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的“致敬书”

2024-05-06 11:14杨志
书城 2024年5期
关键词:林斤澜鸡毛全集

杨志

读程绍国的《林斤澜说》(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里面说到汪曾祺的自信和狷傲,作者问及林斤澜:“我看你也不会在汪曾祺的眼里。”林斤澜笑道:“当然当然,他酒喝多了还会说自己胜过老师沈从文了。”接着又说起,一九九五年十月在温州那次,汪曾祺说:“诺贝尔奖算什么?川端康成算什么?他值我的老师沈从文吗?!”由此推论,汪曾祺似乎觉得自己胜过沈从文,而沈从文又胜过川端康成。

上述回忆的有趣之处,不仅是文坛八卦,可能也将成为文学史的一个隐性话题,那就是:沈从文和汪曾祺的文学水平,孰高孰低?

汪曾祺是沈從文弟子,得其真传,曾不无得意地称:“沈先生很欣赏我。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自报家门》,收入《汪曾祺全集》第四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他们师徒情深,举世皆知;但两人都以小说名家,难免不互相比较。实际上,最早比较的不是别人,正是沈从文,他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便赞扬汪曾祺“写得比我好”。当时汪曾祺初出茅庐,并无代表作,此话只是对爱徒的预言,没人当真。但等到汪曾祺大器晚成,师徒孰高孰低的问题就真正浮现了。据林斤澜弟子刘庆邦回忆:“林斤澜跟我说得最多的是汪曾祺……汪曾祺的创作远远没有达到沈从文的创作成就和创作水准,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与沈从文相比都不可同日而语。”刘庆邦自己喜欢汪曾祺,但也委婉认同汪不如沈的评价:“因汪曾祺的小说写得太少,不够读,我就往上追溯,读沈从文的作品。我买了沈从文的文集,一本一本反复研读,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有人问我,最爱读哪些中国作家的作品?我说第一是曹雪芹,第二是沈从文。”(《林斤澜的看法》)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自己的人,是作家自己;最先评价自己的人,也是作家自己。同辈和晚辈对他和沈从文都有比较了,汪曾祺自己会没有?这想想都不可能。汪曾祺很谦虚,但去世后,三个孩子合写了一本《老头儿汪曾祺:我们眼中的父亲》(中国青年出版社2016年),称:“爸爸骨子里很 ‘狂”,“照爸爸看来,谁会写小说呢?还真是不多。他八十年代初对我们说,中国让他服气的小说家只有三人,鲁(迅),沈(从文),孙(犁)”。后来孙犁不提了,改提废名,“可能是‘老头儿也算有了一些名气,孙犁的年龄和他相差不多,当众宣称孙犁对他影响很大,觉得有些‘跌份儿。这都是我们的小人之心。不过,爸爸当初确实把孙犁列入中国三个会写小说的作家之一”。其中一章《“老头儿”如何看“老头儿”》又称:“在艺术上,爸爸则相当自信,认为他的作品能够流传下去,认为他对文学语言的认识和具体运用上有独到之处”,“我们家里有一幅高尔基的木刻像,是黄永玉的作品,他送给爸爸的。这个镶在框子里的高尔基跟了我们快四十年……一九九六年爸爸从蒲黄榆搬到虎坊桥时,我们觉得这幅画像该换换了,可一时又想不到换什么合适。没想到爸爸嘟囔了一句:‘该挂我的了。说完,还有点不好意思。得,听他的,换。于是‘老头儿的照片进了画框,占据了原先高尔基的位置。……从这小小的一件事上,看得出爸爸自我评价还是不低的”。

既然“狂”,那就会有所表现。汪先生表现的方式可谓别具一格,那就是—喜欢跟欣赏的前辈搞“同题竞赛”,比拼高下。李陀的《汪曾祺与现代汉语写作》如是回忆:

汪曾祺外表谦和,给人以“心地明净无渣滓”的印象,但实际上骨子里又好胜又好奇。有人若不信,只要读一读他在一九八二年写的《桃花源记》《岳阳楼记》两文,就不会认为我是瞎说。当年在《芙蓉》双月刊的目录上一见这个题目,我真是吓了一跳,且深不以为然:这老头儿也太狂了!用现代白话文再写《桃花源记》和《岳阳楼记》?……不久后我见到汪曾祺,问他:“汪老师,《湘行二记》你是有意为之的吧?”汪曾祺不动声色地反问:“怎么了?”“那可是重写桃花源记和岳阳楼记,这事从来没人干过。”汪曾祺仍然声色不动,眼睛望着别处,默然不答。我以为老头儿要回避问题,不料他突然转头向我调皮地一笑:“写了就写了,那有什么!?”

