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警务现代化建设研究

2024-05-10 09:32楠,郭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中国式警务公安机关

李 楠,郭 帅

(新疆政法学院 司法警官学院,新疆 图木舒克 843900)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但公共安全问题依然存在,警务现代化建设仍需强化。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探索警务现代化的实践道路,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但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予以高度重视,给予特别关心和特殊照顾,①先后于2017 年、2019 年、2020 年对公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②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给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警察提出了总要求、设定了总目标、设置了节日、授予了旗帜,是中国式警务现代化的重大时刻和重要里程碑。

二、研究背景

进入新时代,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按照“四个铁一般”队伍建设要求,锚定“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目标,深入推进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落实公安改革,通过“四项建设”助推基础信息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实战化,全面推广“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职务职级套改、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情指勤舆一体化构建、大部门大警种建设等具体措施,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队伍政治力、鉴别力、执行力进一步加强,队伍整体水平、能力素质、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坚决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主责主业,细化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等有效措施,反渗透、反分裂、反暴恐斗争取得绝定性胜利,国家政权进一步稳固、边境边界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事实证明,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是党和人民完全信赖的,关进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忠诚之师、钢铁之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国际国内形势依然复杂,社会治安形势依旧严峻,新型违法犯罪手段不断升级,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更加交织叠加,而公安机关的治理体系还没有彻底完善,公安民警的治理能力还没有达到预期要求,传统领域的突出隐患还没有彻底消除,新领域的风险矛盾还没有找到完全有效的化解办法,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任重而道远。党的二十大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1]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门和国家机器的重要支柱,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符合警务发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现代化警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机关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

三、文献述评

(一)何为中国式现代化?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科学、系统地回答了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如何正确认识和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基本问题。2019 年7 月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2]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强调“我们推进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3]2022 年10月1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4]

2.学术界有关观点

(1)发端起源

在针对“中国式现代化”概念起源的研究中,李永杰与陈世宇认为,“中国式现代化”概念的原创性贡献形成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5]任剑涛认为,“中国式现代化”是在中国与现代化的双关性上凸显其基本规定性的,属于“现代化在中国”而非“中国的现代化”;[6]丰子义认为,“中国式现代化”不再是外源现代化,而是内生现代化,既不“依附”也不“脱域”,实现了从简单学习、模仿到自主创新的重大跨越。[7]杨振闻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现代化强国”的有机结合体,而“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内在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过程中的两个范畴,[8]颜晓峰认为,“中国式现代化”是现代化与中国实际的有机统一,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实践逻辑和时代特点。[9]姚修杰认为,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分别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境遇、实践指向、根本要求、基础性要求和价值遵循。[10]

(2)价值伦理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了中国古代传统伦理文化中的均衡伦理特性,其价值内核是主体间利益关系的动态协调平衡,目标是指导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11]其伦理体系由公正伦理、人道伦理、共生伦理、合作伦理共同构成,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伦理价值原则,[12]其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为人类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更好的选择。[13]

(3)实现路径

全球范围内共有3 类现代化模式,分别为以英国和美国等先发国家为代表的“社会中心主义”模式、以德国和日本等后发国家为代表的“国家中心主义”模式和以中国为代表的“政党中心主义”模式。[14]中国式现代化性质是社会主义,其领导核心必然也必须是中国共产党,[15]要遵循主流意识形态的导向原则,通过立体多元的传播载体输出话语价值,加快建构中国式现代化话语体系,在内容阐释中突出理论优越性,提升话语受众对话语体系的认同感;[16]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机制制度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17]

(二)何为警务现代化?

1.内涵要义

警务现代化既是文明进步的必然目标,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是警务改革的时代要求,又是完善警务机制、提高警务效率的必由之路。[18]其最终目标是实现服务管理人本化、警务执法规范化、警务运作集约化、警务手段科技化、警务工作社会化和队伍管理科学化。[19]警务现代化是我国公安机关、公安工作在保持自身主体特色和优势的前提下,将整个公安领域从理论到实践都纳入现代科学体系发展轨道,使之成为具有现代科学水平的理论与实践体系的过程。[20]因此,警务现代化符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与现代化强国目标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的公安体制机制制度及其运行模式和方式方法的总称。[21]警务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重要部分,具有信息化、人本化、法治化、指标化、科技化等特征。[22]同时,它也是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多元化和法治化,是公安机关运用法律和制度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的能力,是把治安管理制度转化为管理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23]

