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101)
采购管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对采购活动、过程进行策划指挥、协调组织的汇总,采购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合理的采购内容、明确的采购流程和科学的采购管控。模式是一种活动规划,一种管理方案,一种固定流程,其价值在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采购管理模式是以采购活动为基础,通过对采购活动中的商业流、信息流、物流等进行管理控制,来确保企业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通常情况下,采购管理模式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整体性、综合性、层次性、相关性和环境适应性。
分散采购管理模式是一种将采购任务分散到不同组织机构的采购模式,其采购方式如图1 所示。
图1 分散采购管理模式图
通过分散采购管理模式图可以看出,分散采购管理采购主体直接与供应商联系,减少了中间环节,流程相对简单,可以帮助企业准确获取采购需求,灵活掌握采购规模和速度。但是分散采购方式也存在自身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分散采购管理模式是基于多个部门共同采购的管理模式,设置多个独立的采购部门势必会增加管理成本和人员成本,而且这种分散的采购模式势必会加重采购监管的负担,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协调;二是分散采购管理模式以小规模采购为主,使得其在议价的过程中难以获得相应的比较优势,也难以产生规模化效益。与此同时,设置多个独立的采购机构,很容易出现同一物资重复采购的现象,造成物资的闲置、成本的增加。
集中采购管理模式是以集团整体为采购主体,通过对所需物资、工程、服务等采购内容进行统筹规划,形成集中采购订单,进行统一采购,其具体采购方式如图2 所示。
图2 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图
通过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图可以看出,集中采购管理模式不用设置重复的采购组织,而是对不同的需求进行统一汇总,进行统一采购。该种采购模式可以对采购环节进行有效管控,可以打破信息孤岛的弊端,合理配置相关资源,不但提升了采购的专业性,而且可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是集中采购管理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上下级利益冲突、供应商与需求主体交流不足、流程复杂难以应对紧急需求采购等。
综上所述,分散采购管理模式和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二者各自有自身的优势,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在进行采购模式选择的时候,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采购对象的情况,选择符合自身的采购管理模式。
国有企业采购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其经历了建立阶段、发展阶段、市场化阶段和资本化阶段。我国规范采购活动的法律主要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但是前者不适合国有企业采购,更适合政府采购,这是由于国有企业采购活动更倾向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主要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和《公司法》,这些为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开展提供了依据。而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发展中招标采购制度发挥了关键的保障作用,经过几十年的深入发展和不断完善,我国招标采购制度环境日趋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全面招标采购体系已经形成,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不再局限于过去的国家法律层面,而是从地方、部门等层面进行了更加具体的细化,并形成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这势必对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提供更加详细、有针对性的制度依据;二是标准规范执行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伴随着GB/T 38357—2019《招标代理服务规范》、T/CFLP 0027—2020《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范的出台,越来越多的机构参与了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如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机构的联合参与,势必会进一步推动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在放管服和商业环境优化的改革情况下,国有企业的采购程序已逐渐从传统单位转向综合单位,招标过程也逐渐变得计算机化和数字化。然而,在国有企业采购招标时,仍需考虑一些运营问题。国有企业采购区别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有合理的采购项目规则,采购沿着供应链进行。采购是供应商管理的一部分,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必须增加国有资产。这些特点不可避免地决定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复杂性。一是采购管理是跨部门管理,必须增强协调能力。国有建筑公司的采购管理不仅包括技术管理和工程管理,还包括法律管理和质量保证。因此,采购部门必须具有综合协调能力。二是供应链采购管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供应链采购模式是国有企业采购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供应核心价值发挥的关键在于技术、人才资源的整合,以促进供需双方的深度合作,相关信息的高效沟通和作业流程的协调,从而提高采购产品的经济性、敏捷性和高质量性。三是采购监督的复杂性,如何判断国有企业采购活动是否合规,不能仅仅依靠是否采用合理采购方式,是否是采购最低价作为依据,而是要在公开采购的基础上,强化监督检查,以提升采购的效率性。
现阶段一些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模式过于传统,无法适应新时期的企业运行,不但影响了采购效率,而且影响了采购质量。虽然一些国有企业采用了比较现代化的招标手段,即招标采购,但是在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形式化问题,如一些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所采用的形式有编制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文件—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示—发送中标通知书—招标工作结束,但是从整个流程来看流于形式化,缺少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不利于筛选最优的中标企业。同时缺少对招标工作的总结分析,无法对后续的招标工作进行持续改进。这种“走过场”的招标采购现象,虽然不会引发国有企业的不合规问题,但是会带来采购实效性的问题,影响采购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最优配置。与此同时,现行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目标的成本属性(如资金来源、预算金额等)确定采购模式(如公开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并根据不同模式重新设计相应的管理方法,这样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约束,这种管理模式很容易导致采购过程和采购目标之间的差异。由于某些不足,还会影响国有公司采购效率和采购策略。