查《汪曾祺全集》第三卷可知,《桃花源记》和《岳阳楼记》同时写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一天之内“枪挑”陶渊明和范仲淹,的确是“又好胜又好奇”的。这两次比拼,汪先生自然输了,但这样的“高手过招”,正是他对前辈的“致敬方式”。这种方式,他亦施用于现代作家。周作人有著名散文《故乡的野菜》(1924),汪先生亦于一九九二年写了同名散文,以示比拼。汪曾祺在饮食上是行家,这次比拼可谓完胜周作人。四年后,又挟胜者之威,在为《废名短篇小说集》写序言的时候,挑剔周作人为废名小说《莫须有先生传》所作序言“有几句写得比较吃力,不像他的别的文章随便自然……都有点着力太过。有意求好,反不能好,虽在周作人亦不能免”(《万寿宫丁丁响》,1996年3月6日,收入《汪曾祺全集》第六卷)。此话有胜者之“狂”在焉。

这就产生一个问题:汪曾祺跟古人陶渊明、范仲淹比拼,跟今人周作人比拼,难道他就不曾技痒,去跟自己老师沈从文比拼比拼?

答曰:他的确比拼过,只是世无察者而已。一九四○年,沈从文以西南联大的一位帮工为原型,写了一个短篇小说《王嫂》(1940年5月29日发表于香港《大公报》,收入《沈从文全集》第十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年);四十一年后,汪曾祺亦以西南联大的一位杂役为原型,写了一个短篇小说《鸡毛》(1981年6月6日,收入《晚饭花集》和《汪曾祺全集》第一卷)。这篇《鸡毛》正是他对沈从文的暗暗比拼,虽不“同题”,却“同题材”—毕竟是自己老师,他不好意思把题目直接写成《王嫂》。

《王嫂》里的帮工叫“王嫂”,小说提到一位由她照顾公鸡的“金教授”,原型显然就是金岳霖,由此推测她也是有原型的。《鸡毛》里的杂役叫“文嫂”,亦有原型,她在西南联大校园养了好多鸡,后来被偷。汪曾祺子女回忆:“这个文嫂确有其人,丢鸡也确有其事,许多联大学生都知道。爸爸和妈妈还给我们学过文嫂发现鸡毛时号哭的调子:‘我那笋壳鸡呀!我那芦花鸡呀!”(《老头儿汪曾祺》)不能确定这两个人物是否出自同一个原型,但她们有一个类似的悲剧遭遇:前者死了女儿,后者死了女婿。

现在,我们来比较这两篇小说。

首先比较语言,因为他们师徒都重视语言,汪曾祺更是把语言的重要性强调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称“写小说就是写语言”。先看沈从文的《王嫂》的描述—

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的,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即或是哲学教授的公鸡也受不了的。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廚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铗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等到被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的,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枝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还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虽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也相当敬畏,并且眼见那枝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精神兴趣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讨个无趣后,答答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再不胡闹。(《王嫂》)

同样清晨的场景,再看汪曾祺的写法—

每天一早,文嫂打开鸡窝门,这些鸡就急急忙忙,迫不及待地奔出来,散到草丛中去,不停地啄食。有时又抬起头来,把一个小脑袋很有节奏地转来转去,顾盼自若,—鸡转头不是一下子转过来,都是一顿一顿地那么转动。到觉得肚子里那个蛋快要坠下时,就赶紧跑回来,红着脸把一个蛋下在鸡窝里。随即得意非凡地高唱起来:“郭格答!郭格答!”文嫂或她的女儿伸手到鸡窝里取出一颗热烘烘的蛋,顺手赏了母鸡一块土坷垃:“去去去!先生要用功,莫吵!”这鸡婆子就只好咕咕地叫着,很不平地走到草丛里去了。到了傍晚,文嫂抓了一把碎米,一面撒着,一面“嘓嘓,嘓嘓”叫着,这些母鸡就都即即足足地回来了。它们把碎米啄尽,就鱼贯进入鸡窝。进窝时还故意把脑袋低一低,把尾巴向下耷拉一下,以示雍容文雅,很有鸡教。鸡窝门有一道小坎,这些鸡还都一定两脚并齐,站在门坎上,然后向前一跳。这种礼节,其实大可不必。进窝以后,咕咕囔囔一会,就寂然了。于是夜色就降临抗战时期最高学府之一,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的新校舍了。(《鸡毛》)