2.推进路径

公安工作的现代化与科技实力的建设密不可分。只有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培养专业化的科技人才,才能很好地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保障。[24]其实早在1994 年公安部就提出,只有协调发展公安科技,才能使公安工作适应保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5]可见,警务信息化对推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化、正规化、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6]由于公安机关的实力包括了队伍的数量、素质、科技手段和装备等,公安“投入”主要用在这方面,没有实力的现代化就没有公安工作的现代化。[27]因此,实现警务现代化要求永葆人民公安的初心使命,加强公安战略研究和谋划,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强公安智能和科技运用,持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28]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立法、执法、教育、法律监督、权利保护”加快警务现代化的实现,将创新警务制度当作警务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29]具体要从警务价值取向的程度、警务流程再造的强度、警务效能提升的力度三个方面开展工作。[30]

现有研究集中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提倡科技投入,强调技术路径;二是顺应时代潮流,强调预防路径;三是体现中国特点,突出基层路径。目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均按照以上三个路径开展工作。同时,现有研究关于实务层面的讨论较多、理论层面的讨论较少,关于具体领域的关注较多、整体把控的关注较少,关于公安业务工作的聚焦较多、将其与现代化理论特别是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相结合的聚焦较少。

基于以上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中国式警务现代化”概念,尝试从理论层面探讨以下内容:分析中国的警务现代化的历史演变过程,分析中国式现代化与警务现代化的理论耦合和现实契合,寻找中国式警务现代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构建中国式警务现代化的多重机制,提出中国式警务现代化的具体要求。通过以上努力,尝试构建中国式警务现代化的理论框架,以期对公安学基础理论创新和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发展有所帮助。

四、中国的警务现代化演变过程

中国警政萌芽于清末,对后来各时期的警政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本研究所关注的警务模式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警务工作,故将起止时间限定为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笔者以时间为轴,将中国的警务现代化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主要措施、警务模式、警民关系进行全面分析。

(一)阶段划分

1.1949 年至1978 年

1949 年10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共中央军委公安部即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10 月15 日至11 月1 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高级干部会议(后称第一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11 月 1日,公安部启用印信,开始办公。11 月5 日,第一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主持召开中央公安部成立大会。早在军委公安部成立时,就有设立“六局一厅”的计划。后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后,罗瑞卿向周恩来报告,最终确定了政治保卫局、经济保卫局、治安行政局、边防保卫局、武装保卫局、人事局和办公厅的机构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随后相继成立地方性的公安机关并设立了相对应的内部机构。1949 年,中央军委发布命令,将第四野战军207 师改编为公安一师,将中央警备团扩编为公安二师,并将两个公安部队合并组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1950年9 月,又以中央纵队、地方公安武装以及部分野战部队为基础,组建了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于同年10 月将设在天津的解放军第二十兵团司令部改为公安部队的领导机构,并同时在中央、西北、西南、中南、华东、东北和铁道组建了相应的公安部队司令部。截至1951 年年底,全国公安部队形成了正规公安部队20 万人、地方公安部队32.2 万人和边防公安武装的体制。建国后17 年,公安机关在镇压反革命、整顿社会治安等方面取得了辉煌成绩。

2.1978 年至2012 年

1978 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战略部署,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向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时期,公安工作的重心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特别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社会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党的十四大以来,公安工作的重心转向护航社会生产力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工作的重心转向科学发展,并将为民服务理念推向深入。

3.2012 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现了由“管理”向“治理”的重大转变,党中央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党的二十大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入新时代,公安工作重心则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为把第一次公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经历了由保护新生政权到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再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的转变

公安机关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主要根据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而发生相应变化。1956 年党的八大报告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31]因此,此阶段公安机关的主责主业是严厉打击破坏国家政权、企图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革命违法犯罪行为,目的是保护和巩固新生政权,营造安全稳定的内部政治环境,为社会主义初期的各项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1981 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32]因此,1978 年至2012 年,公安机关的主责主业是健全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契合的制度机制,目的是营造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33]实践表明,新时代以来,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竭尽全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已经成为公安机关的主责主业。

