不回今天落下的路。沙一棘依旧腻腻地说:“本宫就要翻牌子嘛,就要,就要……”外面夜色浓重,火堆里的火闪烁着,映衬着帐篷一闪一闪的。

铁戈提醒,外面有牧羊犬呢。

沙一棘说,正是因为有牧羊犬才安全,自己才有这样的花痴心情呢。

他们事后决定,将这条牧羊犬带回家,至少要带出腾思沙漠。

沙一棘说:“將它扔在这里,我心里不安。”

铁戈有些疲乏,轻轻点点头道:“必须的。”不久,就打起鼾声。

第二天一早起来,是一个晴天,铁戈忙将太阳能板放在朝阳的地方,吸收着太阳的热量,他们的手机,还有运动小相机都快没电了。沙一棘正在逗着那条牧羊犬玩着,问铁戈道:“我们早晨吃什么?”铁戈说:“两桶八宝粥,两根火腿肠。”沙一棘看看蹲在她前面的牧羊犬道:“给弟弟吃什么?”美女诗人和牧羊犬已经熟悉,竟然称之为弟弟了。铁戈给它准备了一块牛肉干。他们穿越沙漠的时候,早晨和晚上吃得较为认真细致,中午在路上随便找个地方蹲下,放下包,一边歇息一边随意吃点儿面包、方便面、牛肉干、薄饼什么的,喝几口矿泉水。

两人一狗吃罢喝罢,他们收拾好东西,背起背包。沙一棘走过去,挥着手对牧羊犬道:“走,跟着姐姐回家。”

那条牧羊犬摇着尾巴,却并没有随着她走。

沙一棘急了,准备走过去推它。牧羊犬见她走近,马上朝后跑了几步。她站住,牧羊犬也站住。她朝牧羊犬走去,牧羊犬又朝后面跑去,这次不再停下,而是一路朝着远处跑去。沙一棘学着铁戈叫狗的声音吆吆吆地大声叫着,牧羊犬停下,朝他们望着,阳光照在牧羊犬的身上,依旧是一身肮脏不堪的皮毛。沙一棘扯着嗓子大声喊道:“你去哪儿?这里是沙漠,快跟姐姐一起回去!”牧羊犬没有回来,慢慢转过身子,背着朝阳朝着来路跑去,越跑越远,越跑越远……沙一棘急了,想要去追,被铁戈拦着。铁戈知道,她是追不上那条牧羊犬的。再说了,这条奇怪的牧羊犬明明恋着人,可为什么又朝回去的路上跑啊?远处传来汪汪的牧羊犬的叫声,在清凉的朝阳里远远传来,一声声回荡着,回荡在天地间,也回荡在他们的心中。

沙一棘眼圈红了,带着一种离别的悲伤,对着牧羊犬吠的方向挥挥手,轻轻地说:“再见了弟弟,别再受伤了!”铁戈也站在那里,看着辽阔无边的沙漠想,在这片沙漠上,一条牧羊犬要想生存下来,一定是很艰难很不容易的。想到这些,他的心情更是沉重,沉重得有些透不过气来。

他们背着背包回身慢慢走着,身后,留下深深浅浅的脚印。

9

胡小丹千里迢迢赶来拜访铁戈和沙一棘的目的不是为了忏悔和检讨,他不需要对铁戈和沙一棘忏悔,他觉得,这样做没有任何实质意义,铁戈和沙一棘不是巴儿思,也不是格根。他这次来,是想再次进入腾思沙漠,找到巴儿思带回来。不然,他说,他此后的日子一定会寝食不安痛苦不堪的。阿昔在旁边轻轻点头,仿佛证明一般说:“回到家里,小丹如丢魂了一样神不守舍,这次去沙漠算是给他找回魂灵吧。”

沙一棘早已急不可待了,催促着:“走吧走吧,不知道巴儿思在沙漠苦成了什么样子了。”她说到这儿眼圈红了,泪珠挂在睫毛上一闪一闪的。诗人就是这样,容易愤怒也容易感动,感情波动很快,如海潮起伏澎湃。

铁戈开上沙一棘父亲的越野车,一行四人出发了,朝着远处驶去。两天后,他们来到腾思草原,一顶顶帐篷如白色的蘑菇点缀在蓝天白云下,牧歌声依旧悠扬低沉,穿透人心:“天边有一片大草原,草原茫茫天地间,洁白的蒙古包散落在河边……”如果不是草色泛黄,一切和胡小丹五个月前离开时没啥两样,甚至让他怀疑,自己仿佛就是昨天带着巴儿思离开这里走向沙漠的,一切仿佛就在眼前。

四个人找到格根,告诉了他巴儿思的情况。格根愣了一会儿,看看胡小丹,带着不满的语气道:“你电话里不是说巴儿思死了吗?”胡小丹低着头红着脸不说话,如一个小女孩一样搓着手。阿昔忙轻声解释道:“他以为死了,很伤心很难过,这不听说还活着嘛,马上就来找了。”格根看看胡小丹,张张嘴没有说话,叹息一声,挥挥手上了越野车,跟着他们一起朝着沙漠深处驶去。

一路上,大漠浩瀚,无边无际,阳光在沙漠上奔跑着,跳跃铺排着,浩浩荡荡。车子沿着他们行走的路线在沙漠上奔驰,扬起高高的尘沙,如在战场上一般。每到一处巴儿思可能待过的地方,五个人都要下车到处喊着:“巴儿思!巴儿思你在哪里?”沙一棘甚至用上了物质贿赂:“巴儿思,我们给你带来了牛肉干,还有腊肠,还有香蕉。”铁戈提醒她,狗是不爱吃香蕉的。沙一棘不满地瞪了铁戈一眼,说自己知道,这不是哄着巴儿思出来吗?