采购活动自始至终都要围绕“输出”这一目标展开,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也不例外。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并建立了完整的、优良的招标采购体系,但是由于长期沿用已有框架和路径严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也出现了一种“路径依赖”现象,过于遵循已有的采购范式,忽视企业供应链发展的价值需求,如在国有企业采供活动中,过多关注采购管理活动,但是供应商管理相对比较薄弱。供应商作为国有企业生产顺利进行和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是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成效提升的关键。然而在实际的供应商管理中还存在供应商入库的评估指标不完善、缺少对采购历史数据整理和分析、缺少对供应商的后续评估管理等一系列问题,这使得产品以及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改善,采购管理模式的效率和规范性也就无法发挥出来。由此可见,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采购管理视野,不利于国有企业采购效率的提升,也不利于现代供应链采购模式价值的发挥。
采购信息是国有企业采购预算、控制和决策的基础依据,在《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起来,同时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深入,云计算、大数据等智能技术也被广泛应用到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活动中,如第三方电子采购平台,以实现数字化转型。但是个别国有企业的领导经验仍然是采购决策的重要因素,缺乏一定的采购信息支持,势必会影响采购的决策效率,具体表现在:一是采购信息的覆盖范围不大,收集不全面,缺乏对采购信息的全面系统掌握,不利于深入挖掘采购信息及延伸整体供应链数据价值;二是忽视采购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现有采购系统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自身采购管理的发展需求,存在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反馈滞后现象。由此可见,个别企业对于采购活动的数字化管理还存在一定的认知不足,无法实现采购与供应链数字化的高效转型,也就无法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本质在于根据物资对企业的重要性进行种类的划分,并针对不同种类的物资实施不同的采购流程和战略,以有效压缩采购周期,降低采购成本,进而提升采购绩效的实效性。因此,以实际效果为引,进行高效采购是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应该遵循的重要原则。一是针对常规型物资、低附加值加工类物资,其费用占比小,供应风险较低,但是使用频率高,针对这种物资就是尽量物色具有发展潜力和卓越长期绩效的供应商,并确定控制管理成本的关键供应商。二是针对杠杆型物资,其需求稳定、周期性固定,可以采用集中采购的手段,在管理方式上可以通过建立标准物资分类目录,实施物资管理,可以让集团公司统一为各子公司集中购买,确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签订长期合同,获得数量效益,并通过数量杠杆不断改进其质量和持续供货能力。另外在购买的过程中要关注各企业的库存管理,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采购成本。三是针对瓶颈型物资,要加强产品和服务的转换,以改变物资采购一家独大的局面,实施风险预防措施,寻找替代供应商或解决方案,移除或部署重要或主要供应商,提高地位、规避危机,从而保障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四是针对战略型物资,要注重战略伙伴关系和长期合作的建立,以有效规避供应风险。要与供应商进行协同产品设计,在采购管理上实施战略采购、供应链管理协同模式,以实现优质精准的采购,努力成为供应商的全球关键客户。
新时期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要以供应链战略为依托升级招标采购视野,以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供应链涵盖了资金、流通、资源等多方面的内容,而采购是供应链运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可以实现采购的精准化,以满足企业生产和服务的需要的同时,保障物资质量,降低物资库存,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精准化采购的落实不仅需要依靠较高水平的采购队伍,还需要与供应商达成战略协作关系。由此可见,在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中要基于供应链战略发展的采购视野,以提高国有企业自身综合能力为起点,选择优质供应商,以快速响应采购各方面的需求。要加强对供应商关系的认知、发展和培育,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评价制度,按照“优质优价高效”的评价结果导向,同时加强ABC 管理分类思想的应用,以提升采购管理的效能和作用。因此,在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体系构建中,要将供应链管理理念上升到一定的战略地位,以确保采购价值的最大发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采购管理方式也需要不断转变采购模式,以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国有企业应该着眼于供应链的整体框架,积极推进 “互联网+采购”模式,以促进单一的竞争性采购模式转变为信息化、多元化的采购模式。首先,要加快实现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化系统的覆盖,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应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国有企业采购的流程,以实现采购来源的可溯、过程的监督和去向的可查,从而落实国有企业采购责任。如“阳光采购”可以使国有企业采购工作透明化,大大提升了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与监督性。而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引进可以促进“阳光采购”的顺利实施,借助信息平台的作用,可以使采购价格更加公开透明,采购程序更加简化,进而实现阳光采购的目的。其次,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工具的支持下,加强建立信任、重视信息和充分利用数据作为采购基准的总体激励措施。例如,供应商群体的能力和特点各不相同,充分分析和开发供应商的能力是有效调整采购战略的必要先决条件。根据采购过程中收集的关于供应商的多维信息,体现出供应商的能力。供应商能力肖像使用大数据分配算法聚合和集成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多维供应商信息。在采购审计的初始评估阶段,供应商的研究和生产能力通过建立产品阻力指标进行鉴定。采购审计的详细评估阶段评估了供应商之间技术、贸易和价格差异的优缺点和横向比较,以整合和塑造技术竞争力、贸易竞争力、供应商采购行为和其他因素。采购完成后,对选定供应商的生产和制造、安装和调试、材料交付、操作和维护进行了早期评估,并收集反馈,同时继续对供应商信息进行革故鼎新。基于对市场竞争形势的分析,将继续关注微型企业,并通过提高采购业务绩效来丰富差异化采购战略。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应该更加注重自身的调整与创新,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要充分引入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优化自身的采购流程,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通过精细化的管理模式来提高国有企业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