一个写狗,一个写鸡,文笔俱佳,但还是可以看出差异:沈从文偏于叙述者口气,讲着讲着发现讲漏了,于是补充一句,句与句之间,衔接不是十分顺畅;汪曾祺则直接进入场景,一气呵成,行云流水,不削而自合法度。

汪朗回忆:“爸爸写的小说,读着很顺畅,绝少疙疙瘩瘩的地方。他的东西写完后很少再修改,不像他的老师沈从文,翻来覆去改个没完。爸爸的习惯是,动笔之前先把结构、段落包括用哪个词最合适,都想个差不多,然后一气呵成。”从这两篇小说的文风来看,的确如此。文忌多改,怕乱气脉,沈从文此篇文脉不那么顺畅,显然是这个原因。打个比方,《王嫂》文笔虽美,仍有锈斑;《鸡毛》则如新刃发硎,清亮逼人。《王嫂》是沈从文的中上之作,写得差的如《雪晴》和《长河》,文笔更拖沓冗杂。汪曾祺则不同,自一九八○年复出后,虽然作品水平参差不齐,但文笔很少拖泥带水。论文笔,《鸡毛》是胜过《王嫂》的。

其次比较结构。《王嫂》的结构,沈从文围绕王嫂上下动用笔墨,寸步不离,以写出王嫂的道德品质。这是传统写法,缺点是“泥”,舒展不开。汪曾祺认为,小说的结构是“随便”,被林斤澜批评后,改为“苦心经营的随便”(《林斤澜的矮凳桥》,1987年1月9日,收入《汪曾祺全集》第四卷)。《鸡毛》的结构正体现了他的理想,的确“随便”:前面写文嫂,中间突然一跳,改写另一个人物金昌焕,好像小说断了两截,到了最后,随意一搭—金昌焕偷了文嫂的鸡,很自然地就把两个人物连到一起了。论结构,《鸡毛》奇里出巧,别出心裁,比《王嫂》更出新意。

最后比较人物。沈从文比较较真,汪曾祺评价他:

他最反对愤世嫉俗,玩世不恭。在昆明,他就跟我说过:“千万不要冷嘲。”一九四六年,我到上海,失业,曾想过要自杀,他写了一封长信把我大骂了一通,说我没出息,信中又提到“千万不要冷嘲”。他在《〈长河〉题记》中说:“横在我们面前的许多事都使人痛苦,可是却不用悲观。社会还正在变化中,骤然而来的风风雨雨,说不定把许多人的高尚理想,卷扫摧残,弄得无踪无迹。然而一个人对于人类前途的热忱,和工作的虔敬态度,是应当永远存在,且必然能给后来者以极大鼓励的!”(《沈从文的寂寞》,收入《汪曾祺全集》第三卷)

沈氏观物待人,每每充满令人肃穆的庄严。比如,他在《烛虚》中这样写看云的观感:“黄昏前独自到后山高处,望天末云影,由紫转黑。稍过一时,无云处天尚净白,云已墨黑,树影亦如墨黑。光景异常清寂。远望滇池,一片薄烟。在仙人掌篱笆间小小停顿,看长脚蜘蛛缀网,经营甚力。高大山楂花正开花,香气馥郁,蜂子尚营营嗡嗡,不肯休息。觉人生百年长勤,情形正复相似。捕蚊捉虫,吃吃喝喝,其事至小,然与生存大有关系,亦即十分庄严。”(收入《沈从文全集》第十二卷)但这种道德情感在小说里投射过多,不加抑制,就成了缺点。《王嫂》有一段,写王嫂十二岁的儿子给她讲诉自己挨日本飞机轰炸的情形:

孩子把事情叙述得清清楚楚,毫不觉得可怕,也毫不觉得这次经验有何得意处。坐在他母亲洗衣盆边,裤子破了一个大裂口。把手抹抹,瘦瘦的腿子全给裸露出来了。王嫂声哑了:“咦,咦,咦,你不炸死。你看到死人?看到房子倒了烧起来?你看到人手人脚朝天上飞?人家抬你到医院去,九点钟才醒?回去主任骂不骂你?来,我看看你裤子。”

