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残留超标对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及控制措施

2024-04-29 06:03辛炳亮
农民致富之友 2024年3期
关键词:动物性兽药添加剂

辛炳亮

当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的需求量呈现逐渐增加的态势,动物性食品在人们的膳食结构中所占据的比重也逐渐加大。动物养殖过程中,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能更好的预防疾病的发生、促进动物健康生长、提高饲料消化利用率,但在应用过程中使用不当或者添加超标过量使用,将会影响到动物食品安全。不合格的动物性食品在市场中流通,会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本次研究就兽药残留对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希望对广大同行有所帮助。

近些年,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其中动物性食品当中的兽药残留问题逐渐受到了大众的高度关注,因此需要明确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兽药残留对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影响进行全面探讨,加快构建完善的控制措施,保证合理规范的使用兽药。本文主要结合工作实际经验,首先探讨了引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原因,并提出了兽药残留对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其次进一步探讨了控制兽药残留的措施,希望通过研究对更好的保障动性食品的质量安全有一定帮助。

一、引起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的原因

1、不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

兽药休药期是指使用兽药后,动物体内需要经过一定时间让兽药残留降解和排出,以确保动物体内的兽药残留量在规定限度范围内。不了解或不重视兽药休药期的作用和意义,可能导致兽药残留超标。在畜牧业生产中,有时为了快速治疗或增加动物的生长速度,可能会滥用兽药或使用不合理剂量的兽药。这样一来,即使兽药本身在合理剂量下是安全的,但由于超量使用或滥用兽药,会增加兽药在动物体内的残留量,导致兽药残留超标。养殖户在使用兽药时,应严格按照兽药的使用说明和剂量使用。然而,由于操作上的疏忽或不了解使用说明,有时可能超量或未按规定频率使用兽药,从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某些兽药可能在动物体内滞留时间较长,即使在合理使用剂量下也很难完全排出。如果在兽药滞留期内屠宰动物或收集动物产品,就有可能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2、非法使用违禁药品

有些兽药被明确规定为违禁兽药,因为它们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对人体健康有害。然而,一些不良商家可能非法销售违禁兽药,一些养殖户可能出于快速治疗或增加动物生长速度的目的,故意或无知地使用违禁兽药。这样就会导致动物体内兽药残留超过安全限度。同时养殖户为了提高动物的生长性能以及减少动物的疾病发生,可能会非法添加兽药剂量增效剂。这些添加剂可以增加兽药的治疗效果或提高生长激素水平,但由于缺乏科学依据和相关规范,使用这些非法兽药添加剂会导致兽药残留超标。兽药市场存在监管漏洞和执法不力的情况,一些非法生产和销售的兽药得以流入市场并被使用。同时,缺乏有效的监测和查处机制也导致非法使用违禁兽药和兽药添加剂的行为难以被发现和制止。

3、兽药和添加剂使用不合理

有些兽药在被授权使用时仅限于特定动物种类,但可能会被错误地应用于其他动物。另外,有些兽药仅适用于动物生命周期的某些阶段,过早使用或过长时间使用可能导致兽药残留超标。兽药使用的剂量和频率应根据动物种类、体重、年龄和疾病状态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如果剂量和频率过高,动物体内可能会残留过多的兽药。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排泄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在药物使用后没有按照规定的间隔期生产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兽药残留超标。兽药的使用说明书通常规定了使用方法、剂量、停药期等。如果操作人员没有遵守使用说明书中的指导,可能导致兽药残留超标。养殖场应该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的兽药使用情况。如果记录不完整或者没有建立使用记录,可能导致无法掌握兽药的使用情况及停药期等关键信息,增加兽药残留超标的风险。

