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压采办
2023年,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1.86亿m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会同省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共投入省级以上资金54.7亿元(含中央资金35 亿元),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种植结构调整,持续实施农业灌溉水源置换、调水补水以及河湖清理整治等重点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地下水取用管控,综合运用视频调度、督导检查、通报奖惩、约谈会商等方式,督导各地逐级压实责任,加快措施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度治理任务。监测显示,2023年12月,全省深、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50.9 m、18.78 m,与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回升7.55 m、3.01 m。
各地积极谋划农业节水压采项目,全省新增种植结构调整0.43 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 万亩,新增压减地下水开采量0.34 亿m3。
4 个企业、1 个园区入选国家首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一。7 个企业、1 个园区获得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称号,数量位居全国第二,有12 家企业的节水技术入选国家工业节水目录,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新增省级节水型城市22 个,完成18 个县(市、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审核,圆满完成水利部确定的工作目标。
省政府两次致函北京市政府,省水利厅主要及分管负责同志多次拜访北京市水务局,积极争取北京市支持,配合我省开展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建设有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优化外调水和本地地表水配置,完善从水源到田间的灌溉体系,在沧州、衡水等10 市57 个县,发展农业灌溉水源置换241 万亩,新增压减地下水开采量1.52 亿m3。
在唐山滦南县、乐亭县开展工业生产水源置换,新增压减地下水开采量0.03 亿m3。住建、水利两部门联合行动,组织南水北调受水区各市开展重点区域水源切换“回头看”,加快实施管网接入和取水井关停,巩固受水区水源置换成效。
完成中线引江调水25.34 亿m3,东线引江调水2.02 亿m3(含出境入天津水量0.4 亿m3),引黄调水7.25 亿m3,为我省生活生产生态提供了可靠的地表水源保障。
实施河道补水85.92 亿m3(含汛期水库集中泄洪水量27.37 亿m3),白洋淀入淀水量19.23 亿m3,向衡水湖补水0.57 亿m3,形成有水河道4271 km,水面面积279.13 km2。
着眼提高河道输水补水灌溉综合效益,在石家庄、廊坊、保定7 市28 县实施河渠清理整治584 km,进一步扩大输水补水范围,并为沿线农业灌溉输送水源。
针对重点区域,新建、改造7 个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站点,组织开展飞机作业137 架次,地面作业2092 点次,为提高地表水可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
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石家庄市平山县、邢台市南和区被水利部评为优秀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二。
衡水市入选全国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唐山、秦皇岛、衡水等3 市积极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规制度,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实施邢台百泉泉域治理修复项目,监测显示,百泉日均出水量稳定在3 万m3~4 万m3,形成水域面积维持在790 亩左右,蓄水量1050 万m3左右。
在沧州、唐山、秦皇岛3 市开展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结合水位、水质等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海水入侵防治提供基础依据。
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深层地下水回补试点方案,于2023年6月30日在沧州市启动实施深层地下水回补试验,累计回补水量2.5万m3。
在石家庄、唐山等10 市18 个县开展农灌机井计量体系建管长效机制试点,探索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农灌机井计量监测和运维管理典型模式。
加快推进计量系统和省级用水核算直报系统建设,提高农灌用水计量统计精度;在77 个县增设“以电折水”监测站,提高“以电折水”系数测算精度。
按照“先通后关、应关尽关、关管并重”原则,持续推进机井关停,对纳入关停计划的机井实行台账管理,截至12月底,共关停机井8418 眼。
2024年,省水利厅将继续发挥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按照《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的任务目标,扎实推进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档升级,组织各地在巩固维持好已有治理措施和成效的同时,科学谋划后续措施,强力推进“节引调补蓄管”综合施策,持续加强地下水位管控,严格落实月通报、季奖惩、年考核制度,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压实治理责任,强化调度推动,狠抓考核奖惩,确保高质量完成超采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