(三)方式方法经历了由社会控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转变

1949 年至1978 年,党和国家面临的重大挑战是如何保证新生政权长久稳固,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反革命集团、帝国主义采取严防死守的态度,对破坏政权、企图渗透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因而方式方法主要体现为社会控制。1978 年至2012 年,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全面发展,但是国内外形势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交织叠加,需要公安机关不断强化社会管理,有效应对各领域凸显的矛盾隐患。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代之前的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社会治理体现了主体多元化、科技信息化、治理全面化、服务人性化、预防源头化、防控立体化等特点。

(四)主要措施经历了由镇压反革命到打击犯罪再到服务管理并重的转变

建国初期,潜伏在国内的敌特分子、国外的反华势力伺机而动,想要颠覆新生的国家政权。为此,公安机关的第一任务就是开展镇压反革命。据统计,仅1950 年1 月10 日,全国就发生了 816 起以颠覆新生政权为目的的反革命武装暴乱。为此,1950 年10 月10 日,《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即著名的“《双十指示》”)要求在全国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至1952 年夏镇压反革命取得了胜利。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化,一些不良思潮随之而来,对中国民众传统的思维方式造成严重冲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发频发。公安部先后于1983 年8 月至1987 年1 月、1996 年4 月至1997 年2 月、2001 年2 月至2002 年年底、2010年6 月至2011 年1 月,开展了四次有针对性的严打整治行动,打掉了一大批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进入新时代,公安机关在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大局安定和谐的基础上,转变工作思路,改变以往以管理为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的管理理念,做到安全管理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旨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基础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警务模式经历了由传统警务到世界警务再到中国式现代化警务的转变

1949 年至1978 年,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学习苏联模式,包括其警务模式。苏联警务模式的特点是强调责任追究、倒查问责和秩序维护,将管理者的行为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审查考核,要求公安机关制定合理制度,进而实现有效管理的目标。1978 年至2012 年,我国公安机关主动迎接世界警务改革,学习借鉴英美法日等西方国家的警务模式。这些国家警务模式的特点是,强调先进的警务理念、合法的警务工作、合理的管理体制和前端的警务科技,其目的是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目标。2012 年至今,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审视世界警务发展方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创造性地推广“枫桥经验”,形成了国家格局与地方创新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的警务现代化模式,其特点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做到防范在先、处置在早,让老百姓办事更便捷,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

(六)警民关系经历了由问安全于民到问发展于民再到问计问需于民的转变

1949 年至1978 年,政权稳定是第一要务,公安机关所有工作的重心都围绕安全展开,警察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围绕安全进行的管理工作。1978 年至2012 年,发展是第一要务,公安机关工作的重心围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展开,警察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服务经济、护航发展进行的管理模式,但这一阶段,服务的重要性已经显露。2012 年至今,安定和谐是第一要务,公安机关工作的重心围绕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展开,警察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单向度的关系,而是警民互动、互为主体的嵌入型关系。

五、中国式现代化与警务现代化的耦合度和内嵌性分析

(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和警务现代化的时代场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部署,目的是为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治理体系不够完善、治理能力不够强大、治理方式不够科学、治理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34]为此,公安机关要准确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公安主责主业,紧盯社会治安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坚持打击与防范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化解与整治并举、服务与宣传共振、严管与厚爱同行,不断推进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35]

(二)警务现代化遇到的现实困难是中国式现代化和警务现代化要解决的主要面向

中国警务现代化的实践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改革、办案方式改进、技术手段应用等方面,到目前为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短板:一是人员素质不够高。警务工作需要的不仅是执法能力,还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人文素养,但目前部分民警素质影响了警务效能。二是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警务机构体制机制不适应现代化要求,人事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仍需要改进完善。三是信息化建设不够到位。信息化已成为现代警务的重要内容,但公安机关仍存在信息化建设不够到位、技术应用不够成熟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警务质量和效率。以上困难和问题,需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框架内,坚持推进法治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坚持推进平安中国、平安社会建设,坚持推进科技强国、科教兴国建设,如果仅仅把眼光放在公安机关或者警务领域,则会导致工作缺乏整体规划。

(三)坚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式警务现代化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

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包括三种方式:一是公共安全领域的社会治理,二是公共安全领域以外的其他领域,三是与公共安全交织的其他领域。[36]公安机关能够通过参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稳固政府的合法性地位,促进公民与政府达成价值共识,形成有效的治理文化,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形成稳固的“公民社会”。在此过程中,必须将公安机关主要涉及的安全领域的治理工作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全局进行谋划,置于国家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定位,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要载体,从战略层面强化战略定位和顶层设计,从而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治理能力水平。[37]