小孩子走到她身边去,她把破裤子一拉,在孩子精光光的瘦臀上巴巴的打了三下。“你不怕死?我自己打死你,省得吃日本水缸大炸弹五马分尸!”小孩子却嘻嘻笑着,因为看看母亲的眼睛,已湿莹莹的了。

写活了一个母亲,但它的结尾却是这么写的:

孩子走后,家中人知道了这件事,都以王嫂人好,心好,命好,遇事逢凶化吉,王嫂不作声,只是陪主人笑,到晚上却悄悄的买了些香纸,拿到北门外十字路口去烧化,她想起年纪青青岁月里死去的女儿,死得太苦了,命可不好!有点伤心,躲在自己房中去哭了好一会,不曾吃晚饭,这件事一家人谁也不知道,因为她怕人知道要笑她,要问她,要安慰她,这一切她都不需要。

可以看出,沈从文根据自己的审美理想,对原型做了较大改造,塞进了某些不属于原型的思想(王嫂在里面服膺“孔子遗教”,还跟金教授谈哲人话,相信“圣贤”),读来有些失真。

那么,汪曾祺怎么写主人公面对她的痛苦?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

“啊呀天呐,这是我鸡呀!我笋壳鸡呀!我黑母鸡,我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

比较起来,汪曾祺只是如实描写,没有去升华原型,其实更贴一名孤苦无依的底层妇女。对此,有朋友评论:“沈氏喜欢把自己的观念灌到人物身上,汪氏是让他们自己活动。沈本人对他的人物是有距离的,汪才是贴着人物来写的。”当年,沈从文在写作课上教导汪曾祺“要贴到人物来写”(《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收入《汪曾祺全集》第三卷),但我们读沈从文小说,人物有时是“隔”的,《王嫂》就是典型例子。汪曾祺有没有这问题?也有,短篇《寂寞与温暖》写“文革”时期的一个好领导,好得连子女都觉得“纯粹是爸爸根据自己的理想标准生造出来的”。只论人物,两者似乎难定高低,但从真实性来说,《鸡毛》是胜过《王嫂》的。

总之,这一场师徒比拼,汪曾祺小胜。这大概就是“他酒喝多了还会说自己胜过老师沈从文了”的底气之一了。然而,《王嫂》和《鸡毛》皆非两人的代表作,以此裁定胜负缺乏说服力。更合适的比拼,应当在他的《受戒》跟沈从文的《边城》之间进行。在《受戒》的结尾,汪曾祺有一个小注:“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写的“是初恋时的一种朦胧的对爱的感觉”,并非为了比拼而写。但汪朗介绍:“当时他在为老师沈从文小说集的出版做一些事,为此又一次集中、比较系统地读了沈先生的小说,其中的人物特别是三三、夭夭、翠翠这些农村少女,成为推动他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不过,这种潜在因素的作用爸爸在写作过程中却一点也没有察觉,直到文章写成了才觉得有点像沈从文的《边城》。”他甚至认为,《受戒》里的“小英子”正脱胎于《边城》里的“翠翠”。可见这两篇小说是有渊源的,很适合比较孰高孰低。但它们的篇幅趋长,内容更厚,比较不易,笔者亦不妄做努力,它们之间孰高孰低,就留給未来的文学史家们吧!

学者孙郁在《周作人和他的苦雨斋》(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中回忆,一次他去拜访汪曾祺,谈到周作人四大弟子之一的沈启无,汪氏长叹一声:“步步追随苦雨斋,终无出息。”汪曾祺之于沈从文,想来人自己亦常有如是警醒。没有沈从文,就没有汪曾祺;但汪曾祺最后能自成一家,也是因为他未盲从其师,而是批判地继承,不“步步追随”的结果。他评论《边城》说:“《边城》的语言是沈从文盛年的语言,最好的语言。既不似初期那样的放笔横扫,不加节制;也不似后期那样过事雕琢,流于晦涩。这时期的语言,每一句都‘鼓立饱满,充满水分,酸甜合度,像一篮新摘的烟台玛瑙樱桃。”(《又读〈边城〉》,1992年10月2日,收入《汪曾祺全集》第四卷)这里的“过事雕琢,流于晦涩”,正是一个同行而不是一个弟子的批评了。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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