4、兽药残留危害认知不足

养殖户和兽医等兽药使用者可能缺乏对于兽药残留的了解和认知。他们可能不清楚兽药的作用、使用方法、剂量和停药期等关键信息,以及兽药残留对动物性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合理使用兽药是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效益的关键。然而,一些养殖户可能对于兽药的合理使用没有足够的认识,他们可能只关注于治疗效果,而忽视了兽药使用规范和安全性。一些养殖户和兽医可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兽药使用培训和指导,缺乏对兽药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可能凭借经验和传统做法来使用兽药,而忽视了科学和规范的兽药使用原则。一些兽药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养殖户和兽医可能无法获得准确的兽药使用指南或者购买到质量可靠、合规的兽药产品。这也增加了兽药残留超标的风险。

5、动物性食品保鲜加工中不当使用药物

在动物养殖和养护过程中,为了预防和治疗疾病,兽医可能会使用合法的兽药。然而,如果药物的选择、剂量和使用方法不符合规范和建议,就有可能导致兽药残留超标。例如,过量使用或频繁使用同一种兽药,即使在合理使用剂量下,兽药残留仍可能超过安全限度。兽药的预防期是指在动物接受兽药治疗后,必须等待一定时间,确保兽药在动物体内完全代谢和排出,以使兽药残留量降至规定的安全限度。如果在预防期内屠宰动物或处理动物性食品,则可能导致兽药残留超标。在动物性食品的加工过程中,一些商家可能非法添加药物以延长保质期、改善食品质量等。此外,一些加工环节中可能滥用药物,如添加剂来控制细菌感染或改善食品的外观和口感。这些非法添加和滥用药物的行为会导致兽药残留超标。在动物性食品的保鲜加工过程中,如果工艺不规范,如温度控制不当、加工时间不足等,可能导致药物无法完全分解和排出,从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6、兽药残留监督管理不严格,检测标准不健全

个别地区或国家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可能不够健全或执行不严格。监管部门可能缺乏足够的人力、技术和经费资源来进行全面的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这导致兽药残留的检测频率较低,容易出现盲区,也增加了兽药残留超标被忽视的风险。另外,兽药残留监测需要使用科学准确的方法和标准来进行分析和检测,一些监测实验室可能缺乏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或者没有遵循国际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导致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受到影响。这样就很难发现和识别兽药残留超标。

二、兽药残留对动性食品安全的影响

1、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过量摄入兽药残留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包括皮肤瘙痒、荨麻疹、呼吸困难和过敏性休克等症状。这对某些敏感个体来说可能特别危险,尤其是那些患有药物过敏史的人。长期摄入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产生慢性毒性效应。这会对包括肝脏、肾脏、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等器官产生慢性损害。兽药残留的过度使用可能导致细菌、寄生虫和真菌等微生物对药物产生耐药性,当人类摄入含有耐药性微生物的食品时,这些微生物可能传播到人体内,减弱对药物的疗效,并可能导致难以治愈的感染和疾病。

2、对环境的影响

兽药残留超标可能通过养殖废水、农田排水、兽医用药剂等途径进入水体。这会导致水体中兽药浓度升高,对水生生物产生毒性影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平衡。某些兽药可能会抑制水中微生物的生长,影响水体的自净能力。在动物饲养过程中,兽药残留可能通过兽粪、尿液以及饲料中的残留物转移到土壤中。长期的兽药使用和滥用,导致土壤中兽药残留超标。这可能对土壤中微生物和其他土壤生物产生毒性影响,破坏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此外,兽药残留超标可能通过污水渗漏、动物废料的渗滤等方式进入地下水。这会导致地下水中兽药浓度升高,给饮用水源和生态系统带来潜在的风险。长期的兽药残留超标可能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持续的污染。

3、对畜禽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兽药残留超标可能导致消费者食用动物性食品后出现健康问题,如中毒等。这将损害消费者对畜禽产品的信任和购买意愿,从而对畜禽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负面影响。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兽药残留有严格的限制和标准,并在进口时进行检测和监管。如果畜禽产品中的兽药残留超标,很可能被拒收或被迫退货,导致贸易障碍和损失。此外,一旦产品曝光兽药残留问题,还可能引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禁令或限制,进一步限制了畜禽产品的出口。