六、中国式警务现代化理论框架构建

(一)世界观:体现在一个“正”字上,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犹豫跟党走,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灵魂、融于血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两面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方法论:体现在一个“序”字上,即做到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分工明确、协同作战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法治,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纪必严、违法必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的职能、任务和具体职责,坚持目标引领、底线思维,注重教育与治理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共同推进,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二是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统领、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载体、以群防群治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三是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民警的法律知识水平,通过各类政治理论培训、法制业务培训、警务实战达标考核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民警日常执法、晋升、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四是坚持执法质量考评、专项检查与日常案件测评相结合,持续开展接处警源头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通过落实案件审核“两统一”和案件办理“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执法勤务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原则:体现在一个“稳”字上,即坚持稳中求进③、行稳致远

“行稳”是宏观政策的大方向,“致远”是警务模式改革的主目标。在中国式警务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既研究制定符合长远规划的战略性建设方案,又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短期实施计划,将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有机结合。例如,边疆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加上资金、科技、人员等存在不足,在规划警务信息化建设时,要着眼大局制定适合本地的长远计划,并将长远计划分解成若干个可实施的短期计划和中期计划分批次实施。通过保持战略定力、恪守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创新驱动;全面统筹协调、深化法治保障的实践遵循,努力实现公安工作在稳中求进、在进中求变、在变中创新。[38]

(四)环境:体现在一个“同”字上,即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④理念

2015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讲话中强调:“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39]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40]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应该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41]1984 年9 月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合法席位,1998年中国向驻美国大使馆派出了第一名缉毒联络官。[42]目前,公安部层面已与110 多个国家(地区)建立了执法合作和联络热线,签署执法合作文件400 余份,并向48 个国家(地区)的55 个驻外使领馆派出了近百名国际警务联络官。[43]实践证明,没有一个国家能实现脱离世界安全的自身安全,也没有建立在其他国家不安全基础上的安全。[44]为此,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均与毗邻国家的警察机构在打击非法偷越国(边)境、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建立了长效的警务会晤机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和跨境跨国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出现,有效加强区域间和国际警察机构的沟通协作,在联合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犯罪等领域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组建联合打击队伍,已经成为中国公安机关的一条必选之路。中国公安机关通过积极参与国际警务合作,不仅可以为打击国内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还可以将中国警务现代化的先进模式和有效经验介绍给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警务领域扩大中国式现代化的影响力,为世界安全新格局的构建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五)机制:体现在一个“合”字上,即坚持多元一体的发展思路

1.领导机制: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在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变革性实践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政治属性是其最鲜明也是第一位的属性,必须毫不动摇坚守“公安姓党”这一重大政治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立场坚定跟党走,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坚定、行动坚定。首先,只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确保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新时代的职责使命。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公安工作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公安机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在维护政治安全、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可以有力推动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其次,只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确保公安机关正确行使权力。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刑事司法、警械武器使用、应急状态处置等方面拥有区别于其他行政部门的权力,且其权力的行使过程往往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在社会治理、安全管理、人员服务等具体领域中的效果。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权责对等的要求正确使用权力,才能让公安机关在立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督察法制部门、社会大众媒体的监督下在法治轨道内有效行使权力,切实做到阳光执法、透明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

2.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速度不断加快、转型领域不断扩展,公安机关在参与国家治理中的角色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一是由单打独斗转向协同作战,扮演引领合成作战的“打击者”角色;二是由主客二元对立转向多元主体共治,扮演融入基层治理的“参与者”;三是由犯罪预防转向各类风险隐患的全方位预防,扮演高效治理社会流动性问题的“预防者”角色。[45]角色转变是社会转型的最终结果,既伴随着社会大众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新期盼,也对公安机关在内部机构运行、外部执法办案、内外部协调沟通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标准。一要坚持“统一领导、分层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和“双重”领导体制。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和本地工作实际,有效协调纵向领导和横向领导。二要建立扁平化的指挥体系。在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本着“简约有效、高效指挥”的原则,打破传统指挥体系的束缚和藩篱,树立科技强警理念,科学建设集可视化警情管理、警情同步下发、扁平化指挥调度、安全警卫指挥等为一体的扁平化指挥体系,有效解决指挥层级繁冗、指挥权限交叉、警种配合度低下、指挥调度不力、政令警令不畅等问题,为公安机关日常治安防控、案件侦查办理、突发事件响应处置和重大安全警卫指挥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46]三要建立“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以预警预知、情报研判、数据赋能、实战支撑为目标,及时精准防控风险、高效顺畅指挥决策、融合共享数据情报、整体联动部门区域、同步应对网上网下,积极构建“情报在线共享、指挥集成统一、行动精准协同”的新型实战模式。[47]

