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廷华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参政党建设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新时期以来,随着组织的扩大和政治参与的深化,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各民主党派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建设的经验,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加强参政党建设,逐步形成参政党建设理论并用于指导实践。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新发展,各民主党派政治参与和自身建设与时俱进。2019年5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在总结新时期参政党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新要求,提出了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命题;明确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内容,赋予参政党建设以新的内涵;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原则和要求,推动了新时代参政党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参政党建设的基本命题包括“以什么思想理论为指导建设参政党”“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以及“怎样建设参政党”。新时代参政党建设的创新发展,正是围绕着这三个基本命题展开的。
政党建设的指导思想指的是指导政党建设的思想和理论体系,即以什么思想和理论为指导来建设政党。参政党建设的首要命题就是指导思想问题,关乎参政党建设的价值取向和实质内涵,也关乎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是参政党建设根本性的问题。
参政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参政党的指导思想在政党建设中的具体体现。自1988年至2012年,各民主党派历届全国代表大会在指导思想上先后提出了“贯彻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此相适应,1999年6月下发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首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参政党建设的指导思想,即“自身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坚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从参政党性质、地位、特点和发挥参政党作用的要求出发,确定自身建设的目标和基本任务。要以搞好政治交接为主线,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新时期以来各民主党派的指导思想以及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指导思想,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指导思想的提出和发展,具有高度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既是由民主党派作为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理想和奋斗目标的共同性所决定的。各民主党派紧跟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步伐,不断调适各自的指导思想,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巩固和发展与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为着共同的事业而奋斗。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各民主党派于2017年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在各自政党的指导思想中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部工作和一切行动的指南,也是各民主党派全部工作和一切行动的指南。民主党派作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作出贡献,就必然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这一思想越扎实越有效,以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为目标的共同思想基础就越牢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就越高,团结奋斗就越有成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贡献就越大。
在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在推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新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参政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参政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提出新时代多党合作“四新三好”的总要求;提出“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新水平”的总目标;提出新时代民主党派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五种能力”;提出民主党派要切实有效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参政党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参政党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指导思想,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是参政党建设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理论支撑。
参政党建设目标指的是参政党建设的目标模式和理想标准,是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这一基本命题的理论回答。参政党建设目标是参政党性质、地位、政治传统、政治纲领、任务使命的集中体现,是参政党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要求,参政党通过设立目标来为自身建设指明方向、树立标准,推动参政党建设达到新水平。
参政党建设的目标是在新时期民主党派政治实践中逐步确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多党合作的发展,参政党建设的理论探讨也在不断深化,明确了参政党的性质、地位、任务,特别是在为什么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维护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广泛共识。各民主党派对各自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使之系统化、条理化,上升到理论高度。1999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联合召开座谈会并形成《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首次系统提出了参政党建设的意义、指导方针、基本内容、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推动参政党建设体系化和理论化。2001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联合召开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理论研讨会,在深入研讨基础上,首次提出“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内涵”“参政党建设的原则”等重要理论概括。这两次座谈会形成的理论成果,标志着参政党建设理论框架初步形成。[2]
2002年底,各民主党派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在大会报告和修改后的章程中首次提出了参政党建设的目标,概括起来就是:在新的世纪里,把各自政党建设成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3]关于这一目标的内涵,归纳起来就是: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在新世纪与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具备较高政治素质,能够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广泛团结、求同存异,带领广大成员及所联系群众,在多党合作道路上不断前进。[4]参政党建设目标的确立,对参政党建设理论的构建和实践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进入新时代,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时代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即“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新时代参政党建设的新目标有着鲜明的特点:
1、新的高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亦即各民主党派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面貌和要求来加强自身建设,这是一个新高度、新标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概念,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主党派的本质联系,形成了对民主党派政党性质和政治地位的完整科学表述,特别是明确了民主党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表明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政治纲领、政治实践已经具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民主党派已经属于社会主义形态的政党。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是在与具有社会主义形态的各民主党派合作,这是一个深刻变化,不仅对多党合作而且对参政党建设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时代,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繁重任务,面对民主党派成员大量增加以及成员价值理念、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多样性发展,必然要求民主党派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目标而全面加强建设,永葆民主党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民族复兴的伟业中作出应有的贡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新时代参政党建设的总目标,参政党各项建设都由这一总目标所决定,并围绕这一总目标而展开。
2、新的标准——五位一体全方位、系统化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五条标准,是参政党建设总目标的具化。这五条标准呈现两个特点。其一,标准提高了。如关于参政党建设政治标准的提法由过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成员的觉悟程度”变为“政治坚定”;关于参政党组织建设标准的提法由过去“组织巩固”“提高成员的组织程度”发展成为“组织坚实”。其二,标准增加了。一是首次提出参政党履职能力的标准,即“履职有力”;二是首次提出作风优良这一标准。这样,就形成了五位一体、全方位、系统化的参政党建设新标准。关于参政党建设的标准,长期以来的普遍认识是,民主党派虽然也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参政党,但其政党性质、地位和特点决定了其组织不宜过于严密,而应相对宽松;对民主党派而言,也不宜提作风建设,认为优良作风是无产阶级政党和工人阶级政党的属性以及无产阶级政党和工人阶级政党建设的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五条标准的提出,无疑是理论上的重要突破,提出这些标准的基本依据主要有两点:其一,民主党派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参政党性质的提升必然带来参政党建设标准的提高。其二,民主党派是我国政治总格局中不可缺少的政治力量,在新时代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政治责任的增强必然对参政党建设的标准提出更高要求。从理论上讲,政党的政治纲领是政党的精神要素,政党的组织是政党的物质要素,政党的职能是政党的功能要素,政党的制度是政党的规则要素,政党的作风是政党党性在政治过程中的外在表现。[5]参政党只有树立全方位、系统化的建设标准并落到实处,才能使参政党建设得到质的飞跃,从而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总目标得以实现。
3、新的定位——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其终极目的是使民主党派在新时代能够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做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三好”是个新提法,体现了多党合作中政党关系在新时代的新发展,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已经发展成为建立在“三好”基础上的亲密友党关系。“三好”的提出,也是对新时代民主党派政党功能和角色价值的新定位,要求民主党派更加有效发挥“智囊团”作用,更大力度助力共产党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更加深化与共产党的亲密合作关系。
参政党建设内容回答的是“怎样建设参政党”这一基本命题。参政党建设内容与参政党建设目标有着高度契合性,目标是确立内容的依据,内容是实现目标的实质性事物,目标必须依托内容得以实现。
参政党建设的内容是在参政党建设实践中逐步积累起来的。1988年召开的民盟、民建、民进、九三学社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各自政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概念。[6]1986年7月颁发的《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的通知》,阐述了新时期多党合作一系列重大理论政策问题,首次提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这两个概念。[7](P231)1989年12月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是新时期以来关于多党合作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该意见将“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文件单独一个部分,提出了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任务。[7](P245)
从1989年至1999年这10年间,各民主党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各自党派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在自身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1999年6月下发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提出参政党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包含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发展工作、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三大建设,明确了各项建设的任务、具体内容、政策和措施,标志着参政党建设的内容体系基本形成。2002年各民主党派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在大会文件中吸收了上述成果,明确提出参政党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三大建设。2005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此作出肯定,提出“党委要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7](P253)。
进入新时代,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和发展,对参政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与“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标准紧密相对应,中共中央有关意见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内容,从而形成了新的内容体系,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与“三大建设”相比,“五大建设”的创新之处主要是:
1、提出“思想政治建设”概念。“思想政治建设”这一新表述将思想建设与政治建设融为一体,扩大了思想建设的内涵,凸显了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参政党“思想政治建设”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政治建设。政党是政治组织,这就决定了政治建设是政党带有根本性的建设,关乎政党前进的方向,决定着政党存在的价值。对于政党而言,政治建设必然处于最核心、最重要的位置。参政党的政治建设,指的是民主党派运用一定的理论,制定出在一定时期的政治路线、政治纲领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各项工作政策,并以此动员和教育本党派成员,为坚持和实现这一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由于新时期以来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路线和政治纲领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和政治纲领具有根本上的一致性,因此,不断增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共识,不断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共产党亲密合作的政治意识,自觉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明确、政治原则鲜明、政治道路正确,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是参政党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
思想建设。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指的是各民主党派为保持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而在思想理论和思想教育方面进行的一系列工作。参政党思想建设的实质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其成员进行思想内化,以巩固和发展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在新时代,参政党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广大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思想引导,增强政治共识,为多党合作的巩固和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理论建设。政党是一定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基于共同理想信念和政治主张的集合,理论上的成熟是一个政党成熟的重要标志,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是一个政党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的重要前提。因此,理论建设是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任务,就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民主党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探寻参政党的一般原理,研究参政党政治实践和建设发展的条件、规律和一般原则,阐明参政党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阐明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执政党和参政党的政治合作机制以及参政党建设的基本原理,从而增强民主党派政治实践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提出“履职能力建设”概念。参政党的履职能力,指的是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履行其政党职能的素质和本领。任何政党都有其职能,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其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参政党的履职能力包括内部构成要素和外部显现能力两个方面。内部构成要素即构成其能力的内在的、基础性条件,包括制度资源、财政资源、知识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文化资源等。外部显现能力是内部构成要素的外在运用形式,主要体现为参政议政能力、民主监督能力、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能力。这三种能力,由多种具体能力所构成,包括学习能力、对政治和社会以及对政党使命的认知能力、科学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内部构成要素与外部显现能力是一个统一体,内部构成要素寓于外部显现能力之中,通过外部显现能力表现出来;外部显现能力是内部构成要素的外在表现形式和综合体现。
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就是对参政党在履行职能中的各项能力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结构进行调适和优化,在提升各项具体能力的同时,实现履职能力的系统优化和整体提升。新时代参政党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紧扣大局履职、发挥整体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健全工作机制等。将履职能力建设作为参政党建设的内容具有重要意义。民主党派能否有效地履行职能,是衡量其政治价值、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从大的方面看,也关系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和价值的提升。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的提出,丰富了参政党建设的内涵,表明参政党建设不仅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还要提高履职能力,二者统一起来、共同推进,对参政党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意义。
3、提出“作风建设”概念。政党的作风是政党的形象,是政党性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政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在参政党建设内容体系中提出作风建设,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之所以提出参政党的作风建设,是基于两个事实:一是民主党派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性质的变化带来对作风的新要求;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一样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和考验,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是保持参政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发展参政党的进步性、提升参政党政党形象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
参政党作风指的是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在思想政治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它既作为成员个人的意志和行为而存在,又表现为参政党的整体风貌和形象,是集体作风和个体作风的有机组合,包括参政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
参政党的作风建设,指的是参政党为加强自身建设而在作风方面所进行的一系列工作,实质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规范党派的活动和成员的行为,使党派的组织和成员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反映参政党特征和品格的良好精神风貌。新时代参政党作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严格纪律要求,树立务实进取、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建设作风优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政党建设原则指的是政党建设的规矩和准则,是对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的提炼和总结,对政党建设具有基本规范作用。政党性质、地位、纲领、特点的不同,决定了政党建设原则的区别和差异。参政党建设原则与参政党建设内容一样,回答的同样是“怎样建设参政党”这一基本命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在自身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带有根本性的原则,这些原则同样也是参政党建设的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项:
1、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发扬民主原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也是民主党派在与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最大政治共识。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本质规定和内在要求,参政党建设必须始终不渝坚持共产党领导,并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机统一起来。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党派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的经验,并根据自身实际提出的参政党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即在广泛民主基础上实行有效集中。民主集中制遵循“四个服从”的原则、民主选举的原则、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沟通的原则、实行定期报告的原则。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来建设参政党的,参政党建设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体现政治联盟特点原则。民主党派历来具有联盟特点,由过去阶级联盟发展成为现在的政治联盟。政治联盟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民主党派的政治进步性,同时也决定了其一致性基础上的多样性。政治联盟的特点,体现了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政党性质和特点上的差异和区别。坚持体现政治联盟的特点,就是要按照政治联盟的面貌来建设参政党,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广泛团结,使民主党派成为在共产党领导下、广泛团结一部分代表人士并不断走向进步的政治组织。
4、坚持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原则。民主党派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这一特点是由其政治联盟的特点所决定的。进步性和广泛性是民主党派长期存在和发展的理由,也是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基础。正是由于民主党派具有进步性,才能与共产党建立起合作关系,并实行长期合作;正是由于民主党派具有广泛性,中国共产党才有必要与民主党派合作,从而广泛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没有进步性,就没有合作的基础;没有广泛性,就没有合作的必要。参政党建设必须坚持民主党派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并有效发挥其团结、包容作用。
5、坚持发展成员以代表性人士为主原则。民主党派历来不是群众性政党,而是由一定阶层和群体中有代表性的人士组成的政党,具有“干部性集团”的特点。[8](P223)在具备一定政治素质的前提下,民主党派人士的代表性越强,社会影响就越广泛,发挥作用就越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主党派政治参与向深度发展,需要大量层次高、代表性强的人士。因此,从提高参政党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参政党政党功能的要求出发,参政党建设必须注重发展、培育有代表性的人士,从而能够形成智力和人才优势,更加有效发挥参政党作用。
以上五项原则载入各民主党派章程和文件,对参政党建设起到了重要规范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原则,这些原则是从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建设的角度对各级中共党委提出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方面负有重大政治责任,民主党派推进参政党建设工程,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因此,在业已确立的参政党建设原则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又提出了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原则和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参政党建设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地推动参政党建设跨上新台阶。这些原则主要是: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原则。这一原则是从执政党角度提出的,与参政党提出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原则在内涵上是有区别的,其核心是坚持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权,确保参政党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中共各级党委支持参政党加强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加强政治引导,推动民主党派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问题上同共产党保持一致,不断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不断增强政治共识,团结民主党派为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而共同奋斗。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定位,即准确把握参政党的性质、地位和政治联盟特点,准确把握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同一性和差异性,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使民主党派能够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共产党领导,成为共产党联系、团结一部分知识分子和社会群体并走向进步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要与深入贯彻“十六字方针”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合作和有效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促进民主党派进一步增强政治共识和合作意识。
2、坚持民主党派“自觉、自主、自为”原则。民主党派是在自愿基础上与共产党合作的政党,它们接受共产党领导,同时又是独立的政党。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要把握好共产党领导与民主党派独立自主的关系,尊重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这种领导靠正确的政治主张、充分的政治协商、共产党人的模范作用以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实现,要防止唯我独尊、盛气凌人、强制服从,更不应越俎代庖,干涉、包办其内部事务。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要按照“自觉、自主、自为”原则,发挥民主党派的主体作用。“自觉、自主、自为”的原则是民主党派自我教育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扬,各级党委要准确把握共产党领导和民主党派“自觉、自主、自为”的关系,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处理自身建设的各项事务,激发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创造性开展工作。
3、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原则。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利益是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问题上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共产党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之一。长期实践表明,在统一战线中要实现党的领导,一要带领同盟者参加到共同斗争和共同事业中来;二要对同盟者加强教育引导;三要照顾同盟者利益,三者缺一不可。照顾同盟者利益也是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关系到民主党派对多党合作的认同和信心,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对外形象。当前改革深化带来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和调整必然会影响到统一战线内部,参政党建设在实际运作中也会遇到大量实际问题。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掌握着大量资源,应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战略高度,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好有关物质待遇、政治待遇、工作条件等问题。要把加强政治引导与照顾同盟者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和有效维护同盟者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从而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促进多党合作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