三、控制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超标的措施

1、加强区域性动物性食品安全法规建设

加强区域性动物性食品安全法规建设是确保市场中流通的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达标的重要举措。为此就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兽药使用和兽药残留的管理要求。法律法规应覆盖兽药的生产、销售、使用及其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管控等方面。这将为相关部门提供明确的依据,确保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符合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的兽药残留监测体系,包括采样、检测、评估和报告等环节。相关部门应制定监测计划,对市场中的动物性食品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兽药残留量在安全限度范围内。构建完善的动物性食品追溯体系,通过追踪产地、养殖过程、饲料来源、兽药使用记录等信息,确保动物性食品的源头可追溯。同时,加强信息公示,向消费者提供动物性食品质量和兽药残留情况的相关信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兽药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相关部门应加强执法检查,对市场中的动物性食品进行抽检,对发现的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进行处理和追责。

2、强化对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环节的针对性监管

兽药饲料监管部门应制定和完善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监管规定,明确生产企业和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规定应包括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质量控制、标签要求、使用剂量和使用期限等方面的规范。加大对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证照检查,确保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要求。同时,加强现场巡查和抽样检测,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实施从严处理措施。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生产工艺、原材料来源、质量检验等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加对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环节的执法监督。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巡查、抽样检测和处罚力度,对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非法使用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同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3、强化宣传力度,从畜牧生产、加工、流通等诸多环节控制兽药残留

在畜牧生产环节,可以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和指导,让他们正确使用兽药,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周期使用,避免滥用兽药和超量使用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强对养殖环境的管理和卫生控制,减少疾病的发生,从根源上降低了使用兽药的需求。加工环节,应建立规范的兽药残留检测体系,对畜禽产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的兽药残留含量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对于检测结果超标的产品,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淘汰、销毁等。畜禽产品流通环节,应加强对畜禽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要及时予以召回和处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此外,应加强与畜牧兽医、农业部门、兽药生产企业等的合作交流,共同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兽药使用和残留控制的监管和管理。

4、强化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加强对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的科学研究,包括开发新的检测方法和技术,包括高灵敏度的生物传感器、质谱法、纳米技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研究。通过不断的研究和创新,提高检测方法的灵敏度、准确性和可靠性,缩短分析时间和降低成本。将先进的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推广到实践中,包括培训相关人员,推广使用新的检测设备和工具。为此,可以开展培训课程、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等活动,提高相关人员对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的认知和应用能力。制定和完善兽药残留快速检测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参与制定国际通用的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标准,提升我国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5、做好新型兽药开发研究,推广应用中成药添加剂和微生态添加剂

在兽药的开发研究过程中应加大对新型兽药开发研究的资金支持,鼓励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开展中成药添加剂和微生态添加剂的研究。这包括对中药提取物、复方制剂、天然产物等抗菌、抗病毒、抗寄生虫、增强免疫力等特性的研究,以及对益生菌、功能性微生物等微生态添加剂的研发。积极推动新型兽药成果的技术转化和示范推广,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产品,为养殖业提供更安全、高效的兽药选择。相关部门可开展技术培训和推广活动,向养殖户普及应用新型兽药的知识和技术。加强新型兽药的科普宣传工作,向养殖户和消费者普及新型兽药的知识和应用效益。通过举办科普讲座、撰写科普文章、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新型兽药的认识和接受度。

综上所述,人们的饮食结构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的食用比例显著增加。在动物的养殖过程中,为了更好的预防和治疗疾病,兽药的使用必不可少,但在兽药应用过程中,需要规范养殖户的药物使用行为,避免滥用兽药的现象出现。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市场中流通的动性食品的针对性监测,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在市场中流通,威胁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作者单位:750300 内蒙古阿拉善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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