3.协调机制:深入推进东西部地区交流机制、援疆援藏机制、协同育人机制、大部门大警种机制

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和自然环境等方面的综合影响,东、中、西部在警务领域也存在着发展不协调的现象。为了有效解决此问题,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持续推进东西部地区交流和援疆援藏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东中部地区在人力、物力、财力和科技等方面的优势,在基础设施建设、警务装备配置、科技手段运用特别是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给予西部特别是偏远艰苦地区以鼎力帮助和无私支持,着力培养和增强西部地区公安机关的“造血”能力,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大交流、大合作、大提升平台。全面深化校局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健全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进行深度交流合作,实现实战与教学的融合,不断拓展校局合作新局面,实现立体化防控措施有效、警务建设高质量发展、人才兴警战斗力倍增的目标。根据“力量整合、资源共享;警力下沉、减少层级;合成作战、形成合力”的大部制大警种改革思路,通过精简内设机构、推动警力下沉、完善警务要素、优化警务流程提升警务效能,进而使警力更加接近基层,实现合成作战,形成强大合力。[48]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大警种制改革不仅仅是简单地合并相似的警种,其重点是改变部门、警种权力过于集中的现状,目标是通过推进部门决策权力的集中化、警种执行权力的专门化、监督机构权力的独立化,建立起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以提升执法行政的效能。换言之,大警种制改革旨在实现权力分散、职能专一、监督独立的运作机制,以提高执法行政的效率。其次,准确把握“去机关化、去碎片化”的具体要求,其主要目的是让警种部门和公安民警回归职责职业,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前提下团结协作、形成合力,而不是简单地将机关民警下放至基层,也不是要求每名民警都去上街巡逻。最后,大部门大警种制不应随意扩大或者缩小现有的机构编制和既定的职务职级,而应按照“机构不变、人员不变、力量集中、措施优化”的原则,采取“虚实结合”的方式将重叠的职能集中、缺失的职能补充、过剩的职能消减,由单位指定人员担任负责人,但是必须明确该部门、警种在日常行政、协调沟通和执法勤务中的实权配置。[49]

4.防控机制: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为应对新时期产生的违法犯罪形势而提出的系统化治理策略之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具有系统性和完备性的特征,[50]可以从区域、维度、手段和属性上加以区分:区域上,包括城市和农村、中央和地方、国家和社会、实体社会和虚拟社会;维度上,时间上要求全天候、空间上要求全方位、心理上要求全掌握、社会交往上要求全过程;手段上,要求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打防并举、以打促防;属性上,既有国家属性和社会属性,又有服务属性和控制属性。[51]当前进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都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提倡将专门机关和党委、政府以外的社会资源引入其中。但公安机关拥有其他行政部门不具备的公开的和秘密的侦查手段,拥有治安行政管理、刑事司法、武器警械使用等权力,其专门专业机构的地位切不可动摇。因此,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应以公安机关为核心,同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其中,进而构建主次分明、分工明确、合作紧密的防控格局。[52]在现代科技和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应该以互联互通为目标、建设数据共享平台,以智能感知为方向、做到全时空无死角防控,以主动预防为抓手、提高预警研判水平,以合成作战为载体、提高协同联动效率,以智慧决策为输出、提高精准打击能力。[53]以上所有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实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需要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在不违反行业信息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将信息资源接入公安机关数据平台,以大量、鲜活、准确的数据信息支撑警务工作运行。同时,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其在信息数据采集方面的优势,在统一标准下对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各方面信息进行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的搜集汇总并实时更新。

