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荣 曹雅丽
被康熙誉为“清官第一”“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是清初山西永宁州人,曾任广西罗城知县、两江总督等职。于成龙从一介书生,到45 岁出仕,后官至一品,为官23 年中,他始终坚守清贫,廉洁公正,以卓著的政绩和一心为民的务实精神,深得朝廷赏识和百姓爱戴,老百姓亲切地称他为“于青天”“于青菜”。
康熙四十六年,于成龙长孙于准整理编订于氏族规家训,涵盖“勤、俭、学、善、廉”等内容,成为于氏子孙后世践行的行为规范。
于氏族规家训中多处强调勤俭节约,“居家切要勤俭,不可奢靡”“居家要俭,当念钱财非易。衣服饮食,惟期适口充身,不可浪费”。这些品行,从于成龙的任职和生活经历中可见一斑。
于成龙勤政为民,奖励农耕,时时处处为百姓谋福利,但自己却过得非常清苦,他插蒿棘为门,以土砾为几案,每天只吃两顿甚至一顿饭。从黄州赴任福建时,于成龙在黄州买了几担萝卜,堆满船头。船夫纳闷,萝卜又不值钱,你带这么多有什么用?于成龙回答,这是我一路上的口粮啊,还可以用作压船之物。在直隶巡抚任上,他将舂米得来的糠研磨成粉,煮粥时撒进一些。天灾荒年,于成龙常用这种糠粥填肚充饥,为的是省下点钱赈济灾民。不仅自己与仆人吃,有时下属来访,于成龙也会用这种饭食招待,并劝他们也用此方法节省粮食用以赈济灾民。任两江总督时,他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每天以青菜下飯,终年不知肉味,百姓因而称他“于青菜”。
于成龙不仅自己坚持节俭,更是积极采取措施,改革社会的奢靡之风。任职江南时,针对当地奢靡之弊,他写了《劝民节俭歌》散发各地,要求官员们“转相化勉,共返淳朴之风,移风易俗”。于成龙的倡导取得了显著成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其严格约束下,“相率易布衣”,日见俭朴。
于氏族规家训要求于氏后人世代坚守“为人以仁存心,做官清正廉洁”的人生信条。于成龙的品格与其族规家训如出一辙,一脉相承。自顺治十八年,远赴边荒之地广西罗城履职起,于成龙便以仁爱廉洁之志身许国家。初任罗城知县时,罗城正处于战争之后,流行瘴气瘟疫,民风粗犷凶悍。他到任后即召集官吏安抚百姓,建章立制,兴建学舍,创设养济院,凡是应当兴办和去除的事情,都按次序一件一件实心办理,经过几年的治理,罗城百姓安居乐业。
康熙十九年,于成龙升任直隶巡抚。大名县县官遵循旧习,在中秋节前给他送了一份“中秋礼”,于成龙严词拒收,还特地颁布《严禁馈赠檄》,通报了大名县县官的送礼行为。他明令所属官员,今后如发现逢年私送者,决不宽恕。
在于成龙的影响下,他的长子于廷翼也为人节俭,经常周济百姓。于廷翼教子也非常严格,他在儿子于准做浙江按察使时,教育儿子要清廉公正。在祖父的影响和父亲的教育下,于准为官清廉,爱民如子,被举过“卓异”,官至江苏、贵州巡抚。康熙曾御书额联,赞其“恺泽三吴滋化雨,节旄再世继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