到了第二天下午,五个人到了铁戈和沙一棘遇见狼的地方停下。夕阳已经落在沙漠上空不远处,如一个碾盘那般大。铺天盖地的红光从天空泼洒下来,将天地晕染成胭脂色。五个人成为其中的五粒黑点,朝着各处游动着寻找着喊叫着。沙漠无极,和天边结合,成为遥远的天际线。红色的云一片片飘过天边,逐渐变成黑灰色,黑灰色中带着红边。五个人汇合,各自摇头,表示没有找到。他们不死心,又不约而同地各自将手拢在嘴上做成喇叭状,一起大声喊着:“巴儿思,巴儿思你在哪里?”他们的声音远远传开去,仿佛能钻透黄昏,钻透时间。

他们停下,世界再次陷入寂静,陷入无边无际的洪荒。

暮色在扩展着,在无边地缭绕着渲染着。

他们带着浓浓的失望准备上车,继续前行,走向下一个目标点。

沙一棘走了几步,不甘心地再次回头,突然站住,指着那边颤抖着声音道:“看!”

其他四个人忙回头朝着沙一棘手指的方向望去,一个黑点在黄昏里朝着这边跑来,还是那么快那么迅捷,如一支白羽箭将黄昏洞穿,将寂静和洪荒洞穿,嗖嗖地闪动着,不一会儿清晰起来,是巴儿思,他们心心念念的巴儿思。巴儿思的皮毛依旧肮脏不堪,可是和以前相比更精神更快捷了,它将夕阳划开一道波纹,朝着两边翻腾着流淌着。它到了他们跟前,摇着尾巴围着他们转着,咬着他们的衣服,挨擦着他们的腿,看得出十分高兴。沙一棘竟然抱着巴儿思,如抱着自己亲人一样呜呜地哭起来,边哭边道:“巴儿思,我可怜的巴儿思。”阿昔在旁边默默地拿出牛肉干,还有腊肠什么的,准备喂给巴儿思吃。

巴儿思却没有停下,摇动一下尾巴,转身朝着那边跑去。

沙一棘急了,大声喊道:“巴儿思,你要去哪里?”

大家也都急了,随后追赶着巴儿思。黄昏慢慢暗下去,夕阳逐渐消失,沙漠上一片安详,是天黑前那种特有的安详宁静。翻过一座小小的沙丘,巴儿思站住了。五个人走过去,那里有一个沙洞,被沙掩盖了一些,洞口很光溜。

胡小丹轻声道:“这是我给巴儿思挖的洞。”

大家都不知道巴儿思为啥要跑到这里来,想要干什么。他们迷惑不解地看着巴儿思,只见它卧在沙洞前,吐着舌头。格根也来到沙洞前,将手伸进去摸了一会儿,拉出一个包来,打开,里面有衣服和袜子,是胡小丹的。胡小丹临走时为了避免引起巴儿思注意,特地将这个包搁在他们之间做隔离的。格根听了胡小丹的解釋后恍然大悟,告诉大家,巴儿思之所以伤好后没有离开沙漠,是因为它要看守这个包,它一定以为胡小丹将这个包放在这里是让它看守着。他说到这里,再次补充道:“牧羊犬就是这样,一旦得到任务,不死不放弃。”

大家听了,都站在那里默默无言。胡小丹更是喃喃道:“对不起,巴儿思,真的对不起。”

巴儿思静静地卧在那里,吐着舌头,脖子上套着防狼圈,黄色的眼睛亮汪汪地灌满暮色,如雕塑一般。

这是“踏遍山河”中有关胡小丹穿越腾思沙漠的补充视频,点击量再次飙升,超过百万,格外火爆。

视频中说,巴儿思最终跟着格根一起回到腾思草原,高兴得又蹦又跳又叫。他们离开的时候,巴儿思还跟着他们的那辆越野车跑出好远好远,对着他们的汽车汪汪叫着,显得十分留恋不舍。

可是,据沙一棘说,事情结局并非这样。她说,他们在沙洞前正在喂巴儿思食物,远处天边出现几匹狼。在他们自带的望远镜里可以清楚看见,最前面的是一匹缺耳朵狼,它们扯着脖子呕儿呕儿叫着,声音远远地传来。巴儿思听了,停止吃食,望着远处,许久许久,闪电一样冲向那边,加入狼群中,然后带着它们朝着远处走去,越走越远,消失了影子。

她说,巴儿思这段时间和沙漠狼搏斗、生活,最终融入了狼群,成了狼的首领。不然,那晚进攻他们的那两匹狼见了巴儿思怎会如此害怕,敬服?

她甚至煞有其事地说,铁戈的一位研究生物学的朋友说了,狗的祖先是由狼进化来的。有时,狗和狼长久相处,长期发生交集,会出现返祖现象,巴儿思就是这样回归了狼群。

她的文字贴在网上后,引起一片声讨声。很多人说,沙一棘是忽悠人。不过,沙一棘这样的傻瓜,她的想象和她的诗歌一样蹩脚,干瘪乏味,谁相信她的话,脑袋一定是挨了驴踢。

沙一棘一直渴望成为网红诗人,一直不成,没想到这次她的诗纷纷被人们搜出贴出,半月时间,她竟然成为著名的网红诗人。

猜你喜欢
牧羊犬沙漠
“沙漠之鹰”,中看不中用
绵羊和牧羊犬
羊和牧羊犬
走出沙漠
沙漠之旅
走进沙漠
牧羊犬
走进沙漠
黑白配“双面”牧羊犬神奇模样超吸睛
穿越沙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