5.保障机制:以互动公平提高基层公安机关警务效能

目前,公安机关的行政设置分为中央层面的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的公安厅(局),地市州盟层面的公安处(局)和县区旗层面的公安(分)局。在警务运行过程中,因为“双重领导”体制的存在,越到基层公安机关,对其下达政令警令的上级部门就越多,也就意味着需要其落实的任务就越重。县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警务站、检查站、警务室等承担了大量具体落实任务。但是,基层公安机关作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和推进者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54-55]其警力配置、装备配备、科技水平、队伍素质、执法能力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存在较大差距,因执法活动引发的警民摩擦甚至冲突已经成为影响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耗蚀基层公安机关战斗力、降低公安民警职业感荣誉感的不良因素。因此,在落实基层公安机关保障措施时,既要看到警力不足是现实问题,但又不能将问题的全部归因于此,也不能将解决警力不足的进路纠结于增加编制。[56]实践证明,将机关警力下沉至基层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警力紧缺的问题,其推进难度较大,且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基层公安机关警务效能⑤较低。互动公平⑥是解决基层公安机关警力紧缺和警力无增长问题的有效进路。在民警与领导的关系方面,要强化基层领导与民警之间的沟通,在民警与民警之间建立和谐的警营文化,在民警个人方面,要增强民警的信念,提升民警的能力。由于基层警务运行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基层公安机关的保障工作一定要及时、充足。一要建立科学畅通的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二要将经费管理模式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三要建立警情指导保障的动态后勤保障机制,四要广开经费渠道,开源与节流并举。[57]

(六)具体要求:体现在一个“效”字上,即坚持优质高效的工作方法

1.思想上的引领性

理论武装是最强大的武装,如果理论不成熟或者丢了理论武装,就会犯错误、吃大亏。[58]强思想,最根本的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检验成效。中国式警务现代化概念的提出顺应了世界警务改革趋势和中国式现代化时代潮流,一定要突出思想的先进性、预见性和科学性。面对警务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要坚持以“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指导,本着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将警务现代化建设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相结合,彰显时代性和现实性。

2.宗旨上的人民性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价值追求和实践出发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9]中国式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实行中国式警务现代化的过程和目的也是为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让人民群众在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服务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提升其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公安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主体上的多元性

承认公安机关在中国式警务现代化过程中的专业核心地位,并不意味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背景下的警务机制运行仅仅依靠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就能满足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的要求。随着社会力量、群众组织在基层治安保卫工作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重要,以公安机关为基础、党委政府为保障、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元治理格局更需要被积极构建。要注意的是,多元主体涉及的范围不仅限于国家层面,还包括国家与地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等各个层面。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形态多样,可能展现出相互独立、代理关系或雇佣关系。此外,各主体之间的互动也可能是合作关系或竞争关系。这意味着多元主体关系的变化范围较大,可能呈现出不同层面之间的独立性、代理性,并且可能在合作和竞争之间转换,要充分发挥其最大作用,物尽其用、人尽其才。[60]

4.理念上的服务性

进入新时代,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转变管理者理念,广泛深入持续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人民群众关于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真正做到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当中。这种服务性不仅要体现在群众工作当中,更要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将严明公正执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性服务性工作来抓,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要按照“不分民族、不分区域、平等对待”的要求开展服务管理和执法勤务工作,[61]用实际行动助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族人民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5.能力上的专业性

公安执法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有机统一,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本质要求,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62]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安队伍是有力实施中国式警务现代化的人员保障,要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公安机关的人事训练部门应着眼长远,按照“三个必训”要求,科学制定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民警的分类化能力提升方案,全面推进实施“实战大练兵”活动,传承发扬公安机关“师徒传承”的优良传统,积极推行上下交流、岗位互换等措施,形成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岗位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安队伍。

6.落实上的精准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政策制定的再好,如果基层公安机关落实不力,文件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政策也就成了摆设。不同层级的公安机关精准定位自身的工作职责和法定范围是科学制定政策、及时下达指令、科学指导督导、精准推进落实的前提。上级公安机关在研究制定方针政策时需要全面深入调研,政令警令要给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留有一定的自主空间和创新空间。下级公安机关要无条件服从上级下达的政令警令,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深入调查、科学分析,并根据地方实际制定可操作、可量化、可实施的具体措施,将长期、中期、短期各项工作科学分类,确保工作有序、精准、高效推进。

7.应用上的智慧性

“智慧警务”⑦的提出顺应了警务智能化的潮流,是警务智能化的一种重要形态。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最终目标,突出警种业务应用,围绕警种共性需求,推动警务模式创新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开发线上查询检索、背景核查、地图分析等应用,实现多维度信息核查,有力支撑扫黑除恶、命案攻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犯罪等各项工作,推动警务模式从人力集中型、被动接收型向智能集约型、主动应对型转变,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的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63]

