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合理注意义务

2024-05-12 11:33魏德
中国美术报 2024年14期
关键词:奥特曼服务提供者被告

魏德

随着GAI(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即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其在内容创作领域的运用日益广泛。同时,GAI的快速进步引发了一系列著作权保护问题,给传统版权法带来了新的挑战。从输出端来看,GAI服务提供者是否承担生成内容侵犯著作权的责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在2024年2月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的AIGC平台侵权责任判决“侵害奥特曼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案”(案号:【2024】粤0192民初113号)中得到了司法回应。

“奥特曼”作品的著作权人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与某文化公司(原告)签订《授权证明》,将奥特曼系列形象的著作权独占授权给原告,并授予原告维权权利。2023年12月下旬,原告发现被告经营的具有AI对话及AI生成绘画功能的Tab网站(此为化名),能生成出与奥特曼形象高度相似甚至完全相同的图片。具体生成方式为:用户在Tab网站的AI绘画模块对话框中输入提示词“生成奥特曼”,网站随即在示例图区显示一张与涉案奥特曼形象一致的图片;若输入“奥特曼拼接长发”,则可生成一幅保留了奥特曼特征且融合了长发元素的新图片;若输入“生成插画风格的奧特曼”,则可生成一幅插画风格的奥特曼图片,同样保留了奥特曼的显著特征。以上生成的图片都可供用户查看和下载。原告以Tab网站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被告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提供GAI服务过程中侵犯了原告对案涉奥特曼作品所享有的复制权和改编权。

在著作权法的体系中,被告的过错是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而被告是否充分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则是评估其过错的关键。本案系使用者利用GAI生成侵权内容的情形。法院根据被告(GAI服务提供者)欠缺投诉举报机制、未向用户提示潜在侵权风险、对生成内容缺乏显著标识这三个因素,认定被告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应对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避免承担著作权侵权的赔偿责任,GAI服务提供者究竟要履行何种注意义务?下文将结合本案对本问题作出解答。

一、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为《办法》)第15条规定,GAI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然而,在本案中,截至开庭之日,被告经营的Tab网站并未建立相关投诉举报机制,使得权利人难以通过投诉举报机制来保护其著作权。

为了避免产生这一问题,GAI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并公布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确保公众能够有效地进行投诉和举报。同时,被告还应加强内部处理机制的建设,确保投诉和举报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二、切实履行提示义务。《办法》第4条明确规定,GAI服务提供者应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并应提示用户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然而,在本案中,被告未能以服务协议等方式明确提示用户潜在的著作权侵权风险。

为满足该注意义务,GAI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服务协议中向使用者告知使用生成内容时的知识产权相关风险,并与使用者约定关于知识产权问题识别的责任与义务。为预防潜在争议,双方应明确约定涵盖输入内容的权利分配、生成内容的权属以及生成内容的使用限制等各项条款。此外,GAI提供者还可以通过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公告、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用户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严格落实标识责任。根据《办法》第12条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下文简称为《规定》)第17条的规定,GAI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误认的生成物时,应进行显著标识。然而,在本案中,被告未能对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导致公众可能产生混淆和误认。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GAI提供者应当在生成内容的合理位置加入显著标识,明确告知公众该内容是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以保障并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相关权利人的著作权。此外,GAI服务提供者还应当确保所添加的标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以避免可能的误解和混淆。

四、其他合理注意义务。《办法》第4条规定,提供和使用GAI服务时应当尊重知识产权。然而,《办法》并未就使用者利用GAI生成侵权内容的情形给出明确的责任界定,这就在实质上加大了平台的注意义务,从而对平台的合规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著作权保护层面,除了前述提及的三项注意义务以外,GAI服务提供者还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指定专门负责语料及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负责人,并制定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策略;(2)根据国家政策变动和第三方投诉情况,及时更新和调整知识产权相关政策;(3)对计划用于模型训练的语料,严格筛查其主要的著作权侵权风险,确保不采用任何存在著作权侵权的语料进行训练;(4)建立作者退出机制以增加作者对其作品的控制,即在作者明确表示反对GAI服务提供者使用其作品时,GAI服务提供者应当停止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的最后强调“人工智能产业正处于发展的初期,需要同时兼顾权利保障和产业发展”。该论述体现了现阶段避免过度加重GAI服务提供者的合理注意义务的司法立场,以尽可能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不过,GAI服务提供者并不可因此而忽视当前存在的合规风险,仍需严格遵守包括著作权法在内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从而确保所生成内容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展望未来,随着AI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新的应用模式和场景的不断涌现,GAI服务提供者及相关主体应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自律性,严格遵守伦理原则和相关法规,确保AI技术的合理使用和正向发展,从而营造良好、健康的AI生态环境,让AI技术真正造福人类。

(作者系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教师)

猜你喜欢
奥特曼服务提供者被告
双被告制度的检视与重构——基于《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背景
想做联名爆款?超级飞侠、熊出没、奥特曼等“高光”IP等你来聊
奥特曼大揭秘
直击现场:“我单位成了被告”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研究
真假奥特曼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归责模式一一以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为切入点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我被告上了字典法庭
网络服务提供者第三方责任的立法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