8.工作上的连续性

政策制定着眼长远、符合实际是确保工作连续持久的前提。对于涉及本地公安机关长远发展的重大课题,领导班子成员要反复讨论研究,政策研究部门应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具体执行部门要养成做好工作的连续性的习惯和作风。对于本地公安机关积累下来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要传承和发展,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先进做法要深入挖掘,以此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成效的一致性。

9.职能上的均衡性

通过警务流程再造的方式,在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组织人事部门可以按照职责范围和工作量重新配置上下级和不同警种部门的权力权限,避免权力集中在某一部门或警种。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和警务督察部门要充分发挥法治监督和督察检查职能,确保分工协作、精诚合作。同时,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其在权力分配中的主导作用,科学划分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权限职责,发挥立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0.管理上的规范性

无规矩不成方圆。公安队伍作为一支讲规矩、守纪律的队伍,要按照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警纪警规的要求,注重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系统观念,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健全完善管人用人制度机制,靠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用制度促成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让每一名民警都感受到纪律无处不在、监督就在身边。[64]有力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在职务职级晋升、医疗卫生保障、子女入学升学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通过强化警营文化建设,增强民警的认同感、归属感、成就感和荣誉感,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65]

七、结语

世界范围内的警务现代化始于19 世纪20 年代末的英国,后来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得到深化发展,为其他各国的警务现代化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模板。中国警政最早可追溯至清朝末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公安工作始于1927 年中央特科的建立,[66]党领导下的警务现代化则与国家、社会现代化建设保持高度一致。中国的警务现代化历经了七十多年的发展,充满了艰难坎坷,也曾受到西方警务思想的影响走过弯路,但始终保持着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警务现代化战略布局和整体规划需要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正确指引下,将其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框架中科学谋划。正如西方的现代化理论和建设道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问题一样,中国的警务现代化需要走符合警务发展规律、符合中国实际、引领世界潮流的中国式警务现代化道路。中国式警务现代化必须以“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根本遵循,以“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队伍为基础保障,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第一任务,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具有鲜明的战略性、政治性、人民性、时代性等特点。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应积极顺应世界警务发展潮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强化技术革新、推动发展创新,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坚持从严管党治警,重塑再造警务流程、坚持简约科学治理,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精准细致推进工作,推动警务工作沿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方向有序前进。

注释:

①2020 年7 月21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决定自2021 年起将每年1 月10 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②2017 年5 月19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提出“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2019 年5 月7 至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上提出“四个铁一般”的队伍建设目标;2020 年8 月26 日,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

③“稳中求进”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6 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随后在2011 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基调。2017 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会议上,这一工作总基调被提升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战略层面。2020 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

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宗旨是“建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一概念体现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以及公平、开放、包容、共赢的发展观;双边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以及新型国际关系都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组成部分。

⑤警务效能是对公安机关在履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司法警务活动中所展现的能力和实际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它包括了警务活动所取得的结果、效益和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考量。为更好地促进公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警情分流机制,二是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三是改进警务系统,四是构建内外部效能评估体系,五是加强评估结结果充分运用。参见:刘明钰.基层公安机关警务效能提升研究—以L 县公安分局为例[J].武警学院学报,2020,36(9):91-96.

⑥互动公平是指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在情感沟通、资源分配和信息传递等方面所体验到的感受和评价。既包括人际公平,即基层民警在与上级领导、同事和群众之间的互动中感受到的公正和平等;还包括信息公平,即基层民警在获取、传递和使用信息时所感受到的公正和平等。互动公平的实现可以促进基层公安机关的凝聚力和士气,提高警务工作的效能和效率。参见:常艳青.基层公安机关互动公平—概念、支持条件与实现机制[J].山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26(3):18-22.

⑦智慧警务是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引擎、视频技术、数据挖掘和知识管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实现警务信息的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为目标,通过互联化、物联化、可视化、智能化等手段,推动各功能模块高度整合、协调运作的现代化警务理念及应用模式。其运作原理为: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实时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提高工作的协同性和响应速度;云计算技术提供强大的计算和存储能力,支持警务数据的管理和分析;通过智能引擎和数据挖掘,警务部门可以从海量数据中提取出有价值的信息,支持决策和预测犯罪趋势;通过视频技术的应用,可以提供实时监控和视频分析,增强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的能力;知识管理则可以促进警务知识的积累和分享,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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